他们的爱情幸福美满,唯一的牺牲者便是他们的孩子裴煜——白化病是遗传性疾病,常发生于近亲结婚的人群中。
秋风勉强扯了扯嘴角,开口道:“裴叔叔好,我们先前见过的……”
她的表情看上去有些苍白,裴尚顿了顿,终于记起他在邱鹏的葬礼上见过这个姑娘。
原来这小姑娘,是邱鹏的孩子?
几个人寒暄了几句,邱阳便急忙道:“小枫近来心情不好,我便带她出来散散心。您若是不介意,可否让她在府上转转?”
裴尚道:“好说。倾莲——”
他叫了丫鬟过来,带秋风去院子里赏花。
正是春花烂漫的季节,裴家最多的就是土地,院子也大得惊人,像个公园。
秋风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小院子。
花草树木以一种奇特、又让人觉得赏心悦目的排布,围绕着一座高大精巧的假山。
在花木中央,有一簇流水,顺着石缝蜿蜒而出,流入假山下方的池塘中。
池子周围被精心雕刻的石栏环抱,池水里则是各色锦鲤。
满园春色,裹着清脆的鸟鸣扑面而来。
秋风的心情也愉悦起来。
听闻裴家少爷就住在院子后头,秋风往那方向走了几步,远远地看见那间屋子被松竹环绕,看上去阴暗潮湿,仿佛终年不见阳光。
这种住处夏天也许很舒服,冬天能把人老寒腿给冻出来。
白化病患者畏光,也可以理解吧。
秋风朝着那个屋子走过去,还没踏上竹林中央的那条鹅卵石小路,就被倾莲匆忙叫住。
倾莲看上去也不过十二三岁的年纪,眼巴巴地看着秋风,道:“邱小姐,那儿是裴少爷的住处,不让人进的。”
秋风问道:“为何?”
倾莲:“裴、裴少爷不喜吵闹……”
秋风:“我不吵闹。”
她抬脚就往里面走。
裴煜肯定不讨厌吵闹,说不定还挺喜欢。
否则他也不会一个人偷偷摸摸跑去花灯节,那可是个人多得闹出踩踏事件都不奇怪的地方。
秋风跑得很快,惊得倾莲连忙追上去。
她又不敢去拉秋风,也不敢大声惊呼,急得都快哭了。
秋风踩着蜿蜒的小路,从竹林中间穿梭过去,紧接着便看见了敞开的屋子。
这竹林后面竟然还有个小池塘。
裴煜住的屋子就在池塘旁边。
因为是从小路绕进来的,秋风面前的并不是屋子的正门,而是侧面对着池塘的地方。
也许是因为只有裴煜一个人住的缘故,这个侧面并不是一道墙封起来的,而是挂着一扇扇竹制的卷帘门。
有两扇门被卷上,阳光正好洒落进去。
有人躺在这个房间的阴影里,衣袖贴着阳光和阴影的交界处。
倾莲急忙压下了声音。
——太好了,裴少爷正在睡觉。
倾莲不敢朝屋子里看,走到秋风身边压低了声音道:“邱小姐,少爷在休息,要不,倾莲带您去别的地方……”
原主在父亲去世之前向来眼高于顶,这种时候是决计不会听一个丫鬟的废话的。
这种人设也给了秋风很大的便利。
她朝倾莲友好地笑了下,然后——正大光明地朝着屋子里走过去。
仿佛走向自己的房间一般,理直气壮,昂首阔步。
倾莲:“……QAQ。”
秋风踏着阳光过去,在卷帘门外的走廊上脱了鞋,穿着布袜走进房间里。
裴煜果然正在睡觉。
他穿着宽大的白袍,以一种蜷缩的姿态,侧身躺在地上。
白金色的长发散落一地,整个人像是一团乖巧的毛绒白兔,随着呼吸微微起伏。
秋风蹲下去,看清了他的侧脸。
他的五官无可挑剔,饶是各国大牌模特都见识过的秋风也不由感到惊艳。他的鼻梁和唇线不是跟国际接轨的那一种,却完全符合秋风的审美。
可惜唇色太浅,肤色灰白,像是秋风上大学时,隔壁雕塑系用的石膏。
秋风叹口气。
系统104问她:[怎么了?]
秋风:[他像个死人。]
104:[……]过分了啊!
秋风:[长得挺好,精神状态估计不太行,挺好的苗子,好好培养——]
104:[宿主,咱不是在挑模特。]
秋风:[……咳,习惯了。]
她这次来只是看一眼裴煜,反正还有好几天,回去跟裴尚搞好关系,接近裴煜不成问题。
裴尚也愁裴煜的终身大事呢,能有个小姑娘围着他打转,裴尚高兴还来不及。
秋风正准备起身离开——
裴煜忽然动了。
他显然睡得很熟,睁眼时还在迷糊状态,白金色的头发随着他的动作从肩膀上滑落一缕,瞳色的睫毛微颤,慢慢睁开了眼。
——秋风看见他绯色的眼瞳。
白化病人由于缺少色素,虹膜和瞳孔大多是淡粉色的。
而裴煜的眼睛却呈现出一种很漂亮的绯红色。
他蜷缩在阴影里,半睁着眼,绯色的眼瞳透过层层叠叠的白金色睫毛,带着稍显迷茫的起床气,抬头去看蹲在身边的少女。
裴煜很快反应过来,他撑住地板直起身子,向后方的黑暗里躲了躲,蹙眉盯着秋风。
他没说话,眼神冷厉阴鸷。
要是换成倾莲,或是别的小丫鬟在这里,早就被他给吓跑了。
秋风摸了摸后脑勺,很自然地跟他打招呼:“你好,我叫秋风。”
裴煜:“……”
“你就是裴煜吧?”秋风说,“我先前听说过你,没想到你比传闻里要好看得多。”
裴煜的眉蹙得更深,他站起身子,偏过头,白金色的长发无比柔顺地顺着肩头垂落,遮住了他的脸。
半遮半掩下,美人更显诱人。
秋风自然懂这个道理。
裴煜比她想象得还要好看,尤其是刚刚睁开眼睛的瞬间,她像是被击中一般,心脏猛地漏了一拍。
他站起来后更显高挑,在长袍的遮罩下虽然看不出身材,但肩宽和头身比都非常完美。
秋风有点儿想扒掉他的衣服看看。
停顿片刻,裴煜开了口:
“出去。”
声音微哑,发音不太熟练,一听就很少跟人说话。
这可不行。
有魅力的人大多是自信的,就算是五官和身材不怎么出彩,只要精神好,气质在,笑容自信,就能让人觉得很美。
他需要更多的自信。
秋风迈近一步,语气诚恳:“你真的好好看啊,为什么要躲起来?”
她的目光太过真挚而热烈,裴煜不由自主地,又后退了一步。
他害怕光线,害怕刺眼的东西。
“……出去。”他又重复了一遍,见秋风没动,便稍稍抬高声音喊道,“倾鹭!”
一道黑影窜出来,挡在裴煜的面前。
这人只比裴煜稍微矮了一些,穿着夜行衣,脸上还蒙了面纱,低头看着秋风,抱拳道:“邱小姐,少爷不方便待客,请您……”
秋风偏头,看向裴煜,“哎,花灯节,你想去吗?”
裴煜动了动手指。
他目光稍转,跟秋风视线触碰的瞬间,又触电般收了回来。
——她怎么晓得,他想去花灯节看看?
裴煜畏惧阳光,但屋子里的灯火他从不害怕,听说花灯节满街都是五颜六色的好看灯火,他有些期待。
现在的裴煜尚且还有个盼头,算是对生活有点儿微小的期盼。
人真的是不能没有盼头的,秋风目前的盼头就是早日完成任务,存到足够的积分,回到自己的世界。
秋风见他真有去的念头,便放心转身离开。
她本来也没打算现在就跟裴煜说些什么。
过了两天,花灯节就开始了。
秋风这两天都攥着自己的私房钱,没事就去外面吃饭逛街,把这附近的生活习惯摸得一清二楚。
这个时代的好吃的真是太少了,难怪裴煜会觉得生活没意思。
美人和美食,是这世界最美好的地方啊。
秋风打定主意,要让裴煜在看完花灯节以后,还能有点儿别的盼头。
她找厨房的人做了枣糕。
这个时代的饭菜水平和调料种类都比现代少的多,秋风本人又不是厨师,只是在家休假的时候,偶尔会自己做做糕点,吃点甜食找灵感。
枣糕是清朝宫廷御用糕点,满汉全席的十大糕点之一,做法简单味道好,清甜开胃营养高。
这个时代还没有枣糕出现,但他们做的蒸蛋糕已经足够松软可口。
秋风在让他们在蒸蛋糕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做了一批枣糕,又在其中一半里私心加入了核桃碎。
在去花灯节参观之前,把枣糕放进小餐盒里装好。
她带了一大堆,准备分给原著里的女主吃。
毕竟这小姑娘已经怀孕了,还颠沛流离跑了两个月,身子肯定虚弱得很。
秋风如意算盘打得啪啪响,却唯独没有料到……
她跟裴煜两个人,能把那一大盒枣糕全部消灭。
恐怖如斯。
并且,真香。
第3章 少爷(3)
秋风觉得,裴煜可能只是不太喜欢说话。
他的身形实在出挑,即使在人山人海的花灯节,秋风也一眼就看见了远处的他。
花灯节要在天完全黑了以后才开始,现在来的人都在挑灯、买灯。
还有些商贩,借着黄昏最后的日光,在糊花灯。
裴煜就站在一个商贩面前,非常乖巧地垂着头,一动不动地看对方糊灯。
商贩点了些红色染料,熟练地在藤条上量出大小,做了记号,然后把几根藤条编在一起,搭出花灯的框架来。
他低着头认真做了好一会儿,才猝然发现自己身边站了个人,连忙问道:“公子看上哪个了,我帮您取下来瞧瞧?”
小贩的身后是个用藤条做的高大网格,挂着一个个漂亮精致的花灯。
裴煜没有说话,正欲离开。
忽然听见身边传来一道笑吟吟的女声:“老板,麻烦取一下最上头那个兔子的。”
裴煜的动作立刻顿住。
“买个灯吗?”秋风问裴煜,“我请你。”
裴煜没说话。
他戴着面具和兜帽,只露出一点下巴和紧抿着的唇,整个人像是个一袭白衣的杀手。
若不是富家少爷的气质还在,就真不像什么好人了。
秋风自顾自又买了个莲花的灯,塞给裴煜。
裴煜也没拒绝,被动地拿着灯。
两个人一同朝前走了段距离,裴煜忽然开口问道:“你有什么目的?”
秋风脚步一顿。
“直说吧。”裴煜把玩着手里的灯,微哑的声音压的很低,“我不喜欢猜来猜去。”
他真不傻,也真不自信。
一眼就看出她是有目的才接近他,却半点都没考虑过是因为她喜欢他。
这样下去不行的,这样下去是要得抑郁症的。
你看这个裴少爷这么漂亮,不如我们——
秋风笑出声来,开口道:“目的?你觉得你有什么能让我有所图的地方吗?”
裴煜的脚步停了下来。
他低头直勾勾地看向秋风,那双绯色的眼瞳被笼在兜帽的阴影之下,看不真切。
“你晓得我的家境,我不图你的钱。”秋风说,“也不图你的地位,我还能图什么?”
裴煜抿紧的唇稍微松了一些,秋风这么说他他也不恼,很给面子地顺着问:“什么?”
秋风很理所当然地开口:“图你的美色啊。”
裴煜又抿了下唇。
所有的设计品除了实用性以外,还要有自己的特色,才能吸引到“上帝们”的目光。世上本就不存在完美无缺的东西,有时候缺陷反而也是一种美。
秋风向来慧眼识珠。
“你别不信我啊。”秋风说,“仔细想想我说的哪里有问题?”
她随手指了个不远处的茶楼,问他:“去喝点茶吗?我带了特别好吃的糕点。”
裴煜对食物没什么需求,他很少感到饥饿,或者是有什么别的需求。
也很少觉得什么吃的“特别”。
于是在茶馆坐下以后,他垂眼看着秋风手里的枣糕,拒绝道:“谢谢,我没有胃口。”
秋风晃了晃手腕:“尝尝,开胃。”
裴煜尝了一口。
……喜闻乐见地真香了。
酸甜可口,带着红枣的清香,着实开胃。
枣糕个头不大,几乎一口一个。裴煜吃完本不想再动,秋风却点了点另一个,道:“尝尝这个!”
裴煜问她:“不一样?”
秋风点点头,拼命安利:“这个更好吃。”
裴煜很给面子地吃了一个,然后伸出苍白的手指,点了点原味的那盒:“这个更好一些。”
秋风:“???”
没有品味的臭男人!
她难以置信道:“你不喜欢核桃?”
裴煜没再说话,又吃了一个原味的枣糕。
秋风不允许有人质疑她的品味。
“没有核桃的枣糕,没有灵魂!”她捉起一个带核桃的,干脆利落塞进嘴里。
裴煜:“口感不一,软的夹着脆的,很奇怪。”
秋风不信,她吃吃原味,又吃了吃带核桃的,反复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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