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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软饭王——洛缃月

时间:2019-11-19 08:52:09  作者:洛缃月
  但因为有了这个爱好,他就在一干村里小青年中脱颖而出了。
  好处是肯定有的, 比如说安排活的时候,大队干部会给他安排些轻省的活儿。
  谁家想要写个信啊啥的, 首选就是叫原主。
  本来这活只要会认字写字的人都行啊, 但谁让原主有了点小名气呢?
  原主在乡里扬名之后,尝到了好处,就把眼光放到了县里市里。
  果然工夫不负苦心人,原主写的东西,也开始在县报和市报上刊登了!
  能在这些地方上刊登自己的文章,哪怕是不起眼的豆腐块,那也是特别光荣和长脸的事儿啊!
  更不用说还有一块两块的稿酬呢!
  原主得到了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鼓励之后, 目光放得更加长远了。
  花费了四个月写出的一部中篇,用了崭新的稿纸,最好的一支钢笔誊写的工工整整,特意在去县里开会的时候请了一天的假,就去了省城XX日报社,专门去投稿的。
  这年头通信落后,电子邮件是想都不用想,全靠慢悠悠的邮政。
  但寄过去的稿件一大沓子,光抄写一遍那都是好几天的工夫,有时候寄到了出版社或者报社,人家看过了不打算采用,也不会退原稿,作者想再投其它家,那费的工夫可想而知……完全不能跟几十年后比的。
  原主投完稿回到村里,那牵肠挂肚,茶饭不思啊。
  就今天,他去上工,队长给他分了个特别轻省的活儿,让他去仓库那边计工分。
  他计着计着工分,突然间,有人从乡里回来,带回来全村的信件,其中就有他的!
  信封上的发信单位,那可是XX报社啊!
  那会儿的农村,要知道个最新政策,国内新闻啊啥的都得听广播,看报纸,就他们这边远山村,县上的报社记者来了那都得当个大干部热情接待,更不用说省报社了……当然了,他们这小破村也从来没有省报的人来过就是了。
  但现在,那个笔杆子宋城,居然能认识省报社的人,还跟他们通信了!
  于是纷纷热情地上来围观,想要知道省报社的同志都给宋城写了点啥?
  原身则是忍着激动,拆开了那封信。
  颤抖着手读到一半,原身原地跳起来,大叫一声,就翻了白眼。
  那还有什么说的,村民们赶紧七手八脚地把原身给扶了起来。
  一摸还有气儿,有人说是吓着了,有人说是饿晕了,原身的对象小铃则哭着去找村里的赤脚医生同贵。其他的人把原身给抬到了他的住处。
  再看那封信,可不把人吓了一跳。
  我滴个乖乖,宋城这小伙子!可了不得了!
  他写的被省报给录用了!还有一张十块钱的汇款单呢!
  怪不得宋城给激动得晕过去了呢,这要是落到谁头上,谁不晕啊!
  这可是山沟沟里出了个大秀才,这小村怕是留不住他了啊!
  宋城坐在炕上,回忆着原主的故事,只觉得阵阵无语。
  原主可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文艺青年啊!
  动不动就写诗,写情书什么的,身为科技宅男,宋城实在是搞不来啊!
  什么的,宋城倒是挺喜欢的,但他是喜欢看,根本不想自己去写。
  更何况原主写的,风格……嗯,怎么说呢,就是那种落难青年碰到美丽贤惠的村姑什么的,就是原主和对象小铃的翻版啊!
  宋城打从穿越第一个世界起,就被说成是吃软饭的,但他觉得这位原主才真是吃软饭的呢。
  原主跟小铃在一起,就像一个巨婴。
  小铃给他洗衣缝补,替他做饭洗碗,如果原主被分到了比较麻烦的农活,都是小铃在帮忙干。
  有的时候,还会偷偷塞给原主几毛钱□□票什么的。
  原主给小铃的回报呢,则是情诗啊什么的,哦,对了,就是情诗,在原主和小铃在一起半年后也没了那个新鲜劲儿,所以给小铃的就是让她当自己新作的头一个听众……
  原主不是靠着笔杆子得了好多的奖品吗?
  按着常理来说,原主虽然很穷,没房子就不说了,没钱也是的,但好歹还有得的那些奖品呢,什么绸子皮的日记本,搪瓷水杯,印花毛巾之类的。
  除了在起初搞对象的时候,原主送了小铃一块手绢,之后得的那些奖品,原主就都当成礼品送人了。
  比如说送给乡里通信站的广播员小金日记本,送给村长的搪瓷水杯……
  当然除了送给一些原主认为需要维护的人之外,大部分的奖品,原主都给了他亲大哥家。
  他大哥家刚生的小侄子还不到一岁,虎头虎脑的特别可爱,这是他嫡亲的侄子,他就要对他们好上加好上,让宋家那些人瞧得眼气!
  没错,原主就是这么一个吃着软饭,但自己却不觉得的,还自我感觉特别良好的家伙!
  宋城还坐在床边揉脑壳,之前屋里跟他说话的那个年轻人端着一个碗进来了。
  “来来来,喝点热乎的!”
  一个粗瓷大碗怼到了脸上,宋城一看,里头居然是蛋花汤。
  “诶,还是你有福,这不是刚刚大队那边送来了三个鸡蛋,让给你补补脑!”
  宋城道了声谢,端起来喝了几口。
  果然这热汤下肚,感觉舒服多了。
  其实原主会血糖过低,除了确实在下乡青年这边伙房里吃不太饱之外,也跟原主自己作的有关。
  宋城放下了碗,一边早就盯着的年轻人连忙问。
  “你还喝不?”
  宋城摇摇头,“不喝了。”
  年轻人端起那半碗汤,咕噜两三下就喝光了,完了还意犹未尽地把碗边给舔了。
  “我这还跟着你沾了光啊!”
  年轻人笑嘻嘻地,“宋城啊,你这回可算是出了头了。我估摸着你在这村里也呆不了几天了,诶,你发达了可别忘了我大李啊!”
  原来这位年轻人姓李,名叫李达,跟宋城一样,也是小县城来的知识青年,不过宋城是本县的,而这位是邻县的。
  宋城笑着摇摇头。
  “看你说的,哪就那么悬乎。”
  就算是写了部中篇能在省报上连载又怎么样,稿费算上六期的吧,也就不到一百块钱。
  能干什么啊!
  宋城头痛的,是原身的对象小铃。
  原身跟小铃,除了没领证之外,那真是什么都发生过了。
  宋城如果不娶小铃,那绝对是要被骂成陈世美,白眼狼的。
  可如果娶的话,不光是现在的宋城不乐意,就是原身,其实也是有花花肠子的……
  “同贵哥,你快点啊!”
  宋城就听到茅屋外头响起了清脆的嗓音,那声音又接着嚷着,“李达,城哥怎么样了?醒了没?”
  李达冲着宋城挤了挤眼,“醒了!醒了!还喝了半碗鸡蛋汤呢!”
  那碎布拼成的门帘一挑,就进来一个年轻姑娘,她手里还拽着个慢吞吞走路的中年人。
  那中年人哎哟了一声,“小铃,你可放手吧,我这老腰都快闪了!”
  原来这中年人名叫原同贵,是小铃的本家堂哥,因为早年他爹就是村里的采药人,所以后来村子里派人去学赤脚医生,就派了他去,不过这个人是个慢性子,总是不慌不忙慢悠悠的,因此小铃急得拽着他一路跑。
  小铃看宋城醒了,忙丢开了手,飞奔过去,拉着宋城东问西问。
  “城哥,你感觉怎么样了?还有哪里不舒服,快让同贵哥给你瞧瞧!”
  小铃是个这时代很常见的姑娘。
  浓眉大眼,微黑的脸蛋,脑后梳着两条粗辫子,个头不太高,刚刚一米六,身板却很壮实。
  正值十**岁的好时光,小铃还算是好看的姑娘的,但却不是原主心目中的女神。
  原主心目中的女神,那肯定是纤细,瘦弱,苍白,身穿浅色长裙,手打紫色油纸伞的美丽姑娘……
  原主就是为了吃饱肚子才傍上的小铃,而且一直在梦想着能脱离这个糟糕的环境!
  如果说是在其它几个世界里,冷不丁地来这么个陌生女人凑得这么近,宋城肯定要不耐烦闪开,或者是喝止住对方。
  但他刚刚接收完原主的记忆,知道原主对这位对象完完全全是利用,而且就在半个多月前,已经策划着远走高飞,抛弃小铃了。
  小铃的境遇实在是挺惨了,以至于就连宋城这种守身如玉,生怕犯了错误被自家老大给削死的,也在动作上只是有一点闪避,但还是没完全闪避开,让小铃拉住了他的胳膊肘。
  “我,我没什么事……”
  宋城低下头,简直不敢跟这位对视。
  本来他还有一点奢望,觉得既然他穿越到了原主身上,那说不定原歌也会穿越到原小铃身上呢,但就从刚刚那一连串的动作就能看出。
  她不是原歌!
  穿越了这些世界,头一次让宋城感觉这么为难。
  穷不怕,饿肚子也不怕,可他一穿越过来,就面临着不得不做负心汉的局面!
  原小铃对宋城这个态度倒是习以为常,转过头去找医生。
  “同贵哥,快给他瞧瞧,是不是哪里出了什么毛病啊?我就说让他到我家吃饭,他非得说怕人说闲话,死活不来了……我们俩都要结婚了,还怕什么说闲话啊!”
  原同贵慢腾腾地走过来,慢条斯理地打开随身的挎包,取出医药箱,拿出听诊器,温度计,手电筒……
  别看就这些在宋城世界里普通家庭都是常备的东西,在这个时代,一个村子里也就赤脚医生才有,还宝贝得很。
  “别急嘛!安静些啊,我把把脉看看。”
  原小铃瞬间闭嘴,看着赤脚医生挽起袖子把手搭在宋城的手腕上。
  宋城倒是巴不得这位医生给他看出什么了不得的病来。
  这样他就有借口,为了不拖累原小铃而提出分手了!
  “心跳……有点快,不过还算正常范围里的。”
  赤脚医生过了三五分钟,才下了判断。
  接着又用听诊器听了听宋城的心肺……
  又看了看宋城的喉咙……
  “都没啥大事儿,平时注意不能太劳神就好了……”
  也不知道他是从哪个症状得出的这个结论,但原小铃是一点都没怀疑的,连连点头。
  “是呢,我就说城哥平时太费脑子了,有点空闲就在那儿搞创作,这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的……城哥你今天晚饭跟我回家吃吧,让我娘给做碗白面疙瘩汤!”
  赤脚医生的嘴角就抽了抽。
  白面疙瘩汤!
  他家吃糙玉米面儿还得精打细算呢,那几斤白面都是等过年用的。
  这年头,养闺女就是吃亏啊!
  还没嫁人呢,就尽把自己家的好东西往外倒腾!
  不过呢,虽说小铃这个妹子是太上赶着了些,但她的眼光倒还不错。
  这个宋城,听说能在省报上发表文章,还是老大一块连载的那种,当真是个有能耐的文化人!
  要是真跟了他,倒也不亏!
  不过,他们村子里好几个碎嘴子的聚到一起就说了,看着宋城这小伙子,为人不踏实,飘浮得很,一看就不是能在村子里长呆的。
  他要是能跟小铃结婚,将来去了城里,能把小铃带走倒不错,怕就怕他心大,找小铃只不过是眼前没别的好岔儿才将就的,一等有了高枝就要飞啊。
  “不,不用了,刚刚队里给了三个鸡蛋,我都吃过好的了。”
  宋城赶紧拒绝。
  这年头,能上谁家吃碗白面做的饭食,绝对比在他个世界被请一顿米其林大餐更难得。
  原身那个鸡贼的,这两年是没少在原家蹭吃蹭喝,原本想着娶了他家的闺女,他吃点拿点也是应该的,但原身这不是望见了曙光了么,觉得得慢慢跟原小铃划清界线,所以就不再去了。
  原小铃目光闪了闪,有点黯然地垂下了眼。
  “嗯,那你好好休息,我过会儿再来看你。”
  之前城哥就说了,他说村里有人说闲话了,说他找自己就是为了混吃混喝,他一个大男人面子往哪搁?所以他决定在结婚前都不去她家了。
  原小铃倒觉得宋城这个举动没啥毛病,因为之前原身也是这样的啊。
  更要紧的是当着两个外人的面儿,他肯定不能说就同意去自己家里吃好东西啊!
  所以原小铃跟宋城说了声,就先回家了。
  原小铃从自家放粮食的屋里找到那个最小,藏得最严实的面缸,这个面缸外头用席子裹得死紧,上头还压着厚重的一块石板,生怕有虫子老鼠来糟害。
  原小铃刚刚挖了小半瓢白面,就听外头有人惊叫了声。
  “谁在那儿偷粮食呢!”
  原小铃手一抖,白面差点都给洒了,不过她听出了是她嫂子的声音。就抿了抿嘴,把瓢小心地放好,再把缸子给严实地盖上。
  但她嫂子已经进来了。
  她嫂子是三年前嫁过来的,刚嫁进来的时候,大概是对她们家的条件觉得很满意,成天笑呵呵的,做事也很勤快,跟原父原母,还有原小铃的关系都不错。
  不过自打前年原小铃跟宋城谈对象,她嫂子就有点怪声怪气的。
  总是在那儿泼冷水,说看着宋城就是个耍嘴皮子的,靠不住。
  光靠着那点奖品啥的,能当吃还是能当喝啊?
  再说宋城的奖品和啥稿费,原小铃有见过一分吗?除了那块手绢以外?
  一个大男人,还要靠着女人才能吃饱喝饱,丢不丢人啊!
  原小铃就觉得她嫂子是在嫉妒她。
  宋城那么有才华的人,现在困难只是一时的,又不会永远都这么困难。
  他那些奖品本来也不多,当然要当成礼品送给用得上的人了,不然就比如说她原小铃吧,给她日记本和钢笔又有什么用?她也不写日记啊?每天那么多活儿要做,哪有那个闲工夫啊!
  不就是出把子力气帮衬他一把吗?她心甘情愿的啊!
  原小铃看着她嫂子进来了,就摆好了跟她嫂子辩上几回合的架势。
  却没想到她嫂子看着是她,就噗嗤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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