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钱争可以说,做老板的属下是一件她引以为荣的事情。
——但这绝不包括做某个人的同事。尽管做老板的属下就等同于这个。
想起R临走前一番关于自己的信息无用论的冷嘲热讽,以及老板出差去拜访红皇后却不带上自己反而带走R的事实——钱争响亮地对某个不在场的家伙“哼”了一声,右手成拳,紧紧攥着带柄啤酒杯的把手,然后重重放下杯子。那架势简直像往谁的脸上砸手榴弹似的。当然那个谁并不在场,被间接迁怒的酒杯与木制长桌发出“硄”的声响,从杯口溢出的生啤泡沫足足占了这杯酒的三分之一——它们尽数泼在桌上,彰显了主人情绪的暴躁。
“真是无可理喻!”她咒骂着R,“他翘起来的尾巴怎么不扬上火星呢!最好来个点燃爆|炸然后让这人螺旋升天绽放成宇宙最美的菊花!”
如今是工作日的深夜十一点,钱争正在借酒浇怒。这是位于高速公路旁的一家小居酒屋,店家以拉面和寿喜烧的美味著名。钱争经常光顾这里,介于她虽然骨子里是个宅女,但是外表的艳丽程度直逼女明星,待在酒吧总会遭到不必要的异性骚扰。
当然,居酒屋的厨师是个她熟识的御姐,大家经常在一起玩cosplay,而且厨师小姐相当擅长制作高浓度烧酒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好啦,你那个奇葩同事又不是一次两次这么嘴贱。”
厨师安慰道,“不就是没能和上司一起出差吗?工作清闲下来可是好事啊。”
钱争咕哝:“没有老板布置任务,人生可无聊了……”她再次重重地叹气,“而且我现在追的新番都完结了。”
厨师很是了解的耸肩:“哇,果然是前者呢。”哪有这么工作狂的宅女啊。
钱争没有进一步辩论,介于之前每次她强调“不和老板工作真的很无聊”,好友都会报以“是是是,知道你们老板其实是大美人,你喜欢舔他颜”的敷衍目光。的确她的老板是大美人,钱争也暗搓搓舔他的颜值,但是,对天发誓,钱争真的不敢对魔王产生哪怕一丝丝的非分之想。
之前魔王单身时就高居女恶魔们“看脸特别想睡,但对上视线就丝毫不敢越雷池”的榜单首位,而钱争作为与其朝夕相处的前台,更是经常接触魔王那张美人皮下令人胆寒的内在。在钱争眼里,霍准不是异性,是一种活在传说里的怪物。敬畏并为其献上忠诚是一回事,谁会敢于亲吻一只怪物呢?更别提这只怪物是连自己本身都可以随意毁灭的存在。——也幸亏她这种自知之明,钱争顺利成为恶魔史上最成功的前台,并一直为霍准工作至今。
至于魔王脱单之后……虽然震惊于“究竟是哪位神通广大的大人收服了我们老板”,女恶魔们之间也的确产生了一种被鼓舞的蠢蠢欲动——但是看看前几天那个试图勾引老板的女人下场吧,魔王还是那只怪兽,钱争再清楚不过了。
“话说老板娘到底是怎样的存在啊……”钱争咕哝道,“老板下了不准查询的禁令……真让人抓心挠肝。”
那天R兴高采烈地在群里发言说自己见到老板娘本人,然后顺势又用信息无用论嘲讽一遍她——
“去死吧!”钱争吼道,再次挥舞自己的手臂,杯子里仅剩余的三分之二的酒液悲壮的扑向桌面。这次扎啤杯杯底,生啤酒,木桌三者达到了和谐的融合,发出“哐啷”的悠远响声,具体可以想象喝醉的鲁智深砸编钟。
坐在同一条长条木桌上的客人吓了一跳。这位客人刚才正试图吃拉面,此时被吓得一个哆嗦(钱争声音太响了,而她刚刚面对自己的食物十分专注),手中的筷子应声而落,在地上骨碌碌滚了小半丈,直接滚到钱争高跟鞋的鞋面上。
“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钱争连忙道歉,她轻咳一声收回自己的失态,并俯身捡起筷子。
她将其用湿巾擦干净,再递给那位吃拉面的客人,并第一次注意到对方的长相。钱争一愣。
那是个看上去就很乖巧的小姑娘,脸颊有些婴儿肥,一对眼角微微下垂的猫瞳,穿着一件领口有灰色大蝴蝶结的长袖连衣裙。钱争甚至注意到她连衣裙竖起的衬领上别着一只戴蓝礼帽的白兔,那是一枚非常别致可爱的胸针。
“我才是要说对不起。”女孩一边道歉一边余惊未消的紧抓着裙角,神情十分严肃,“谢谢你……”
她接过钱争递来的筷子,继续用一种端庄严肃的姿态回到自己的面碗前,慢慢挑起第一束面条,眼睛“嗡”的一下变得闪亮。女孩保持着严肃的表情和亮晶晶的眼睛开始吃叉烧拉面。
钱争刷的转头去看倚在吧台边抽烟的厨师。后者十分妩媚的挑挑眉。
“我刚才就想跟你说了。”她俯身凑到钱争耳边悄声道,“这是第一次来我居酒屋的新客人,是不是超级可爱?”
钱争拼命点头。
“我觉得她适合那套白色洛丽塔。”厨师继续小声说。
“我觉得她适合cos爱丽丝。”钱争小声回答。
“龙女仆里的康娜?”
“啊啊啊魔女宅急便也可以!”
两个成年女人以一种谈论酒吧里姑娘们罩|杯大小的猥|琐语气讨论着新客人,后者浑然不觉地沉迷拉面。
最后厨师深沉地说:“我的单反镜头饥|渴难耐。”
钱争回复:“我那二十多件萝莉小裙子蓄势待发。”
“你去勾搭,我气场太强。”
“好的社长!一定把可口的幼|女拉进cosplay邪教!”
之前就说过,钱争是个宅女,资深宅,cosplay服装手作娘,宅圈最大遗憾是玩cos的小伙伴里没一个是B罩杯以下的萝莉——动漫少了萝莉简直丧失了一半乐趣。
“你好?”
沈畔正专注于美味的叉烧,就听见旁边的客人说,“你长得非常可爱,介意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吗?”
……沈畔手里的筷子又“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她立刻转身正视向自己搭话的女人——这是个长相非常艳丽的美女,鼻梁挺翘,胸前波涛汹涌,双手抱臂,斜斜倚在吧台上。刚刚进店时沈畔就多看了她几眼——沈畔的脸“腾”的一下通红。她一直很羡慕那种在酒吧坐下时会把胸部搁在双臂上(就像什么碍事的两大团水袋似的)然后看着调酒师邪魅一笑的女人。
她小声说:“对不起,我不是同……同性恋。”然后她迅速改口,“不,我不是歧视——我是说,我已经结婚了……”
钱争在内心给了自己一个大耳刮子。看来酒精让她情商下降了不少。
“我没有那个意思。”钱争解释,“我觉得你很和我眼缘,想交个朋友。”
朋友。
沈畔眼神游移了一下。
钱争迅速看出自己戳中了对方的软肋——唔,渴望友情的小姑娘?那很好搞定。
女恶魔摆出魔王前台的招牌公关笑容:“是这样的,你看,我最近有不少烦心事。我的同事……唉,生活总是有许多不容易。”
“这样,权当萍水相逢,我们一起吃个饭如何?我知道这家店不少招牌,还可以拜托厨师打折扣——唔,你想吃点什么?”
沈畔连忙摆手:“不用了,怎么能麻烦你……”
“这家的南蛮鸡排很有名。嘿,厨师,麻烦来一份鸡排——再加两份海鲜汤,一份天妇罗,一份招牌寿喜烧……啊,这里还有特制比例的可尔必思,可以做成草莓味的……烤串拼盘也不错?你喜欢盐烤还是酱油?”
唔。
沈畔十分动摇地咽口水,摆手的动作逐渐放缓:“不,不用了……”
艳丽的女客人爽朗的笑道:“放心,我只想平等和你聊聊,我们AA如何?”
沈畔彻底动摇:“AA的话……好的。”
沈畔:“请给我一杯草莓味的可尔必思,多糖,多酸奶。”
钱争:“请给我一杯长岛冰茶,加烧酒。”
女人之间的友谊可以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建立。
更何况钱争是魔王的前台,专门负责与各种各样的客户打交道;而沈畔是霍准养了三年的家猫,专门负责不与人过度交往。
这两人的段数差距根本不在一个水平面上。
“这么说,你家男人出差,你晚上溜出来享受个人世界?”
沈畔点头,用“我翻山越岭打败了恶龙”的自豪口吻说:“一个人去了他出差前划的最远出行范围的边缘的店吃晚饭,计划在离门禁只差十分钟的时候到家,喝了饮料菜单上的未知材料的名字很酷的东西,拉面加了两倍蒜!”
……为什么你要遵守他划的最远出行范围(话说真的有这种东西吗),为什么他不在还要遵守门禁,为什么即便选饮料也要是无酒精草莓味的可尔必思(别名儿童饮料)啊!话说拉面加两倍蒜有什么骄傲的!
钱争心中的槽点汹涌澎湃。
真是没见过这么听话的姑娘。
“平时被压抑的很难受?”
钱争屈起手臂托住自己的下巴,随手拿起盘子里的盐煮毛豆,调侃道:“婚姻可是爱情的坟墓。”
沈畔摇摇头:“当然不,事实上……”她皱眉,突然无法鲜明地形容自己如今的感情生活。沈畔仔细琢磨着,若有所思地看着梨形玻璃杯里粉红色的泡泡。那是可尔必思的碳酸气泡,正顺着被冰块冻成冷白色的杯壁慢慢上爬。这么一看倒有些灯红酒绿的成熟悠闲感,前提是忽视那早春樱花般粉嫩的颜色。
“事实上,我总觉得最近才开始谈恋爱。”沈畔轻声说。
钱争:“……哈?”
接下来沈畔用“我翻山越岭打败了恶龙后还成功把它驯养成忠犬”的自豪口吻说:“因为他最近开始和我吵架了!”
钱争:“……”
是恶魔落伍了吗?她怎么看不懂现在年轻姑娘的婚姻观念呢?
“会发脾气,表达出明显的情绪波动,而且有段时间特别任性……”沈畔傻笑,“哎呀想想就很开心。撒娇的样子真的特别可爱……”
那是你不知道对方撒娇时顺便割走了姑娘一号的嘴唇,还把某头目的右手榨成汁喂给即将脱水而死的姑娘二号。
钱争正努力跟上正常人类的脑回路:“这么说,你家那位是小奶狗?”现在女生好像很喜欢这种款式,会撒娇会生气的奶油小生,唔……人类真复杂。
还是无形的信息最好了。
“应该不是吧。”沈畔郑重思索了半天,期间无意识咬了一下插在饮料杯里的塑料吸管:“非要用动物来形容的话……是那种特别帅气的大金毛!”
哦。
钱争低头灌了一口长岛冰茶掩饰自己的无趣:是普遍意义上的那种暖男呢,好无聊。
沈畔捧着粉红色饮料继续分享,简直如数家珍:“他出差前还抱着我不肯走来着,那么高一个人就埋在我脖子旁边哼哼唧唧,说什么‘好想把工作对象的眼球挖掉’‘如果你一个人在家不乖我就给你弄只漂亮项圈再绑一只铃铛’,哎呀那个样子真的超级可爱……”他有时说说这种有点阴森,其实不会真的实现(?)的任性抱怨,实在是幼稚的可爱。
钱争点头附和:“嗯……嗯??”
等等这种话大金毛会说吗??怎么语气听起来有一丝丝熟悉?
霍·伪·大金毛·准用细长的手指轻轻转动着ISO标准杯的椭圆形杯口,百无聊懒的设想,如果自己轻轻一推,能不能打断这充满着废话和矫情的权贵宴会。
正巧旁边就堆放着两座做作的香槟塔,霍准在思考要不要给现场的上流人士们表演多米诺骨牌。
是的,宴会。一场由富裕的酒厂老板发起的品酒餐会,这位慷慨的主人恰巧还拥有两座位于海滩旁边的豪宅,于是顺理成章,霍准的合作伙伴选择在这里见面。而很显然,穿着白衬衫黑长裤,衬衣领口上还别着一只卡通猫头胸针的男人与这里格格不入。即便是挑选酒杯他也只是随手拿了一只国际标准杯,平平无奇,毫不突出,对比这里赤霞珠和仙粉黛的优雅神秘,霍准就像宜家里走出来的用红葡萄酒杯喝可乐的平民。
如果不是R及时阻止了他,霍准真的会带瓶可乐进来。当然这只是个比方,速食饮料里他只喜欢喝柠檬苏打水。零食则是盼盼小面包。
只要霍准愿意,没什么场合是他适应不了的。当然他可以衣冠楚楚地出现在这个宴会厅,西装三件套的款式是保守的黑色条纹,端着绅士的派头被动勾|引每一个从他身边经过的贵妇人,低头摆弄自己的袖口时假装看不到那些千金小姐通红的脸蛋,别人问起红酒品相时就世界各大酒庄同一时期同一光照下因为土地湿度而产生的不同的口味侃侃而谈。
前提是他不愿意。现在霍准宁愿回家给媳妇做西红柿鸡蛋汤。
红皇后,人如其名,他的合作对象是个极为“上流”的女士。她爱好奢靡,派头豪华,但凡谈个生意必要选在高档酒席,喜欢被高档物和上等人环绕,自称名流界的掌权人,一举一动极富女王气场。红皇后的黑暗势力是一家被称为“仙境”的会所,以情报买卖和政|治暗杀著称阴影里的世界。她自称“左右世界走向的女人”倒也有那么点原因——红皇后活跃于政|治家与资本家之间,沉迷于权势与金钱,在她眼里没有利益可图的杀戮是寡然无味的。准确的说,红皇后看不上任何意义上的犯罪(与精神病患者),她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彻底掌控那个“上流阶层”而已。
这是个很麻烦的女人,介于她和霍准合作多年,也让霍准不耐烦了多年,却仍然好好的活在她自诩的王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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