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灯顺从地应了一声,像是个提线木偶一样,由着这些女人折腾。
知道自己要嫁的人是姚启安之后,林灯的确是很惊讶。不过冷静下来之后,她反倒觉得自己没有刚才那么害怕了。
姚启安是什么人物?民国时期的著名文豪!虽说他这会儿估计还很年轻,但他怎么说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
她若是不愿,想来他是不会强迫她做些什么的。
想到这里,林灯甚至都有些期待赶紧嫁过去了。
毕竟林家是个十分传统的封建大家庭,对女儿家的管束非常严格。别说她这个身娇体弱的林家大小姐了,就是林家另外几个健健康康的小姐们,平日里那也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看起来就跟生活在古代差不多。
可姚家就不一样了。姚启安既然是接受过新式教育的,想来他们家对媳妇的管束,应该不会那么严格吧?
再加上姚启安并不喜欢她这个妻子,两人协商起离婚来,应当会容易许多。
只要再给林灯一些时间,让她摸清楚这个世界的形势,她就能想办法自己独立生活了……
她所需要的,不过是再多一点点时间。
……
临上花轿之前,方氏不舍地抓住女儿的手,含泪嘱咐道:“婉儿啊,到了夫家之后,你一定要好好听姑爷的话,伺候好公婆,做一个合格的妻子,知道了吗?”
林灯随便应付了一声,心里却并不认同。
方氏这一辈子就一直顺着丈夫的心意而活,没有一点自己的主见,对待公婆也是尽心尽力……
可她过得并不幸福。
林灯才不想过她这样的生活。
不过她知道,现在并不是和方氏争辩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好时机。
对于方氏这个“便宜母亲”,林灯心里是没什么感觉的。不过她现在既然成为了林淑婉,占了人家女儿的身份,在力所能及的时候,林灯还是愿意去帮助方氏的。
但是现在她连自己的日子都没过明白,实在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就没有再多说什么。
人微则言轻,要想让方氏信服她的话,她也要自己先立得起来才行。
……
花轿摇摇晃晃,颠簸了一路。
林灯一日都没吃什么东西,胃里难免有些难受。
勉强撑着拜完天地、被送入洞房之后,林灯就再也忍不住了。
不等新郎官来,她便自己揭了盖头。在洞房里寻摸出了几块糕点,就着温茶吃了,这才觉得好受许多。
“小姐……”彤云眼睛都看直了。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他们家小姐大病了一场之后,似乎就变得特别……爱吃?
林灯捂住耳朵道:“你可别念叨我。再不吃点东西垫垫,我都要吐酸水儿了。”
彤云只好说:“那我来伺候小姐漱口,再补一点儿口脂吧。”
这回林灯倒是没再拒绝。
等忙活完了这一切,林灯忽然想起来,刚才她虽然和那位大文豪一起拜了天地,可她一直蒙着盖头,看不真切,到现在都没看清姚启安长什么样。
她倒是在历史书上看过姚启安的黑白照片。他戴着副眼镜,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神态看起来很温和。
不过那是他中年时期的照片了,不知道现在的姚启安长得什么模样。
对这位历史上极为出名的人物,林灯本来还有一丝好奇的。不过不知出于什么缘故,她等了许久,姚启安都没有来。
林灯被折腾了一天,实在是困,便先和衣睡下了。
朦朦胧胧间,她感觉有人掀开了她的盖头,还低声说了句什么……
林灯没有听清。
她只知道没过多久,便有人用温水替她擦起了脸。林灯费力地眯起眼睛,见是彤云,便放心地继续睡去。
没想到她这一觉醒来,天已大亮。
短暂的怔忪之后,林灯几乎是弹坐了起来,看向身旁。
是空的。
看起来没有旁人睡过的痕迹。
她身上也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感觉。
林灯不由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还好,姚启安没有碰她。
这一点从焦急的彤云那里得到了证实:“小姐,这可怎么办呀!昨晚姑爷来看了您一眼,让我伺候您歇下之后就走了。彤云没用,没留得住他……”
“做得好,彤云。干嘛要留他?”林灯笑嘻嘻地说:“我都一个人睡习惯了。”
彤云都快哭出来了:“可是小姐,你们连交杯酒都还没喝呢……”
“那不重要。”林灯颇有几分急切地问道:“有没有什么吃的?我好饿。”
昨天她都没正经吃过什么东西,一醒来就觉得胃里空落落的,急需补充能量。
彤云道:“管家一早就差人来说过了,说是早饭是要去老爷、太太那里用的。小姐,您快起来,我伺候您梳头。”
一听说要和名义上的公婆一起吃早饭,林灯的胃口顿时没了大半。
她实在不喜欢和陌生的长辈一起吃饭。
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梳洗过后,林灯便换上一件乳白色绣梅花纹的上袄,和一条水红色的袄裙,准备往姚家的正院去了。
在林灯的印象当中,民国女子都是要穿旗袍的。不过这会儿是民国初年,旗袍还没有流行开来,大多数女子穿的都是她这样的袄裙。
不过这时候的袄裙,和明朝那会儿的还不大一样。受到女留学生们的影响,这时候的袄裙样式较为简洁,普遍为短袄、长裙,袖摆不大,穿起来还挺轻松的。
除了裙子长了一点之外,很像现代时的改良汉服,不会影响行动。林灯还挺喜欢的。
临出门之前,林灯后知后觉地想起一件事来:“彤云,你知道正院在哪儿吗?”
话一出口,林灯就觉得自己好像问了一句废话。彤云和她一样,是昨天刚来的,屁股都没坐热呢,哪里知道姚家大院的布局?
不想彤云却道:“我没去过,不过早上我问过传话的人怎么走了,应该能找到。”
“那就好。”林灯一想也是,这种老宅的布局应该都差不多。她虽然不懂,彤云却是懂的,幸好有她在。“那咱们早点出门吧,还得留出找错路的时间不是。”
两人一出门,彤云便耷拉着脸道:“小姐,您怎么一点都不在意啊?不是我多嘴,姚家未免也太不重视您了吧!您是新妇,对府里的一切都不熟悉,可他们竟然都不送个下人过来伺候您……还有姑爷也是的,对您一点都不体贴。新婚之夜留您一个人也就算了,早上也不过来帮帮您。”
彤云越说越急,都快哭了:“您不和姑爷一起去给老爷太太请安,到时候一定会被人说闲话的。新婚头一天就这样,以后您在姚家可还怎么立足啊。”
彤云虽然是个小丫头,不过她和古代的那种丫鬟还不大一样。
许是时代变了的缘故,她的胆子有时候还挺大的,还敢在林灯面前议论姚启安这个“主人”。
林灯刚想开口,忽然发现前方不远处有一个身着黑色长衫的青年男子。因为男人正背对着她走路,林灯看不清他的脸,不过还是能感觉出那人的气质十分出众。
林灯指着他,好奇地问道:“彤云,你快看,那个人是不是姚启安?”
不知是听到了响动,还是察觉到有人在注视着自己,青年突然回过头来,目光正好与林灯相撞。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改编自资料。
丈夫与公婆
第三章 丈夫与公婆
这一对视,姚启安不禁一怔。
他没想到,他的新婚妻子原来是长这个样子的。
他和林家大小姐虽然小的时候就认识,不过已经很多年没见过面了。
昨晚在新房里倒是见到了,可当时林灯的脸上敷了很多白-粉和胭脂,一点美感都没有,姚启安只看了一眼就走了。
没想到她洗净铅华之后,看着竟然十分清丽。
尤其是那一双炯炯有神的桃花眼,一瞬间就吸引了姚启安的注意力。
姚启安不禁将林灯的样貌同他的“红颜知己”云青青比较了一番。
不得不承认,和林氏相比,云青青的长相好像要逊色一些。
不过,姚启安自认不是个以貌取人的男人。
一想到林氏大字不识一个,他便对她提不起兴趣来了。
见姚启安转身就要走,彤云忙道:“对对对,这就是姑爷。小姐,我们快点追上去吧!”
林灯有点不乐意:“他都看见我了,也不停下等等我,我追他作甚?”
林灯在现代时是近视眼,这会儿回到十六岁的时候,视力倒是好得很。
刚才她远远看去,便见这青年不过二十岁上下。白面无须,一双杏眼十分清澈。
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他这个人的话,就是文雅。
只是没想到,他做出来的事情竟然这样没有绅士风度。
姚启安不喜欢她,不来和她同房,林灯可以理解,正好她也不想跟他睡。
可是她初来乍到,姚启安就算是出于礼貌,尽一尽“地主之谊”,早上带她一起去正院总是可以的吧?
然而他根本就不顾林灯的感受,不但不管她认不认路,就算在路上碰到了,也对她视而不见。
只因自己不喜欢她这个“没文化”的妻子,便不管她的死活,可见姚启安是真的非常厌恶这门亲事,厌恶她这个人了。
既然如此,当初他怎么不勇敢一点、继续抗争下去,干脆不要娶她进门呢?
和林淑婉相比,姚启安有钱、有社会地位,还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他若想要抗婚的话,不是比她要容易许多吗。
人都娶进门了,还这么嫌弃她,林灯忽然有点代入原主,觉得这男人并非良配。
起码不是她的良配。
……
林灯主仆俩就这么默默地跟在姚启安身后,一路来到了姚家主母所居的院落。
姚启安的父亲姚老爷几年前便去上海做生意去了。这几年趁着欧洲在打仗,列强无暇东顾,姚老爷的几个铺子都没少赚钱。
平日里他都住在上海,这回是因为儿子娶亲,才专门从上海回来了一趟。
至于姚启安的母亲朱氏,几年前她也曾跟着姚老爷去上海住过一段日子。
不过她实在不喜欢上海那边浮华的生活,觉得和那边的人都聊不来。是真的聊不来。那边的女人都嫌她老土,朱氏则嫌上海女人太过“放荡”。
在上海住了没多久,她就带着小女儿回到了杭县老家,一直在姚家的老宅里生活。
早上听彤云说了这么个情况之后,林灯就隐隐觉得不大好——她这个“婆婆”朱氏,怕是一个旧式女子。
一见面,朱氏便印证了林灯的猜想——嗬!还是个裹了脚的“三寸金莲”呢!
林灯觉得自己穿越以后最值得庆幸的事情之一,就是发现林淑婉没有裹脚。
她实在欣赏不来那种畸形的审美,也完全理解不了为什么要为了“好嫁人”这么折腾人。
据说林家当年也是要给林淑婉裹脚的,不过因为裹脚太疼,林淑婉哭闹不止,被路过的林老爷子听见了。林老爷子心疼孙女,又想到反正林家和姚家早已经定了娃娃亲,就让人给林淑婉放了脚,林灯因此才有了一双“天足”。
虽说一见面,朱氏的目光就不满地扫过了她的双脚,不过林灯觉得管她呢,她自己舒服就成。
“这就是淑婉?”姚老爷问。
“是呢,一副呆子样。”朱氏说着,不满地瞪了林灯一眼,“还不过来敬茶?”
林灯忍住翻白眼的冲动,从佣人手里接过了热茶,先朝姚老爷双手递了过去:“请父亲用茶。”
朱氏一看就皱起了眉头:“林家是怎么教你规矩的,不知道媳妇茶要跪着敬吗?”
若是换了旁的深闺女子,出嫁头一天就这么被婆婆当众呵斥,肯定要羞得面红耳赤,战战兢兢地磕头认错了。
可林灯一点屈膝的意思都没有。
她笑意盈盈地看向一旁的姚启安,声音平和地说道:“母亲,我听说启安哥哥是读过新式学堂,还留了洋的,想来姚家并不是那种旧式家庭,不应讲究这种繁文缛节的吧?如今看来,莫不是我想错了?”
朱氏皱眉道:“什么新式旧式的,我们安儿是男人,你和他能比吗?真是没规矩!”
朱氏完全不认同林灯的话,不过她这几句话,倒是说到了姚启安的心坎里:“母亲息怒,这林氏所言也算有几分道理。旧式婚礼的确繁文缛节甚多,不如便一切从简吧。”
昨日姚启安没有和林淑婉同房的消息,朱氏自然早就知道了。所以她完全没想到,儿子竟然会替林氏说话。
不过在朱氏眼里,儿子比她丈夫还要厉害,几乎是无所不能的存在。所以就当是为了给姚启安一个面子,朱氏没有再执着地要林灯跪着敬茶。
只不过从林灯手中接过茶盏之后,朱氏忍不住酸酸地说道:“哼,你也少在我这儿装什么新式女子。你在家里又没读过书!大字不识一个,还好意思和外头那些女学生比?”
事实上,朱氏自己也不识几个字。所以她说这话,倒不是因为瞧不起不识字的人。
其实她对林灯最满意的一点,就是她同样不识字。
在朱氏看来,读过书的女人心都太野,不好控制的。
她可不想要一个不好拿捏的儿媳妇。
只是她没想到,一向有温婉之名的林淑婉,竟然还敢跟她顶嘴了。
朱氏是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早就想给儿媳妇一个下马威了,哪里容得林灯在这里放肆?
所以她故意拿林灯不识字这一点来刺她,同时也提醒儿子,别被这个生得一双“狐媚”眼睛的女人给骗了。
果然,姚启安在听到林灯大字不识一个之后,脸上的表情便有些挂不住了。
他实在无法接受娶这样的女子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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