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离开燕县之后,她就已经很少谈及老爷和夫人了,这一次问及,也是因为老祖宗的孝期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老爷能不能重新回去做官还不一定呢,她怕老爷和夫人携着嫡出的小少爷一块到京城来,那这府里头怕是要不消停了。
父亲的来信,这两年魏时还真收到了不少,在大伯的教导下,父亲俨然是在往‘慈父’的方向发展,信是越写越长,里面有关切之语,也有父亲平日里遇到的很多小事和当下的心境。
做了这么多年的父子,哪怕是当初他还在做‘嫡子’的时候,父子俩好像都没这么亲近过,最起码没亲近到可以说这种话。
“之后如何安排父亲还没拿定主意,不过现如今正在族学里教书,听说还挺受族里人喜欢和爱戴的,父亲自个儿也觉得不错,日后未必不会留在族里教书。”
魏时自然是知道姨娘在担心什么,不只是姨娘担心,这也是他担心的地方,如果可以,谁不愿意清清静静的过日子。
刘枫虽没看过公公写给夫君的信,不过这事儿倒是知道的,就是挺奇怪夫君之前居然没把这事儿告诉姨娘,而是等姨娘现在问了才说。
提及燕县那边的人和事,白姨娘是打心里就抵触的,脸上虽不见厌恶之情,可神色总是淡淡的,明明刚刚赏月吃月团的时候,脸上还一团的和乐呢。
“那也挺好的,做个教书先生,倒是也没什么麻烦事儿。”
魏时也不知姨娘这话到底是讽刺,还只是说说而已,不过总归是不好接的,子不言父过,他虽然对父亲在心里头有诸多的抱怨,但还没上升到可以在人前评判父亲的地步。
更何况,他也确确实实是父亲和母亲抚养长大的,倘若他不是父亲的儿子,大伯跟堂兄那也就跟他没什么关系了,自然也不会管他的。
他能有今日,与父亲也是有关的。
白姨娘也没再多说什么,对燕县的人和事儿,能不踢就不提,不光是因为她对老爷不满,对夫人憎恨,还因为那嫡出的小少爷。
当年她使了心思,让人夜里给小少爷那间屋子的窗户开了个缝,以至于这金贵的小少爷得了风寒,身子骨弱了,头几年的时候没少折腾了。
当年下手的时候倒是痛快了,但事后想想却也总觉得不踏实,虽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更没让老爷和夫人抓住什么小辫子,但做过的事情总是会留下影响。
儿子对此是一无所知,可那般坦坦荡荡的一个人,就像一朵太阳花一样,永远向着光和热,她这心里头隐秘的黑暗和龌龊,总归是不堪的。
是以,不管是在柳州城,还是在京城,这么多年了,她自己在面对儿子的时候都觉得隔了一层,不敢太靠近,也不敢戳破。
她这辈子若真要享受天伦之乐,除非是把那些事情都忘了,或者是寄希望于孙子,对于燕县所有基本上都不清楚也不知道的孙子。
不过这孩子时间安排的也太紧张了,她也就是隔三差五能在用晚膳的时候哄哄孩子,这孩子更亲近的当然还是父母了。
中秋节的夜是热闹而美好的,神州大地,不少地方都在庆祝丰收,而魏时之前安排去安南国的人,已经带着画和稻种在奔往大靖朝的路上了。
不过这样的热闹和美好只是大部分人的,还有一小部分人,无论丰收,还是灾年,都活在温饱堪忧的日子里,相比灾年,丰收的年景更容易能够讨得到饭,怎么也是能让人高兴的。
魏时现在根本就腾不出手来,又或者说是根本就没有能力管这些事儿,京城里的乞儿有很多,除了西城不太常见之外,其他三城随处可见。
魏家的玩具铺子已经走上正轨了,但还是供不应求,在没有办法仿制的情况下,不少商人选择进货,然后运往别地去卖,照样能从中赚到不少的利润。
自己吃肉,也给别人喝口汤,魏时对此是乐见其成的,只是能进到货的商人不多。
在把核心技术以外的东西外包出去之后,人手照样是不够用的,京城这边的市场都还没有饱和呢,能让其他商人运往别处去的发条玩具实在是不多。
魏时有心开两个作坊,从京城十几岁的乞儿当中选出十多个来,有那个天分的就学木匠,没有的便是在作坊里打个杂,也总是能糊口的,总好过做乞丐。
只是他去南城和北城转了一圈儿,南贫北贱真不是说假的,这两个地方贫民多,乞儿也多,从而也滋生了不少犯罪和暴力。
父母打孩子,孩子之间相互打架、打群架,这些在南城和北城仿佛已经是司空见惯了的事情,还有一些十几岁的少年就已经做扒手的。
不讲卫生、说脏话在乞儿当中,甚至在一部分贫苦人家里,这已经是最浅显的问题了。
前世今生,魏时也没跟这样的人打过交道,十几岁的人,生活习惯是可以改的,但是品性改已经很困难了。
来回溜达了一圈儿,魏时不得不打消自个儿的想法,想要招人进来,还真不是随随便便贴张招聘的单子就能完事儿的,真要是把品行恶劣者招进来,就不是养个人那么简单的事儿了。
所以就算是缺人手,就算是想要帮一帮这些年少的乞儿,在没想出好的办法来之前,这些都暂时不能安排。
倘若朝廷能将这些人管理起来就好了,能力如何,品性如何都能查得到,那也就好招人了。
现在只能是从奴仆里边招人了,没办法,只开一家作坊,需要的人数是有限的,而手底下的工匠们,已经多代都是奴籍了,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也都在奴籍里头,真要让他们招人,全都推荐的是自个儿亲戚。
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都是夫人嫁妆里带来的奴仆,在府里头打杂,在庄子上伺候土地,真不如做工匠舒服。
毕竟男主子有多重视工匠,众人都是听说过的,据说第一个发条玩具做出来的时候,那五个工匠每人都得了十两银子的赏银,平时的月银就要比大多数下人高出来,隔三差五又有赏银赚,所以也都不嫌弃做工匠苦和累了。
魏时在管人和挑人这方面是真不成,经营方面那也是个门外汉,这些基本上都是夫人来管,夫人想安排谁就安排谁,他一般都是提出个设想,然后夫人帮他去达成。
这第一个作坊也是如此,如果说魏时之前还想着招乞儿和贫民,只是实地考察之后,觉得不合适,才打消了想法,那夫人打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用奴籍之外的人。
这么重要的工艺,玩具铺子的流水那么大,成本又不是很高,这中间的利润已经远超她名下的那些良田和铺子了,这就是个挖不尽的金矿,当然得要好好守着了。
用奴籍之人,那才放心,不怕人跑了去,也不怕把这样重要的工艺泄露。
倘若用乞丐或者是贫民的话,风险就大多了,万一被人给收买了,万一眼红这么大的利润,跑出去自己也做发条玩具卖,那这‘金矿’可就守不住了。
第116章 二更
从安南国带过来的稻种,光是看米粒的大小,就跟大靖朝现有的稻米不同。
“小的在安南国呆了整整一年,正如同老爷之前听胡商说过的,安南国确实有一种稻米较为抗旱,产量也要更高一些,跟我们大靖朝的稻米比起来,光从外观上看,安南国的这种麦穗要更长一些,米粒也要更细一些。”
呈上来的不光是从安南国带来的稻种,还有不同时节稻子的画像。
“安南国当地种植这种水稻的农人可有带过来?”
“依照老爷的吩咐,已经带来了两户人家,总共十八人,其中能下地干活有经验的农人有十三个,身世清白,只是家贫,名下没有耕地,但是也没有入奴籍,知道咱们这边可以给他们安排良田之后,就痛快的过来了。”
挑的都是本分人家,日子过得艰难,给些甜头,就敢举家冒险搬过来了。
魏时还真是个只能负责提供思路的,要想安置这两户人家,想试验种植这种水稻,还得是要倚仗夫人。
魏夫人对这些事情已经得心应手了,多亏她从娘家带过来的奴仆够多,庄子和良田也够多,安排十几个人,划出百十亩地,完全不成问题。
夫君的点子经常是一个接着一个,她别的忙帮不上,这些小事还是好说的。
从娘家到婆家,刘枫从来就没尝过缺钱是什么滋味,尤其是嫁给夫君之后,刘家的产业是多代积累下来的,并非一日之功,夫君赚银钱那可真就是眨眨眼的时间了。
不管是圣上之前赏赐的一千两黄金,还是之后的玩具铺子,在夫君那里,好像都没费什么功夫。
不得不说,能力确实是能够为男人增添很多的魅力,越发的可靠稳重,能够给予人安全感。
儿子在夫君的教导下,日后俨然也会成为这样一位能给人安全感的君子。
如果说她现在还有什么烦恼的话,那大概就是怀孕这事儿了,出孝期都已经一年多了,半点都没有要怀孕的迹象,这所谓的缘分左等右等,偏就是不来,有时候真挺让人恼火的。
而且转眼又到了夫妻离别的时候了,因为旱灾,皇家已经连着两年没有去秋猎了,今年赶上丰收,自然不可能再取消,夫君这次又在随驾之列。
刘枫一边苦恼,一边又有些小骄傲,看吧,即便是夫君的官职还不能上大朝会面圣,也照样是在皇上面前挂了号的人,同等家世的,谁能有夫君这份待遇。
夫妻离别,顶多也就是一个月的事儿,快些的话,也就半个来月。
所以这离别之情还真不算浓烈,远哥儿倒是拽着父亲的袖口舍不得松开,三岁多的人已经知道分开是什么意思了,对时间也有了模糊的概念,还好小家伙不是个爱哭的,纵然不舍,也没掉金豆豆。
魏时时常在‘严父’和‘慈父’两个角色里来回转换,这会儿就是‘慈父’了,舍不得拽开儿子的手不说,自己的眼眶已经微红了。
“远哥儿乖,爹爹下次回来送你一件兔皮大氅,纯白色的,到时候远哥儿穿上肯定特别好看。”
魏时能许诺的也就是如此了,尽管皇家猎场的猎物出奇的多,而且也都不够敏捷,但猎物还是有等级之分的,他能对不同颜色的兔子挑挑拣拣,能有信心给儿子做一件纯白色的兔皮大氅,可没信心给儿子做一件狐皮大氅,杂色的也不成。
刘枫特别想闷头笑几声,又怕惹得这父子俩恼羞成怒,就这腻腻歪歪的劲儿,显得她跟夫君的夫妻关系不是很一样,明明她这也牵肠挂肚着呢,就是还没到父子俩这份上。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也离开上十天半个月的,儿子会不会也依依不舍的拉着她的衣角。
不能想,不能想,再想下去,她的眼眶怕是也要跟夫君一样红了。
看着这父子俩腻腻歪歪,从正院门口送到府门口,车轱辘话说了得有小半个时辰,怕耽误了随行的时间,夫君这才上马,儿子呢,眼巴巴的瞧着夫君骑马的身影转角消失,这才往回走。
一步一个脚印,小小的身影看上去莫名有几分寂寥和哀伤。
老母亲心里头五味杂陈,这父子俩可以单独唱一出戏折子了,她肯定是连句台词都没有,只能当观众。
周围不止刘枫这一个观众,但最郁闷的肯定是她,就连跟她最亲近的赵嬷嬷,这会儿也只是感慨父子俩的感情好,丝毫没想到她这个做夫人的、做母亲的,心里头也有那么一点点酸涩。
‘小棉袄’什么时候才能投胎到她肚子里来呀。
第117章
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伴驾秋猎的魏时,对很多事情已经有经验了,赶路的时间安排、住处、饮食,这些跟三年前差不多都是相同的,就连住的地方也还是原来那个间。
跟以往不同的地方是他跟太子的相熟,而且对兵部的人来说,他身上几乎就打着大皇子的烙印。
这让他要比三年前更受欢迎,但众人的态度也更加的微妙一些,即便是坐在角落里不参与聊天儿,很多人也会因着他的存在,言语之间多了几分讲究。
魏时本来就不是一个热络交际的人,面对这样的情况就更是能避则避了,旁人太热情了,他不习惯,自个儿太有存在感了,也不太舒服。
没有大集会,也不用出去打猎的日子里,魏时都是猫在自个儿房间里画图册,他可是有把颜料画笔都带过来,儿子大了,虽然识的字不多,但也到了可以看书的时候。
因着大黑的事情,他可不敢把那些西方的寓言故事搬过来了,还是照着本土的来,根据实际上的一些小故事,把内容简化了,然后再画出来,配上较为简单的文字,远哥儿现在这个年纪也是可以看懂的。
曾经为儿子发明玩具的魏时,如今又要为儿子画一本书出来,可能还不止一本。
就连这么多年一直跟着他的元宝,也是不太能理解的,同样是做了父亲的人,主子和下人虽然不同,可就算是站在主子的角度上,元宝也没法理解。
这花费的精力着实是太多了些,甚至是拿出了主子当年读书的劲头来。
三元及第的状元郎,当年读书的时候比谁都要用功刻苦,私底下费的那些功夫绝对是大多数人坚持不了的。
作为旁观者的元宝,对这一点再清楚不过了,他一个做书童的,都觉得那日子乏味无趣,更何况是主子这样日日埋在书堆里的。
之前为了把发条玩具画出来,主子画废了不知道有多少张纸,一遍一遍的改,改到最后,他收拾纸张的时候,都不想再看到那发条的样子了,着实让人头疼。
如今又要写小故事又要画画,这个比当年的识物卡还要费工夫。
从古至今他就没听说过这么养孩子的,就算是皇室子弟,应该也不至于到这种程度吧。
元宝也曾经跟主子略提过几句,只不过主子有主子的道理,他一个当下人的虽不能理解,可还没轮到他能插手的程度。
猫在房间里画画的日子也是挺自在的,尽管这房间确实是小了些,不过这样的日子总归是没几日。
既是来了,那就得进围场打猎,哪怕抢不到彩头也一样。
魏时照例是跟在岳父后头,他们爷俩算是组成一队,目标明确且都不一样,魏时是瞄准了纯白色的兔子,岳父则是瞄准了火红色的狐狸。
俩人一个是没本事抢彩头,一个则是不想要出这个风头了,到了这把年纪,也犯不上再跟年轻人争了。
所以都专心致志打早就已经定下来的猎物,魏时是打算给儿子做一个兔皮大氅,再给夫人做一副手套,刘唐的目标可就高多了,人家是打算给夫人做一个火狐皮大氅。
至于儿孙嘛,还是那句老话,什么东西多了都不稀罕了,他儿子一大群,孙子就更多了,自然是没什么好稀罕的,能在大靖朝有‘耙耳朵’之称的刘唐将军,最稀罕的还是自家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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