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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豪门人设崩坏的日子/溺青——林格啾

时间:2019-12-29 10:03:38  作者:林格啾
  我知道白倩瑶从七岁那年母亲的凄惨离世,便已经学会了给自己戴上一层小丑的伪装,让冷落的家庭重新变得热闹,可这种习惯也让她长期在学校遭受着不堪忍受的白眼,所以后来,为了摆脱这份难堪,才不惜用彻底伤害身体的方式来获得蜕变,希望借此获得心仪少年的喜欢——她明明也很清楚宋达的言下之意,却说服自己先入为主地认为,她和宋致宁之间隔着的只是皮囊,一进再进,看似走了九十九步,实则只走了最轻的那一步。
  因为,没人比她更清楚,哪怕她是个胖子的时候,宋致宁明明也从未看轻过她,相反,正是她离开了“胖子”的舒适圈,他们之间才再没有了安全的距离,被宋母牵线在一块,给了宋致宁无比的压力;
  我也知道,哪怕宋致宁看破了这层伪装,依旧向她伸出了手,无论是七岁,十七岁,还是二十七岁,无论何时,在他的能力范围内,总试图用他手上业已微薄的力量,拽她从泥泞中出来,也曾经为她铺开一条通往截然不同人生的道路。
  他能做的不多,可也曾庇佑她于残破的命运,让她远离孤独,告诫她永远不要放低身价,那些挣扎于她而言是挣扎,与他而言,字字句句,难道又不戳心吗?
  我知道这一切。
  所以也很清楚,当年宋致宁的善良,始终来源于最初那一面的同情,对她的怜悯和感激,也最终如人所愿又不如人所愿的,终结于她最奢望而最后逼退他的,那份喜欢和爱。
  他曾爱过她,是十九岁的时候能付出的全部。
  正是因为如此,作为当事人而同样清楚这一切的白倩瑶,才会不惜浪费了宋致宁这么多年的苦心经营,背弃了她在美国的事业,反倒重新跳进泥潭,用一种近乎飞蛾扑火的姿态,希望他再一次伸出手,就像当年那样——
  可是,十九岁那年的一语成箴竟是那样决绝。
  宋致宁还是那个宋致宁,无处可依,如他所说;
  她已经不是当年的“小胖子”,本可以去追求比他更好的人,实现更灿烂的人生,无需他的帮助,亦如他所说。
  他们之间,早已经没有了少年时互相扶持的那些连接,也就与世俗男女一般,只剩下了选与不选。
  他看透了,所以不选。
  她看透却不愿意相信,所以逼着他选。
  “你不能自己感动自己,然后让所有人都依照你的想法爱你,”而我能做的,只有最后送给她一句提醒,“白小姐,如果所有人都希望你幸福,你却总认为那不是你的幸福,是不是偶尔你也要问问自己,是谁错了,是谁走了强人所难的路?”
  “……”
  我原以为我那时的劝告可以有哪怕半点的作用,劝阻她及时回头,哪怕不能劝她回头,至少让她幡然醒悟,稍微延缓她走向自我毁灭道路的速度。
  却没想到,那会是我见白倩瑶的最后一面。
  那之后很久,我总想起她最后看我那一眼。
  决绝又冷静,无情又平和。
  有笑,也有泪。
  她说:“可是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我不想为别人而活。不试试,怎么知道结果?”
  “哪怕这份爱伤害了很多人吗?很多爱你的人?”
  “对。”
  “哪怕你会因此而死吗?”
  “……对。”
  ——不死不休的自私鬼。
  没法劝,也没法同情,更没法可怜。
  我只是觉得遗憾,当我所知道的,所有人都在为她殷切的付出,希望她灿烂自在活在没有少年时阴影的天空下,任她摘取世间曼妙的果实的时候,她却从没有发自真心的珍惜过,被爱的孩子,才能随便奢侈地挥霍着爱。
  她可以随便抛弃的,却是像我这样出生平凡的普通人,那样羡慕、那样渴求、那样仰望的人生啊。
  的确,她可以在能回头的时候却不回头,用死来在所有人心中留下最美好的年华。
  我想这或许能够传为执着爱情的佳话,也让宋致宁一生都不得不永远记得她,可我如果我是她的朋友,永远永远也不会原谅这么自私的她。
  但我并不曾真的讨厌过她,甚至可怜她,所以我选择为她隐瞒。
  然后擦去眼角,那颗唯独为她流下的眼泪。
  那是本不必被提起的眼泪。
  那天过后,我很快把和白倩瑶的聊天记录藏在了柜子的最深处,从此后都没再打开。
  毕竟死死活活,人世依旧如昨,与我而言,收钱办事是职业道德,我能做的,只有永远永远保守所有我听到的秘密。
  包括对程忱,我也从来没有透露过半句,有关于过去在医院,宋致宁对我说的所有掏心窝子的话,更别提白倩瑶那一字一句、口口声声的昔日情谊了。
  这些话我藏了大半辈子。
  一直到三十五年后,我和老三结婚三十周年,环游世界一周旅游回来,早已去医院走过一遭的儿子告诉我说,宋叔叔已经罹患肺癌,而缠绵病榻多月,只得又匆匆赶到医院去探望宋致宁那天,才得以又一次回忆起来。
  我明白,那将是故事的终点了。
  =
  我和老三老胳膊老腿经不起跋涉,好不容易刚走进医院,便迎面撞到从香港飞来的大钟太太——也是我和程忱共同的朋友,陈昭,她大概是专程赶来,行色匆匆,若不是我及时喊了一句,险些便没注意到我。
  瞧见她被一儿一女搀扶着仍摇晃的脚步,难掩哭得通红的眼,我心中已经隐隐约约有了某种有关于生老病死的预兆。
  这么多年的好友,从有些畏惧又觉得他高高在上的阔少,到保守秘密的商业伙伴,到承蒙程忱在其中宽容搭桥而成为的朋友,终究还是走到了先我们一步离开的时候。
  但是出乎意料,病房里,宋致宁的状态倒是很好。
  虽然他因为化疗掉光了头发,不得不戴着一只针织帽来维持“帅老头”的底气,整个人也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两颊都凹陷下去,但是有有程忱一直陪护着他,一天三顿不带停的做着营养餐,耐心地给他汤汤水水都喂下去,所以精气神倒还爽利着。
  瞧见我们这群老朋友来,还颇有耐心地聊了大半个小时。
  程忱一直在旁边看书,偶尔搭上两句话,不算活跃。
  可他那瘦得经脉毕露的手,总紧紧攥着她的。
  程忱被他闹得翻书都不利索,便忍不住伸手去拍他的手背,“致宁。”
  “嗯。”
  他很无辜地应一句,又指指自己手背上诸多未消的针孔。
  “天天打针,桑桑,可疼了。”
  年纪一大,反倒像是孩子似的,程忱一向拿他没办法,叹了口气,只能任他去。
  他便这么轻而易举的开心起来。
  这期间,我和宋致宁始终没有单独说过话,直至老三因为我家女儿的一通电话被叫出门,程忱也拐到外头洗手间那去涮洗食盒,他才一改方才的随性健谈,只沉默着,交给了我一把银行保险箱钥匙。
  看得出来是白色,但是因为上了年岁,外表都有些斑驳。
  我问他:“这钥匙给我干什么?”
  他说:“我这辈子不会开了,但总觉得,让它一辈子不见天日,不好。”
  至于为什么交给我——
  老三从外头探进头来,满脸为难地喊我:“柏茜唷,女儿说咱外孙发烧给送医院了,你说,这要不等下就去看看?”
  我看了看掌心的钥匙,抬眼,又看向他,“好,待会儿就去吧。”
  那天是我最后一次见宋致宁。
  离开病房时,原本以为见惯生死的我,竟然一直在哭,忍不住的抽噎,我说不明白为什么,可是眼泪来得又急又凶,分明是这么大的人了,我却几乎没能控制住情绪,闹得老三这小老头急得不行,一个劲地哄我说是不是太辛苦了、要不就不去看外孙了之类的浑话。
  我没法跟他解释那些,只是匆匆带着钥匙去了趟银行。
  银行的负责人帮我打开那尘封了三十多年的保险箱,里头空荡荡的,唯独一块洁白手帕的中央,躺着一颗纽扣。
  校服上的第二颗纽扣。
  少年时,校园里总传着这样悱恻缠绵的爱情故事,说这纽扣对着心脏的位置,给了谁,就把心给了谁。
  多好笑啊,谁会相信这种俗透了的传说?
  可我还是攥紧那颗纽扣,在银行工作人员和老三诧异的注视下,终于嚎啕大哭。
  我在哭谁?
  哭宋致宁,哭程忱,还是哭早已辞世多年的白倩瑶?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宋致宁死在了我们最后见面的第二天,终此一生,他都并不知道那保险箱里究竟放着什么。
  或许他早已经猜到了,或许他早就忘了。
  他就像是个孤勇无匹的骑士,曾经披荆斩棘,为那高坐城堡塔顶的公主开辟道路,可他从始至终都明白,自己并非是她的王子。
  所以哪怕他披荆斩棘,遍体鳞伤,也从没说过半句惹人怜惜的话,就像当年他从没说过要照顾她,却把她拉进自己的小群体里庇护她,就像他甚至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此后三十年,却从没忘记过,逢年过节,和程忱去白家拜访。
  白既明每每见他,便是泪流满面,说来说去,只有一句“对不住”。
  可究竟对不住的是谁,或许只有作为父亲的他自己清楚——
  “为什么不自己来打开保险箱呢?反正都已经过去的事了。”
  离开医院前,其实我还问了一句。
  而他说:“桑桑,快来,你最喜欢的节目来了。”
  原来他没有回答我,只是一瞧见洗完餐盒过来的程忱,便飞快摆着手示意,很快把我的问题抛之脑后。
  不像个病人,倒也不过是个急于分享那些小小快乐的普通丈夫罢了。
  但那一刻,我已经知道了他全部的回答。
  和多年前别无二致,从未改变的回答。
  【柏医生,你是不是很好奇,那么多地方,那么多心理医生,我为什么偏偏找到了你?】
  我哭,也不过是因为,时隔三十五年前,医院的长廊下,那青年的模样,他的声音,又在我面前浮现。
  【我路过你们那个楼下,听见你男朋友在跟你打电话,说,柏茜唷,要是没生意,你就睡一会儿。我在那顿了很久,一直在想是不是听错了,是柏,还是白?是白倩,还是……但最后,我还是上了楼。】
  是了,我叫柏茜。
  家乡话音调千奇百怪,念得快了,加个温柔的语气词,听起来就更怪。
  像——白倩瑶。
  是他从没能诉苦半句的白倩瑶,曾经想过让她永远快乐的,白倩瑶。
  也是辜负他苦心二十年的白倩瑶。
  =
  我最终选择把那粒纽扣交给了程忱。
  她已经老了,和我一样,满头白发盘在脑后,穿一件旧式的浅灰色夹袄,完全看不出来是继承了宋致宁数亿遗产的富家太太,仿佛从始至终,都只是那个守着锅贴店从容老去的小姑娘,一见我来,便扬起一个灿烂的笑脸。
  我们一起坐在锅贴店门口的长椅上晒太阳,她手里摩挲着那粒纽扣,听我说着当初,偶尔笑笑,偶尔远望。
  末了,才喃喃着,也同我说了一些此前从未提起过的话:“很多年前,就是在这家店里,因为一些事,很多记者找到这来,要问我我到底是不是‘桑桑’,问我和宋致宁是不是要结婚,其实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准备好对外公布婚讯,可我是第一次面对那么多摄像头,很紧张,所以,倒也还没来得及说话,瑶姐就突然来了。
  她挡在我面前,帮我赶走了那些记者。后来,她因为那时候身体太虚弱,直接晕倒在我怀里。我把她送去医院才知道,那时候她的厌食症已经很严重了。”
  夕阳洒落的屋檐下,程忱的脸笼罩在光暗不定的碎影中,莫名带了三分温柔静谧。
  “已经很多年了,但其实我一直还记得,那时候瑶姐躺在我怀里,昏过去之前的最后一句话,对我说的是对不起。我从前不太懂,后来懂了,是致宁告诉了我答案。”
  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因为那时候,早已经预料到自己死期的白倩瑶,就决定要用这样秘不可宣却悲壮的方式来做最后告别,把一滴眼泪留在曾经那个少年心里。
  所以,才会跟她说对不起。
  宋致宁都懂,所以他回以白倩瑶的答案,都是沉默。
  是没有参加葬礼,也没有出席任何的相关殡葬悼念仪式,没有打开保险箱,哪怕是之后去白家拜年,也是每一次都经过程忱的同意。
  就像当初他对我说的,关上了那扇门,他才有资格握住程忱的手,说到做到,他恪守了三十五年,从未食言。
  就像当年没有辜负过白倩瑶的信任那样,他也从没有辜负过程忱的陪伴和爱。
  那程忱呢?
  我想,程忱其实也都懂。
  不然,她也不会告诉我说:“因为她是白倩瑶,是我姐姐最好的朋友,而我一辈子欠我姐姐的很多,所以,其实不管她做什么,她想要什么,我都会让给她,因为这样我姐姐会开心,这是我应该做的——但是唯独宋致宁,不可以。我不能擅作主张地用自己的想法,去决定别人的感情。”
  “因为致宁他,从来都不是因为我的存在而不去喜欢瑶姐,而是在做了所有的决定之后,才选择了我。我了解他,所以我不能,也不愿意在那个时候松开致宁的手,他已经在悬崖边上站了很多年,我不会让他再一个人,这是我早已经答应过他的话。”
  我看着她,也看着那颗纽扣。
  不知道哪根筋不对,突然问了一句:“难道,就是,偶尔不会嫉妒吗?”
  毕竟是那么多年的相识,是她从未参与过的岁月。
  可是程忱只是笑笑。
  “谁没有过去呢?是美好的过去,记得也很好。我只知道,这三十多年,他对我很好。”
  说话间,有穿着进华校服的女学生经过,纤细明丽的身影快步远去,又有少年匆匆赶上,拍着她的肩膀,“肖瑶,你要不要跟我去看电影啊,你别不说话嘛!”
  “哼!”
  “你哼是什么意思嘛!”
  “我爸说了,你这种二流子不能信……你干嘛牵我手,你松开!我……我可不会跟你去看电影啊!……你先说说,你今天收到的情书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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