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也知道在你们心里,我已经完完全全算不得是个好人了。”李曼看着他这样的动作,只觉得心里一阵刺痛,她没有忍住,眼泪哗哗的往下掉。
她曾经也跟他们一样站在同一个起点,没想到现在,自己却成了这样人人厌恶的模样。
“我其实也没有什么许多想说的,以前总是想跟夏栀争个你死我活,到头来却还是不如她选择明智。”她伸手抹了一把眼泪,“祝你高考顺利!”
往事一幕幕的,就像放电影一般在她的脑海里转动,如果非要找一个影响她一生的转折点,想必就是王永贵招工的那一次了。
如果她不想着去走捷径,不那么天真烂漫的以为凭借着自己的身子就能换到理想,或许后面的路就不会像现在这般困顿。
但是人生,哪有回头路呢?
“谢谢你的祝福。”沈云和看着她满目凄凉的样子,也觉得她有几分可怜,虽然现在的悲剧大多都是因为她自身性格造成的,但也或多或少是这个时代造成的悲剧。
“按照遗传学原理来说,父母一方有精神病史,子女很大可能也会是精神病,你不要再生了,不然以后的日子更加不好过。”他瞄了一眼对方的肚子,算是给她一个忠告。
农村里面的人很多都思想固执,追求传宗接代,香火延续,像孙兆光这样的家庭,生出来的第一个孩子眼看着有问题,他们便会想着再生第二个,总想赌一个健康的孩子,但是这样的赌注,代价实在太大。
孩子的爷爷奶奶终究会比他们先行一步,而父亲却又是那样毫无经济收入的间歇性精神病患者,以后生活的重担全会落在李曼身上,孩子生的越多,日子当然是越难过。
李曼伸手摸了摸肚子,其实这个孩子并不是她想要的,一想到以后她的孩子都会是跟孙兆光一样,她突然狠起了心,这个孩子不能要!
“谢谢。”她轻声道谢,然后一把抱起站在地上抓泥巴的孩子,转身离开了。
寒风呼啸,李曼的身躯已经不如当年那般青春婀娜,臃肿且带着岁月的沧桑。
沈云和微微叹了一口气,冲她的背影挥了挥手。
第071章 番外(1)
沈云和自从考完回来以后, 并把所有的书籍都压在了箱底,他也并不是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可以考上, 只是说,若这一次不成, 他可能需要到来年才有力气再重新看书了。
腊月里杀了猪,沈云和将自己分得的猪肉挂在厨房里,看着肉质慢慢变得金黄透明, 散发出腊肉的香味。
肖坤远的日子也同样难熬,高考结束以后,他把小花和孩子从城里接回来,在乡下继续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 仿佛那日坐在考场里,只是一场梦。
“云和, 你说我们能够考上吗?”腊月里大雪纷飞,肖坤远过来串门烤火。
“能的,我们一定能的。”沈云和这话不知道是在安慰他, 还是安慰自己,其实说来, 他自己也并没有多少底气。
沈云和有些心不在焉的, 连着两年他都没有回城过年,去年倒还有夏栀作陪, 等到今年春节,怕只有他一人独自面临着炉火了。
“其实你没有必要这样逼自己,沈明轩不在沈家了, 你老子机械厂的活还不是只能传给你,到时托托关系回了城,便是机械厂的正式职工了。”肖光远还挺羡慕沈云和有这样一条退路,不像他什么都没有。
没想到,沈云和却摇了摇头,“我不想去机械厂。”
先不说从沈庆林那里拿到这份工作,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就他自己知道的,在80年代底以及90年代,工厂会面临两次巨大的改革,他不想人至中年还去遭受职业的波折。
肖坤远当然是不知道这些的,叹了一口气,只当是他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果考不上,你明年还会再来一次吗?”
其实谁也不愿意说这样的泄气话,可是谁也没有一年就上的绝对把握,这样问,不过是为最差的结果找一个再次奋斗的同伴。
“如果真是没有考上,我想明年我还会再来的。”沈云和从火堆里翻出两个烤红薯,递了一个给肖坤远。
柴火烤出来的红薯远比后世街边购买的来的香甜,被风吹蔫后的红薯用柴火烤熟,撕开外皮可以看到金黄色的油。
“如果真没考上,还可以在这里吃一年的烤红薯,也不算亏。”肖坤远挥了挥手里的红薯,算是苦中作乐。
“你们在这里吃红薯,怎么能没有我的份呢?”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个熟悉的女声。
沈云和与肖坤远齐刷刷的回头,只见门口站着的,可不就是夏栀。
这半年间,沈云和与她通信几十封,每次来信,从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得到她学校生活的愉快,读书的快乐,演讲的激情,社团的丰富,以及跳舞的沉淀,都让她的生活变得五光十色。
只是这些,都是他从书信上得来的一种虚无缥缈的感受,可真正见到了人,才明显感觉得到她身上气质的改变。
她不再是以前两根黑黑的长辫子,及肩的短发,利落而不失清秀,虽然是蓝灰色的袄子,但莫名的透出一股书生气息来。
“看什么?你们俩都不认识我了吗?”夏栀笑嘻嘻的把身上的帆布包放在椅子上,搬着小板凳就靠近火坑。
沈云和从灰堆里再扒拉出一个小红薯,搓了搓递到她手里,“趁热,捂捂手。”
天风大雪大,从镇上都没有牛车回村里,这傻姑娘怕是一路走路过来的。
“夏栀,你这在城里读书半年,气质都不一样了。”肖坤远的眼里闪着光,满满的都是羡慕。
柴火的热气与红薯的香味,让她冻僵的身子慢慢回暖,她咬了一口红薯,笑眯眯的回答着,“那是,城里的生活,肯定还是丰富多彩一些,不过你们也快了,来年开了春,你们也是城里大学生了。”
一想到沈云和即将是正经大学生的身份,她再想想自己的身份,又忍不住有些难过,“到时我这个非正经大学生,可赶不上你们了!”
“别说这些,读大学还是八字没一撇的事儿,就算考上了,我们大学还没读出来,你就在城里工作了,到时指不定谁羡慕谁呢~”肖坤远这句话倒是发自内心。
沈云和不想他们两人互相客套,适时打断话题,“栀栀,许久不见,跟我们说说大学的生活吧!”
提到学校的生活,夏栀算是勉强从担忧中别开了点心思,“我觉得大学里呀,最有意思的是音乐节,男男女女一起围着火堆,唱唱跳跳,可热闹了,有拉手风琴的,有鼓掌的……”
也许是时代背景不一样,沈云和都听得一愣一愣的,毕竟在后世的大学生活,他绝大部分的课余时间都被电子产品所占据,可没有这些有意思的活动。
知青点的那两个知青都回家探亲去了,临到黄昏,各家各户炊烟升死,肖坤远也只好恋恋不舍的告辞。
偌大的厨房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气氛一时变得有些微妙。
终究还是沈云和打破这份沉默,他站起身来,在火坑前方割下来一块腊肉,“一天车马劳顿,晚上我给你来个白菜梗炒腊肉。”
夏栀眼眶里含着隐隐的泪水,也不管他手里是否拿着刀,歪着头就靠了过去,“云和,好久不见,……我好想你。”
沈云和一手拿着刀,一手拿着腊肉,最终还是用手臂腹部轻轻的拍了拍她,“好久不见,我一定努力来城里陪你。”
——
夏栀是在出元宵后一天走的,她走后不到半个月,沈云和终于盼来了他期待已久的通知书。
“沈知青,你可算是熬出头了。”张天河手里拿着信封,脸上满是笑。
沈云和本以为接通知书的画面在脑海里演练了千万次,可临到这时,他竟然有些不敢伸出手来,“村长,是大学录取通知书吗?”
“你这傻孩子,可不就是大学录取通知书,你说哪样的信,有这大红的信封啊!”张天河把信封塞进他的手里。
“快打开看看吧,北州大学可不容易考!我这手里还有一封,就不跟你唠嗑了。”
“是不是肖坤远的!?”沈云和忍不住问道。
张天河回过头来,“是的,他考上了北州师范,你说这小花呀,也是有福气,浪子回头金不换,这眼看着就要到城里过好日子去咯!”
北周师范可不就是夏栀现在所在的学校,当初他填志愿时,也是考虑到北周大学与北周师范距离不远,现在看来他们三个人又可以经常玩到一起了。
“谢谢村长!”沈云和后知后觉的道谢,然后激动的拆开信封。
信封里面简单的两张纸,一张录取通知,一张新生报到须知,没有精美的打印,可是落款处那鲜红的章子,却仿佛带着跳动的喜悦。
他终于,考上大学了!
第072章 番外(2)
在收到通知书以后, 接下来的日子,每一天都过得飞快。
很快便到了开学的那一天, 跟后世开学父母豪车相送的画面不一样,学生们大多都是一个人来, 衣服颜色也以黑灰蓝为主,个个都是背着大包,肩扛手提。
沈云和的东西也不少, 一床棉花被子,一卷席子,还有换洗衣裳生活用品什么的,你拿的满满当当。
他开学那日恰逢周末, 夏栀早早的就等在了车站,在看到他的那一刻, 是又哭又笑。
“你这是干什么呢?好不容易见面了,哭什么,我们应该高兴, 应该欢笑。”沈云和把手里的东西放到地上,从口袋里掏出手帕, 仔细的帮她擦眼泪。
车站外人来人往, 夏栀有些不好意思的接过帕子,擤了擤鼻子, 影响恢复平静,轻声撒娇,“看到你能考出来, 我太高兴了,一高兴就没有忍住嘛。”
其实这一年来,她每天都忍不住会想这个问题,若是他没有考回城里,她该怎么办?
她甚至想过,如果他真的没有考回来,等她毕业了,就主动申请分配到农村学校去教书,虽然心有不甘,但是好歹能和他在一起。
而现在,理想与爱情通通都摆在她的面前,无需选择,怎么能让人不激动?
“好好好,高兴高兴,咱们高兴的时候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沈云和开始哄人,“要不,我们站在这里先抹会眼泪?”
他声音很温和,明显带着无限包容,反倒叫夏栀更不好意思了。
“……我带你去北州大学,我们坐9路车。”夏栀匆匆的转移话题,不顾他的劝阻,执意拎起他手中的席子,率先奔向公交车站。
因为是开学之初,公共电车上满满都是人,多多是拎着行李的学生,夏栀把两个人的车票钱给了售票员,熟练的往里面挤,沈云和也紧跟其后。
这天气明明很冷,但是两人却挤出了一身汗来,电车走了二十来分钟,终于到达目的地,两人气喘吁吁的下了车。
北州大学果然是国家的一流大学,建筑物很是气派不说,而且具有历史的气息,等沈云和开学报到完毕,在宿舍里放好自己的行李,跟新室友简要的打了招呼,时间已经接近傍晚。
“云和,好期待你们北州大学的食堂,我们北州师大的食堂我都吃腻了。”夏栀跟着他一路跑上跑下,此时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一门心思想着吃晚饭。
这个时候,外出下馆子不仅要票还要钱,票他们倒是不缺,只是当初的安家费已经花了不少,以后上学还多的是地方用钱,像他们这样的穷学生,当然还是讲究经济实惠来的好。
他们去食堂时,已经有些迟了,里面的学生不是很多,打菜窗口旁边的黑板上写着当日的菜品,也没有什么可供选择的余地,一个炒土豆丝,一个炒胡萝卜丝,还有一个肉末炒青菜,沈云和仔细的瞅了半天,愣是没看见什么肉。
等打了菜,食堂阿姨从一个大木桶里给他们每人舀了一勺饭,两人端着便往外走。
北州大学的食堂里只有几张方桌,根本没有什么正经的餐桌餐椅,而且就这几张方桌都已经被人占领,两人便在食堂外面一个花坛上坐了下来,迎着寒风开始吃饭。
好在沈云和是经历过了下乡这样苦日子的人,这也并没有什么难以忍受的。
就在这时,他的前面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可不就是沈明轩。
沈云和不动声色的打量他,两年不见,沈明轩明显比当初高了一些,只是皮肤也不如当初那般白皙。
“你在这里读书?”沈云和有些诧异,在原文中,沈明轩在工厂边工作边读书,确实考上了大学,好像就是北州大学,那时他在学校里吃好的用好的穿好的,而这一切全都是原主掏尽所有为他提供的。
这一辈子,没了沈庆林作后盾,也没有了他的支持,沈明轩还是考上了大学?
“是啊,你不好好在乡下喂猪插田,偷摸着跑回城里,不担心村里面给你处罚,扣你的工分吗?听说你们农民就靠工分吃饭。”沈明轩嗤笑一声。
“喂猪插田怎么了?农民怎么了?城里人吃的粮食、吃的肉,不都是乡下送上来的,若是没了乡下农民,还谈什么城里人?”夏栀把手里的筷子一放,瞪着眼睛看向对方。
沈明轩眉眼里都是轻笑,他不在沈家了,以前那些低调乖巧的做派通通都被他抛弃了,“哟,沈云和,这是你对象吧?看这样子像是个城里人,你配得上人家吗?”
“栀栀,别理他,疯狗咬你,难道你还咬回去?没必要惹一嘴毛。”沈云和好不容易在青菜堆里发现了一块肉沫,小心翼翼的夹进她的碗里。
沈明轩没想到对方这么沉得住气,而且居然敢明目张胆地嘲讽他,正要上前一较高下,却听到后边有人走了过来。
“明轩,我们赶紧去吃饭,等会儿晚上的课程就要开始了……这是谁呀?你认识?”来人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看样子是沈明轩的好友。
“认识,是我以前继父的儿子,下乡改造去了,这不,对城里的生活念念不忘,又偷偷的跑了回来。”沈明轩看着沈云和不想闹事的样子,当然不会忘记在朋友面前再踩他一脚。
此时,沈云和把盘子里的最后一口饭吃完,站起身来。他的个子比沈明轩高出半个头,两人对视,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首先,我不与你计较,不代表你可以得寸进尺。然后,我下乡并不是去改造,而是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沈云和伸手摸了摸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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