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就莱蒂跟美宝莲合作对范思哲并不影响,首先她并非代言美宝莲,联名款其实可以说是她自己的产品,不过由美宝莲来代理而已,美宝莲的形象如何都与她关,而且多娜泰拉已经执意要决定抛弃往日的路线,把莱蒂作为品牌与外界联系起来的渠道,改变品牌形象的策略来适应市场发展。
多娜泰拉沉寂了好几年,觉醒之后她自然是不甘平庸的。她和莱蒂都是野心很大的女人,走上了一条不寻常的路。
要将范思哲起死回生,不能只靠她自己,还需要一个能够代表范思哲的美杜莎。
她隐隐的有一种预感,如果这次范思哲和美宝莲能获得双双的成功,莱蒂很有可能会开启一个模特的新时代。
……
九月初,莱蒂接到了《大都会》(Cosmopolitan)——一本老牌的女性时尚杂志的封面拍摄邀请,拍摄地点就在哥谭。
纽约和哥谭并不远,驾车两小时就能到,然而莱蒂却一次都没去过哥谭。
听闻——其实也不是“听闻”了,那里的治安是真的很差,全美犯罪率第一高的城市可不是开玩笑的,哥谭是一座充满“传奇”的城市,拥有全美最危险的精神病院,还有只在夜里出没、把自己打扮成蝙蝠的义警,让无数人慕名而来,甚至有的旅游博客搜罗了蝙蝠侠最常出没的地点和时间,让游客去碰碰运气。
不过莱蒂可不是去观光的,可以的话她完成工作就想尽快回到曼哈顿,不仅如此,还要避免在晚上外出,最好带着随身武器,手枪最佳,因为防狼喷雾什么的哥谭那些“人才济济”的土著哥能根本不会放在眼里……就算没有枪,一定要坐出租车回去,千万千万别自己一个走,如果真的不幸被盯上了,最好的做法就是乖乖交出钱包——以上信息来自“游览哥谭的十大注意事项”。
哦对了,还有一项很重要的注意事项就时,一定要找一家安保好的酒店,因为曾经发生过有疯子把酒店给炸了的事件……
苦恼之际,莱蒂忽然想起了,她手机的通讯簿不就有一位哥谭的地头蛇吗!
她在通讯簿里找到了布鲁斯·韦恩的名字,他们的通讯纪录——包括通话和讯息都一片空白。
莱蒂编辑了一条讯息发送出去:【你知道哥谭有哪家酒店声誉比较好的吗?】
【韦恩酒店。】布鲁斯的回复来得意外的快,【你要来哥谭?】
【嗯,有拍摄,既然是你旗下的酒店那我就放心了。订房难吗?】
【我可以让人给你留一个房间,你什么时候来?】
【下周三,麻烦你了!】
莱蒂叹了一口气,希望这次别出什么意外才好,虽然她对哥谭的黑暗骑士很好奇,但总觉得见到他并不是什么好事,应该不会真的碰上蝙蝠侠吧……?
作者有话要说:
明星和品牌之间的合作头衔的花样太多了,以国内明星为例,金字塔从上到下依次为:
1.全球代言人>亚太区代言人>大中华区代言人>中国区代言人;
2.形象代言人>指定产品线代言人>指定系列产品代言人>产品代言人;
YM是轻奢品牌MK的全球代言人,是最高等级的合作了,另外刘雯和陈伟霆是香奈儿的腕表品牌大使,这属于指定产品线的范畴,Lily Rose Depp只代言五号香水,那她就是产品代言人。
明星在圈内的地位及人气变化可以是一件变化非常快速的事情,很多品牌每推出一个新的产品线或产品就会新签一个明星。这种按短期的产品线来签明星的做法好处在于,如果你为一个新产品签了一位明星代言人,只要这个产品不继续推了,这个过气的明星就可以不用了。
说到底,各式各样的“代言人”套路都是为了明星背后的粉丝的购买力……
第94章 哥谭行
莱蒂只会在哥谭逗留三日两夜,所以只拖了一个小小的行李箱,并且礼貌的拒绝了酒店门僮想要帮她拿行李的好意。
韦恩酒店不愧是五星级的酒店,大堂的装修非常气派,并且是号称全哥谭最安全的酒店,因此房源长期不足——对每位来到哥谭的旅客来说,“安全”是他们选酒店的第一标准,地点、价钱什么的都要往后摆。
莱蒂走到前台,前台小姐立即笑容满脸的问她:“请问有订房吗?”
……你的老板留她留房算是订了吗?莱蒂厚着脸皮的点点头,然后出示自己的证件。
前台小姐在电脑里输入她的名字,她的订购纪录跳出来,上面的备注是韦恩先生特别吩咐给她留的房间,她看莱蒂的眼神立即就不一样了。
她用更加恭敬的态度说:“好的,韦恩先生给你留的是顶层的豪华套房,房号是7803,房间配备送餐服务……”
莱蒂立即道:“不,不用了,我到餐厅用餐就好。”
办理了入住手续后,有专人带领她上房间,途中她上网查了一下这个房间一晚的价钱是多少,结果却让她倒抽一口冷气——居然要八百美金一晚!
虽然莱蒂平时买名牌的时候绝不手软,可她始终不是个会乱花钱的人,买名牌是因为街拍和形象需要,化妆品和护肤品更加不能缺少,毕竟脸是她的资本,除非之外她住的房子是租的,没有车子,一般打车或者以公共交通工具代步,坐飞机多半买经济舱,偶尔坐坐商务舱……
只要在浏览器里输入“莱蒂西亚·洛佩斯”和“地铁”就能搜到一大堆她乘搭纽约地铁的照片,都是粉丝和路人拍的。
国外的追星气氛跟国内不一样,中国的明星肯定不会光明正大的坐地铁,因为被发现了的话就别想走出车厢,绝对会被堵得死死的。
这种情况西方不是没有,但只会发现在非常非常红的明星身上(通常是歌手),比如迈可·杰克逊、麦当娜或者小甜甜布兰妮,人们才会陷入疯狂,否则通通都是远远的观看,或者上前要个合照和签名就走了。
喔对了,还有一个例外,那就是超级英雄,如果超人在公众场合出现,人们只会比见到碧昂丝更疯狂。
连基努·里维斯坐地铁(他也常常被拍到坐地铁的照片)都不会引起什么骚动,莱蒂就更加不用说了,她的知名度是不低,却也远远未能够让所有美国人都认识她,说实话很多经过她的路人都不知道她是谁,所以就算她不带一点乔装的坐地铁都很少会受到骚扰。
就连利玛她们都在群组里取笑过她,赚来的钱是不是偷偷包养男人去了(莱蒂当时表示,她认识的男人全都不需要她包养)。
莱蒂的确有想过买一辆车代步的,她有驾照,但是纽约的交通太方便了,而且繁忙时段很容易堵车,如果在洛杉矶这类地方也许她就会买,然而在纽约她还是喜欢坐地铁。
马丁也挺喜欢她现在的生活模式——在效益层面来说,有利于她塑造一个节俭亲民的形象,年轻人和主妇们对这样的人设特别有好感。
《纽约每日新闻》这样形容过她道:“……虽然莱蒂西亚·洛佩斯作为奢侈品牌的代言人,但她的生活一点都算不上是奢侈——我们总是可以在她的身上看见名牌衣服鞋子和包包,却也能找到H&M和ZARA的踪影,这位新晋名模住在曼哈顿下城的公寓里,笔者特意询问过业主,一套公寓的月租不过三千多美元,在曼哈顿这寸金尺土的地方绝不能算贵,各位有兴趣当莱蒂西亚的邻居可以去租租看……租不起没关系,多坐坐纽约的地铁吧,总有一天你会遇上她的。”
现在已经是晚上了,而莱蒂还没有吃饭,她打算直接在酒店的餐厅里解决。
莱蒂在升降机低头在手机上编辑着一条讯息,她想要感谢布鲁斯,这时升降机停顿了,她以为已经到了自己要去的楼层,便抬头一看,却发现并非餐厅的楼层。
有四个人走了进来,她对上了一双深蓝色的眼睛——其中一个赫然就是这家酒店的老板。
莱蒂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布鲁斯,但细想这是他的酒店,所以好像又没什么好奇怪的。
“晚上好,布鲁斯。”她晃了晃手机,“正好我打算给你发讯息道谢,房间很舒服,就是太漂亮了,你不用给我安排这么豪华的房间,毕竟我可没有付过一分钱。”
布鲁斯知道莱蒂今晚会来,不过在这里的偶遇完全只是巧合,他并不常来酒店,这次是为了招呼一个重要的客人。
他说:“没关系,举手之劳而已。”
跟布鲁斯一起进来的西装男人看了莱蒂一眼就很快收回了视线,在离开升降机前再对黑发男人说: “韦恩先生,我刚刚说的合作方案请你再考虑一下。”
布鲁斯露出商务式的笑容,“我会的,我希望你在这里有个愉快的晚上。”
升降机的门重新关上,里面就只剩下莱蒂、布鲁斯和疑似是他的秘书或者助理的人,布鲁斯看了看亮起了楼层按钮,问她:“你现在去吃饭?”
“对,要一起吗?”
布鲁斯露出意外的目光,“我没听错吧,你在邀请我?”
莱蒂认真道:“因为有韦恩集团的老板在,我就可以蹭吃了。”
“……”
“开玩笑的。”她笑了起来,随即又有点不太自然的别开头,“我……有点问题想询问一下你。”
布鲁斯看向他的秘书,向她确认道:“我接下来没别的事情了吧?”
秘书小姐立即道:“是的韦恩先生,这个晚上你都空闲。”
……
当两人在餐厅里都不约而同的点了热量较低但高蛋白质的餐点配清水时,那一点许久不见的生疏和尴尬都随之被化解。
布鲁斯看起来不打算跟她绕圈子,嘴角带笑的直接问:“能告诉我到底是什么事吗?”
莱蒂沉吟片刻,反问:“你和托尼认识很久了吧?你觉得他是个怎样的人?”
“快十年了。”男人认真的想了下,回答:“可能在别人的眼中他是个自大又傲慢的人,但他一向把公事和私事都分得很清楚,在自己的专长和喜欢的事情上面他是绝对认真的。”
“听起来你对他的评价很不错。”莱蒂扬眉道,“我真该录下来播放给他听。”
布鲁斯头痛道:“千万别,我可不想他在我面前得意好一段时间。”
莱蒂轻笑几声,布鲁斯打量了她的笑颜半晌,方才犹豫道:“……是不是他对你做了什么奇怪的事情?”
以他对托尼·斯塔克的认识,他会对莱蒂做出奇怪的事情真是一点都不意外,是个瞎子都能看出他对她有意思,而莱蒂亦在意着他,不然也不会特意来问他的看法了。
然而两位当事人却不断在原地绕圈圈,连他这个不关事的人看了都为这两人感到着急——布鲁斯复杂的想。
想到这里,布鲁斯决定多为托尼说点好话:“其实也许他不是故意的呢?托尼不太擅长表达自己的感觉……”
“What?No!”就在他都编不下去时,莱蒂连忙否认,“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我自己也说不清……所以就想听听你的看法。”
布鲁斯识趣的没有多问,他自觉不便插手莱蒂和托尼之间的事情,只能给一些意见。
这是一顿气氛很愉快的晚饭,闲人和狗仔都进不了韦恩酒店来,莱蒂不用担心会被狗仔偷拍,又有俊男陪伴,连眼前的食物都美味了几分。
用餐后,她用餐巾擦了擦嘴巴,对对面的男人扬起一个真诚的笑容:“谢谢你,布鲁斯,跟你谈心令人很放松。”
她始终看不清布鲁斯·韦恩这个人,她发现他们认识的时间都不算短了,但她几乎对他一无所知。
布鲁斯帅气又多金,没一个女人能对他没有想法,包括莱蒂,不过她也十分清楚这样的男人碰不得——就像带刺的玫瑰,他身上的迷团太多了,会让人越陷越深的。她能感觉到布鲁斯设下了一条界线,任何人只要越过这条线就会被他疏远,一直以来她都小心翼翼的不要踩过去,因此他们的朋友关系才能维持这么久。
这么一想,其实他还是挺像一只猫的……?不能过于接近,从来只有你主动找他而他不会主动找你,整天躲起来不见人,还要非常小心的不要摸到他不喜欢的地方,不然就一缕烟的跑了。
撇除这些不谈,布鲁斯·韦恩是个不错的朋友,他愿意聆听你的声音,并且给出有用的意见,又不会随便八卦——做朋友又不像做情人,不需要了解对方的一切,只要合得来就可以,给彼此留些空间。
他说:“虽然我不认为我是个很好的倾诉对象,但希望能够舒解到你的心情。”
莱蒂西亚是个很有自制力的人,总是能在关键的地方煞住,不会随便探究他的私事,更会在必要的时间装傻,这正好在布鲁斯的舒适圈里——不带任何目的性的接触。
但布鲁斯始于觉得他不应跟一个普通人走得太近,不过阿福却不同意,当时他是怎么说的来着?他说:“洛佩斯小姐是你唯一一个作为‘普通人’的朋友,请好好珍惜吧,你需要一些正常的社交。”
——“正常的社交”,这么一想,除去那些非人类的家伙和家里的小鸟,莱蒂好像真的是他身边最“正常”的一个人,而且是除了阿福以外唯一一个称得上是“朋友”的人。
布鲁斯都说不出这是不是一件好事,“布鲁斯·韦恩”需要活跃的社交活动,而蝙蝠侠不需要。
顿了顿,布鲁斯又想起什么,提醒道:“对了,你记得别在晚上自己一个人外出,就算要出去也别走太远,离开这个范围就不太安全的了。”
“我知道了。”莱蒂用惋惜的语气说,“看来我跟蝙蝠侠是无缘的了。”
“你很想见到蝙蝠侠?”布鲁斯抬眸,眼神彷佛幽深了几分。
“嗯……总觉得没见过蝙蝠侠就没来过哥谭。”
蝙蝠侠本人的眼睛夸透着一点无奈,“……蝙蝠侠不是吉祥物,见不到他是件好事,他只会出没在有罪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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