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两人洗漱完之后,早餐也没吃就出去了。江源说,要带温暖尝一尝燕京的名小吃。
燕京最出名的早餐小吃,大约莫过于炒肝、豆汁、焦圈无疑了。
江源带温暖到了位于一个老街区的一家早餐店,道:“这家早餐店开了很多年,生意很好。这儿的炒肝、豆汁、焦圈也是最地道的。”
早餐店不算特别大,上下两层,加起来一百、两百平方的面积。据说已经开了半个世纪了,来的基本都是老客。店内的装修有些陈旧,却多了层市井之味。
他们两碗炒肝、两碗豆汁,几个焦圈,一笼小笼包,很快就陆续上桌。
江源往温暖面前推了一碗炒肝,一碗豆汁,“很多外地人一开始吃不惯炒肝和豆汁,你先尝尝看合不合口。”
所谓的“炒肝”其实并不是炒的,实际上是煮出来的。三分猪肝,七分肥肠,加各种调料煮透勾芡而成。
成品的炒肝,汤汁油亮赤红,浓稠味香。温暖就着碗边喝了口汤,口感鲜浓润滑,细品之种带有点点蒜香,只是碗中却不见蒜蓉。
肝片被切成了大小相似的菱形,吃在嘴里滑嫩鲜香,没有一点腥燥之气。名为炒肝,但是碗中肥肠的数量明显要多一些,已经被熬煮得软烂易嚼的肥肠裹着浓稠的汤汁,一口一块,十分趁口。
江源见温暖一口接一口地吃着,道:“看来挺合你口味,我还怕你吃不惯呢。”
温暖道:“用料很新鲜,做的也好,不错。”
江源道:“听说他家用的原料都是当天现杀的最新鲜的猪内脏,做这个炒肝的厨师又是有几十年功底的老厨子,经验老道,手艺精湛。”
温暖点了点头:“能开半个世纪而依旧火爆的店铺必然有其独到之处。”
“豆汁和焦圈你也尝尝看。”
豆汁很像豆浆,但颜色略有不同,是那种灰绿色的,表面上还浮着一层细腻的灰扑扑的沫子,浓浓的一碗,飘出略显古怪的气味。温暖试着喝了一口,顿时便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这味道……”
简直无法形容呀!
说酸吧,又不是那种正常的米醋或者是水果的酸味,用酸臭来形容大约更合适些。此外,还有些苦,可又说不出是什么样的苦,混合着酸味在舌头上黏黏糊糊的,挥之不去。
仅仅只一口,温暖便打死不想再尝了:怎么会有人喜欢这种食物?
偏偏喜欢豆汁的江源却喝很开心,他沿着碗边轻轻一吸连汤带沫地喝了一大口,再夹起一个焦圈,喀嚓咬了一口,点了点头:“好吃!好久没来吃了,味道没变,还是这么正宗。”
见温暖一脸诧异地看着他,江源道:“喝不惯?哈哈!正常的,很多人都喝不惯。”
温暖道:“以前也久闻豆汁大名,只觉得就算难喝,大概也就比豆浆涩一点的口感吧,却没想到真是久闻不如一尝,一尝之后我就再不想碰了。”
江源道:“豆浆是黄豆打浆煮出来的。豆汁呢是绿豆磨碎滤除淀粉做成粉丝后余下的残渣经过发酵而成的。酸臭的味道就是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和臭豆腐一样,闻着臭吃着香。喜欢的人特别喜欢,不喜欢的人连一口都受不了。”
温暖把自己的豆汁推给江源:“喜欢你就多喝点,反正我是不会再碰了。”
江源便把两碗都挪到自己边上,把焦圈夹了一个给她:“这个尝尝。可惜喝不惯豆汁,要不然配着吃才美呢。”
焦圈乍一看很手镯形的油条,其实两者的制作工艺也有些相似,都是面粉经高温油炸后制成。
作为一道古老的小吃,焦圈可谓是极负盛名,深得很多名人之心。宋代的苏轼为它写过诗,明代的李时珍甚至将它写入《本草纲目》中。而在没有冰箱的古代,焦圈自然存储时间久,制作成本低廉,这大概就是成为国民小吃的诸多因素之一吧。
不同于豆汁的挑客,焦圈的味道更加大众化,易接受。夹子筷子上,圆圆的一个环儿,有些地方还鼓着泡,轻轻一较,酥脆酥脆的,满口焦香。味道虽然还不错,但因为是油炸的,多吃异干,所以得搭着豆汁喝,再就一咸菜丝,那就是最佳搭配。
温暖喝不惯豆汁,只好就着炒肝吃,倒也相得益彰。
第114章 卤煮火烧
一顿早餐吃完,两人便又去了燕京的景点逛逛玩玩。今天是年三十,很多人早就回了老家,原本拥挤的景点就显得清爽多了。
这个季节,燕京正午的太阳就是个纸老虎,半遮半掩在云层里,带不来丝毫的温暖。走大街上,迎面的寒风迎面而来,温暖不太适应这里的寒冷,鼻尖儿都红红的。
可即使如此,和江源在一起,依然觉得很开心。连这冬天的寒冷,都觉得并不难以忍受
看看时间,已经是中午的饭点了。
江源道:“天冷,要不我们去找个好点的餐厅吃饭吧,你也舒服点。”
温暖点了点头,随着江源往景区外面走。穿过一个小巷子的子时候,忽然闻到一股浓郁的卤香味,徇香望去,只见巷子的转角边上支起了个小摊子。摊上支着口大铁锅,猪肺、猪肠、猪五花、香干全卤在一起,满满一大锅,咕噜咕噜地煮着,正腾着袅袅的热气。锅子的边缘,密密地围子一圈火烧,一半浸在色泽赤浓的卤水里,半露在外头却也是早就吃透了汤里的味道。
“是卤煮火烧!”
卤煮火烧,温暖在网上的视频里看过一些,当时就想尝一尝。不知道为什么,崇闲市却没怎么看到过这种小吃,就连以品种丰富著称的学林路美食街上都没有。
摊主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见有人走近便吆喝了起来:“卤煮火烧喽,热呼呼的卤煮!有位子喽!”
江源问道:“想吃?”
温暖猛地点头。
江源便扬声道:“老板,来两碗!”
小摊边上有两张简易桌,一桌已经坐满了人。另一桌上坐了两位年纪相仿的姑娘,温暖便和她们拼桌而坐。本来嘛,这种小摊上就没那么多的讲究,大家也习惯拼桌。
温暖坐的位置正好面对着锅的,能看到白色的热气腾起,为这寒冷的冬季增添了几分暖意。食物在锅里咕噜咕噜慢煮的声音,仿佛是在召唤食客的到来。
“辣椒、香菜要吗?”
“要。”
“要!”
江源和温暖几乎是异口同时,应罢后互看一眼,相视而笑了起来。
“真默契,口味也一样。”老板说话间,已经夹起了个火烧,放在案几上,手起刀落“嚓嚓”几下,便把火烧切成了菱形的小块,大刀一揽丢进旁边的白瓷碗里。再捞出一块炸豆干,照就也是用井字刀切成菱块,丢到碗里。
“肥肠多点,猪肺少点!”
听到温暖喊了的话,那老板点了点头,果然就从锅里挥出一长条已经卤得透透的,正滴溜溜地落着汤水的肥肠。肥肠刚落到案几上,几个刀光过后,便切成了一段段。接着又是五花肉、猪肺依次切好装碗,再在碗里洒上一把碧绿新鲜的香菜碎,淋上一勺红亮的辣椒油,再放上一勺蒜蓉,最后从大锅里舀上一大瓢熬得香香的浓汤浇到上面即可。
老板把卤煮火烧端上桌,叮嘱道:“不够辣您只管开口,我再给您加!”
“谢谢!”
一大碗的卤煮火烧,汤浓味香,腾着热气,摆在面前光是看着都觉得食欲大增。
温暖抽出一次性筷子,在碗里搅了搅,让辣椒、蒜蓉和汤更均匀地调合。再接着,便是大块朵颐了。
肥肠处理得很干净,没有一点异味。吃在嘴里,汤汁四益。虽然煮得久,却还保留了一点嚼劲。
猪肺,温暖并不是特别喜欢,因为这玩意比大肠更难处理,手艺稍差,味道就做得不吃。但是这里的猪肺做的不错,吃起来有点像猪血的感觉,只是比血更有嚼头一些,口感很柔软,温暖一连吃了三片,都有点后悔刚才减了量。
猪五花肥瘦相间,虽然比起温暖在肉夹馍里用的拉雅黑毛猪肉来说,差了好几个档次,但是味道也还不错。出门在外,吃的就是当地的特色,合口就即可也不能要求高。
再喝口汤,汤的味道很浓,不过以温暖的口感来说,稍稍有些偏盐了些。
一碗卤煮,有荤有素,还有主食,热呼呼的一碗吃完肚子就饱了,暖意从嘴进到胃,又从胃扩散到周身。舒坦!
这时,拼桌的其中一位女生道了句:“五花肉的味道差了点,没有我在崇闲吃的肉夹馍里的肉好。”
温暖突然听到“肉夹馍”这几字,便下意识地想着:不会是我卖的吧?
果然紧接着就听对方道:“就是温暖小吃铺卖的肉夹馍很有名的,连大明星都推荐呢。”
另一个女孩见他说得夸张,有点不太相信:“真的假的?这家的卤煮我从小吃到大,五花肉煮得已经够好的了,比这不好?我怎么那么不信呢?”
“表姐,我说得都是真的!那家的肉夹馍真的超级超级好吃!我跟我室友经常去吃,特别我室友,她以前脱发可严重了,自从吃过肉夹馍之后头发都变得乌黑飘逸了。可惜,离得远不好携带,不然我一定带一份给你尝尝。”
“我去,这么夸张?难道是用神仙猪的肉做的?”
好端端的在外头吃点小吃,却又被人当面议论。这种感觉……好吧,荣幸!至少说明有点名气了。
“老板结帐。”
温暖和江源刚起身准备付钱走人,拼桌的女生忽然认出了温暖:“你是那个卖肉夹馍的老板!”
温暖:“呃……”
“我去买肉夹馍的时候,看过你几次。最开始都是你在做馍,后来生意做大了,就没再看到你了。”
温暖尴尬地笑着:“事情多了,忙不过来喽。这都能碰上,真的好巧!”
“正好,你给我表姐讲讲你家的猪肉到底是什么品种,又是怎么煮的,怎么会那么好吃?我跟姐说,姐还不相信有那么美味的猪肉呢。”
“呃,这个……商业机密……”
简单地说了两句话,江源和温暖便离开了。倒是没有就自己肉夹馍是否比卤煮火烧更好吃的问题去纠结太多。
中华美食博大精深,随便街头巷尾的一个小摊上售卖的小吃可能都有上千年的历史。很多小吃的存在,已经不单单是好不好吃的问题,往大里说,那是一种文化的传承,往小的说,对很多人而言也代表了往昔的回忆,有情怀在内。因此,也没有必要去争论谁更胜一筹。
第115章 不欢而散的年夜饭
今天是年三十,白天在外头玩了一天,下午就三四点便回到了江家,准备陪江万棠一起过年守岁。
江锦庭、江锦康两家子人都全在。表面上都还算和谐,但是若是仔细看就发现,江锦庭和江锦康几乎很少会聊天。吴秦菌和赵清歌倒是会说几句话,可明里暗里亦都有相互较劲的意思。
江洋还是个小孩子,一个人玩不上劲,忽然看中了江涵包上的毛绒小狗,好奇地摸来摸去。江涵明里不说什么,却是不动声色地把那小玩偶地抽走了。
偏偏江洋也是个任性的孩子,越是要不到的东西,他越是想要,最后干脆直接开口:“大姐,就把你的小狗给我呗。我真的很喜欢。”
江涵道:“你喜欢,可是我也很喜欢呀。有句话叫作君子不夺人所爱。”
江洋却是理直气壮地道:“可我还不是君子,我是孩子。”
如果是往年和睦的时候,一个小玩意而已,江涵说给也就给了,可现在她就是不想再惯着他,板起了脸道:“说了不给就是不给!去去,一边玩去!”
赵清歌离得不远,正好也听到这边的动静,喊过了江洋佯装教育孩子道:“人家都说不给你了,你为什么非要要?你爸妈又不是没钱,还买不起那个小玩意?就是金子、宝石做成的,又能值几个钱,需要看得这么金贵吗?别让人在背后数落你没家教!”
江涵听她指桑骂槐,便也回了嘴:“是呀,江洋你又不是私生子,有娘生没娘教,可千万不能学得没家教。在我这里耍耍脾气也就算了,在外面要这样会被人教训的。”
赵清歌就是外室的私生女,很小母亲就去世了,可不正是有娘生没娘教?她平生也最恨别人拿她的出生说话,因此一听这话便勃然大怒,与江涵口角了起来。那吴春菌起初还想劝劝,一来二去,便也帮起了自己的女儿和赵清歌对骂了起来。
说起来,这些豪门的贵妇千金们平常个个高傲得跟什么似的,一但吵起架来,却也和农村里的泼妇没太大区别。
很快吵吵声便又惊动了江潮,于是母女三人,对阵赵清歌。赵清歌虽有儿子在侧,但是这时候江洋早就被吓傻了。她明显败下阵来,又气又恼之下,正好就看到温暖正好走过来,大概也是吵架吵急眼了,道:“老二家一家子都在欺负我们,你赶紧过来帮我们说句话!”
温暖:“……”
吴奏菌笑了起来:“你以为你是谁呢?一个后妈,害死了江源亲妈的后妈,倒好意思让温暖帮你说话?哈!”
赵清歌气得脸色发青:“你说什么?谁害死谁?都多少年的事,你也能拿出来说?真论起来,当年要不是你瞎嚼舌根,江源的妈能知道?能闹起来?她自杀,你也难逃其责!”
吴春菌也急了眼:“你胡说八道!明明就是你这个小三害死元配,好意思拉扯别人?我呸!”
温暖无意中听到这些话,心中暗暗有些吃惊:原来江源母亲的去世还掺杂了这么多的原因。难怪总觉得江源近来也不太搭理吴春茵了,想来也是知道了什么吧。
吵吵闹闹的,把江锦庭和江锦康也给惊动了,双双出来喊走了自家的人。一场闹剧自此才算结束。
可这么一闹,两家人脸上都不好看。原本勉强维系的表面和谐,也终于再难维持。
到了吃年夜饭的时候,江万棠坐着轮椅上也出席了,大家便都只和江万棠亲热寒暄。哪怕江万棠实际吃不了多少东西,也不太说话,可是大家还是一杯接一杯地向他敬酒,说着祝福的好话儿。
等到江万棠一走,赵清歌的脸色立马垮了下来。吴春菌也说了句,“我吃饱了”然后带着江潮、江涵两个女儿先行离去。江锦康无奈,自去和江万棠房里说了几句话后,也追着妻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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