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巧节有各种各样的习俗,但是在高小诺看来也就是情人节而已。
正好是个大晴天,钱氏忙活着把家里的被子拿出去晒,还有高举人放在家里的书。
高举人的书大多数都是在私塾那边,少数在他前厅的书房,但是后院也留了几本。
到了傍晚,张甫远过来了,他难得的穿了一件新衣服,看着就像是富贵人家的少爷。
他一出现高小诺的眼光就落在他身上了。
这才是帅哥的正确打开方式,张甫远过的很简朴,前几次见他他都是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长衫,虽然也干净,但是总对他的颜值有了一点影响。
张甫远的眼光也落在了高小诺身上,今天他的心上人穿了一身粉色的的齐胸襦裙,整个人甜美可爱,比平时看起来温柔很多。
高小诺不怎么喜欢穿粉色的衣服,觉得不符合自己的酷姐(??)气质,但是钱氏从知道她要跟张甫远七夕节一起出去玩就开始帮忙挑衣服。
她已有的衣服都入不了钱氏的眼,自己跑回娘家又让绣娘给做了一身。
就是她现在身上穿的,这还是第一回 穿。
看俩人这表现其他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麻利地让人过单独的二人小世界去了。
高举人跟钱氏两个老不羞的,高小诺张甫远没走多久俩人就纷纷不见人影了,留下了孤单一人的高小弟。
高小弟年纪小,还不懂爹娘去干嘛了,往年这个时候他都是跟高小诺在一起。
但是今年高小诺跟张甫远一起去玩了,高小弟一人觉得无聊,想起来老爹布置的功课来没有写完,于是钻前厅写功课去了。
高小诺跟张甫远俩人走了没多久就到了热闹的地方。
街上有卖各种各样小吃的,有卖花的,更多的还是卖灯的。
有个小摊子上的灯笼十分新奇好看,高小诺还想买一个,但是一问价钱就退了,简直是在坑人。
卖灯的还在极力推销,不过推销的对象是张甫远“少爷来一盏灯吧!我这摊子上的灯姑娘们都喜欢!”
说着意有所指地看了眼走在张甫远身边的高小诺。
张甫远本来打算走的脚步确实停了下来,小贩心中一喜,正要接着推销,却见张甫远看向了高小诺。
“你想要吗?”张甫远问。
“不要。”高小诺斩钉截铁。这家摊子上的灯确实好看,起码比其他铺子上的灯好看,但是不值这个价钱。
贵一点也就算了,她今天心情好,但是小贩太贪心,贵的太多。
在高小诺看来,买这家摊子上灯的人,不是傻子就是有钱没处扔。
得到了答案的张甫远二话不说往前走。
小贩眼睁睁看着一桩生意跑掉了,气急败坏地叫嘟囔“有些人看着人模狗样的,实际上连几两银子都舍不得给人花!”
这说的就是张甫远了,他以为这郎君吝啬,舍不得这几两银子。
张甫远从不在意这种话,在他看来自己怎样用不着别人评说,自己无愧于心就成了,装作没有听见得样子问另一家摊子上的灯高小诺有没有喜欢的。
高小诺却不能不在意,她回头。“你们家铺子上的灯不行,不好看。”
语气十足挑剔,带着不屑,活脱脱像是一个跋扈的小姑娘。
说了这句话她还觉得不够,指着摊子上的灯一件一件支出哪里哪里不够好,大多都是鸡蛋里边挑骨头,但是也有一些是真的。
小贩气的不得了却不能反驳,这年轻的男子虽然是一身新衣,但是布料可以看出来不怎样。
这嘴尖的小姐就不一样了,那身襦裙看着不显,但是一看就是流云阁新出的料子。
问他为什么知道?呵呵,他那败家的婆娘看中了,非拉着他去买,要不他今年也不会定这么高的价钱。
乞巧节开放宵禁,但是衙门里的捕快们可不放假,他们这刚闹了几句嘴,街口的捕快都往这看了好几眼了!
真要是闹起来,他肯定吃亏。
“成了成了这位姑娘!今儿个算是我惹了泰山,我在这里给您赔罪可成?”小贩见势不对先道歉。
其实小贩卖东西也是看人的,像高小诺跟张甫远这种年级不大的,一看就是定了亲或者是刚成亲的。
这个时候俩人关系还好,哪个男人都爱自己对象面前表现出自己优秀的一面。
比如说有钱,再或者愿意为你花钱。
高小诺看人道歉了是不再怼人家了,就是脸色还是不好看。
张甫远看了一眼自己的小未婚妻,安慰道“你不必把这事儿放心上,我不在意这个的。”
高小诺横了他一眼“我就是看不惯他骗人!跟你有什么关系。”
张甫远只笑不说话。
第13章
街上人来人往的,起先俩人有点害羞离得还有点远,但是走着走着就越来越近了,说不清楚是因为人多记得了还是因为其他的。
最后张甫远本人呈一种保护的姿态,以防别人冲撞了高小诺。
最后高小诺还是得到了一盏漂亮的灯,灯上画了大朵大朵的荷花,非常好看。
这是张甫远为高小诺赢回来的,高小诺第一回 意识到她爹嘴里的有出息的弟子是什么样子的。
张甫远在高小诺心里一直都是一只帅比,在台上跟人对对子对到人家说不出话的时候,整个人像是自带光效,达到了本人魅力的最高点。
就是可惜张甫远本人其实并不爱干这样的事儿,虽然说在台上的时候表现的光芒万丈,一下台额头上就是密密麻麻的汗珠。
少年捧着醒来的荷花灯送给亲爱的姑娘,看见这一幕的行人都忍不住微笑。
钱氏在角落里揪着手帕抹眼泪“我可算是放心了。”
高举人:“你咋就不相信我的眼光呢?我都说了甫远是个好孩子,可堪良配!”
钱氏伸手揪住了高举人胳膊上的肉“这回就算了!好在你误打误撞干了件好事儿,我跟你说,到了祥儿的婚事,你要是再敢这么胡搞,咱俩就别过了!”
“我才没有胡搞!”高举人不满意地说。
“反正你下回要跟我商量一下再决定!又不是你一个人生的孩子,你不能一人就定了!”
“嗯。”高举人不甘不愿地认了。
“你看那个灯好不好看?”那个用对联送灯的老板又提出了一盏漂亮的灯,钱氏看着灯眼神闪闪发光。
高举人得意的抖了抖小胡须“在这等着,为夫这就给你赢回来!”
连张甫远那小家伙都能赢回来一盏灯,他出手肯定是万无一失。
买了一盏灯,吃了点东西,又去放了灯,街上人多,走的也慢,除了买灯的时候,其他的跟高小诺想象的甜蜜的约会完全不一样。
高小诺想象的约会,两个人花前月下,甜甜蜜蜜,多完美!
但是实际上,大多数时间他们都在街上跟人挤,能不被人给挤开已经是尽了很大的努力了,别提偷偷摸摸拉个小手手什么的了。
去吃东西,每一家铺子人都坐的满满当当,无论是二楼包间还是街边小摊都是这样,好不容易等到了个包间,店里的伙计一会儿过来一趟需要这个不?需要那个不?把本来挺好的氛围搅和的啥都没了。
最后是在高小诺想象里特别浪漫的放灯,县里把河管制了,只留了一点地方给人放灯,一群男男女女挤在放灯的地方,灯一放上去后边就吆喝着让你赶紧走了。跟电视剧里看的浪漫场面完全不一样!
最后张甫远送高小诺回家,在门口高小诺看了张甫远好几眼。
这马上就要结束了,张甫远不要说点啥吗?觉得张甫远肯定有话说的高小诺好整以暇,安静等待。
张甫远握紧了拳头:“明年,我一定会让你成为秀才娘子,至于举人娘子,我暂且还没有把握。”
张甫远没看见高小诺翻了个白眼,谁在意这个?
不过,少年志气,还是需要鼓励的。
“你读书不是为了我,是为了你自己。”高小诺说。“不过你加油,我等着成为秀才夫人的那一天。”
高小诺瞅见张甫远“坚定”地点了点头,觉得估计情话啥的也别想了。
“那,我先回去了?”
张甫远注视着高小诺的身影进了高家的大门,觉得更有读书的动力了。
张甫远读书只是因为兴趣,而他恰巧又有读书的天赋,所以才走到现在,但是他对功名的执念并不深,要是深的话他早就去考秀才了。
头三年高举人就说让他去试试,当时高举人就觉得他考上的把握很大。
只是他自己又往后拖了一届。
没有定下这门亲事之前,张甫远是觉得秀才考不考并不重要,一个人的学识,一个人的品德,并不是以功名论的。
当然,今年他也会去考,为了恩师的期望,为了亡父的遗志,也为了自己的志向。
如同礼记中说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张甫远也有着那样的志向。
得逢盛世,这是他的幸运,也是他的机遇。如果说能为此盛世添砖加瓦,那是每一个读书人的志愿。
如今他有了一位同路人,是他喜欢的姑娘,他更要披荆斩棘,为他的姑娘献上荣耀。
旁人的闲言碎语,张甫远不在意,但是他不确定高小诺在不在意,他没有其他的本事,就是读书还可以。
有了这秀才娘子的名头,那些闲言碎语就没有了。
不过在考虑这个之前,他需要先把自己家收拾一下。
作为一个单身汉,张甫远本身挺爱干净,但是这个爱干净仅限于他能看到的地方。
比如说他的书房,堂屋,卧室,厨房,还有院子,其他的地方基本上都是他没去过也没碰过。
虽然说剩下的时间还有很久,但是早点收拾好还是没有什么的。
张甫远这边轻松很多,钱氏已经在为高小诺准备嫁妆了,要新打家具,嫁衣用不着说,还有新衣新被,各种各样的陪嫁。
首先是张甫远送来的各种东西,最开始的银子跟墨锭,还有后面的房契,全部都给高小诺陪嫁过去。
然后就是地,钱氏准备给高小诺陪嫁五十亩地,其中有二十亩良田。
还有银子,钱氏为闺女准备的银子陪嫁有一千两,高家的祖父母又给添了一千两。
最重要的就是人,高小诺不爱做家务,钱氏也不想勉强她闺女。
在娘家都没有做过家务,没道理嫁了人就要做家务了。
可还是那句话,她闺女不爱做家务,总不能让女婿做,不好看也不好说,所以最后钱氏打算给高小诺陪嫁几个人。
“首先年纪太大的不成,女婿明年就要去府城进行院试,说不定以后还要去省城京城,太老了不能陪你们走那么远的路。”
“年纪不能跟你相当,女婿长的这么好看,人又出息,万一让人生出了不该有的心思,那你到时候可没地方哭。”
“他敢!”高小诺翻了翻白眼,觉得这一点纯属钱氏多想。
“你咋说话呢?”钱氏发愁,男人都是要给面子的,私底下再怎么闹脾气也没事儿,出了门不能这样,她闺女这么聪明,怎么不懂呢?
“你在外可不要这样说女婿。”钱氏警告,惊觉自己在这方面对女儿的教导太少。
她总觉得女儿还是个小孩子,就算是之前之前张罗着给闺女定亲也没想着要教闺女夫妻相处之道,好在现在还不晚。
高小诺哼哼了声,没说答应还是不答应。
钱氏只当闺女答应了,又继续之前的话题。
“就算是女婿他自己立身持正,可万一人真生出了不该生的心思,到时候糟心的还不是你自己?糟心就算了,就怕损了夫妻情义。”
“人跟人相处的情义都是有限的,损了也就没了!想要修复也难。”
眼看着高小诺受教点头,钱氏满意地继续话题。
“还要是女子,这个用不着我解释了吧?”钱氏问。
高小诺点头,好像小鸡啄米。
“我明天去牙行,挑几个人带过来,你到时候自己看着哪个顺眼要哪个,最好留两个。”
“为啥要两个?一个就够了。”高小诺问。
房里边的事儿肯定是她自己干的,请人也就是忙忙灶里的活儿,还有院子里的,一个人就足够。
“你不要给女婿挑个书童?”钱氏反问。
张甫远觉得自己的事情还是要自己干,所以至今他都没有请书童。
钱氏可是知道的,自家夫君有个弟子是乡下的,考中了童生以后都是请了家里的堂兄当了书童。
请书童,方便自己放更多精力在读书上是其一,其次也是面子。
同样是童生,人家人人都有,就你没有?就你自立自强还是怎么的啊?
钱氏估计着女婿应该是没有想到这方面,闺女嫁过去了也是要操心这些的。
高小诺…咋回事儿?她还一直觉得钱氏虽然年纪比她大,都是自己哄着她来着,怎么分分钟就变得什么都明白了?自己没想到的地方钱氏都给考虑到了。
“你以为你娘就是吃干饭的?一把年纪都长到狗身上了?”钱氏反问。
高小诺打了个机灵,立马回答:“没没没!谁敢这么说我娘!我娘最聪明了!”
“这世上,有人聪明给世人看,有人聪明给自己看。能聪明给世人看的,不是真的聪明就是彻头彻尾的大傻瓜!既然做不到那个地步,那不如聪明给自己看。”钱氏说。
“说人家傻的人,不知道别人心里也在嘲笑你傻呢!闺女,你要记住,跟人相处,万万不能从表面上看。”钱氏说。
她真是为这个闺女操碎了心,女子未出门前大多都在家里,相处的人都是家人,天真一点没啥,出了门相处的范围就广了很多,万事都要起个提防的心思。
她不希望闺女变成了别人眼里的傻子。
第14章
第二天钱氏就带着牙婆,还有几个孩童,几个三十岁左右的婶子到了家里。
孩童大概都是十来多岁的样子,在这边其实已经说不上是孩童了,可以说是半大孩子。
这些婶子看着都是麻利能干的类型,孩童也不瘦弱,跟高小诺想象中的不一样。
7/54 首页 上一页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