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边下床的时候发出了一点儿动静,一早晨为了小闺女相亲的事儿睡不着,跑到外屋地来干活的李秀珍立马就给听到了,她扬声问道:“秀儿啊!你起来啦?”
说着话,她还将沾了水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脚步匆匆的走到了林巧巧的房门前,“秀儿,你起来没?妈能进来不?”
“进来呗。”林巧巧按照记忆中林长秀的说话方式回道,她倒是不怕露馅,林长秀的性格就是被家里人宠得有点儿小娇气,同时,也因为几个哥哥对她的保护太到位了,这姑娘有点怕生,在陌生人面前就会表现得比较内向一些,连老师给她的评语都是有内秀,但在面对家人的时候,她会随意一些,也会有一些小女儿的娇气脾气。
这样的性格对于林巧巧来说并不是很难驾驭,因为她有时也会有这两种性格表现,只是她想要外向的时候,也能够放得开,这一点其实也无需改变,毕竟林长秀也没遇到过让她必须放得开的事情,所以林巧巧基本可以一切随心而来。
“妈,你咋起得这么早?”见李秀珍进门,林巧巧顺嘴便问了一句,问完之后她才反应过来,妈字竟然这么容易就给叫出口了!!!她还以为自己可能要适应一段时间呢,没想到连个过度都不需要,张口就来,一点儿别扭排斥的感觉都没有,可能是受这具身体记忆的影响,如此也好,也省得她刻意去培养这种潜意识了。
作者有话要说: 卡到2点,去睡觉了。标题明天再想吧。
第112章 七零小甜饼
李秀珍推门进屋, 一对上小闺女那张惹人怜爱的脸,焦躁的心情顿时变得柔软平和起来, “妈睡不着,进来看看你。”她打量着女儿的容颜, 眼神略有些怀念的说道, “我家闺女长大了,是个大姑娘了。”
她抬手顺了顺林巧巧的发,语气充满了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慨与怅然。自家这闺女眼看着就能嫁人了,要去做别人家的媳妇了,她可真是舍不得啊!
林巧巧听出了李秀珍的潜台词, 再想想今天的相亲,于是满脸娇羞又不依的娇嗔了一句,“妈!~”之后, 便将自己埋进了李秀珍的怀里,心里其实一点也不慌, 因为她清楚,王诚今天他来不了。
“好了好了!妈不说了,不说了奥。”李秀珍被小闺女抱得心发软,她摸了摸小女儿的后脑勺, 像哄孩子一般的哄道,“你快把衣服穿好, 妈去给你烧水洗脸。”说完,她便放开了林巧巧,怜爱的摸了摸她的脸, 顺手帮她把粘在脸颊上的发丝掖到耳后,“我闺女可真好看。”
看着自己漂亮水灵的小闺女儿,李秀珍是骄傲的,这十里八香的,除了那些城里来的女知青,就属她闺女最细皮嫩肉了。
“妈好看我才好看。”林巧巧嘴很甜的恭维了李秀珍一句,但刻意精简了语言,毕竟她现在是个待相亲的羞涩少女嘛,说语气太通顺的长句子会显得有些过于放的开了,未免会给人一种违和感。
“好好好。妈去给你烧水奥。”李秀珍又稀罕的摸了摸自家闺女儿的小手,这才满面笑容的转身出屋去了外屋地(厨房),
目送李秀珍走出房门后,林巧巧这才敢彻底放松下来,看来角色扮演还是有些难度的,毕竟以她目前的心境来讲,相亲这件事在她看来是真的没啥好娇羞的,想到今天以后,她还要扮演一个被相亲对象放了鸽子的失意小姑娘的形象,林巧巧就觉得心好累啊!
算了,万事开头难,挺过这一段时间就好了,林巧巧给自己加油鼓劲,她重新振作起精神,开始打理自己,衣服是为了这一天早就做好的新衣服,款式很普通,或者说是现在很流行的的确良的白衬衫,裤子就是军绿色的女士军装裤,这一套搭下来,以林巧巧的审美眼光来看是真的很土很囤了,但在这个时代的人眼里,这就相当于是高定服装了,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呢。
脑中两种观感同时出现,林巧巧没多犹豫,就选择了融入时代,这初来乍到的,她还是别作妖了。
不过在发型上,咱还是可以做点儿小动作的,林巧巧拿出剪刀,学着前世在美妆app上学来的简便方法,给自己剪了一个娇俏又轻薄的空气刘海,然后照常将剩余的头发编成了两个麻花辫,只是在细节上做了一些不太显眼的调整,比如将后额角的头发稍微拉得蓬松一点,使得整个人看起来就有一种民国琼瑶剧女主角那种我见犹怜的少女感。
再加上散碎在额上的空气刘海,使得那欲遮还露的眉眼看上去清纯又秀致,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帮她拂去那细碎的遮挡,看看她眉眼原本的样子到底有多美。
捯饬完自己,林巧巧对着镜子左照照右照照,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己美,可能是自我滤镜已经开启了的缘故吧,不过不管怎样,她的心情确实是好了很多。
她转身出了屋子,外屋地就在她屋子的后头,农村的小平房一般都是前面是三间或两间的屋子,屋子间互相被两三人可以一起通过的走廊隔开,走廊后面连通着外屋地,前面的尽头则是可以走出平房的拉门,屋子后面的外屋地通常是没有隔断的,每个屋后都会连着一个灶台,方便烧炕,外屋地后面也会有一个拉门,后院儿就是农家种些葱蒜小菜的自留地。
林长秀家的平房是三间式的,因为家里人口多,劳动力也多,家里条件还算宽裕,所以为了能住的舒服宽敞一些,他们家在主屋的两侧还加盖了两间侧屋,样式都是三间式的。
她跟着父母大哥住在主屋,父母住大屋,大哥大嫂一家住在中屋,她住在小屋。
大哥林长健,今年32,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因为从小就是长兄,所以为人比较有担当,和大嫂王淑娟结婚十年了,生有一子两女。
二哥林长寿是一名制鞋场的工人,今年28岁,和二嫂一家住在城里,算是二嫂家半个上门女婿了,林家二老对此并不是很介意,毕竟自家儿子多嘛,不差老二这口饭,更何况二儿子也不是真的入赘,每个月拿到工资也会主动拿出三分之一来孝进他们二老,有这个孝心在,林家爸妈对这个不常在眼巴前的二儿子也就没有啥更多的要求了。
三哥林长顺性格比较混,脑子也不够机灵,年轻时出去混过一阵子,老是被人给当枪使,他自己还觉得人家好,林家爸妈一看,这傻儿子是不能放出去了,只能把他驹在身边种地,两年前给他找了个隔壁村的精明媳妇,这下可把这个憨莽三哥给彻底管服帖了。
四哥林长明就比较精明了,人虽然没啥正经工作,但脑子活路子也广,经常借着去城里看望二哥的由头,偷偷倒卖一些农货山货,早就在十六七的时候就把自己娶媳妇的钱给挣出来了,后来还是看政策紧了,这才安生待在家里帮父母种地。
五哥林长军,没有辜负父母给他起的好名字,三年前部队征兵把他和六哥林长亮一起给征走了,现在俩人在部队发展得都挺好的,就是眼看着都到了结婚的年纪了,俩人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林家父母急啊,但急也没用啊,俩人都常年待在部队,他们就算是想唠叨也够不着人啊!
最后还是见多识广的四哥把两老给说通了,让俩人在部队里找,也省的像隔壁老李家一样,儿子去当兵,夫妻常年分隔两地,取个媳妇像是给爸妈娶的一样,现在连个娃都莫得一个呢。
小哥林长笑性格就比较皮了,最喜欢和村里一群半大的小子上山打野,但对林巧巧这个水灵的妹子可是护得紧,要是让他知道哪个小子敢在背地里惦记自家妹子,那一顿男人之间的对决是绝对少不了的了。
林长笑还放出话去,要想当他的妹夫,必须先把他给打服了在说,可惜在秀马村,目前还没有能干趴长笑小哥的同龄人。
于是,林长秀这朵小村花就成了秀马村一众年轻小伙心目中可远观但不可套近乎的白月光一般的存在。
林长秀算是林家父母的老来女了,生得又这般的讨喜,林家二老对她自然是千娇百宠的惯着哄着,几个哥哥也都很维护她,年龄差最大的大哥二哥,几乎就把她当做女儿来疼了,三哥虽然莽了点儿,但也有自己的一套保护妹妹的方式,小的时候,只要她一哭,这憨子不是笨笨的只知道拿好吃的来哄她,就是撸袖子替她去干架去了,也是在那个时候,欺负她绝对没有好果子吃这个潜意识被灌输进了秀马村一众同龄人的脑子里,这才让林长秀这朵小娇花没风没雨的顺遂长大。
四哥林长明就比较喜欢作弄她了,他也是唯一一个惹哭她而不被三哥揍的人,当然,最后也逃不过林爸和林妈的男女混合双打,但他对惹哭她这件事,仿佛总是有着一种乐此不疲的执著,而且是挨多少打也改不了的那种,后来略长大了一些,四哥仿佛一夕间懂事了一般,不再故意惹哭她,反而会弄来许多精致小巧的小东西来逗她开心,小时候的四哥喜欢看她哭,长大了的四哥却喜欢看她笑。一切都仿佛掉了个个儿一般。
五哥六哥比较像是一对连体兄弟,从小他俩做啥都要一起,不是双胞胎却胜似双胞胎,他俩的性格就比较端正了,喜欢给林长秀说道理,从小时候话都说不明白的呀呀呀,到他们入伍前的哥哥牌说教,不得不说,虽然这俩兄弟在林家人眼里挺唠叨的,但林长秀没能长成一个公主病也多亏了他俩,倒不是说他俩讲的道理有多感化人,而是他俩的唠叨确实很能磨炼一个人的性子。
与前头六个哥哥相比,小哥就接地气多了,在还在穿开裆裤的时候,他就会带着自己的小妹妹满院子的撒野疯跑了,等再稍微大一点的时候,整个秀马村都快要装不下他了,林长笑很喜欢带着妹妹一起玩,但这位小哥的精力实在是太充沛了,上蹿下跳的一点儿都不带累的,林长秀实在是跟不上他,这才慢慢掉了队。
总之,在这个时局还有些动荡的年月里,林长秀的小日子在父母和哥哥们的庇护下,过得是顺遂又幸福。
她一生唯一的不顺,大概就是这一次的相亲了。
第113章 七零小甜饼
林巧巧来到外屋地的时候, 大嫂王淑娟也已经起来了,正在和李秀珍一起准备一家人的早餐, 见林巧巧穿着一身新衣服漂儿亮儿的出来,不由得笑着打趣道, “哟, 瞧瞧这是谁家的大美女出来了呀!”
“大嫂!”林巧巧不好意思的冲着王淑娟笑了笑。
“好啦,干你的活去。”李秀珍怕自家小闺女害羞,连忙伸手在大儿媳王淑娟的手臂上拍了一下,制止她继续调侃下去。这大儿媳的性子是有些皮的,都是三个孩子的妈了, 依旧改不了她那喜欢凑热闹的人来疯脾气。
赶走了大儿媳后,李秀珍拉着小闺女的手,越看越喜欢, 这小头发弄得,真好看, 她伸手摆弄了一下林巧巧的小辫子,又给她拉了拉衣服,一脸疼爱的说道,“去洗脸吧, 妈把水都给你兑好了。”
“谢谢妈。”待遇这么优厚的么,林巧巧有些受宠若惊, 但林长秀却已经习以为常,所以谢字脱口而出,口气却是比较平常的。
“瞧你这孩子, 还谢上了,快去吧。”被闺女儿感谢了的李秀珍非常高兴,她拍了拍林巧巧的手背,一拉一推将她引向了脸盆架的位置,自己则重新回到了炉灶旁,开始准备早餐。
林巧巧用热毛巾稍稍敷了下脸,然后仔细的用温水将脸蛋给擦洗干净,脸盆架旁的肥皂她没有用,那东西对皮肤不好,能不用她就尽量不会用。
洗漱完后,林巧巧回房擦了点四哥给她买的雪花膏,一个香喷喷白嫩嫩的小佳人便出炉了。
她走出房间,准备去给李秀珍和王淑娟打打下手,刚刚挽起袖子靠过去,就被李秀珍给挥手赶开了,“去去去,这灶上的活用不着你,你可给我站远点吧,这烟熏火燎的,可别再把你那身新衣裳给弄脏了。”
林巧巧被赶得退开,看着围着灶台忙碌的两人,觉得自己干杵在这也不是个事儿啊,于是自己找活干的说道,“那我去把碗筷摆了吧。”
李秀珍想了想,寻思着小闺女可能是不想一个人呆着,便点头说道,“也行,摆完碗筷你去把你的哥哥们都喊过来吃饭。”说完扭头冲着里屋喊道:“老头子,把桌子给你闺女支起来。”那桌子死沉死沉的,还是不要让小闺女去抬了,她要不这么喊,那老头子非得磨蹭着让哪个儿子去抬不可。
果然,林父林永年在听到桌子的时候动都没动,听到给闺女支这四个字后,立马放下了手中正卷着的旱烟,起身去支桌子去了。
这时,听到动静的林长健脚步紧赶的走了进来,“爸,我来吧。”说着话,人已经来到了支了一半的桌旁,父子两人合力将一家人吃饭的大圆桌给支了起来。
林巧巧刚好拿着碗筷进来,她这边刚放下一摞六七个的碗筷,正打算回厨房再搬一趟呢,就被大哥林长健给拦住了,“剩下的我去拿,你去叫老三他们过来吃饭。”说完,也不给林巧巧反应的时间,转身就往外屋地走去。
林巧巧:……_(:з」∠)_
记忆里这种干活干到一半就被人给抢走了活计的情况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林巧巧这也算是亲身体验了一回这种朴实的,不舍得让干活的宠溺了。
除了有点儿懵逼的尴尬外,其实都还好,可能林长秀已经习以为常到没什么感觉了,懵逼和尴尬则全部来自于林巧巧的自我意识。
这种情绪上的差异并没有让林巧巧感到恐慌,凡事只要习惯了就好。身体记忆能带有这样的反应其实也挺好的,至少不容易在下意识的反应上露出马脚。
林巧巧开门走进院子,正看见三哥林长顺和他的媳妇梁红正往这边走呢。
“妹啊,你咋出来了呢,妈叫你喊俺们吃饭啊?”林长顺冲着自家小妹咧出了一个憨厚又热情的笑容,他是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个娇弱的小妹妹说话的,总怕自己的大嗓门子吓到她,所以他和她说话的时候,总是会下意识的捏着点儿嗓子,听起来就不那么自然。
林巧巧初听这大汉公鸭音还有些不能适应,但身体的记忆告诉她这一切都很寻常,三哥在跟她说话的时候从来都是小心翼翼的控制着音量的,有时候情绪上来稍微放大了点声音,他会立马紧张的观察她的表情,之后声音会变得越发的小,一副怕自己吓到她的样子。
挺可爱的一个憨哥哥,林巧巧一边想着一边回给了林长顺一个灿烂如花的笑颜。
林长顺立马忘了自己刚才问了啥了,伸手挠着后脑勺憨憨的笑着说道,“妹你笑得真好看。等秋收后哥手里有钱了,给你扯布做新衣裳。”
林长顺刚把这话说完,胳膊就被梁红的指甲给袭击了,而这憨憨还一点儿眼色也不会看的大声嚷嚷道,“你掐我干嘛?!”把梁红给气的,伸手就要去揪他的耳朵,却被这回机灵了的林长顺给躲开了,一边躲还一边嘚瑟的说道,“嗳!~没掐着吧,俺还能总让你给掐到了怎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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