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到屋里,温常氏拍了拍温钧的手,慈爱道:“你从外面回来累了吧,坐下歇歇,喝口茶,吃点东西。饭菜都做好了,我这就去端出来。”
说着,她转身去了厨房,端出在锅里保温的饭菜,一边招呼二女儿,一边让温钧去桌上等着。
温常氏一生育有二女一子,长女温萤早已嫁人,不在家中,二女温蔷本来定了亲,后来温父出事,男方找上门来要解除婚约,温常氏应了,再相看人家,挑挑拣拣条件都不如之前那家,婚事就拖了下来。
一直到现在,温蔷年已十八,还未嫁人,在家里住着,偶尔做一些洗衣做饭的小事。
温钧和这个二姐的关系很一般,两个人不太亲近,一个喜欢出去游手好闲,一个常常待在屋子里顾影自怜,谁都看不上谁,越长大关系越差。
温钧去院子里洗了手,回到桌上,看见温蔷从屋子里出来。
温蔷穿着一身洗旧的家常衣衫,容貌清秀,头上戴着一朵淡雅的白色玉簪花,手上戴着一串素雅的银手镯,银手镯上还镶了颗红色宝石,看起来柔顺娴静又不失明媚。
温钧淡淡地扫了一眼,没说什么,依旧维持着之前的相处模式。
温家的饭菜十分不错,有肉有蛋,四菜一汤,三个人根本吃不完。
不过这都是靠季家周济而来的,现在季家也没钱,以后不能再这样铺张浪费。
一家三口上桌后,温钧一边吃,一边和温常氏说了这件事,让她缩减用度。
温常氏端碗的动作愣住,看了眼桌上,似乎也才发现了不对,赶紧点头:“好,以后我减少一两个菜。”
温常氏是富家女出身,看中了温承贺的年轻有为下嫁,用嫁妆填补一家子在县城里的用度。后来温承贺没了,银子也花光了,带着两个孩子搬回村子里,却又有季家周济,一直没经历过苦日子。
说是缩减用度,一时半会也不知道怎么缩减。
温钧一看她茫然的表情,就知道自己日后还有得操心,不由得失笑。
温常氏有些不好意思,赶紧给他夹了一筷子菜,试探问道:“钧儿,既然你今天去了季家,季老爷有没有说你和明珠的婚事?”
温钧一愣,想起来还没和温常氏说这件事,点点头,将他与季老爷之间的对话说了出来。
温常氏脸色大喜:“太好了!这得好好操办!”
说着,她看了眼二女儿温蔷,忽然又露出愁色:“就是你二姐的婚事不知道怎么好。”
温蔷行二,排序在前,得先把她的婚事搞定,才能给温钧准备婚事。
温常氏叹了口气,忍不住又絮叨起来,开始重复十里八乡的年轻儿郎们,想着在里面挑出一个条件不错的。
温钧初来乍到,对这些也不懂,看温常氏说一个人就要问问他的意见,有些头痛,用过饭,赶紧找借口躲了出去。
在院子里散了一会儿步,他睡不着,想了想,走到正房旁边的耳房里,点开蜡烛,目光巡视一圈。
这里是温家最值钱的东西——温承贺留下的书籍。
古代的造纸技术和印刷技术不够,无法实线流水线作业,书籍是贵重物品,一本三字经就要二两银子,如果有名家标释,价格更贵,动辄就要十几两银子。
温承贺临终前除了放心不下家人,就是舍不得这些书籍,特意交代了温常氏,这些书籍都是他历年用尽心血收集而来的,不能卖,得传家。
温常氏和夫君恩爱十几年,无有不从,满口答应了下来。
可是温钧小时候被温承贺逼迫读书狠了,有些厌学,没有人压着就不肯读,这些书籍一直用不上,而温常氏自从温承贺病逝后就身体不好,看见这些书籍想到夫君,心里更加难受,为了眼不见心不烦,便用大箱子将书籍装了起来,扔在耳房。
宝珠蒙尘,实在可惜。
温钧有睡前看书的习惯,没有书一时半刻还睡不着。他打开面前的两口箱子,在里面挑挑拣拣拿了一本,拍干净灰尘,揣在怀里带了出去。
第4章
走出耳房,温钧和温常氏打了个招呼,带着书回自己屋子。
他坐在桌前,点上蜡烛,翻开书籍静心阅览起来。
这是一本游记,看署名是名家之作,用词优美,辞藻华丽,文风带着散漫又自由的气息,纵情山水,不屑俗世,是这个年代很多人心目中向往的狂生形象。
上面有温承贺用蝇头小楷写的阅读心得,纸张被摩挲得有些灰白,可见是心爱之物。
书籍通篇繁体字,不过现代人也经常有使用繁体字的,温钧看起来并不困扰,一些生僻字,通过上下文联想也能猜出大概的意思。
本来只是用来打发时间的,没想到一看就入了迷。
等到他不适应地抬了抬脖子,感觉脖子有些酸涩,才发现已经深夜,窗外夜色沉沉,静谧中只有虫鸣和风吹过树叶的声音。
他晃了晃神,没想到自己穿越的第一天竟然因为看书而稀里糊涂过去了。
不过好书难得,能够看完一本书,和书中作者一起共情,跟随作者的视角去游览山河大地,也是很不错的体验。
将书细心地捋平折角,放在一旁的书架上,温钧上床休息。
因为休息得太晚,导致他第二天起晚了,还是被外面的动静吵到才醒过来。
温钧皱了皱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起身穿上外衣去外面查看。
推开门,就看到院子里站了两个少年,背对着温钧的方向,指着一大早起床浇花的温蔷,嘻嘻哈哈地低声哄笑着什么。
温蔷气得紧咬下唇,又不敢和他们争执,掩面匆匆跑进屋里,将门关得紧紧的。
两人觉得无趣,撇了撇嘴,还想要追上去敲门。
“你们在干什么!”温钧冷冷问道,阻止了他们的行为。
听到声音,两人回过头,看见温钧,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表情,还一脸埋怨,嚷嚷道:“温钧,你怎么拖拖妈妈的,还要我们来找你。快点,今天赶集该轮到你请客了。”
温钧眉心紧拧,看清两人的脸,没想到原身的狐朋狗友这么快就冒出来了。
原身十二岁和温常氏回的村子,年纪小,性情还没定下来,在村子里也没有朋友,不知道怎么的就认识了一群游手好闲的二流子,还以为收获了真正的友情,把这些个狐朋狗友看得比家里人还要重要几分。
在他们的挑拨下,原身越来越厌烦读书,也厌烦起了温常氏和温蔷,日日不在家,找温常氏要了钱就出门去浪荡。
当然,在原身的想法里,他们这不叫浪荡,而是会友。
原身乐于和他们待在一起玩闹,十回里有三次主动请客。有这样的冤大头,这些二流子自然是喜不自胜。为了钱,一开始对原身的态度也是十分亲热恭敬的,不过久了知道原身的性子,便都漫不经心起来,从原身这里借钱,连欠条都不打一个。
季家每季度给温家二十两银子,换算来说,就是一年八十两。在这个十两银子就能让一个三口之家富足过一年的物价下,是一笔巨款。
现在温家却没有半分积蓄,也没有请仆妇买下人,还是温常氏亲力亲为烧饭做菜,原因是什么呢,自然是原身这个败家子,掏空了家里小半的银子,补贴那些狐朋狗友。
稍微在心里算一算,这些人统共借了近百两银子。
这会儿,他们来找温钧去赶集,也不是为了什么狗屁友谊,而是找温钧去负气的。
可惜,温钧来了,他可不是原身,会让这些人占便宜!
看着两人,温钧目光幽深,温柔地笑了:“昨天有点事,起晚了,我这就收拾一下,随你们出门。”
两人点点头,催促道:“快点!”
“给我半刻钟就好。”温钧转身进屋,忽然想到什么,冲两人道,“你们去外面等吧,别待在院子里。”
“什么?”两人都愣住了,其中一个暴脾气指着温钧,“温钧,你什么意思?”
温钧脸上的笑容依旧,一字一顿道:“我让你们——去、外、面、等。”
他虽然没有说一句重活,脸色还带着笑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让人忽然有点害怕,不敢违背他的命令。
暴脾气的少年还想发火,被同伴拉住:“别嚷嚷了,我们出去。”
“出去干嘛!你没听到温钧的话吗,他这是在嫌弃我们?”
同伴皱眉,不好说觉得温钧今天的笑容怪怪的,心里有点怕,找借口解释道:“温钧可能今天心情不好,你也知道他昨天去退亲了,八成是出了什么岔子,我们体谅点。而且今天还要他请客,你把他惹不高兴了不肯去,没人出钱请客,你看看老大会不会放过你。”
暴脾气一愣,拉着同伴的手,走得比谁都快:“走走走,我们去外面等。”
温钧冷冷地看着他们的背影,待到看不见人了,他眉心微拧,走到温蔷屋前,敲了敲门:“娘哪去了?”
过了一会儿,温蔷打开门,目光复杂地看着他,低声道:“娘去宋媒婆家了,老早去的,不让我叫醒你。”
原来如此,怪不得这些人敢进院子里调戏温蔷。
温钧歉意开口:“我等会儿要和他们出门,你一个人在家关紧门,除了娘别放人进来。”
温蔷应了一声,看神情有些欲言又止。
温钧能猜到她想说什么,安慰道:“放心吧,过几天就没事了。”
这件事说来也是原身惹的麻烦,不是他,这些二流子进村就被村民们赶跑了。
可是原身眼瞎,跳出来说这些人是他朋友,村民们尊重读书人,看在温承贺的面子上对原身也有几分尊重,就束手束脚,不好见二流子进村就动手,这才让这两人进来村子里,还跑来温家调戏温蔷。
这样其实很容易出事,一旦这些二流子在村里惹出麻烦来,肯定会牵连到他头上来。
为了能在村子里继续待下去,温钧必须得解决了这件事。所以他才打算出去,去见见“老大”,和他好好聊两句。
……
温钧换了一身轻便的衣衫才出门。
离开村子的时候,路过村口大树,底下一群人在纳凉说话。
似乎无论哪个年代都一样,只要不是农忙,总有人喜欢凑在一起纳凉说话,十里八乡的八卦就没有她们不知道的。
温常氏刚来的时候心里有些自傲,久了也习惯隔三差五来村口一趟。
今天温常氏不在,去宋媒婆家给温蔷打听亲事去了。
温钧经过,这些人刚才还热热闹闹的气氛一下冷了下来,有些人转过头去眼不见心不烦,有些人皱眉盯着,满脸烦躁。温钧余光一瞥,能清楚地看见众人眼里流露出的失望和厌恶。
失望是给他的,厌恶是给身边两人的。
看样子村民的耐心也已经快要没有了。
温钧在心里无奈,又庆幸自己来得及时,没有出点什么事之后再来。不然再晚一些,闹出些事情来,原主说不定就要引起众怒,被村民们赶出村子,连带着牵连了温常氏和温蔷。
可是离了村子,又能去哪呢?
季家已经没有能力给温家找新房子,县城里租赁屋子也不便宜,温家只能要么流浪街头,要么去季家借住。
而且温钧不来的话,原身退了季明珠的亲事,害得季明珠上吊,季老爷不杀了他已经是幸运,怎么可能还收留他一家人?
总之,原身是一步步走在作死的路上还不知晓。
集市并不远,只需要一刻钟的路程。
原身是经常和二流子们出门游手好闲的,体力并不弱,和二流子们一起赶路,丝毫不落下风。
毕竟,偷别人家菜地里的瓜被发现的时候,跑得最慢的那个总是很惨,为了不变惨,体力不能太差,本来是个娇贵小少爷的原身,在这天长地久之下,也锻炼出了一身不错的力气。
很快,集市到了。
集市颇为热闹,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温钧被两人带着,穿过人潮,进了路边一家杂食铺子。
“老大,温钧来了。”
声音像是落进热油里的凉水,引起了热烈的反应,十几个少年呼啦啦站了起来,不耐烦道:“温钧你怎么才来,我们都等你半天了。”
等他半天?怕不是等他付钱等半天吧。
人数太多,就算是简单地吃一碗馄饨,十几个人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花销了。怪不得他们不舍得,眼巴巴地叫人去找他。
温钧没打算付钱,看了看,发现了“老大”,走上前在他面前坐下。
老大是这群二流子团伙里唯一的青年,其他的人都是十五六岁的少年。
只要没闹出事,到了一定的年龄,家里给娶了妻,大多数少年会脱离集体回去赚钱养家,闹出事来,也会有官府抓起来,收进监牢里帮忙养下半生,很少有人能在二流子这个行业坚持太久的。
所以“老大”才靠着身为团队里唯一一个成年男人的优势,获得大家的一致推选,成为老大。
温钧端详他半天,在心里思考着什么,然后和气一笑:“老大,我有点事找你。”
老大皱着眉头:“先把钱付了。”
温钧没搭理他,继续道:“上次你找我借的十两银子,说以后还,可是我看了,你欠条还没给我。还有上上次你借了五两,上上上次你借了……”
温钧语气温和,在原身的记忆里翻了翻,就将所有的账都翻了出来。
老大先是愣住,回过神来脸色立刻变得涨红,恼羞成怒道:“这点钱你还找我要,你有没有把我当做朋友!”
温钧觉得有趣,勾唇一笑:“那你有没有把我当做朋友?”
老大语气不太好:“不把你当朋友,我怎么会次次出门都带上你?还有今天,不是把你当朋友,我又怎么会叫人去找你一起赶集?”
温钧点头,顺水推舟道:“既然是朋友,老大就给我欠条吧,我回去也好和我娘交差。”
原来是要交差……老大表情一松,可还是不肯轻易答应。
笑话,他又不是傻子,话可以随便说,欠条可不能随便打,要是哪天翻脸,温钧拿着欠条上门,他不就傻了么?
借的银子,他从头到尾都没想过要还。
老大想了想,又习惯性地开始挑拨离间,一脸鄙夷道:“温钧啊,你娘怎么回事,不就是几两碎银子吗,我们都是朋友,怎么还找你麻烦了?要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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