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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极品小媳妇——大雨海棠

时间:2020-02-03 06:39:08  作者:大雨海棠
  林春花想阻止都来不及了,然后不管不顾的扑上去要抢,“这是我的!”
  方宁远躲开了,脸色阴沉地把东西交给林安安,转身就拉着林春花走了。
 
 
第16章 王志军
  除了林春花她爸很久以前和林建国竞选队长没有成功之外,她们两也并没任何交集,林安安也没怎么把林春花当回事,万万没想到她居然能和方宁远走到一起。
  殊不知,正是因为当初林春花她爸没有当上大队长,让林春花暗自觉得林安安的生活本来是她应得的,是林安安抢了她的东西,自己在家又有弟弟妹妹要照顾,上面又有哥哥获得爸妈的宠爱,自己夹在中间,什么活儿都要干,不像林安安一样明天待在家里都有父母把饭送到嘴里。
  其实林春花之前有个偷偷谈的对象,不过知道林安安喜欢方宁远后决心要把方宁远追到手,在到她面前炫耀一番,让林安安难过,没想到自己也慢慢喜欢上了方宁远。
  便开始对方宁远千依百顺,默默关心他,帮着他干活,方宁远也没有拒绝过她的关心,还给她一些暧昧的话语。
  直到方宁远受伤那天,看到林建国给受伤的方宁远还安排工作就气不过,想快点拿下方宁远给林安安好看,就趁着送方宁远下工回家的机会,看到附近有人就在树林里强吻了方宁远,又叫她妈上门逼方宁远娶自己。
  林春花走的时候还有点愤愤不平,想要朝着林安安吐口水。
  林安安都快要无语了,一个十九岁的小姑娘像个泼妇一样打别人,还朝人吐口水,好意思吗
  管他们怎么闹,只要不闹到她头上,要是扯上了她或者她们家,到时候让他们见识一下人是怎么死的。
  林安安拿到东西后就心满意足的跟秦婉瑜道别准备回家。
  另一边不远处,王志军藏在墙后看着走远的方宁远和林春花两人,黑黢黢的瞳孔深不见底,神色复杂。
  见人都走了,也要转身离开。
  正巧林安安转身的时候,就看到了树下的王志军盯着林春花二人看的入神。整个人瘦得跟竹竿似的,瞧着阴森森的,看着眼神也有些吓人。
  林安安突然想到了这不是后世她爸被诬陷后的下一届大队长吗?
  他怎么在这里,还一直盯着林春花二人看,莫不是他和林春花也有关系?
  之前不清楚这些细节,如今看到王志军后,才回想起了这段记忆。
  对了,前世林春花并没有嫁给方宁远,也没有出这些事,那她是嫁给了谁?前世家庭的变故、父亲的倒下,本就让林安安崩溃茫然,真心喜欢的人成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让她根本就无心去关注这些事。
  心中顿时多了一些盘算,现在看来要好好查查他们的关系和父亲是谁串谋着方宁远陷害的。
  回到家,把东西放好,没想到方宁远保护的还挺好,都看不出来用过的痕迹。她准备给陆世卿寄信的时候,带去县里卖了换一块新手表,顺便把钢笔换成钱,之前听秦婉瑜那么一说,她可不想再用这钢笔。
  又把秦婉瑜塞给她的钱票数了一下,足足有300来块钱,还有一些粮票和工业票,甚至还有一张自行车票。
  现在她各种票,钱,东西加起来也算是资产快一千的人了。
  林安安正想给她爸妈送点水去,刚刚出院门,正好碰上迎面急匆匆赶回来的林建国和王敏。
  王敏立即将林安安拉到身边,仔细的看了一圈,问道:“咋回事?村里人都说你和林春花方宁远两人闹起来了,林春花还要动手打你?你没受伤吧!”
  林安安本来不想告诉爸妈这回事的,因为她爸妈自己也舍不得吃穿,好东西都给了自己,她还花大价钱买东西给方宁远那个白眼狼。
  看她爸妈越来越着急,便直接解释道:“妈,我没事。还不是因为方宁远,之前是我不懂事,花钱买了手表和钢笔给他。没想到他还想要把这些东西当彩礼给林春花一家,我就去找他要回来了。”
  林建国皱眉道:“要回来就好,没想到方宁远还是个吃软饭的,女人的东西都要,还想给别人当彩礼,还是不是个男人啊”
  林安安突然想到王志军的事,便问道:“爸,你认不认识王志军?”
  林建国也愣了,结果还没等他开口,王敏便说道:“王志军是我们王家村的人,家里条件还挺好的,他妈还是我们村的妇女主任,平时在我们村作威作福惯了。但是他整天阴沉沉的,看起来有点吓人,前段时间还有人看到过他和林春花走在一起。”
  该不会林春花上辈子嫁的就是王志军吧
  林安安大胆猜测了一下。
  前世,林春花虽然喜欢方宁远,但是又和王志军在偷偷谈恋爱,不过那时的自己还紧盯着方宁远不放,自己又像个傻瓜一样对方宁远,又是给钱又是给物的,还不要回报,当然他也没理由去招惹啥都没有的林春花了,林春花也就没有跟王志军分手。最后恢复高考的政策出来后,两人更没有机会在一起了。而王志军又想当大队长,知道林安安喜欢方宁远就买通让他方宁远指使林安安偷她爸的公章,伪造证据把他爸拉下台后自己当上了大队长。
  而现在,因为林安安对方宁远的疏远,而方宁远本人又是个喜欢偷懒,贪便宜的人,对林春花的亲近和平时上工的帮忙又没有拒绝,给了林春花他喜欢她的假象,林春花就与王志军分手了,转而缠上方宁远,显然王志军也不是个好惹的人,后面林安安就想坐等他们狗咬狗的场景。
  这都叫什么事啊?林安安无语。转念一想,这对她来讲还是一件好事,林春花这也算是得偿所愿了,和方宁远走到了一起,看王志军那个样子,方宁远的好日子也快到头了。
  王敏似乎也想到了这一茬道:“林春花以后的日子可真不好过,一个知青在村里又没有房子,李秀英家的孩子又多不可能让他们住在家里,现在又惹到了王志军那个小霸王,嫁给方宁远后的日子苦嘞!。”
  以林春花的性子,林安安都忍不住恶意揣测,是不是前世就是她教唆着王志军陷害她爸的。
  林安安想明白后,话锋一转,严肃地叮嘱林建国道:“爸,你可得小心点你的公章,你在村里做了这么久的大队长了,保不住有人就盯上了你的位置了。”
  林安安觉得丢了位置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这人没事就好。再说了,过不来多久国家开放了,到时候她也考上大学,大不了带着爸妈在附近做做小生意也挺好的。
  林建国虽然有点不明白话题怎么就扯上了他,还是点了点头:“放心吧,你爸我会注意的。”
  安安说的对自己在这位置上坐了二十来年,自己年纪也大了是该小心些了。
 
 
第17章 寄信
  林安安想着给陆世卿做的衣服,一开始她是准备做一件衬衫的。
  但是转念一想,陆世卿在部队也穿不了其他衣服,最后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做一件羽绒薄背心,京城的冬天又特别冷,到时候可以穿在里面既保暖又特别轻。
  这个时代羽绒服还不多见,最后还是林安安拜托供销社的大舅才找到了些鸭绒。
  做衣服可是个精细活,前世林安安也不怎么会,就只会织毛衣和缝一下衣服,但是有她妈王敏在,林安安没什么好担心的。
  林家大部分的衣服都是王敏做的,款式虽然老旧,但是胜在技艺好。让妈妈帮忙做衣服,林安安放心得很。
  林安安就按照后世羽绒服,大概给王敏讲了一下,她妈就趁着晚上休息时间几个晚上就做了出来,林安安也学得差不多了。
  就是不知道到时候自己做的时候,上手效果怎么样。
  等天气凉了一点,到时候再给陆家和林家的人一人做一件,让他们温暖过冬。
  等到给陆世卿的衣服做好后,第二天林安安起了个大早准备去县城。
  昨天夜里天气太闷,蚊子也飞来飞去的,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后来索性翻出课本看了半天,才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虽然睡得不太好,但是早上起来喝了杯灵泉水后,整个人神清气爽,好像有用不完的精力。
  到了县城,林安安先去百货商店找到当初买手表的摊位,因为林安安要回来的那块手表几乎就相当于全新的,包装,票据都还在。林安安就只用补贴10块钱就换到了一块新的其他款式的男士手表。
  她要送给陆世卿!
  这是昨天晚上就计划好的,人家毕竟买了这么多东西给她,她不回点什么东西,怪不好意思的!
  为了给陆世卿一个惊喜,为此她特地没有在信里说。
  林安安换完手表就准备去寄东西,怀着忐忑的心情,把手表放在了衣服兜里一起寄了过去,从这里寄到京城的话少说也要五天左右。
  在心底叹了一声,希望陆世卿收到东西后能开心点,忘了过去她说过的那些伤人的话。
  陆世卿对她很好,对家里人也很好,自己的工资几乎全部都寄了回来,一部分给她,还有一部分寄到陆家。
  寄给她的信也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没有大男子主义的强势,也没有抱怨,知道她之前不愿意去陆家,也没有强求。
  所以她根本不知道,他对她是什么样的感情。
  还有他有没有喜欢的人,为什么要娶她等等,林安安都没有问过陆世卿,前世的她根本不感兴趣,也不想知道。
  但是一想到他要是有喜欢的人了,林安安心里还是有点低落,毕竟她已经决定要和他过一辈子了,两人之间最好还是有感情比较好一点。
  不过就像他在新婚夜那天说的一样,军婚不容易离婚,就算没有感情,她也要努力让他爱上她!或者说林安安也要努力爱上陆世卿!
  她也不能强求陆世卿喜欢上她或者不准喜欢别人,毕竟她也没什么优点,长相也没有,才华也没有!更何况自己曾经也有喜欢的人。
  林安安突然都点恐慌,她要和陆世卿培养感情,凭什么?他身边的女生随便拉出来一个都比她优秀,更何况陆世卿本人也很优秀,他也不是那个在村子里任人欺负的“坏分子”,也不是那个等着她去营救“施舍”糖果的小孩子了。
  就是陆世卿那张脸也会吸引很多女孩子的喜欢!
  想想还是有点难过,要不要想前世一样去部队探亲随便探探陆世卿是怎么想的?林安安冷不丁的想到。
  还是算了吧!陆父的腿还没有好,现在又是农忙时节,自己家又忙,走了后父母会更辛苦。
  就算陆世卿不喜欢他,有其他喜欢的人,那又怎样!就算两个人没有感情,林安安自己也可以过的很好,就像上辈子一样,自己一个人该工作就工作,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没事还可以和姐妹们跳跳广场舞!单身的日子也很快乐?!
  想通后的林安安又乔装打扮了一番,去了当地人都心知肚明的换东西的小巷,把那只钢笔换了十块钱,十斤白米和一斤猪肉。
  最后还顺便买了个大点的塑料桶,放在背篓里,待会儿林安安准备直接就去陆家。
  林安安打算快到陆家的时候找个没人的地方把桶加满灵泉水,和着这些用钢笔换来的东西给陆家一起送过去。
  距离她上次去陆家也有好几天了,不知道现在陆父的恢复情况如何了?
  上次林安安去看的时候,陆父的腿勉强能移动了,今天去的话,情况应该会跟好点了。
  林安安也没想到这用过的二手钢笔还能换这么多东西,可能是今天运气比较好,她跟一个看起来家境殷实的知识分子换的东西,虽然林安安买这钢笔的时候也很贵还要票,看来这个时代的物资确实是匮乏!不过以后都会好起来的。
  但这时代却是机遇最多的年代,林安安想或许等到自己上大学后,自己也可以找点小生意做做。
  这些都办完后林安安就准备返程了。
  现在八点不到,走得快的话到陆家可能也快九点了,这个时候大部分人都去上工去了,希望她去的时候陆家有人吧!
  林安安在路上边走边回忆昨天晚上看过的课本,这是她最近养成的习惯。她的基础不好,虽然现在记忆力没什么大问题了,但是理解起来还是有些问题,还需要多思考几遍。
  快到陆家的时候,林安安就趁着没人在路边把背篼卸了下来,蹲在路边,手靠着桶边用意念向桶里加水,灵泉一天可用量正好可以加满着一桶水。
  而且林安安蹲在路边,桶又在背篼里,就算有人看见她了,也只会让人觉得她是走累了在蹲下休息。
  等到陆家的时候,林安安就已经累得不行了,看来重生后还有一件重要的是要做就是锻炼好身体,不要再得病了。
  林安安前两次来县城的时候,要不就是骑自行车,要不就是和着她妈一起来的,可没像现在一样背过这么多东西。
  陆家的院门是关着的,林安安敲了敲院门,正担心陆家没人的时候,就听到有人哒哒跑过来开门的声音。
  还好有人!林安安可不想再把这么重的东西再背回去了啊。
  “大嫂,你过来了!”陆世碹连忙跑过来接过她背上的背篓,几天不见,陆世碹显得更加活泼了,也更爱说话了。
  “家里就你一个人在吗?”林安安看了一圈院子,没看到有其他人,就开口问道。
  “不是,爸和奶都在家,他们在里面坐着休息呢。”说完,陆世碹就急急忙忙的拉着林安安的手要往里面走。
  “大嫂,你快来看啊!我爸可以站起来了!刚刚我还扶着他走了一圈啦。”说完陆世碹的眼眶有些微红。
  难怪她觉得今天陆世碹比以往都要活泼,陆父的伤应该也是压在他心底的一块大石头,导致他也格外的懂事,大哥不在,就担起了家里男子汉的角色,帮着妈妈下工,在家也要帮着做很多家务,也没有同伴跟他玩耍。
  陆世碹这么小的孩子,也承受了太大的压力,现在终于能看到希望了。
  林安安也不言语,也有些感动微红着眼上前,抿唇弯下腰,揉了揉陆世碹的小脑袋。
  陆奶奶见陆世碹去开门这么久还没回来,就想推着陆父出门去院子看看是怎么回事。
  看到是林安安来了,也赶忙上前去拉着林安安进门。
  当初看到陆奶奶后,林安安才知道,难怪在这土乡村里,陆世卿有种落魄公子的气质,这应该完全得益于陆奶奶的教育了。
  陆奶奶是最后一批大家闺秀,从小养在深院里,接受着名门淑女的教育,可以说陆父和陆世卿这两代人都是陆奶奶一手带大的,虽然陆奶奶教不了太多的文化知识,但在为人处世,知书达理等等方面,那也是普通人远远达不到的。
  现在的陆奶奶七十多岁了,虽然前段时间才病了一场,但陆奶奶也被林安安哄着喝了点灵泉水,现在看上去身子骨还算硬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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