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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大佬的联姻对象[穿书]》
执欢穿书了,穿成了替逃婚女主嫁给豪门大佬的女配,文中女配一结婚,就经历绑架、仇杀一系列的惨事,最后还被大佬的追求者杀掉了
执欢不想这么惨,所以她先女主一步逃了,逃走后救了一个受重伤的男人,男人身高腿长、英俊又有钱,同居一段时间后,她一个没把持住…
一夜之后,她无意发现男人的真实身份,就是自己的联姻对象——
男人:结婚吧
执欢:不了吧,其实我就是个不走心的渣女
男人:?
男人掉马后,执欢苦逼的溜走,五个月后丧眉搭眼的顶着肚子回到家,结果第二天男人就上门逼婚了
父母:欢欢现在怀孕了,恐怕不适合嫁人…
男人表情阴晴不定:没事,反正我是不走心的渣男
执欢:…
简单来说,这是一个‘努力逃婚最后却怀了结婚对象崽崽、兜兜转转还是嫁给他’的故事,沙雕小甜饼
外表清纯实则沙雕女主VS非典型霸总男主
第 1 章
“姐,这条裙子怎么样?”
耳边传来俏皮的声音,沈执欢瞳孔逐渐聚焦,周围的环境慢慢显现在她的眼睛里。
此刻她身处商场中的一家门店里,看奢华的装修和墙上的logo,便知道这里是一家奢侈品店。
……那么问题来了,她都成植物人在医院躺几个月了,怎么突然出现在这里的?
刚冒出这个疑问,她就突然发现自己不仅清醒了,四肢还能运用自如了。意识到这一点后,她一脸严肃的扭了一下屁.股,然后脸上露出一个诡异的笑。
从她身边经过的店员顿了一下,默默离她远了点。
“姐,你傻站着干什么呐,快来帮我看看裙子呀。”一个女孩的声音突然传来。
不过沈执欢没有在意,而是跑到镜子前,镜子里的小姑娘生了一张唇红齿白的脸,小巧的唇微微张着,一双小鹿般的眼睛里满是惊慌,看起来无辜又柔弱,然而——
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这么一张无辜的脸下,隐藏了多少老司机的气息。
所以她真的突然康复了吗?可是为什么会出现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
“哎呀姐!”女孩终于不耐烦了,跑过来把她拉到角落,压低了声音不高兴道,“我跟你说话呢,你怎么一直不理我?”
沈执欢一脸莫名其妙:“我?”
“嘘,你小声点,没看妈妈盯着呢吗?”女孩紧张的瞟了一眼旁边,手里还拿了条裙子做掩护。
沈执欢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才看到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正坐在吧台前喝咖啡,而她身后则是站了四个西装男,再之后就后知后觉的发现,整个店里能称得上客人的,就只有他们几个。
“你听着,试衣间里有可以离开的暗门,我通过那个离开,你在外面拖住妈妈,能拖多久就拖多久,”女孩说着话,一脸郑重的抓住了她的手,“姐,我还不到二十岁,我不能被商业联姻毁了一辈子,这次你一定要帮我。”
帮……帮你大爷!
这不是狗血文《痴痴我心》里面的情节吗?!
她昏迷住院的那段时间,医院判断她虽然身体不能动了,但意识还是清晰的,为了刺激她醒来,就一直对她播放有声读物。后来无意间播到这本小说,恰好她有了轻微的反应,于是之后每天都循环播放。
沈执欢苦不堪言,却又不能表达自己的厌恶,只能被迫听了几个月,已经熟悉到每个字都会背的程度!
这本书的女主自带爽文剧本,从小爸爸疼妈妈爱,长大后由于不想嫁给联姻对象,所以抗议无效后直接逃婚了,逃婚路上遇到了男主男配,依然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
而她的亲生姐姐,可以说是她的对照组了,从小到大就被忽视、很多人都不知道沈家还有这个女儿不说,父母在女主逃婚后,既不舍得放弃这门婚约,又不忍心逼女主回来结婚,所以逼迫她嫁给了女主的联姻对象陆铭之。
原文中,陆铭之是个严重厌女症患者,被女人碰一下就会恶心到吐的那种,要不是父亲拿他母亲的遗物要挟,他也不会答应结婚。
两人结婚后不仅从来没有同房,姐姐还因为这场婚事不断招来祸事,今天被陆铭之的竞争对手绑架,明天被同族长辈追杀,最后直接死在了陆铭之的追求者手中。
看着眼前的女孩,听着熟悉的台词,沈执欢总算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合着她根本不是突然恢复健康,而是穿书了,还穿成了书里最倒霉的女主姐姐!
而眼前这个,应该就是女主沈茵茵,目前两人所处的情节,就是女主逃走那段,等她一离开,姐姐就要被迫嫁给陆铭之那个变态了。
“姐,就这么说定了啊,我现在就进去。”沈茵茵说完,拿着衣服就要进试衣间。
沈执欢忙把她拉住:“你先等一下!”
“怎么了?”沈茵茵疑惑的看向她。
能怎么,你走了,倒霉的就是我了!沈执欢第一念头就是不能让她走,然后转念一想,以父母的偏心程度,哪怕沈茵茵没逃成,只要她一哭二闹三上吊,最后联姻还是自己。
沈执欢冷静下来,神秘兮兮的靠近她:“你怎么确定妈妈不知道暗门的事?万一她早就知道了,还在暗门外留了保镖怎么办?到时候你一旦被抓住,恐怕到结婚前都不会有出门的机会了”
沈茵茵一愣:“应该不会吧……”
“怎么不会,你不要小看妈妈的智商。”沈执欢一脸严肃。
沈茵茵被唬住了:“那你说,我该怎么办?”
“这样吧,我先进去帮你检查一下,”沈执欢站直了身体,施施然看着她,“如果没有保镖,我就换你进去,如果有保镖的话,我又不是那个有婚约的人,就算出去了,他们也没抓我的理由不是?”
“姐你说得对,那就拜托你了!”沈茵茵郑重道。
沈执欢也跟着严肃起来:“放心吧妹妹,我们姐妹情深,为了你我什么都不怕……待会儿记得拖住妈妈,她要是起疑了你还是走不了。”
“好的!”沈茵茵悲壮的答应了,第一次对这个一向柔弱没主见的姐姐,产生了同胞爱。
沈执欢深吸一口气,目光搜寻一圈后,挑了条一看就相当贵的裙子,抱着准备进试衣间,临进去之前还不忘提醒沈茵茵:“别忘了结账。”
“?”
沈茵茵还没疑惑完为什么要结账,沈执欢就进去了,她瞬间把注意力放在了拖住妈妈这件事上,跑去跟贵妇人东拉西扯。
二十分钟后,外面等待的母女俩越来越觉得不对,赶紧叫人把试衣间打开了,只见原本该在里面的人早已不见踪影,而试衣间后面,一扇小门大开,外面是繁华的街道。
咔嚓一声,沈茵茵觉得有种叫做‘同胞爱’的东西在心中破碎了。
……
沈执欢跑出奢侈品店时,快乐得简直像只小鸟,呼吸、奔跑甚至眨眼睛,都是非常普通的事,却让她无比珍惜。
跑出来得急,手机钱包身份证她一样都没带,好在手里还有一条吊牌都没摘的奢侈品裙子,拿去典当行押了两万块钱后,便揣着去了汽车站,随便在站外找了辆非法运营的大巴车坐了上去。
车窗外的风景飞速往后退,此时的她身处小说中的世界,兜里揣了两万块钱,没手机没行李没身份证,前往一个陌生的城市。沈执欢不但没有不安,反而对新生活充满了向往。
几个月前她出了严重的车祸,自车祸起就一直躺在床上,成了有意识却没有行动能力的植物人,就当她以为自己这辈子都要这么度过时,她却以另一个沈执欢的身份重生了。
一个健康的、自由的、还未被联姻摧残的沈执欢。死过一次的人,总是格外珍惜生命,这一次她一定要好好的活,避开所有会对她造成危险的事物,健健康康的活到一百岁。
抱着这种决心,经过大几个小时的车程,她终于到了距离家里六百多公里的A市,并在这里找了个充满人情味的小区住了下来,凭借容易让人放下戒心的长相,很快跟这里的居民打成了一片。
又是一个夜晚,一群人坐在小区健身器材旁聊天,一个大妈边磕瓜子边神秘兮兮道:“听说了没,今天中午周大爷家门口突然出现一滩血。”
“今天下午我就听说了,都说是他平时总爱占人便宜,所以被人寻仇了。”一个大爷立刻接话。
沈执欢听得忍不住笑:“谁家寻仇没头没脑的泼点血啊,该不是什么红油漆吧。”
“你小姑娘家懂什么,泼血才凶呢,那是故意破他的财运。”大妈赶紧压低了声音教训她,仿佛怕她得罪神明一样。
沈执欢沉默一瞬,真情实感的点了点头:“这样啊,是我孤陋寡闻了。”
大妈这才满意,又八卦了几句后才转移话题,沈执欢陪着聊了会儿,就先一步回家了。
小区年代久远,除了健身器材那边的路灯还亮点,其他地方的几乎都成了摆设,沈执欢住的是最后一栋楼,离健身器材有一段距离,这段路只能靠月光照明。
今天天气有点阴,她出来时又没拿手机,只能放慢了脚步摸黑走。此刻她一个人走着,路上静悄悄的,只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
原本是已经习惯走这种夜路了,可不知怎的突然想起刚才居民们的话,再想想周大爷就住自己隔壁那栋楼。她下意识的有些紧张,有些后悔没早点回去,同时加快了脚步,最后几乎是小跑起来,直到快到楼道里才放慢速度。
四周还是黑漆漆的,她到了楼道口,第一件事就是大声咳嗽一下,楼道里的声控灯瞬间亮了,而她在走进楼道的一刹那踢到了什么东西,瞬间被绊倒了。
“嘶……”沈执欢痛呼一声,接着意识到刚才的感觉不对,她屏住呼吸回头,看清绊倒她的是什么东西后,吓得差点一口气背过去。
只见一个男人倚坐在墙边,而刚才绊倒自己的,正是他横挡在楼道口的长腿。
沈执欢缓了缓,小心的问了句:“你没事吧?”
然而对方没有应答,她纠结一瞬,还是走上前去查看,只见他虽然双眼紧闭,脸色苍白,但鼻梁高挺眉如剑锋,下颌如刀削一般锋利,虽然看不到眼睛,但也能看出是个十足的大帅哥,再看他的身材,宽肩窄腰大长腿,衬衣被血一浸湿,直接将腹肌的轮廓都印了出来。
……嗯,血水。
沈执欢盯着他的衬衣看了三秒,眼神从打量变成了惊悚:等一下,哪来的血?!
脑子里刚冒出这个问题,她就看到了他小腹上的一把军工刀,因为刀柄很短,她刚才没注意到。沈执欢倒吸一口冷气,还没等反应过来,眼前的人就隐约有了苏醒的迹象,甚至还无意识的动了一下手。
眼看着他要打到刀口,沈执欢惊了一下,忙伸手挡住了他的动作,也因此一双手扶住了刀柄,一抬头就要提醒他别乱动,结果猝不及防对上一双如冷月寒星般的眼眸。
虽然此时很虚弱,但他的气势丝毫不见减弱,极具侵略性的目光盯着她看了半晌后,才缓慢移向自己的腹部
沈执欢也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见自己的手正握着刀柄,一副谋杀进行时的样子。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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