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次过来,好像是为了拉拢g。希望协会吸血鬼占据榜首的日子赶紧结束,g和这个娘们儿公爵一起滚蛋。我真的受够了外界的嘲讽。”
“别气,别气。吸血鬼虽然长得和我们人类一样,但本质上是畜生种族。你跟畜生置什么气呢?听说,那个公爵和他的养女有一腿……这种魔物没有人性,也没有道德,更没有伦理,你把他们当回事就输了。”
……
吸血鬼公爵,三百多岁,相貌阴柔,皮肤白皙,手背纹着红玫瑰。
我呼吸一滞,一个名字苍蝇似的嗡嗡回响在耳边。
——赫帝斯来了。
即便知道他不可能马上找到我,我还是吓得转身跑回功勋部,捡起刚刚扔在地上的斗篷穿上。手指在颤抖,腿也在打颤,此时的我完美符合“受洗新人”的形象,根本不用假装。
戴上兜帽,我本来打算回g的公寓躲一会儿,但想到老变态可能会参观g的住所,我立刻停下回公寓的脚步。哪怕只有001的可能性,我也不想冒险。
本以为自己可以笑对上辈子的阴翳,平静地面对那些纷乱复杂的纠葛。谁知,连老变态的名字都没有听见,我就被吓成了一只被雨水淋湿的鹌鹑。
他对我影响实在太深太深,我现在做的每一件事,出的每一个招式,都有他教导或训练的影子。或许有一天,我能忘记他的积威,把他施加在我身上的折磨加倍报复回去……但是现在,我还缺少了一点勇气,只敢像以前一样逃命。
猎魔人协会不能待了,不知道赫帝斯会在这里待几天。不止猎魔人协会,巴黎也不能待了。
我拢紧兜帽,急匆匆地跑向黑市,不小心撞到了好几个路人。来不及道歉,我找到斗篷商人,买了一瓶红色染发剂,一瓶改变肤色的溶液。
不行,不够。我又买了一小瓶恶作剧溶液,喝下去可以长出密密麻麻的雀斑,但因为是恶作剧溶液,时效比前两种溶液短很多,只能维持二十四小时,我一口气买了三十瓶。斗篷商人的嘴角都快咧到耳根。
不敢回公寓,我走进一家偏僻的小旅馆,开了个房间,对着镜子把改变肤色的溶液,涂在脸颊和裸露在外的皮肤上,不一会儿,皮肤就变得像黑炭一样黝黑。把头发染成火红色后,我喝下恶作剧溶液,双颊顿时冒出满天星似的雀斑。这样一来,单看外貌,我应该是安全了。
但是以防万一,还是离开巴黎为妙。想给g留一封信,说我有急事必须离开,等风头过去再回来找他。写完信,思考了很久,又把信烧掉了。老变态是一个很谨慎很怕死的人,这次造访猎魔人的巢穴,肯定做了相当周全的准备,说不定整个地下城都已被他监视。万一,这封信落到了他的手里,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只能暂时对不起g了。反正只要活着,总有一天会和他重逢。前提是,我们都得活着。
离开巴黎的方式有很多,火车和马车太慢,不在考虑范围内,我决定去接一个多人任务,靠猎魔人协会的传送阵离开巴黎。
在任务榜单上扫了很久,只看见一个多人任务,已经有九个人报名,还剩一个名额。任务地点是捕梦村,好熟悉的地名,似乎在哪里听过。
我一边仔细回想着,一边接下了这个任务,去任务大厅与这群人会合。
第20章
任务大厅设置在地下城中央,中世纪教堂般空旷雄伟,石柱犹如远古巨兽的胸骨,根根分明撑起宏阔的穹顶。内部矗立着四座猎魔人雕塑,均手持盾牌与长剑,下颚微扬,注视着穹顶中心。每一座雕塑都是一个传送阵,时不时有队伍进出,爆发出一阵幽绿色的魔法光芒。
当然,这些都是远观的景象,走近后就会发现,这座外观宏伟的任务大厅,内里充斥着汗味、脚臭味和血腥味,以及各种溶液散发出的刺鼻化学气味。以普通猎魔人的财力,完全租得起带浴室的公寓。这不是没钱洗澡的原因,纯粹是这些人不重视个人卫生。
按照任务卷轴的指示,我找到队长,一个身高两米、肌肉发达的金发男人。他戴着猎鹿帽,眉毛浓密,眼睛小而锐利,背后插着两把大刀。
看他的外表和气质,应该是一个沉稳严肃的人。我清了清喉咙,正要自我介绍,他却突然露出一个阳光灿烂的笑容,走过来,热情地握住我的手“小姐姐,你的头发和肤色都好有个性呀。我叫杰森,你呢。”
“……莉娜。”
“叫你莉莉可以吗?莉莉小姐,非常欢迎你加入我们小队,一起开启奇妙惊险刺激的探险之旅!虽然我们才认识一分钟,也是第一次并肩作战,但相信不久以后,我们会成为最默契和最忠诚的队友,变成像g先生那样长期霸占榜首的人物!”
我忍不住揉了揉眼睛,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他说话的时候,周围有万丈金光和银色星星在闪烁。
突然,金光和星星消失了。杰森一脸正经地看着我“对了,我们小队都很崇拜g先生,不知道莉莉小姐对g先生是什么态度?如果和其他肤浅的猎魔人一样,持讨厌或反对态度的话,我们小队恐怕不适合你。”
“……我也很崇拜g先生。”
“那就好。”杰森又阳光灿烂地笑起来,把我引荐给其他队友。不知是猎魔人都这么奇怪,还是奇怪的人刚好都扎堆在一起。我看见绿发蓝肤的高挑美女、胳膊上饲养蜘蛛的瘦弱少年、除了头和心脏全身都被改装过的诡异男子……和他们比起来,我的红发黑肤满脸雀斑,居然显得那么正常且普通。
最后与我握手的,是一个身材颀长的斗篷青年。帽檐低垂,盖住他的上半张脸,只能看见他挺直的鼻梁和苍白的嘴唇。两缕银发垂落下来,搭在他清瘦却宽阔的肩膀上,散发出月光般清莹柔美的光泽。
我走到他的面前,伸出一只手。他迟迟没有反应。正犹豫着要不要放弃打招呼,他却忽然握住我的手,紧紧地,声音温和地说道“你好,莉莉小姐。”
“你好。”这队伍还真的都是怪人。
“你可以叫我费戈尔。”
费戈尔?
这不是欺诈者的意思么。
我笑了笑,说“好。”
自我介绍完毕。我走到队伍的末尾,戴上斗篷的帽子,打算在进入传送阵之前,都当一个毫无存在感的透明人。这时,人声鼎沸的大厅突然安静了下来。一群人出现在门口,没有走进来。站在最前面的,是g和赫帝斯。
g穿着垂至膝盖的黑色大衣,里面是深蓝色的绸缎衬衫,领口别着象征着实力与荣耀的金色徽章。他抱着胳膊,淡淡地扫了一眼厅内的人,冷漠强势的气质,黄金般璀璨美丽的眸子,挺拔修长的身姿,让很多女猎魔人的心脏都砰砰狂跳起来。
我的心脏也跳得很快,却不是因为g,而是g旁边那个人。
他拥有一张漂亮到极点的脸蛋,但任谁第一眼看见他,都不会把他认成女人或人类。他的长发犹如乌黑的昂贵丝缎,瞳仁是艳丽的玫瑰色,肤白唇红,身穿古老而宽松的深紫色长袍。
与g相比,他的五官就像脆弱的鲜花一样毫无侵略性,我却觉得他的眼睛和嘴角都藏着锋利的刀片,多看一眼都会被割伤。
……赫帝斯。
我上辈子和这辈子都最不想见到的人。
此时,他正笑吟吟地拍着g的肩膀,长辈般和蔼可亲地说着什么。我看了一会儿,就看不下去了,只希望他能快点离开……第一次知道,反感一个人,就是与他共处一室且相隔近百米,都会感到不适。
一个温柔清澈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莉莉小姐一直看那边,是因为血族公爵的魅力太大,对他一见钟情了么。”
这绝对是我两辈子听过的最恶心的话。我转过头,面无表情地看着斗篷青年,冷冷地说“不会说话就不要说话。离我远点,谢谢。”
他怔了怔,说“……对不起。”
意识到自己反应过头,我郁闷地摆摆手,不再说话。
下一刻,安静的大厅再度喧闹了起来。一个离赫帝斯最近的铜级猎魔人,突然拔出巫银匕首,狠狠朝赫帝斯的心口扔了过去“去死吧——满手血腥的肮脏魔物,滚出我们的地盘!!”
g站在一旁,没有出手,或许是知道不用出手。像是被无形的魔法罩阻拦,巫银匕首在碰到赫帝斯衣袍的前一秒钟,就化为一堆银色齑粉飘落到地上。
死寂一片。
那个铜级猎魔人倒退两步,满眼不可置信“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为什么巫银匕首伤不了你,不是说只有巫银材质的武器,才能杀死吸血鬼吗?”
赫帝斯微微一笑“巫银确实能杀死血族。但并不是所有巫银都能杀死血族,最关键的还是手持武器的人。如果连你都能杀死我,那我活这么大岁数,岂不是一个奇迹。”
说到这里,他眼中的笑意淡了下去,语气也变得轻蔑起来“不是我看不起你们,整个猎魔人协会能和我打成平手的,只有g一个人,连你们尊贵的猎户座大人都不行。我之所以会选择跟你们合作,是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新血族。与旧血族相比,新血族粗鲁、残忍、没有底线,也只有他们还在坚持养人畜、喝人血。要成为一个优秀的猎魔人,必须先知道自己的敌人是谁,只有蠢货才做内斗的事情。”
话落,他冷不丁上前一步,伸出一只白皙纤长的手,凭空扣住那个猎魔人的脖颈。
只见那人双脚渐渐离地,眼球凸起,脸颊胀成猪肝色。
在场的人或同情,或麻木,或事不关己地望向那边。g眼神平静地看着这一幕,像是在看一出过于嘈杂的闹剧。
“其实,不仅诸位视血族为眼中钉,我们也觉得诸位是一群沽名钓誉的渣滓……当然,g除外。但是,为了我们共同的敌人,还请诸位暂时忍耐一下,否则这位,就是你们的下场。”
随着最后一个字落地,那人面色陡然灰败,脖颈“咔嚓”一声断裂,头颅和双手无力地垂了下去。
赫帝斯轻描淡写地松开手,那人倏地瘫在地上,没了声息。他的同伴都异常愤怒地注视着赫帝斯,但在高出太多的实力面前,只能选择沉默。
弄死一个人后,赫帝斯终于离开了。见铜级猎魔人在血族公爵面前,像蚂蚁一样脆弱,毫无反抗能力,不少人都变得特别颓丧。毕竟不管什么群体,永远是实力低下的占大多数,大多数人还没有铜级猎魔人的实力。
我们队伍却很奇怪,关注点居然在g的穿着上。队长杰森目光冷静,沉着地说道“g先生真的好有气质啊,第一次看见男人把黑色和蓝色诠释得那么完美,他不愧是我心目中最有雄性领袖气息的男人。”
我“……”
我一阵无语。
不知是不是我无语的表情太明显,杰森说到一半,蹙眉看向我,问道“怎么了,莉莉。你觉得我说得不对吗?”
为了融入队伍的氛围,我连忙摇摇头“没有没有……我也觉得g先生很有气质。”想了想,硬着头皮补充了一句,“真的好喜欢g先生哦。”
杰森放过了我。我刚要松一口气,忽然感受到一道森冷无比的目光。转头望去,除了白莲花般清新无辜的斗篷青年,什么也没有看见。可能是我的错觉吧。
不管怎么说,这支奇怪的小队总算决定出发了。
第21章
说到“捕梦”,有的人可能会联想到白珍珠、柳树箍和彩色羽毛编织而成的捕梦网,认为捕梦村是一个美好且梦幻的地方。实际上,完全不是。
捕梦兽是一种魔力不高,却能轻易置人于死地的魔物。它身材瘦长,穿着曳地黑斗篷,手持木杖,一般在浓雾天气出现。
被捕梦兽盯上的人,最初的症状为多梦、谵妄,一整晚都无法入睡,白天却非常困倦,随时随地都能睡着。如此反复几天,等猎物被折磨得精疲力尽后,捕梦兽才会接近猎物。
因为它的战斗力不高,接近猎物的方式都是,先让猎物看见一张熟悉的人脸,直到猎物走近后,才会发现那张脸惨白僵硬,脖颈像面条一样细长,筋肉和血管都缠绕在一根木杖上。
这时候,再想逃跑已经来不及了,捕梦兽早已站在他的身后,黑斗篷缓缓张开,露出一张可以吞下壮年男子的嘴巴,里面密密麻麻的尖牙绞肉机般蠕动着……
听完杰森的描述,所有人都沉默了。绿发美女问道“任务完成条件是什么?”
杰森轻快地说“六颗捕梦兽的眼睛。至于捕梦兽的外皮和手杖,我们可以自行处理。这些都是稀缺的炼金材料。任务结束后,我们每个人至少能分到500法郎。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吗?”
怪不得那么多人倾家荡产也要成为猎魔人,一个工科出身的工程师年薪也才4000法郎左右,一个实力普通甚至低下的猎魔人,出十次任务就能赚到这个数。
“没有了。”绿发美女摇摇头,其他人也跟着摇头。杰森作为队长,开始填写传送阵申请表格,然后依次安排队友进入传送阵。
传送阵虽然方便,却仅限七人以上的队伍使用,而银级以上的猎魔人,除了史诗级的多人任务,大多都喜欢单打独斗,或是像g那样租一条昂贵无比的翼龙。杰森不愧是g的头号粉丝,连鼓舞队友的话都和g有关“大家任务加油哦,成为g先生那么优秀的人物后,就不用沙丁鱼罐头似的挤传送阵了!”
管理员面色阴沉地说道“我也很崇拜g先生,但是,请你知道,传送阵的造价比所有翼龙的身价加起来都高。”
……
从传送阵出来,进入眼帘的,是绿毯一样鲜亮柔软的草地,远处有连绵起伏的雪山,与依山而建的白色村落。很难想象如此清新淡雅的地方,是捕梦兽的栖息地。
因为捕梦兽的手杖可以长出不同样貌的人脸,有人提出不能再以外貌辨别队友。大家面面相觑,开始讨论方便联络的记号,讨论了半天都没有结果。
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斗篷青年——费戈尔,突然摘下帽子,走出来说道“可以用气味。”
费戈尔露出整张脸庞后,整个人的气质瞬间从温和斯文转为艳丽夺目。
一般来说,除了血族,很少有人是天生白发,而后天通过化学剂漂染的白发,多数都显得干枯不自然。他的头发却像是夜空下流淌着月光的银溪,充满了华贵却清雅的光泽。他浓密却狭长的眉毛,冰蓝色的瞳孔,则让人想起苍凉广阔的天空下,被重重雪山包围的蓝宝石湖泊。
13/48 首页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