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这话,太后果然脸色更加凝重。若说太后如今最关心的,除了脑残的亲儿子之外,便是硕果仅存的两个孙子,二阿哥福全和三阿哥玄烨——这两个孙子可都是年幼稚童!
林羡余知道太后已经动心,便继续道:“所以臣妾才想接种人痘,若是成功,便可推广开来。”
太后点了点头:“你能有此心,哀家十分欣慰。只是你也没必要亲身尝试,大可先用死囚试试。”
太后这话有理,但是……天花肆虐京城的时间点尚且不明——起码在顺治染上天花之前,康熙就先染上了。
所以,林羡余拖不起,便屈膝道:“不瞒太后,臣妾也是有私心的。而且臣妾也相信阿玛。”
面对孝庄这种聪明的大佬,有些话不必说得太明白。
太后微微一笑,立刻明白了董鄂庶妃的意思。主动接种人痘,若是成功,便是一桩功勋。以皇帝对董鄂庶妃的厌恶,怕是这辈子也没机会晋封了。所以,董鄂庶妃才兵行险招。
如此也好,董鄂家教养格格,一个忠贞大义,更能反衬另一个何等不堪。
林羡余忙郑重一礼,“求太后成全!”
太后满意地颔首,“董鄂家好教养。不过你到底是皇帝的嫔妃,这事儿还需问问皇帝的意思。”
林羡余一颗心落回了肚子里,“皇上如今一门心思都在承乾宫,自然不会为这点小事违逆太后之意。”
听了这话,太后眼底突然有一抹阴霾,她声音有些冷:“你这个族姐倒是有些福气,如今胎像已经稳固了。”
林羡余知道太后厌恶董鄂皇贵妃,甚至连其腹中亲孙也不待见,只是有些话不能挑破的,便道:“臣妾恭喜太后。”
太后揉了揉眉心,这个贵太妃也是没用……
“罢了,你退下吧。”
“是,臣妾告退。”
第12章 接种人痘
不出所料,林羡余接种人痘一事得到了太后和顺治的允准,不日她即将前往京西的皇庄,去那里种痘。
以天花的传染性,显然不可能让林羡余在宫里搞这些危险试验。
但太后已经着手为她安排专人服侍,并指派了太医前去照料。
林羡余已经忙活活叫人着手拾掇衣物、细软,此行她倒是不打算带太多人……好吧,她身边的几个宫女太监也明显是不乐意陪她冒险,在如今这个时代,人人谈天花而色变。
林羡余便索性道:“罢了,你们都不必跟去了。”
两个太监和两个小宫女都如蒙大赦,连忙跪地磕头谢恩。
唯独舒鲁这个贴身宫女一咬牙站了出来:“奴才愿意跟着小主一起出宫!”
林羡余一愣,穿越后这些日子,她自然看得出来,这个舒鲁比旁的宫女太监的确忠心细致,却没想到舒鲁竟愿意陪她出宫种痘。
林羡余点了点头:“好,你有这份忠心,我必不会亏待了你。”——她自己晓得人痘风险低,但也并非没有生命危险。只是用不了几年,真正天花就会席卷京城,不如趁这次机会给舒鲁这个忠仆也一并种上人痘吧——自然了,也得问问她自己是否愿意。
另外,去往皇庄种痘,虽说太后会为她安排人手伺候,但都是陌生人,不及舒鲁忠心。
正在此时,淑妃急慌慌扑了进来,“我听太后说,你要出宫去种那个什么鬼东西天花!”
林羡余黑线,忙解释道:“不是种天花,而是种人痘。这个很安全的。”——好吧,其实也不算太安全,但总比真正的天花病毒安全得多。
淑妃急得直跺脚,“好端端的,你何苦如此?!”
林羡余忙跟淑妃解释,“如今天花有往北方蔓延的趋势,只怕很有可能传到京中。而种过人痘之后,就不会再得天花了。”
这话里的意思,淑妃总算是听懂了,但还是一脸焦躁和不安,“可是……可是这东西不是从得天花的人身上弄下来的痘往你身上弄吗?这跟染天花有什么区别吗?”
林羡余只得耐心跟淑妃解释人痘和天花的区别,又道:“这个法子是我阿玛寻来的,他总不至于害我吧?”——其实巴度本人大约也没想到自己亲生女儿会以身试验吧?
听了这话,淑妃总算是信了三分,她握着林羡余的手,唉声叹气道:“反正太后都已经允准了,你如今后悔也是来不及了,我只盼着这法子真的有用。”
林羡余忙柔声宽慰淑妃萝莉:“放心,我一定会平安归来的。”
七日后,林羡余在贴身宫女舒鲁的陪同下,自西华门离宫,乘坐着不起眼的青色车驾,一路往京城西面的皇庄而去。
太后果然是个靠谱的大boss,这个皇庄虽不算奢华,但相对远离人烟,太后也命人找了几个麻脸婆妇专职伺候。——在这个时代麻子并不稀奇,要不然怎么会有麻婆豆腐这道菜呢?
专门为她接种人痘的大夫来自南方,据说他给小儿种痘,百人中夭折不过五六人。
不过考虑到这个时代人痘接种方法的缺陷,林羡余以“自己是内宫嫔妃,不宜与外男接触”,便叫那大夫留下人痘粉末,赐了银子,便让他退下了。
接下来,林羡余让舒鲁去准备了烈酒和锋利的水果刀,考虑到舒鲁不大可能对她动刀子,林羡余也只好自己来。
先是脱去褂子、袍子和中衣,露出雪白的臂膀,然后在……那个经常打疫苗的地方涂烈酒,水果刀也是先烈酒消毒,然后轻轻划破一点点皮,然后把人痘粉末给糊上去。
话说……这人痘粉末貌似没消毒啊……没问题吧?
不过眼下也只能将就了,甚至这烈酒,也不晓得有没有七十五度。
胳膊接种人痘后,林羡余一脸数日都没什么感觉,直到过了七八天,才觉得有点发烧,胳膊处也有点痒痒,脱了衣服检查才发现,那里冒出一个红红的痘痘,像个加大号的青春痘。
发现她出痘,皇庄立刻进入严密封锁状态。舒鲁和那几个麻婆都紧张了起来,林羡余也不免有些悬心。
没有温度计,林羡余也只能凭感觉,她的脑袋还不算太烫,应该只是低烧,身上有些乏力,除此之外,倒是没有太大不适。
但她还是在麻婆仆妇的劝告下,卧床休养,并用物理降温的法子,白天黑夜不间断地往脑门上敷冷帕子。
这样低烧一直持续了数日,胳膊上那个痘大了一圈,身上也有几处痒痒,最后甚是连脖子和脸上都出痘了!
唉,这下子要破相了。
而她数据面板上,体力一项数据三天内掉了三点,这比身上的病毒更叫她悬心。
“这是因为染上天花病毒,身体陷入病弱状态,所以才掉体力的把?等我病好之后,应该就会恢复吧?”林羡余心里对着那个宫斗系统大喊大叫。
然而系统这狗比一声不吭!
准确是穿越后,做完基本介绍后,系统就成了哑巴。
该死的!
林羡余心中咒骂。
这个破系统果然不靠谱!
林羡余感觉自己身体相当不舒服,除了持续的低烧之外,她还渐渐觉得头疼、头晕,整个人都浑浑噩噩。
幸好舒鲁和几个麻婆子每日为她喂饭喂药,用酒精擦拭身体。而体力也在跌到两点之后,就没有继续掉了。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了半个多月,身体总算迎来好转,烧热、头疼、头晕症状渐渐缓解、消退,身上的痘没有出现溃烂、化脓的状况,也没有大面积蔓延,数量也比天花病患少得多,她的体力数值也开始渐渐恢复。
满一个月后,她身上的痘成熟,并开始脱落。
林羡余终于松了口气,这人痘,她算是扛过来了。
只不过……右侧脸颊落下一个麻坑,脖子上也有俩坑,她原本7点的容颜直跌到4点,而且应该是无法恢复了。不过体力在接下来一个月里,恢复到了原本的6点,让她彻底安心了。
第13章 幼年体康熙
宫女舒鲁摸了摸额头上残留的两颗痘疤,惆怅地叹了口气,“奴才也就罢了,小主脸上落了疤痕,以后还如何能得宠?”
林羡余撇撇嘴,顺治那叉烧,谁稀罕?!她摸了摸脸颊上的麻坑,喃喃道:“这会子皇贵妃快生了吧?”
看一眼窗外柿子树上已经渐黄的叶子,林羡余正琢磨着董鄂皇贵妃的死期。
舒鲁笑着说:“小主已经痊愈,想来不日宫中该派人来接您了。”
林羡余坐在临窗的罗汉榻上,这座皇庄,虽不及宫里奢华,但胜在清闲安宁,如果有可能,她巴不得在这儿多住些日子呢。
老天爷大约是听到了林某人的心声,一连多日,宫中都不曾派人来接。
而与此同时,董鄂皇贵妃在顺治的百般期待中,终于足月临盆,诞下了四阿哥。而叉烧顺治却称此子为“朕之第一子”,脑残到都忘了前头还有二阿哥福全、三阿哥玄烨了。
甚至顺治还大赦天下,为自己的“第一子”祈福。
所以说……她这是被遗忘在皇庄了?
嗯,她倒是巴不得一直被遗忘。但是,她并没有带冬季的衣物,而且……皇庄里丫的也没有炭火!!
林羡余正想着自掏腰包赶紧预备下过冬物品的时候,宫里终于来人了。
但不是接她回宫的,反倒是送来了一只奶包子——正是三阿哥玄烨!
也就是日后的康熙帝、康大麻子。
不过人家现在还是个白白嫩嫩的软包子,还很有礼貌。
“玄烨见过董鄂娘娘!”小小的人儿,穿着喜庆的红彤彤如意坎肩,再加上穿得厚实,就像是一只红团子。
林羡余心里恨不得捏一把,但还是赶忙避开,不敢受礼,她只是个最低级的格格品级庶妃,可不够格受皇子阿哥的礼,她忙道:“妾身只是庶妃,当不得‘娘娘’二字。”
跟随三阿哥前来的还有不少宫女、太监、保姆嬷嬷,跟林羡余出宫,那规格绝对不可同日而语,更令人咋舌的是,陪在三阿哥身旁的那位——赫然是太后的心腹苏麻喇姑!
苏麻喇姑笑着行了一礼,“给董鄂小主请安。太后听闻您已经痊愈,所以特意让奴才送三阿哥来种痘。”
林羡余在看到三阿哥玄烨的时候,便已经猜到了这点,但是……林羡余道:“为何只有三阿哥来了?”
苏麻喇姑露出几分无奈之色,“太后意思,是让皇上和两位阿哥都尽早种痘的,可是……这会子,皇上心思都在承乾宫,至于二阿哥……董鄂福晋哭着喊着,怎么都不肯。”
林羡余瞅了一眼白白嫩嫩的玄烨包子,“那么佟庶妃……”董鄂福晋向来胆怯,他唯独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自然不肯冒险。毕竟人痘接种小儿的死亡率其实并不低。
苏麻喇姑道:“佟庶妃深明大义,还自请出宫照顾三阿哥。不过太后想到了您。”
林羡余嘴角抽抽:我果然还是工具人啊!
“好吧,我明白了。”林羡余不多话,直接应了下来,且不说她本来就很喜欢可爱的小孩子,而且这孩子还是日后的皇帝,现在打好关系,日后等顺治挂了,也能混个太妃当当,划算!
林羡余看了一眼那株快掉光树叶的柿子树,道:“不过眼下已经入冬,需得预备下厚实的棉被,还有炭火。”
苏麻喇姑道:“您放心,一切都预备好了。断不会让您和三阿哥受冻。”
林羡余又道:“另外还要多准备几坛子烈酒。”主要用于消毒和散热,之前买的两坛,已经被她和舒鲁用光了。
苏麻喇姑笑眯眯说:“奴才带了十坛最烈的白酒。”
林羡余:……赶脚我这些日子的举动,太后都知道?是太医报信?也对,种痘的过程太医应该记录在案。
苏麻喇姑道:“太后说了,给三阿哥种痘一事,由您全权操办,太后她老人家在宫里等着您和三阿哥平安回宫。”
也就是说,她得为三阿哥小命安全负责……
林羡余:……
好吧,人都送来了?她还能咋滴?只能往好处想了,人家康大麻子那可是扛过真正天花的大气运者,小小人痘不成问题。
于是,林羡余立刻安排人手先腾出一间宽敞向阳屋子,里里外外烈酒消毒,床单被褥一概暴晒,炭火烧上,烘暖屋子。便开始给白嫩玄烨种痘了。
首先取幼年体玄烨一只,扒光上衣。
再取棉花一小坨,蘸烈酒在幼年体玄烨的小胳膊上消毒。
林羡余努力挤出一个老母亲般和蔼的笑容:“三阿哥,若是害怕就闭上眼睛,一会儿就好了。”
三阿哥玄烨这个才四岁的正太却一脸镇定,“我不怕!”
嗯……那好吧,林羡余手起刀落,熟练地在白嫩的小胳膊上划破一点点小口子——毕竟先前已经拿自己和舒鲁做过实验了,她的手还是比较稳的。
不过小孩子皮肤着实娇嫩,根本没用力,就划破了皮肤,嫣红的血珠子沁了出来。她飞快取少许人痘粉末,涂抹在伤口处,然后用纱布包扎。——一时手贱,给系了个蝴蝶结。
玄烨瞅了瞅自己小胳膊上的蝴蝶结,水润的眼睛眨了眨。整个“手术”过程,玄烨不哭不闹,无比乖巧。
想想后世的孩子,打个针能哭得掀翻房梁。
林羡余看得心热,趁机捏了一把幼年体康熙的胖脸蛋。
小孩子小脸,捏起来手感当真不错。
玄烨:……
素日里阿哥们都住在阿哥所,因此这还是林羡余第一次见到三阿哥玄烨。怪不得这孩子比二阿哥更得太后欢心,长得可爱,还乖巧懂事。
保姆嬷嬷伺候着小主子穿好衣裳,便道:“小主,阿哥该早读了。”
嗯?林羡余眼珠子瞪得老大,早读?!话说皇子不是六岁才开始读书吗?三阿哥不是才四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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