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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重生后更能作了——夙夜笙歌

时间:2020-11-08 09:11:27  作者:夙夜笙歌
  “你来了。”奚盼笑了笑。齐叔之前就给她打过电话了,所以她并不意外。
  “你……你怎么了?”余琛控制不住的红了眼眶,只觉得连说话都变得无比困难。
  反而奚盼,依旧笑着,“你难过什么,我很好的,因为一直以来的心愿快要实现了。”她指了指旁边的沙发,“坐吧。”
  余琛艰难的迈动步伐走过去。
  “早知道就不去李绪那边了。”奚盼看着余琛,“既然你都知道了,那你能不能帮我照顾好奚小乖?作为交换,我可以跟你说一些我以前的事,如果你想听的话。”
  “……好。”余琛点头。
  奚盼的声音轻轻的,隐约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我从小就是感情淡漠的人,对生死毫无敬畏。起初我父母并没有察觉到问题,只是以为我性格内向,直到一次意外……”
  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当初的人和物早已面目全非,奚盼却依旧清晰的记得那一幕。那时候她刚上小学没多久,在一个周六的中午,妈妈带着她出去玩,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不远处一辆疾驰的车撞上横穿马路的行人,刺耳的刹车声,周围人群惊恐的尖叫声,在一片混乱之中,年幼的奚盼面无表情的看着被撞飞到自己面前血肉模糊的人体残肢,像是一个异类。
  她还记得妈妈冰凉且颤抖手,还记得周围人渐渐看向她渐渐异样的眼神,还记得空气中浓重的血腥味。
  她的心却很平静,不觉得害怕,不觉得恶心,也没有怜悯同情。
  那之后,父母第一次意识到奚盼心理有问题,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带她看了很多的心理医生,结果自然是没什么用。
  “那天路口发生的事,后来不知道怎么被学校的里人知道了,后来的情况你大概也能猜到。”奚盼无所谓的语气,“同学们既讨厌又害怕我,老师也对我有意见,最后在家长们的集体抵制下,我父母给我办了转学。小学五年级之前,我平均每个学期要转一次学,把市里的学校几乎都转了一遍,最后我父母直接带我搬到了燕城来,外公也只能一起跟着过来。”
  奚盼其实对周围的人态度并不在意,只是父母担忧的目光让她心里有些不舒服,于是在进入新的学校之前,她决定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好学生,因为在学校那种地方,好学生是有一定特权的,哪怕冷漠一点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转到新学校以后,我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老师再也不会对我有意见,偶尔有,也会心平气和的试图跟我讲道理,同学们可能不喜欢我,但也只能憋着。”
  当然,奚盼不在乎这些外人,她考第一名拿各种奖杯,只是单纯的想让父母外公他们高兴。
  在她的努力伪装下,这个家庭渐渐变得跟普通家庭一样,爸爸可以专心管理公司,妈妈照顾一家人,外公偶尔帮忙带孩子。
  可惜好景不长,在奚盼刚上初二的时候,出了意外变故。
  “我在医院里陪了她很久,但是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她一天天衰弱,最终离开我。”奚盼的声音终于有了变化,却只让人听了更难受。
  妈妈去世之后,奚盼只剩下爸爸跟外公两个亲人,她虽然依旧能坚持好学生的伪装,但性格越来越烂,以至于一直到高中她都没有朋友,甚至连说得上话的人都几乎没有。
  “余宵大概算得上是我的第一个朋友,当然只是我觉得,毕竟在其他人眼里,我脾气还是那么烂,对他也没见好到哪里去。”奚盼说起余宵,声音稍微缓和了一些。
  “我一直都是把余宵当朋友的,直到他给我带了红糖水。”
  奚盼虽然感情淡漠,内心深处却还是有隐秘的柔软点,那就是跟妈妈有关的记忆。奚盼性格古怪,身体也不是很好,特别是来例假的时候,每次都痛得死去活来,但她讨厌打针,也不喜欢吃药,只有妈妈给她煮的红糖水,她才愿意喝。
  “我其实也不是喜欢喝红糖水,因为没什么用,我只是喜欢坐在旁边看她给我煮红糖水的样子,会让我觉得内心很平静。后来再也看不到她,我就开始怀念那种味道。”
  “我没想到余宵会给我煮红糖水,还意外的摸索出了我记忆中的味道,虽然后来知道这些都是你在后面给他出主意,但我那时候跟他交往,是真的很开心。我跟他有过约定,假如高考他能考到我周边的大学,我就带他去见我爸爸跟外公。”
  可惜所有的一切,都毁在了高考之前的一场车祸里。
  “很多年前,我所在乎的人都不在之后,我就觉得一切都没有意思,但又总觉得,如果我主动结束生命,他们大概都会难受,就一直坚持到了如今。我现在虽然外表看起来不太好,但我心里是很高兴的。”
  “余琛,谢谢你来看我。还有,拜托你帮我照顾好奚小乖。”
  “……好。”
  ……
  半个月后,燕城一中附近。
  俞寒川坐在车里,透过车窗玻璃看向外面。
  时值午后,明媚的阳光从头顶树叶的间隙里洒下,细小的光柱内,游移的尘埃清晰可见。
  他要去见一个客户,本来走的是另一条路,但那边因为意外堵车了,司机便调头绕路走了这边。
  已经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他依旧放不下对奚盼的感情,却又不知道要如何才能继续下去。
  车子从燕城一中校门口开过,一瞬间,俞寒川的记忆有些恍惚,脑子里飞快掠过一些模糊的画面,就仿佛他曾经来过这里一般,可事实上这是他第一次从这里经过。
  “停车!”
  司机很快把车停下,回过头来询问,“俞总,怎么了?”
  俞寒川脸色有些不太好,“你在这里等着。”他说完之后,直接推开车门下车。
  燕城一中已经有几十年的校龄,大门前石碑上的题字虽然重新涂刷过了,但依旧看得出风霜侵蚀的痕迹。俞寒川站在原地,仔细打量着周围的一切,那种隐约的熟悉感缭绕不去。
  他有一种感觉,自己似乎忘记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但又无论如何都想不起。他眼神有些迫切,绕着整个一中走了一圈,终于在经过一条林荫小道的时候,那种熟悉感到了顶峰。他放慢了步伐,缓缓踏上林荫小道,当视线触及旁边一家店铺的时候,脑子里猝不及防掠过很多画面。
  他想起来了!
  那是在很多年前的一个夏天,他因为跟家里人闹了矛盾,独自一人在路边随意拦了一辆大巴车,一直坐到终点,就到了燕城。他在这边漫无目的的游荡了几天,最后到了燕城一中附近,在这边不小心把手机跟钱包都丢了。
  那时候的俞寒川其实并不紧张,总归也饿不死,他穿着一身昂贵的衣服,双手插兜走在一中附近的林荫小道,周围冷冷清清也没什么人,走了一段路,他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低头看去,是一个钱包。
  俞寒川盯着看了几秒,弯下腰用两根手机把钱包捡起来,打开看了一下,里面放了一张照片——背景是一条林荫小道,看起来就跟他所在的地方差不多,一个穿着宽松校服短袖跟长裤的女孩站在树下,明媚的阳光穿过树叶间隙照在她脸上,那一片肌肤白得像是会发光。她像是在等人,五官轮廓十分精致,眉目之间却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感觉。
  十有八/九是个男生的钱包,把喜欢的女孩的照片夹在里面。
  俞寒川心里随意猜测,拿着钱包等在原地,等失主找来,索要一顿饭的报酬。
  他在那里等了十几分钟,几乎快要没耐心了,终于等来了一个高大的少年,那人有着阳光帅气的五官,脸上带着笑跟他打招呼,“嘿,兄弟,有没有看到一个钱包?”
  俞寒川背靠着树干,把手里的钱包晃了晃。
  少年眼睛一亮,“就是这个!”
  “说说看里面什么情况。”俞寒川没直接给对方。
  “里面放了一张照片,我女朋友的,就在这儿拍的,她穿着一中丑不拉几的校服,但一点不影响她的好看!”少年笑嘻嘻的,“里面还有我的身份证,余宵,余生的余,良宵的宵。”
  都对上了,俞寒川把钱包扔了过去,一边嗤笑道,“直接说名字就好了,炫什么女朋友!”
  “你不懂!”名叫余宵的少年依旧笑着,“我请你吃东西吧,感谢你特意在这里等着归还我钱包,不过只能在这附近吃,我等下还要去找我女朋友。”
  俞寒川点点头,扫了一眼附近的店面,最后指着装修看起来最好的一家,“就那吧。”
  只听少年余宵说,“兄弟,眼光不错啊,这附近就这家东西味道最好了,我经常带我女朋友过来这边。”
  俞寒川翻了个白眼,“你能不能不要三句话不离你女朋友?”
  两人进了小饭店,俞寒川一点不客气的拿着菜单点了一堆东西,余宵也不介意,最后俞寒川还点了酒。
  很快菜都上齐了,俞寒川挑挑拣拣各夹了两筷子,觉得味道实在不行,干脆放下筷子开始喝酒。一边喝,一边拿了一罐递给余宵,“来一罐?”后者盯着看了两秒,忽然笑了起来,“好啊!”
  男孩子之间的友谊很奇怪,两人喝着酒,渐渐就聊了起来。
  俞寒川说了自己离家出走,一个人跑到燕城来散心,还把手机钱包都弄丢了。
  余宵说他今天是来接女朋友的,她被学校老师带去参加竞赛,今天会回学校。
  “我跟你说,我家盼盼特别厉害,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各种竞赛奖杯拿了一堆!”余宵说起他女朋友的时候,那种自豪的语气,仿佛那个厉害的人是他自己一样。
  两人说着话,忽然余宵的电话响了,他大概是酒量不太行,脸已经很红了,听到铃声,摸了手机出来看看,才接听,又不小心按到了免提。
  “喂,盼盼!”
  听筒里传出女孩清冷的声音,语气漫不经心,“你在哪?”
  余宵简单说了一下自己丢钱包的事,“盼盼你到学校了吗,我马上去找你!”
  “余宵你又喝酒了吧?算了,我来找你。”女孩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俞寒川看了余宵几秒,没忍住笑起来,“兄弟,你女朋友声音很冷淡啊,她真的喜欢你吗?”
  余宵没有半分犹豫的点头,“盼盼当然喜欢我了!她要是不喜欢我,根本连电话都不会打,也不会管我死活……”
  那之后过了一会儿,俞寒川就见到了余宵的女朋友盼盼,真人看起来比照片上要更好看,也更冷,那双眼睛瞳色很浅,看人的时候十分漫不经心,唯有落在余宵身上,才会带上几分温度。
  俞寒川从小就很受女孩子欢迎,倒追他的女生多得数不清,那时候第一次被人忽视得彻底,那个叫盼盼的女生视线从他身上一扫而过,没有半点情绪,就仿佛没有他这个人存在一样。
  余宵整个人眼睛都亮了起来,问女朋友考得怎么样,后者语气很随意的说肯定能进复赛。
  俞寒川对他们说的竞赛多少有一些了解,复赛就是国家级的比赛了,全省能进复赛的人也没多少。
  女生说得很轻松随意的样子,但是之前余宵说过她考试永远第一名,倒也不像是在吹牛。
  俞寒川看着余宵跟女朋友在自己面前旁若无人的交流,忽然觉得特别没意思,他拿了一罐啤酒,站起身对余宵说,“谢了,我先走了。”
  余宵挥手跟他道别,那个叫盼盼的女生也终于看了他一眼,幅度很小的朝他点了点头。
  ……
  过往的记忆穿透时间与空间交织的迷雾呼啸而来,俞寒川仿佛看见了年少时的奚盼那双冷淡的浅色眼瞳里,短暂的映出了他的身影。
  他终于想明白,当初在林荫道上看到苏语晴的侧影时,那一瞬间的心动感究竟源于什么。也终于看清楚了,这些年来,藏在他心底的那个影子的样子。
  曾经在雨天的燕大门口,他从在商店门口躲雨的奚盼身上看到的身影,不是苏语晴,而是更遥远的记忆中那个年少的奚盼!
  没有别人,从来都只是她!
  只是从前的他还没察觉到自己的心意,将那份隐秘的感情寄托在了一个相似的侧影上,他在漫长的时光中忘记了过去的那些事,于是在很多年后再遇时,没能想起来,并且亲手埋下了错误的种子。
  这一瞬间,俞寒川的心重新跳动起来,他只想到一切都是误会,他喜欢的从来都是奚盼,她也不是谁的替身……他想了很多,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去找奚盼,想要告诉她这些所有,她或许还记得很多年前那个夏天的偶遇。
  他觉得自己还有机会跟她重新开始,却忘了她曾经说过的话——
  “……那应该是个很优秀的女孩,我觉得她要是知道自己被你这样的人喜欢,应该也不会觉得开心的。”
  ……
  俞寒川将要去见客户的事甩到了脑后,他让司机调头往奚盼家小区开去,一路上,他只觉得时间前所未有的漫长,道路也是如此,但是他却带着希望。
  车子终于开进了小区,到了单元楼下,这一次俞寒川没那么好的运气恰好遇到有住户进去,楼宇对讲也无人接听。他去找了保安,想让对方开门,然而对方在打量他几秒后,开口问道,“你是来找奚小姐的吗?”
  俞寒川点点头。
  只听保安说道,“奚小姐她不住这边了,那处房子已经换了户主。”
  俞寒川整个愣住了。
  他满怀希望而来,最终失魂落魄的离开,但很快又调整好心态,给助理打了电话,让对方去查奚盼的消息。
  三天后,助理将一份资料递给坐在办公桌后的俞寒川,眼神似乎有些怜悯,声音也带着几分不忍,“俞总,奚小姐她……她在你给我打电话的前一天晚上……走了。”
  “……走了,是什么意思?”
  “奚小姐她是胃癌晚期,抢救无效去世的,遗体已经在昨天火化了……”
  俞寒川最终连奚盼最后一面都没能见到,他整个人仿佛失去了灵魂一样,飘荡到了奚盼下葬的墓园。在那里,他看到了穿着一身黑衣的余琛,他手里牵着一只白色的猫,将一束天堂鸟放在奚盼的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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