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户上破裂的挡光板透进一丝光亮,黑暗的房间里细微的尘埃在那束光亮里十分清晰。让人才察觉——原来这是白天啊。
颜姝给它取名为《掌控》。
经过后期简单处理,交稿截止前,颜姝终于交上了自己的稿子。
作者有话要说: 书书缺乏安全感呀。
姝姝根本不知道安全感是啥。
见表姐的联动,放番外写,放在正文里有点突兀。
第66章
沈遇书马上就要出国了, 去哈佛进修心理学博士。几乎让所有人都有些意外,大学几年他明显花在法学上的时间更多,都以为他会继续学法。
最近颜姝倒是忙了起来,颜氏旗下某品牌出夏季新品, 虽然她是个甩手掌柜, 仍旧得意意思思地去开会。特别是, 助理告诉她, 今年是她上任第一年, 成绩很重要, 把她的行程安排得满上加满。
如此精力旺盛的她在此等摧残之下, 每天回家, 也就只想倒头就睡。
今天好不容易提前结束工作, 颜姝没有叫沈遇书来接, 自己开车回去。
路上路过花店,找人店主买了只红玫瑰, 花店阿姨见她长得漂亮,说一枝懒得收钱, 就送她了。本来今天卖不完, 也是要扔掉。
回到沈遇书家,客厅留了灯,但没人,想必在楼上。
最终在书房找到对方,颜姝叼着花出现在沈遇书面前,眉眼带笑地问:“我今天是不是回来得很早?”
沈遇书在收拾从学校里搬出来的书,闻言,却没有高兴,看着她问:“怎么没叫我去接?”
这段时间她工作晚, 他不放心,每天都是他颜氏接她回家。
颜姝并不以为意,把玫瑰花放他手上,伸手拥抱他:“今天又不晚,就不用麻烦学弟了嘛。”
沈遇书将她推开,一俯身,双手扶在她肩上,注视着她双眼,略显复杂地问:“学姐,是不是我不在的三年,你也能过得和现在没区别。”
她好像一直都是独立的个体,自己可以解决所有的事情,总是让人看得着,摸不着。
颜姝茫然地“啊”了声,不太明白他突如其来的情绪,随口说:“你不是会放假回来吗?我一个甩手掌柜,就偶尔忙一下,也可以常出国看你啊。”
离开了颜家独自生活九年,她不觉得异地三年会是一个问题,两人的感情来得不算容易,并不会让这些不是问题的问题成为两人之间的矛盾。为了喜欢的人,多奔波一点,对她来说,也算是另外一种幸福。
……又是这样。
她的眼里含有笑意,却没有不舍,也没有依恋。沈遇书握着她肩膀的五指收紧,盯着她,清澈的嗓音稍冷:“下个月我就走了,学姐就没有一点舍不得?”
“当然有呀。”颜姝伸手搭在他胸膛,看似胡乱却有节奏地摸索。如今天热了,薄薄地一层棉布衬衫,使她的豆腐吃得更加便捷。
她垫脚咬上沈遇书的喉结,轻声说:“以后可就没这么方便了。”
沈遇书被撩得仿佛浑身都酥了,似拿她没办法地叹息了一声,遵从自己的内心,低下头吻住颜姝。他轻巧地把她抱上书房地桌子上,动作一点也不温柔,甚至有点粗鲁,像是在发泄内心压抑许久的某种情绪。
颜姝察觉到了,可这样的情绪对她来说,太过陌生,她不明白为什么,也就不知道如何去解决。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全身心来回应他。
不太寻常的一晚上,伴着凯撒时不时的叫声过去。这大概也是可怜的凯撒更喜欢宋郁的原因,和颜姝与宋郁在一起的时候,它都有被允许进屋睡觉的特许,可在这里,它总是被各种“不方便”的理由关在外面。
早上,颜姝醒来,习惯性摸向另一边,温度已经凉了。她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腰软腿酸地又砸了回去,不想去公司,光荣地第n次旷工。
助理打来电话,她直接挂了,对方就能感受到这位大小姐真的不想去公司。
等赖够了,久久没人来叫她起床,颜姝才慢吞吞地爬起来,下楼。
沈遇书没在家,餐桌上放了一盘小笼包,桌沿贴了张便利贴:
“牛奶温在厨房的,起晚了就把小笼包热一下,我去学校拿毕业证,很快就回来。——沈遇书”
大学毕业,几乎就是各奔东西,对于沈遇书却是一个人的毕业,没有毕业典礼,只有象征着学历的毕业证与学位证。
从办公室出来,沈遇书回了趟宿舍,正好剩下三人都在。
各个反常地低头看书,想必是在准备期末考试。
瞧见他,林至就开口鬼哭狼嚎:“遇书!好羡慕你可以提前毕业,期末考试杀我!”
沈遇书兴致索然:“有什么好羡慕的?”
“当然值得……诶?”林至突然觉得不对,目光上下打量他:“你下个月就要出国了吧?怎么不高兴啊?”
另外俩人也搬过椅子朝向他,竖起耳朵听八卦。
沈遇书用怀疑的目光扫了他们一眼,三个单身狗,能对他有什么帮助?
“让我猜猜……”路洲一脸贱相地笑:“是不是因为颜大神?”
沈遇书抬起眼,而后坐了下来。这反应,那就是了。
林至赶紧追问:“为什么啊?我女神受不了异地恋要甩了你?还是你不放心我女神?”
这都什么和什么……男生宿舍基本上没有秘密,沈遇书和他们简单说了下,大概就是他要出国了,颜姝却没有半点舍不得。让他就这样出国,如何能放得下,如何能甘心。
“哦~”林至懂了,一语中的:“就是你没有安全感。”
周海洋“啧啧”摇头:“不是说女生在谈恋爱才容易恋爱脑么?怎么到了咱遇书这儿许久反过来了?”
林至立马骄傲:“我女神是一般人吗?”
当然不是一般人,一般男人都比不上她,如此前科累累,没有安全感倒也正常。
一涉及到女神,林至的智商就要乘以二,立马质问:“你是不是不信任我女神?”
“不是。”沈遇书抬起头,望着宿舍里起了皮的天花板,就知道不能指望这群人。
爱一个人就要相信她,这个道理他明白,他从来没有不信任她。他能感受到,颜姝对自己的爱,对自己的占有和热烈。可他们之间几乎没有过矛盾,她不喜欢吵架,偶尔一点小脾气一哄就顺杆子往上爬,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女朋友。她的爱太独立了,总让他有一种自己不被在意的错觉。
“呃……”林至搓了搓下巴,说:“我女神能和你在一起这么久,肯定是真的喜欢你,这件事上……虽然是我女神,但你也是我兄弟,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沈遇书扫了他一眼,淡淡地问:“什么意思?”
林至露出一个“你怎么这么笨”的表情,说:“就是你刚出国的这段时间,她之前怎么对你的,你就怎么对她啊,按我偶像这种恋爱方式,如果真的喜欢你,应该没人能忍受得了。”
人就在身边,没有感觉,跨越了那么远的距离,远在异国,是人都会多想。
沈遇书:“……”
果然不能指望,出的都是什么狗点子?
颜姝对他,除了不爱主动联系他,好像也没什么缺点了。身在异国,让他不联系她,他怎么能忍得住。
沈遇书出国这天,颜姝又一次旷工,开车送他。一路上车流顺畅,没有一点堵车,好似在祝他一路顺风。
她开车一路,沈遇书叮嘱一路:“学姐别抽烟,别喝酒,给你请了阿姨,一日三餐记得吃。”
颜姝此时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幸福的无奈,拖着嗓音:“知道啦。”
到了机场,沈遇书突然想起:“对了,我在澜禾上边买了一套别墅,如果你不想住现在的地方,就去上面。”
颜姝忽然猝不及防地吻上去,一分钟后,拍了拍的脸,笑了起来:“等我来找你哦。”
“嗯。”沈遇书紧紧抱着她,从未有过如此不舍,在她耳边狠狠地低声威胁:“不准碰别的男人,看也不行,姐姐记得我的话。”
“关起来是吧?”颜姝回抱住他,眼角翘起一点微妙的弧度,十分得意:“等着你回来关我哦。”
“走了。”沈遇书拍了下她的后腰,像是狠了狠心,一转身,拖着行李往里走去,头也没回。
颜姝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后,才动身回去,忽然觉得有些不习惯,像是心脏陡然被人挖空了一大坨。刚刚她为什么要不耐烦他的唠叨呢?应该听他讲完,肯定还有很多话要说。
沈遇书晚上到的M国,给她打了电话,匆匆说两句就挂了。
颜姝看着这间不大不小的卧室,原来两个人住这么一套房子,还不觉得。今天,突然觉得这卧室有点大了,一个人住的话,太空了。
她在被子上滚来滚去,试图给自己滚一身他的味道。
“失去”一个人实在是有点难受,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颜姝决定每天按时到公司打卡上班。
颜姝插入她的专业团队,逐渐接触到真正的管理,精力旺盛的人对新事物都具有足够的好奇心。于是她真正地繁忙起来,去参与一个案子的开始与结束,缓慢得心应手。
颜氏的员工半点不意外:就知道您之前在卖人设!
这种新鲜感暂时填补了颜姝心里的“失去”,每天早起就工作,回家就睡觉,根本没有时间去想他。
今天,她作为颜氏董事长应邀参加一个酒会,与一般酒会一样,除了一些上流社会人,就是一些比较有名气的明星。
颜姝没兴趣在这样的场合与人虚与委蛇,躲到角落里喝酒,喝了一点,突然想起沈遇书的叮嘱——“学姐,别喝酒”。
她下意识放下就被,换了杯果汁。
在她不远处,两三个年强人推推搡搡,最终像是商量好了一样,其中一个向这边走过来。
对方给她推了张名片,含着两分恰到好处的微笑,“颜小姐,您好。”
颜姝抬起眼,目光打量了下站在她面前的年轻男人:“认识我?”
对方嘴边的笑意加深:“zero的大名谁没听说过,请问——”
“不好意思。”颜姝截口打断他,微笑道:“我有男朋友了,今晚没时间。”
“啊。”年轻男人愣了下,似乎有点难以置信,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连忙道:“不好意思,打扰了。”
热闹的酒会人来人往,每一个人都搂着漂亮的女伴,戴着毫无瑕疵的面具,绅士、优雅、和善。
颜姝仍旧觉得自己融不进他们。
这是她第一次和别人说自己有男朋友,原来是这样一种感觉,有一个人和她是这样的关系,她与这个世界,只有和他是有联系的。突然有点理解那些爱在朋友圈秀恩爱的人,她也很想要让全部人知道,他属于她,她也属于他。
回到家,颜姝打开电脑,就发现了IPA发来的邮件,通知她的《掌控》入围了最后的决赛。说实话,她并不觉得意外,和以前以前获得金像奖一样,她没有一丁点欣喜。
可现在,兴许是今晚想到了那么一个人,她忽然觉得有些欣喜,迫切地想要和他分享这一喜悦。下意识打开微.信,颜姝嘴角的笑容逐渐凝固——
她才发现,他们已经这么久没有联系了啊。上一次联系还是半个月前,他到达M国,给她打的电话。第一次,她感到了如此地不安、慌乱。
他为什么不找自己?学业很忙?还是发现去了国外,发现了比自己更好的姑娘?
无论哪一种,都不可饶恕!
可她回忆了他出国前,两人的相处,用旁观者的角度,脑子清晰地分析了一通,发现好像自己更不可饶恕。
是她让他伤心了?所以想放弃了?
越想,越觉得他离开前的叮嘱像是在做最后的告别。
颜姝坐在书房,他曾经每天学习的地方,目光散乱得没有焦距,亮白的灯光直直戳进她的眼仁,也像没有感觉。坐了好一会儿,她才有了反应,拿起手机给助理打电话:“我要去哈佛,给我订一张明天早上到M国的机票。”
颜姝很少出国,以前心理状况不稳定,宋郁的老师和宋郁都不允许她乱跑。后来病情“稳定”了,她不停飞到世界各地荒唐过一段时间,荒唐结束,又觉得索然无味。
飞机落地,已经是国内时间的凌晨,但在M国,正好是正中午。她一出机场,直接打了车去她今天的目的地。
到了哈佛广场,颜姝原地转了一圈,拧起眉,不太喜欢这种陌生感,就好像被世界上所有人孤立。广场人不多,稀稀拉拉的学生来来往往,广场边的草地里,摆着些五颜六色的小板凳,三三两两白人学生坐在那里看书。
或许因为她的黄皮肤,以及极具中国风的旗袍,来往的学生都忍不住把目光落到她身上。这个时候,剑桥市白天的温度和楠市差不多,大概三十度左右,穿旗袍正好。
颜姝扫了眼周围的环境,直接给沈遇书打电话,“嘟”的一声还没结束,就被接通:“学姐!”
在陌生的地方,颜姝兴致不太高,语气懒散:“我在哈佛广场,晚一点就走了。”
听筒里安静了好一会儿,久到她以为电话被挂了,正要拿下来看,沈遇书突然出声:“学姐站着别动!我马上来!”
他的声音几乎在颤抖。
颜姝伸出食指点点下巴,这是要见她太激动呢?还是心虚呢?
这时,一名身穿黑T的金发白皮肤年轻男人小跑过来,拿出手机,用带有当地口音的英文说:“请问能要你的联系方式吗?”
看来,漂亮女人永远不分国界。
颜姝正要用昨晚相同的理由拒绝,余光瞥见往这边跑来的白色身影,忽然勾起唇角,点亮手机屏幕,开口:“Sure——”
“No!”沈遇书猝不及防地冲到她身边,把她拉到自己怀里,用流利的英文宣誓主权:“不好意思,她是我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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