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近墙角的那一瓶医用酒精已经洒了一半,空气中弥漫着酒精挥发后的味道。
要不是酒精摔在地上的声响,恐怕林琛还不知道楚明遥出了事。
一把将楚明遥抱在怀里,她瘦弱的身子比几个月前更加单薄,原本就只有九十多斤的体重,这下看起来应该才不过八十斤。
“饿,好饿……”
倒在林琛的胸口,厨师服的那一股饭香味把她的馋虫都勾了起来。咋咋嘴,楚明遥饥饿地咽了口口水。
好几天没好好吃东西了,她真的是太饿了。哪怕已经晕过去,潜意识里还想着吃一顿美味大餐。
心疼地看了眼她肩膀的伤口,那一条红色印迹触目惊心,连带着周围那一圈白皙的皮肉都沾上了红色。
将楚明遥从地上抱起来,林琛偷偷在她的额头轻吻了一下。
几个月不曾抱过她了,上一次这样拥抱还是在A6002房的盥洗室里,抱着她从浴缸里出来。只是,下一秒她就从水平的姿势变成了垂直,并且把自己按倒在了外面的沙发上……
将楚明遥从卫生间抱出来,她挂在肩头的衬衫又掉落了一截,不该露的地方被林琛眼前暴露无遗。
她昏昏沉沉睡着的样子真是迷人,脸上沾了一点血污,可在林琛眼里她就是一块沁了血的和氏璧,一点点瑕疵让她看起来更加完美。
捧着她的手,冰凉的手心满是冷汗,凑在手背上轻轻一吻,她身上那一股淡淡的玫瑰香味还是和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每次和楚明遥在一起的时候,她都一定要是高高在上的那一个,从来不会把主动权交给自己,很少像现在一样安静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一只母豹变成了小绵羊,这样的反差偶尔出现一次也还不错。
垂下头,林琛着迷于她的那一双唇,几个月不曾触碰,都快忘了它之前有多么娇嫩欲滴。
“唔!”
剧烈的疼痛一下子从下唇蔓延到后脑,睁大了眼睛看着已经熟睡的楚明遥,哪怕疼得发麻,林琛也强忍着不敢发出一点声响。
松开牙齿,楚明遥下意识地用手背蹭了下嘴唇:这猪头肉的味道好奇怪啊……
※※※※※※※※※※※※※※※※※※※※
小剧场:
林琛:我做饭给你吃啊。
楚明遥:别了,你做的太难吃了,还是让我哥做吧,我哥的手艺一流!
林琛:谁说的?我的手艺比他好啊!
楚明遥:你算了吧,上次你做的蛋炒饭难吃死了,还不如我大哥熬的酸辣汤好喝。
禹郑楠:……那个蛋炒饭是我做的。
楚明遥:_(:з」∠)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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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用沾满酒精的棉球小心翼翼地擦拭着她肩膀上的伤口, 那一片长条的伤痕林琛之前从来都没见过。
不像刀伤平滑, 也不像鞭挞粗糙, 更像是某种快速飞过的物体留下的擦痕。
真的好险,幸好只是擦伤, 要是子|弹的位置真的再低那么一点,楚明遥的肩胛骨就会被贯穿。
“呼~呼~”
每一次擦拭伤口,林琛都会小口地吹起止痛。
刚才被楚明遥那么一咬, 现在下唇还疼得发麻, 好像多出了好几个小洞。单手捂着下巴,还是楚明遥肩膀上的伤更加要紧。
伤口和外面的低温引起了高烧,裹在被子里,楚明遥的衣服都被汗湿了一层。
拿起多余的酒精, 林琛一次又一次的在她的掌心摩擦,这样的物理降温可以让她觉得好受一些。
相比起其他女人的纤纤玉手,棉球经过掌心时可以感受到好几块坚硬的凸起。怀孕后, 楚明遥已经休养几个月了,茧子虽然褪去了黄色,但还是有些硬。
手心中间的那一条伤疤已经淡了很多,不知道是何年何月留下的伤, 估计再过几年就能完全消除了。
知道酒精对孕妇会有伤害,所以林琛格外的注意用量, 生怕会刺激到她肚子里的孩子。
撕下一块白色棉布, 林琛对着她的肩膀比划了半天都没想好该怎么贴上去。
从小到大都是别人伺候他, 还没有他照顾别人的时候。能让他照顾一次, 在多少人眼里简直就是天大的福气,可林琛却总担心自己下手没轻没重会惊到熟睡的楚明遥。
回想起之前自己受伤的那次,楚明遥对自己伤口的消毒、包扎都很专业,尤其是她专心致志从伤口里取出子|弹的深情,那样的专注,林琛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饭……饿……”
昏迷中,楚明遥又想起了晚上没有吃完的那一餐饭。怀孕这么久,那应该是她吃得最畅快的一顿了。
高烧不退,晚上的记忆仿佛一股脑地装进了搅拌机打成碎片,零碎的记忆里,有关吃的拿一些最有味道。
“咕咕~”
晚上吃的饭菜早就消化得干干净净,不止是空瘪的肚子不乐意,还没成型的孩子也在表达自己的不满。
“饭?吃饭是吗?”耳朵凑到楚明遥嘴边,林琛保持着一段距离,就怕楚明遥饿得发慌一口把自己的耳朵当成猪耳朵咬下来。
环顾着房间四周,黑色基调的房间里好像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吃的,当然,如果子|弹和匕|首能当做食物的话,还是有很多的。
这大半夜的,去把粤海的厨师请来再做一顿也不现实啊,盯着垃圾桶里那一团带血的棉花,林琛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铤而走险的办法……
“咕嘟咕嘟~”
锅里的水沸腾冒出了一连串的大泡泡,接触空气破碎的时候,藏在里面的水蒸气一股脑地涌出了锅的边缘,在锅盖上凝成一层薄薄的小水珠。
快速地搅动着碗里的蛋液,一点点清水和细碎的葱花散发着食材最原始的香味。
蒸蛋,蛋炒饭,是林琛唯二会做的两道菜,其实煮方便面也算其中一种,不过已经十年没有做了,估计手艺都生疏了。
筷子挑起两下打好的蛋液,林琛赶紧放进锅里。
环顾着一地狼藉的厨房,趁着蒸蛋的这会功夫,他胡乱地在桌上的食材里翻找着勺子。
昨晚禹郑楠催得仓促,为了给楚明遥做一桌子菜,都在飞快地挑选着合适的肉类和蔬菜。其他没有用到的蔬菜全都堆在桌子上,水池里也放着两块切了一半的牛肉,碎了的瓷盘、有豁口的菜刀,一股脑地丢在地上等着人清理。
厨房就像是刚刚经历过八级大地震,能从里面找到两只完好无损的鸡蛋,林琛可是花了十几分钟的功夫。
还有两个小时就天亮了,气温到达了一天中最低的时刻。
站在一地菜叶上,尚算完好的勺子在林琛的左右手里来回摆弄,出神地盯着从锅里冒出来的蒸汽,林琛一直担心这一碗蒸蛋楚明遥能不能吃下去。
十分钟后,蒸蛋从液体变成了固体,奶黄色的表面光滑地没有一处凹陷,偶尔看到几点绿色伏在上面,香葱的味道一下子发挥到了极致。
害怕味道太多楚明遥吃不惯,林琛只是撒上了几粒枸杞,这样一道简单的蒸蛋,可谓是耗费了他不小的力气。
“饭……饭……”
房间里,昏睡的楚明遥还在小声地呢喃着。
侧身躺在床上,刚才盖在她身上的被子已经被踢到了一旁,露出半边身体,那条细长的大腿上还能看到一处黑色的十字架纹身。
脚趾来回挑动着,饥饿感让她不由起蜷起身子,单薄的衬衣下面神秘地带若隐若现。
“来了来了。”一溜小跑到床边,林琛赶紧把她的身体又扳了回来。
炙热的身体散发着一股玫瑰香,眼神扫过她身子的时候,林琛不禁咽了咽口水。
在碗的边缘舀起一小块蒸蛋,快速地用勺子把那一小块切成更碎的碎末,轻轻地吹两口气,刚出锅的温度迅速降低了一半。
“来,张嘴,啊……”
“啊。”
睡得迷糊,倒不是楚明遥听到了林琛的话,而是那一股在鼻子前面飘荡的香味让她张开了嘴。
蒸蛋不像其他菜一样需要咀嚼,再加上林琛刚才特意用勺子碾碎,递到嘴里的时候,舌头轻轻一抿就滑进了肚子里,根本不费一点力气。
昏昏沉沉中,楚明遥的味蕾也被麻痹了,只尝得出滑嫩的口感,一点都没有尝出鸡蛋的腥味,一连吃了好几口,仿佛在吃一块没有味道的果冻。
用袖子擦了一下她嘴角沾着的蒸蛋汁,林琛的嘴角止不住地上扬,“慢点吃,别呛着了。”
平时楚明遥在任何人面前都是一副无懈可击的强势,从来没有人会想到她也有这样安静的一面。
靠在林琛的肩膀上,楚明遥就像是动画片里面的芭比公主,两弯长长的睫毛下偶尔能看到她眼睛转动的细微动作,小口地吃着碗里的蒸蛋,丝毫看不出她平日里的霸气。
一碗蒸蛋加一杯温水,为了照顾得她舒舒服服,林琛的每一个动作都格外小心,生怕一个不注意会扯到她肩上的伤口。
轻手轻脚地从床上站起来,林琛这才敢放松地舒一口气。
看着碗里的两粒葱花碎,他嘴角勾起一丝苦笑:要是哪天能公开和她的关系就好了。
窗外的天翻出了一道肚白,替她把被子掖得更严实了些,林琛这位“田螺公子”也到了该离开的时候。
在她的额头轻轻地留下一个痕迹,就当做是今晚对自己的一个奖赏吧。
回到陈晓聪的房间,关上门的声音一下就把他从睡梦中惊醒。下意识地拉起被角,他还以为是那个丧尽天良的叔叔对自己不轨。
看清那一身熟悉的厨师装束,他这才放松地耸了下肩膀。
“林哥哥,你是要走了吗?”揉了揉惺忪的睡眼,陈晓聪哑着声音问道。
周末的喜悦哪里比得过林琛要离开的不高兴,昨晚躺在他怀里睡得可香了,真希望他能再多陪自己两天。
解开胸前的那一颗口子,刚才照顾楚明遥那么久,这自己的身上也出了不少汗。
“不会,你楚姐姐受伤了,我准备留下来照顾她几天。”坐在床边,林琛看了下他那一床印着米老鼠的被子,“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在你的房间里躲几天呢?等你楚姐姐身体好了,我就离开。”
“好呀好呀!”
陈晓聪高兴地拍着手,脸上的笑容比即将升起的太阳还要灿烂。
主动把被子掀开一个角,他迫不及待地拉着林琛要他躲在自己旁边,“我保证把林哥哥藏得好好的,绝对不让人知道!”
“包括楚姐姐也不可以告诉她。”
“放心!”
——
“哥,你有没有发现我胖了?”抚摸着略有凸起的小肚子,楚明遥皱了下眉。
在床上躺了这么多天,肚子上的马甲线轮廓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肚脐上方的突起看着格外明显。
轻轻按一下,似乎并不像是脂肪那么绵软,也不是肌肉那么坚硬,介乎在两者之间的手感还真有一点奇怪。
想象着肚子里的孩子从手指一般大小,最后长成一只六七斤重的小皮球……唔,小孩子还真是一种神奇的生物。
搅动着碗里刚刚熬好的燕窝,红枣和红糖把每一条燕窝都染成了红色。吹一口气,这香甜的味道用来补身子最好了!
把她披在身上的外套拉高了一点,禹郑楠随意地瞥了一眼,“受伤难免胃口会大一点,胖就胖吧,身体胖了,肚子里的孩子才能健康。”
“还不是你大晚上总让我吃夜宵,每天一碗蒸蛋,你是料定了晚上会饿吧。”尝一口碗里的燕窝,三十八度半的温度入口刚刚好。
自从受伤后,楚明遥的胃口比之前好了不少,从早到晚都觉得肚子空空的。
禹郑楠:???
“没啊,我什么时候给你送蒸蛋了?”
“每晚上天十二点多我都会饿醒,一开门就能看到门口放着一碗蒸蛋。不是你放那的?”
说起蒸蛋,那味道是真的不怎么样,除了葱花味什么都尝不出来。不过,倒是挺管饱的,晚上吃一碗当夜宵也算是不错的选择。
禹郑楠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奇怪地看了眼门口的方向,回道:“怎么可能是我,我这几天忙着给那两个孩子找合适的学校和福利院,晚上哪还有时间给你做蒸蛋。”
既然不是禹郑楠,那一定应该是鎏川会里的某位小弟了。
记得自己受伤回来的那个晚上,分明是体力不支晕倒在了卫生间,醒来以后却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嘴里还有一股鸡蛋味。那晚的记忆太模糊,好几次想要睁开眼睛都被病痛给压了下去,只仿佛瞥见了那人的身上好像穿得是白色。
当时楚明遥就觉得应该是禹郑楠,是他来自己房间发现了自己,还做了一碗蒸蛋喂自己吃下去。
现在看来,这名小弟不仅厨艺不怎么样,胆子还挺大,竟然敢帮自己脱了衣服包扎伤口?!
要是找到他,肯定要让他抄几遍《道德经》,顺便再……奖励他一笔钱,毕竟他也算是救了自己一命,不管有没有看到不该看的地方,都要表达一下自己的感谢。
“哦对,你不提我都忘了。”放下手里的勺子,楚明遥用纸巾擦了一下嘴角,一本正经地盯着他的眼睛,“怎么样,有合适的吗?总得让孩子们接受教育才好。”
两个孩子也是可怜人,回来的第二天,楚明遥就让禹郑楠把他们的资料查了一下。
他们两个都是华都附近乡下的孩子,一对亲哥俩,父母离世后,他们就被送到了华都的圣天福利院。头一次来大城市,他们就成了人贩子的目标,没过两天就被骗上了那一辆面包车……
他们和陈晓聪的年龄差不多,正是上学的年纪,之前在农村没那个条件,那现在就必须要给他们接受教育的机会。
“有两所学校比较合适,离会馆近,只是需要他们的资料去办入学手续。”
停顿了片刻,禹郑楠又继续说:“他们的资料现在还在圣天福利院,要是拿回来,警察那边就知道是咱们把孩子带回来了。”
圣天福利院,警察,这两个词分开来看都不是什么问题,可要是合在一起就足够让楚明遥头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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