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中真正获利最多的,只是他这个白云城城主而已。
“什么你们,是我们!”
林晓晓不高兴的瞪眼。
“你瞎想什么呢,你看我是那种喜欢虚名的人吗?没好处,我们确实要去大漠,但为的不是什么值得宣扬的侠义,我们为的就是除掉石观音这个祸害,有好处那更好,现在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我看见了肯定扛起来就跑!”
顺便来上一句,感谢大自然的恩赐。
楚留香笑着道。
“我就更不会在乎虚名了,毕竟盗帅说白了不还是偷盗。”
叶孤城眼眸微动。
“我明白了。”
诸葛神侯看见叶孤城再次出现,露出一个笑容。
“看来小友想明白了。”
叶孤城点点头。
“我们同意。”
诸葛神侯点点头,把桌上的盒子往他那推了推,里面是天子的圣旨,上面写的正是税收的事。
天子也不怕叶孤城等人拿了东西不办事,毕竟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
风沙吹拂在脸上的感觉很不好受,而这还不是大漠,只是大漠边缘的一座城市。
大沙漠的昼夜温差很大,哪怕只是边缘,已经初显威力了。
大白天的冻成狗,大晚上的直接一步到位,冻成了硬邦邦的狗屎。
“老板娘,给我们弄些热水吧。这晚上实在太冷了,我们想洗个热水澡。”
白天还晒得恨不得脱层皮,晚上就冷成这个鬼样子,楚留香也不由有些吃不住了,对着老板娘开口道。
老板娘黑黑瘦瘦的,常年住在这的人的大抵都是这样。
“你们是第一次来吧。等着,我马上就叫我家小子来送水。”
林晓晓进了房间,好奇的查看这个房间,因为是处于大漠边缘,这里的沙尘有些多,空气也干燥的多。
当然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床上那厚实的大棉被。
【这个也太厚了吧?】
林晓晓好奇的拿在手里,然后惊讶的睁大眼睛。
【这辈子怕不是有二十斤了吧?】
这哪是被子啊,简直是块大石板!
这晚上盖在身上,真的是睡过去而不是呼吸困难昏古区吗?!
这时,热水送上来了,林晓晓手上沉重的‘温暖’放回床上,正准备宽衣解带洗香香,忽然听到外面有动静,紧接着一个身材矫健的人影从窗户那钻了进来。
屋里点了油灯,但这夜晚风大,窗户一开,风顿时卷进来把烛火给熄灭了。
黑暗中只听一个人声歉意道。
“抱歉,兄弟你再让我……”
结果他话还没说完,就听一声娇喝。
“哪来的色胚?!吃我一棉被!”
棉被?棉被怎么吃?
男人一愣,随后只觉得什么东西裹住了他的脑袋。紧接着就是一重若千钧的拳头砸了过来。
“城南城北一条街,你出来也不打听打听谁是爹!”
“啊!我不是……”
“我洗澡是你能偷看的吗?眼珠子不要就送给有需要的人?!”
“啊啊!快放手,断了,要断了!”
“真是世界处处有黑暗,这都到大漠了,晚上还有你这孙子出来,怎么不冻死你呢!”
“啊啊啊,疼,疼,姑奶奶饶我一命,我真不是故意的!”
“你不是故意的,你是有意的!喜欢爬姑娘家窗户是吧?喜欢不走寻常路是吧?人生那么短,你还要走捷径,那就让我来成全你!”
“啊啊啊!”
惨叫声响彻云霄。
啪的一声,门开了。
“没事吧?”
林晓晓听出是叶孤城的声音,赶紧道。
“没事。”
说着赶紧把油灯再次点燃。
林晓晓站在那里,边上还有一个盖着棉被的鼓包。
叶孤城看见屋内浴桶还冒着热气,一想到林晓晓刚刚在干嘛,顿时面色一黑,手中的长剑出鞘。
“真的没事。我还没脱呢,这家伙就闯进来了。倒是你,赶紧把你鞋子穿上。”
林晓晓嘴角带笑的看着叶孤城,他刚刚怕也是在沐浴,衣服都是匆匆穿上,衣冠不整的,甚至一双脚就直接踩在了地上,压根没穿鞋。
这个时代男女有别,叶孤城顿时面色有些不自然,下意识的就要去穿鞋,林晓晓赶紧拦住。
“别乱跑了,小心着凉,我去帮你拿。”
天气这么冷,她现在是行军蚁,耐寒耐热,但是叶孤城就不一样了,虽有内功护体,到底有不足之处。
在门口的时候林晓晓又遇到了匆匆赶来的楚留香。又得到了一句关切的询问。
“没事。我能有什么事?该有事的是那个小贼。”
林晓晓潇洒的摆摆手,帮叶孤城把鞋子拿过去了。
林晓晓顺便还把赶紧的布子递过去。
“记得把脚擦一擦。”
她的态度太自然了,似乎一个姑娘家给一个光脚的大男人递鞋子是多么正常的事情一样。
叶孤城低声嗯了一下,接过布子,注意到边上的视线,冷冷的扫过去。
楚留香赶紧低头,看向一边的棉被。
“他还活着吗?”
棉被下面传来奄奄一息的声音。
“还有……一口气……”
谁知楚留香听到这话一愣,随后猛地掀开了棉被。
“老酒鬼?!”
江湖人都知道,楚留香有两个好朋友,姬冰雁和胡铁花。正所谓‘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说的就是他们三个。
而胡铁花因为嫌弃楚留香身上的郁金花香不够男人味,于是叫他老臭虫,楚留香不甘示弱,就笑他老酒鬼。
但楚留香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在这个情形和老友重逢。
鼻青脸肿的胡铁花睁开眼睛一看,顿时也惊了。
“老臭虫竟然是你?”
他说着,看了看边上的漂亮姑娘,顿时悲愤道。
“这是你朋友吗?你这朋友下手可够重的,差点老酒鬼就变成死酒鬼了!”
林晓晓没想到竟然这么巧合,她赶紧道。
“谁让你在我要洗澡的时候闯进来。”
“这确实是我不对,我这几日被人追,昨日就是躲在这的,那时候这住的还是个小兄弟,没想到今日就成了大姑娘了。”
胡铁花自知理亏,但说话间牵扯到了嘴角的伤,疼得嘶了一声,欲哭无泪道。
“但你打的也太重了。”
“重吗?我也就是一记直拳。然后左勾拳,右勾拳,再来个肘击,外加膝踢,背摔……”
林晓晓回忆着刚刚黑暗中的动作,说着说着,她在众人的视线下慢慢没了声音。
“咳,好像是有……那么一点点过火。”
她不好意思道。
“可能是大漠白天太热了,我有点上火,对不住。”
叶孤城侧头。
“本就是他乱翻窗户,你何须道歉。”
随后,他又看向胡铁花,眼眸转凉。
“今天就算了,我记得我们可是好久没切磋剑术了。”
叶孤城的话语带着熟稔,显然和胡铁花也是认识的。
胡铁花顿时苦着脸。
“是我的错,我道歉就是了,切磋这个恐怕就……”
楚留香一边伸手去拉胡铁花,一边嘲笑。
“翻姑娘家窗户被人打了也是活该,切磋……咦,你这手怎么……”
他话说到一半发现被拉起来的胡铁花右手直直的垂下,在身侧晃荡。
胡铁花默默看向一边的林晓晓。
林晓晓:“咳,我这就帮你接上。”
第117章
胡铁花之所以被人追, 追到慌不择路的往客栈里面躲,不是追他的人有多强,多厉害, 恰恰相反, 那只是个黑黑瘦瘦, 个子娇小的酒馆老板娘, 她甚至不会武功。跑的也不快。
而胡铁花之所以这么惧怕她, 则是因为老板娘喜欢他。
胡铁花是因为老板娘长得干巴寡淡所以嫌弃吗?
这也不是,胡铁花确实会愿意多看两眼漂亮的姑娘,但他并不曾嫌弃过这老板娘, 不仅不嫌弃,在几天之前, 他还喜欢的不得了, 每日都要去那小酒馆坐坐,喝着寡淡的酒水,看着干瘦黝黑的老板娘,一看就是一天。而这样的日子足足持续了三年。
那时的老板娘表现的就好似眼中没他这个人似的, 目不斜视, 冷漠的很。
这一切都源于胡铁花的一个臭毛病,他喜欢别人, 可以锲而不舍的看个三年, 但别人一旦喜欢他, 热烈的追逐他, 那么他立刻就会吓得慌不择路的逃跑。
老板娘早就已经喜欢上他了,却心知他这个臭毛病, 所以足足忍了许久, 直到终于忍不住表明了心迹。
然后胡铁花果然就被吓跑了, 偏巧今日跑到了林晓晓的手上,被一顿痛揍。
林晓晓冷哼。
“果然是臭毛病。你既然付不起责任,还招惹人家?”
胡铁花挠头,他虽然穿着有些邋遢,胡子也好久没有修理了,但是一双眼睛却是又黑又亮,散发着蓬勃的生气。
“我也知道我这毛病,所以除了要酒水外,我从未和她搭过话,就在那坐坐而已,她也从未主动对我说过话,我哪晓得她竟然……哎……”
他想要辩解,但最后也只是一声叹息。
他随后疑惑的看向楚留香等人。
“倒是你们,怎么会来这个地方?这地方住起来可不是那么舒服的。”
那位揍人极疼的林姑娘他不熟悉,但是叶孤城他还是认识的,早年间他因为楚留香的关系,也见过几面,也算是朋友关系。按理说,叶孤城不是一向呆在白云城,轻易不挪窝的吗?怎么会从那四季如春的白云城跑到了这天天张嘴吃沙的大漠?
再有楚留香,再过不久就是中秋了,他不应该在船上和蓉蓉她们一块过节吗?
“再不舒服也要去啊,而且不只是在这,我们还得进去。”
楚留香指了指窗户的方向,那是大漠的方向。
紧接着,他把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对胡铁花简单的讲了讲。
胡铁花顿时像是蚂蚱一样蹦跶起来,黑亮如甲壳虫的大眼睛满是震惊。
“你……你们疯了,跑去大沙漠,还要直入石观音的老巢去杀石观音?你们知道石观音有多不好对付吗?她那女魔头的称号难道是别人白送的?你们知道石观音在大漠的势力有多广吗?大漠的一些小国甚至都不敢和她对上,甚至传闻她已经暗中掌控了好几个小国!”
“我们没疯。”
叶孤城冷淡道。
林晓晓也道。
“杀死石观音是我们深思熟虑的结果,毕竟我们已经把她得罪的死死的了,这一次就算我们不去找她麻烦,她总有一日也会找上我们。到时候那才叫棘手。”
毕竟他们虽然够强,但是他们有亲朋好友,石观音之前敢对苏蓉蓉他们动手,之后只要有机会也绝对不会放过这个好用的办法。
在这种情况下,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御,必须主动出击!
胡铁花喃喃。
“但石观音那么强。”
叶孤城握着剑。“我们也不弱。”
*
手上有什么东西在动,睡得迷糊的林晓晓迷茫的睁开眼睛,打了个哈切。随后才看见手上一只胖胖的,好似冰雕一样半透明的小东西正在哼哧哼哧的往她的手上爬。
【卧槽,冰蚕?!】
那一瞬间,林晓晓顿时什么瞌睡也没有了,猛地坐了起来。她举起手戳了戳那胖乎乎的小家伙。顿时惊了。
“你怎么来了?”
冰蚕不会说话,只是竖起上半身,似乎在打招呼。
等等,这一只好像胖了点,长了点?
难道不是自己的那一只?路过来找她愉快的玩耍的?
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系统,系统无奈:【想太多,这就是你的那一只,正常的冰蚕怎么可能在大漠的边缘晃荡。至于它的体型变化,是因为你之前喂的太好了,又是剧毒,又是你的血,那对于它可都是好东西,所以它在茧子里长大了一点。】
林晓晓想到了某种可能。【那它该不会是破茧后自己找过来的吧?】
虽然这个操作难度有些高,但是放在行动快如闪电的冰蚕身上,并不是不能完成的任务。
而除了这个解释,林晓晓想不出还有别的可能。
系统也觉得很有可能,虽然林晓晓和外表和生理都看似和普通人一样,但其实还是有差别的。她本身的身体已经死亡,现在这个是纯能量构建的,她的血自然也很特别。
现在的冰蚕相当于被驯化了,哪怕不用信息素,它也会被林晓晓的气味所吸引,所以只要它想找,还是可以找得到的。
“说实话,你来找我,我真的很感动。”
林晓晓摸了摸冰蚕的小脑袋。然后头疼的抱住自己的脑袋。
“但问题是我要去的是大漠啊!你一个冰蚕去大漠?怕不是掉地上滋啦一下就烤熟了?!”
冰蚕不懂她的话,还在蛄蛹着顺着衣袖往自己平日呆的肩膀那爬。
“不行,你不能跟着我。”林晓晓无情的把小家伙给揪下来放在桌子上。恐吓道。
“你已经是只成熟的冰蚕了,该懂事了,大漠真的不是你这么可爱的小虫虫能去的,会变虫干的,死相很惨的!”
冰蚕迷茫的竖起上身,然后一个弹射起步,蹦跶到了林晓晓的脸上。
冰蚕因为好吃好喝,之前还来了一场夏眠,直接胖了一圈,已经不是那个细细小小的小可了,而是一个软软胖胖的大可爱了。食指粗细的它蹦跶上来分量十足,以至于发出啪的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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