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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国营饭店小厨娘——曹家大小姐

时间:2020-12-11 10:01:16  作者:曹家大小姐
  “那时候我还以为少爷跟姑爷不一样,他有个未婚妻,小姐在他小时候就告诉他了,那会他奶声奶气的话说要骑大马去接媳妇儿。他回来后我还特意去信告诉他,若是可以把婚事办了,那也是小姐希望看到的。结果他一推再推,还跟其他女人生了小小少爷,又整出了小小小少爷来。”
  冯巧巧越说越气,她护着少爷们是因为这是小姐的后辈,可这些男人就跟那个姑爷一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所以我和你说,别太信男人的话。他们陆家,都不是什么好人。以前我也没那么多,若是小小小少爷真喜欢你,撮合撮合你们还真不错。但这越跟你相处,我就越喜欢你,还是想跟你提个醒。小小小少爷可能跟他爷爷曾爷爷不一样,但还是要小心一些,别太早跟对方在一起了,多考量考量他。”
  她抓着廖清欢的手,语重心长得很。
  廖清欢连连点头,心里却在想。若是让陆长缨知道他编出来的身世被冯巧巧认定了自己不是好男人,还让她多考量他的时候,也不知道他会是什么表情。
  肯定挺乐呵的……
  因为想着陆长缨的表情,廖清欢心里还挺高兴的,这个高兴一直延续到她在小洋楼做菜的时候。
  原本她还想着给徒弟们送面包,但面包被她吃了不少,又给那个梅姐塞了几包,她的布袋子里就没什么了。
  这样一来就干脆别送了,明天再上商店去买,到时候一家送一些。
  俩人逛完商店她也没想回去,今天是她休息的一天,索性留在小洋楼做几道好菜,和冯巧巧吃顿饭再走。
  厨房里没多少菜,俩人路过国营菜市的时候买了点菜过来。
  许久没吃鸭子了,看到有鸭子卖廖清欢拿肉票买了一只,这一只鸭子就把她这个月领到的肉票花掉了一半,比他们饭店收得还多,难怪现在的人能不吃肉就不吃肉,要吃也上饭店吃。
  不过鸭子很肥,这点廖清欢还是很满意的。
  她把鸭子去了毛,冯巧巧在旁边看着她利索的动作。
  “女娃娃都不喜欢干这种活,你倒是干得很好。”
  廖清欢笑了笑,“在饭店干活嘛!不管男女,必须得干。现在不是说什么妇女能顶半边天,我能不能顶天不知道,但我知道很多男人杀鸡杀鸭都比不过我。”
  “做一行精一行,会做菜好。我就是不会做菜,平时只能做点简单的。你做的菜让我想到了你那个亲戚,另一个廖师傅,你们俩不愧是亲戚,做菜的味道都一模一样。”
  冯巧巧手里还卷着线,边干活边和廖清欢聊天。
  “听说她做菜很好吃,我也不清楚。她要是活到现在,比您要小几个几岁。”
  廖清欢也不能说站你面前的就是那位廖师傅,就这么接着聊。
  鸭子洗干净了,开膛破肚又切块,然后肚子里装入糯米、腊肉还有香菇大头菜和笋丁,再把着那屁股封上,装在盘子里用水来蒸。
  冯巧巧不是个会做菜的,不然以前她也不会经常上廖家酒楼吃饭。看到她这个做法,倒是想起来了。
  “你这是糯米八宝鸭?”
  廖清欢不意外她吃过,当年廖家酒楼这道鸭子也挺出名的,属于老少都喜欢的菜,但很少做。
  “听说以前廖家酒楼的糯米八宝鸭需要蒸三天,拿鸡汤来蒸的。我听人说过,鸭肉肥腴鲜美,鸭皮能用筷子卷起来,送到嘴里后那香滑的口感,后面做了几天梦全是关于那鸭子的。”
  廖清欢一听就乐了,指着冒着热气的锅。
  “哈哈哈,确实是蒸三天,廖家的做法就是蒸三天的,鸡汤还得是熬了三天的鸡汤来蒸呢。你想想,熬了三天的鸡汤啊,那鸡骨头鸡肉都化在汤里了,里面还要放上猪大骨,鲍鱼还有各种海鲜,汤里全是精华,汤汁得多香,用它来蒸三天鸭肉,鸭肉里里外外都浸透了鸡汤的鲜香。所以这道菜以前廖家饭店就很少做,为啥,劳民伤财,属于资本菜,除非是有很重要的客人点名要吃,不然那廖师傅真不愿意做。”
  冯巧巧很赞同,“确实,为了口腹之欲吃一顿如此奢侈的菜,确实不应该。”
  “那可不,就一鸭子,你搞那么多花样,弄得再精细,它不也还是鸭子味。你要不想吃出鸭子味,那就别吃鸭子了,干啥不好非得折腾鸭子,人家长那么大就是为了能好好的端上桌,让人说一句这鸭肉味真好,而不是往里添加了那么多东西,吃到嘴你都不知道该夸鸭肉好,还是该夸啥。所以我这做的就是简单的,咱就吃鸭子得原味,吃鸭子自身带的浓鲜。”
  别看廖清欢是个厨子,可她最烦折腾菜了,少少的折腾,做个花头还行。你要是非得把食材味道给弄散了,叫人尝不出食材原本的味道来,那还做个啥菜啊?
  当然,如果是那种非要折腾的菜,她没话说,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
  但你这鸭子,还得拿鸡汤来蒸。咋的,鸡想跟鸭子生同衾死同穴呗,问过鸭子和鸡的意见了吗?明明就是清水蒸能解决的事,非得弄得那么花里胡哨。
  有那个功夫做菜,她不如多做点豆花分给外面那些没饭吃的人吃。
  “说得好,你说得对,不兴折腾那些花样。”冯巧巧一拍巴掌,越看廖清欢越喜欢,隐约还觉得自己家这小小小少爷配不上这么通透的姑娘了。
  另一边的陆长缨回到家,洛宁一下就拉着他上上下下检查。
  “缨,长缨,出门没什么事吧?”
  因为被陆长缨说了不能叫他缨缨,所以现在都改口叫他长缨了。
  陆长缨不自在的推开她的手,低声说了一句,“我没事。”
  想了想,又说道。
  “过了年我就去饭店继续做事,不出门是不可能的,你没必要这么看着我,不会有什么事情的。”
  没想到洛宁却眉头一拧,很坚持的反对。
  “不行,我不允许。”
  陆长缨眉头皱得更紧了,“我只是通知你,你允许不允许跟我没关系。”
  他毕竟不是原身,不可能按照洛宁的想法生活,在饭店做得挺好的,更主要的是,廖清欢在那。
  今天因为梅姐她就使了气,要是自己一直不回去,还不知道她嘴得翘多高呢!
  作者有话要说:廖清欢:我翘个屁,你自己不放心别赖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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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陆华梅看着自家二婶着急的脸色, 其实能理解的,自己的孩子突然消失了几个月,再找到的话肯定想拘在身边, 寸步不离的守着。
  如果是以前的陆长缨, 她也不会说什么,毕竟他智力不全, 放出去容易出事。但现在这个弟弟跟以前不一样了,他有思想有思考能力, 他已经在外面生活了几个月, 好好的,一点事没出, 这说明他现在也有生活能力了。
  他们现在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对待这个弟弟, 而是要转变态度。
  于是她顶着洛宁不满的视线, 二婶估计是觉得自己带人出去一趟, 把人教坏了。
  “二婶, 弟弟在家里呆了好几天, 他现在是一个正常人,需要出去走走的。”
  陆华梅微微笑着, 也不怕二婶,在她看来二婶就是关心则乱。
  “他,他以前在家里也好好的。”
  洛宁确实是怕了, 这几月吃不好睡不好, 满心满脑子都想着孩子的事。她和自己男人都是年纪大了才要的孩子, 因为不能再生, 所以把这个孩子捧得如珠似宝。哪怕他智力不全,那也还是自己的孩子,她会给孩子安排好一切, 就算以后她走了,孩子也能生活得好好的。
  谁知道那天阿姨只是在厨房做饭没注意,从来不会开门的他就跑了出去。
  她和自己男人真的找疯了,这么大的海城,边上那么多的村子,甚至还是山里,都找了一遍。
  所以她现在恨不得把陆长缨绑在身边,走哪带到哪。不能绑在身边就送到大伯这里,这里是部队,管得很严格,进出都需要通行证。
  对于自己这个侄女趁着她出门把人带出去,她心里确实不高兴。只是她刚要出去找的时候,人就回来了。
  陆华梅眼神冷静,“您也知道,那是以前,以前的长缨是没有自理能力,不会说话,所以才呆在家里。可现在,他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了。既然如此,您就该用正常人的方式对待他。”
  正常人?洛宁有些茫然,大家都说自己儿子是正常了,可作为母亲,自己的孩子在智力不全了二十多年后,突然间正常了,她到现在确实还没接受过来。
  洛宁看着自己儿子,他的眼神不再是以前那种呆滞的眼神,他说话也不再是以前那样含糊不清,他身上的衣服都穿得整整齐齐的。他会自己吃饭,会自己洗澡,早上的时候还拿着报纸看了一会,说是这段时间学着认字了。
  陆长缨抿起唇,他并不知道怎么跟这一大家子相处。毕竟他从小就去了国外,再回来是自己亲妈没了,跟自己父亲的关系也不好,可以说他的亲情观念是比较淡薄的。
  他知道洛宁是关心他,这个关心虽说是对原主的,可他用着这具身体,这种关心他自然是切身体会的。所以面对洛宁,他没办法做得太强硬,毕竟这是一个母亲在关心自己的孩子。
  陆华梅见洛宁没有动静,就拍了拍陆长缨的肩膀,“再好好说说,二婶能想开的,也快过年了,这几天就让二婶好好想想。”
  陆长缨点点头,对陆华梅道了声谢。
  洛宁是不想让陆长缨去做事,但陆长缨却可以自由出门了。其实洛宁还是在后面眼巴巴的看着,只是陆长缨并不理她。
  他大伯陆凛还给了他一个通行证,让他可以随意进出的那种。
  ……
  廖清欢对于陆长缨能来上班的事并不抱太大希望,毕竟对方现在家里条件好,他要真想做事,哪里还犯得着来饭店做什么服务员啊。
  不过想想,还是有点不高兴。但不高兴归不高兴,陆长缨要有更好的发展,她不可能把人拦着。
  第二天廖清欢自己去买了面包,还拉着刘红星一起,让他以他的名义把能买的都买了,然后一包不给刘红星留,自己全拿走了。
  可怜的刘红星身上衣服挤得一团乱,还以为能吃到面包呢,结果屁都没一个。
  重新回到饭店的他看到陆长缨,高兴的喊了一声,“陆同志。”
  陆长缨看向他身后,也没看见廖清欢,“廖师傅呢?”
  “廖师傅去红星饭店和万国饭店了,看看林师傅他们。”刘红星也没瞒着,他还知道那些面包都是带给几位师傅的。
  想想几位师傅每次过来不是带羊肉就是带牛肉的,刘红星又觉得自己小气了点,不就一点面包嘛!大不了明天自己过去买。
  陆长缨知道了廖清欢去哪就往外走,刘红星还想问他这些天干什么去了,结果人就走得头也不回了。
  他直接去了万国,问了下这些天回来做事的孙林,得知廖清欢已经去了三个徒弟家里,便又顺着孙林说的位置过去。
  这会廖清欢已经在三徒弟张瓢家里了,因为几个徒弟让她在家里吃饭。她之前也没问过,还真不知道三个徒弟住的房子居然是连在一起的。
  一人一栋小洋楼,还挺潇洒的。
  “师父您走之前不是给了我们一些金条啥的,我们都藏起来了,后来经营酒楼也挣了不少钱,那会金条还值钱呢,我们把金条换了加上自己攒的钱,一人买了一栋这边的房子。”
  杨盆憨憨笑着说道,当初师父一人给了好几块金条还有银元那些,就是怕他们在乱世里活不下去。
  过了这么多年,房子早就旧了,外面墙面都有些斑驳,里面很干净整洁。三个徒弟的家里她都转了转,几家人估计也是省心,家里的家具都是一样的。一家一台电视冰箱还有收音机,就是盖在电视冰箱上的布有些不一样。
  二徒弟家里是白色碎花的,温温柔柔中又透着一丝淑女。二徒弟家里普通蓝白格子布,看着清清爽爽。三徒弟家里是拿普通布条拼起来的,看着也挺舒服。
  她想到了吃羊肉的时候见到的三位徒弟媳妇,这些布倒是跟她们的性格挺符合的。
  沈如珍去了女儿家看外孙,白美华现在在一家工厂里坐办公室,中午是不回来吃饭的。马红则是在工厂做事,今天中午没在食堂吃饭,特意回来做饭的。
  逛完了三家回到二徒弟家里,廖清欢注意到马红已经在饭店忙活了。
  “咱们做饭吧,让你媳妇休息休息。”
  廖清欢自己就是个爱做菜的,这会让马红一个人忙活她还挺过意不去的。
  “没事的,我在家里做习惯了。”马红擦了擦手,很腼腆的笑着说道。
  杨盆倒是知道自己师父有些挑嘴,他朝马红挥挥手,“你回去拿那一罐子新茶过来。”
  等人走了,廖清欢将袖子挽起来。
  “你们不会是平时在饭店做菜,回来都是媳妇做菜吧?”
  她这会在清洗鱼,这是一条鲤鱼,三徒弟是说是从黄河里捞起来的,是不是黄河里捞出来的廖清欢不知道,但鱼确实新鲜。鲤鱼跟其他鱼不一样,更胆小一些,夏天都不好钓,更别说冬天了。
  问这个话的时候,几个徒弟闷不吭声做自己的事情,不敢接这个话头。
  廖清欢瞥了他们几眼,“我以前大部分时间是在前面招待客人,但每顿饭,我都会做一道菜给你们吃吧?”
  林碗下意识的点头,这是师父的习惯,会给大家做菜吃。
  “因为我把你们当家人啊,我做菜是给客人吃的,但同时,我的家人也要吃我做的菜。做厨子啊,每天做菜,那么多客人吃咱们做的菜,夸咱们做的菜好吃。可有时候咱们会因为忙碌,忘记了家人在背后的支持。”
  “你们一个个都是大师傅了,也都这么大岁数。现在我来说这个话,好像不大合适。但你们一定要明白,获得客人的认可很重要,但获得家人的认可,给家人做菜,才是最幸福的。我看你们三个在家就是不做饭的,说说,他们吃过几次你们做的菜?”
  张瓢拿着刀剁排骨,闻言赶紧说道:“我女儿爱吃我做的排骨,她小时候每个月都会做给她吃两次。”
  他还挺骄傲的,算起来他做的可比另外两位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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