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阮素突然开口了,可能是回到了从小生活的地方,这一刻,她的倾诉欲望还挺强烈的,不管她旁边的人是不是季明崇,她都想说,“特别喜欢吃外面的拌面,不喜欢吃家里的饭菜,我妈,就是我养母拿我没办法,她觉得外面的拌面不是那么卫生,就在家里给我做拌面,但我也不喜欢吃,总觉得不是外面的味道。现在想想,还是妈妈做的最好吃了,就是觉得挺遗憾的,怎么小时候没多吃几碗,这样我回忆起来时,也不会连什么味道都忘记了。”
本来,季明崇以为听到她说起这些之前她从来不会提起的事时,他会窃喜,会庆幸自己来这边的决定是对的,因为这是一次可以无比靠近她的机会。
可是当他看着她说完以后,用筷子挑起面条,脸上难掩思念之情时,他为自己前一刻升起来的念头而感到羞耻。
“可能人生就是这样。”季明崇只回了她这么一句平淡的话。
阮素一愣,后又笑道:“也许吧。”
时间还早,吃完拌面后,阮素就准备回去了,季明崇以为她会住在酒店,哪知道她带着他来了一处老旧的小区。走进去光线昏暗的居民楼后,季明崇才回过神来,猜到这里应该就是过去她跟她的养母生活过的地方。
阮素从背包的口袋里摸出钥匙,来到四楼,这跟后面的居民楼不一样,住户们都是在一排,一眼数过去,起码有五户人家。
她来到其中一扇褪色的朱红色的门前,拿着钥匙开了门。
“我今天还要打扫卫生。”阮素抿了抿唇,“这屋子里就只有一张床。”
这算是逐客令了。
季明崇看着天色也还不晚,便卷起袖子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打扫卫生这种事我也可以帮你。”
如果是以前,阮素一定会拒绝,在她看来,放男人进自己家里,那是可以排上危险等级的事,可今天,她只犹豫了一会儿,这扇门太矮,她抬起头来,看到季明崇的头发上沾上了门顶的灰尘还有蛛网,看起来滑稽极了,她不由得抿唇一笑,点了下头。
阮素不知道的是,正如季明崇对她有偏爱,她也季明崇也是一样。
所有以前她都不会允许的事情,在面对季明崇时,都逐渐放松了警惕。
他的确是不一样的。
她放他进来了。
季明崇的个子太高,这扇门也有些低,进门时,也不得不微微低头。
这屋子看起来并不脏,格局不是很大,大概就两室一厅左右。
阮素从包里拿出湿纸巾递给他,脸上还带着未褪去的笑意,“擦擦你的头发,上面有灰尘。”
季明崇后知后觉。他绝对没有想到,多亏了这些灰尘,阮素才改了口。
“之前我回来过一次,就是我妈生日的时候,所以收拾了一回。”阮素从背包里找出了袖套,她只带了一对,准备戴上时,发现自己的衣服不算贵,季明崇的衬衫似乎贵多了,她将袖套递给他,“要不要,戴上就不会把衣服弄脏了。”
季明崇想象了一下自己戴着这粉色袖套的模样,果断地摇了摇头,“不用。”
阮素也不勉强他,自己戴好了袖套,又从厨房接了水。
这屋子有水也有电,阮素回老家一般都不会住在酒店,她喜欢住在家里。
“这个房子……”季明崇适当地表达了自己的疑虑。
阮素正在擦桌子,回过头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我刚毕业那会儿存了一点钱,就买了下来。”
这房子被养母的哥嫂占了,后来,养母的哥嫂为了给孩子凑结婚的钱,把这房子转手卖了,她存了一点钱后回来又听说那家人要卖这房子,便也接手买了下来。
季明崇有些诧异的看着阮素。
“不贵!”她赶忙解释,“一点都不贵,你看这房子很小的,然后我们这里二手房都很便宜,这房子又旧,房价就很低很低……”
说着她低下了头,“反正,挺便宜的。”
这个县城就是现在新开盘的小区房,均价也不过几千块,旧房子就更是便宜了,面积也不大。
“你还是很厉害很棒。”季明崇看着她笑。
“我闺蜜劝我,说没必要买这个房子,又不能升值,我也不能回来住。”阮素轻声说,“可我就是一门心思想把这房子买下来,我总觉得,这里才是我的家。”
阮家不是她的家,季家也不是她的家,她现在租的房子更不是家。
天下之大,唯有这个小小的,破破的房子,是她的家。
“我支持你。”
季明崇笑着说:“其实非常非常划算,性价比也很高。”
阮素的注意力被他吸引了,她放下了手里的抹布,问道:“你是看出这边有发展的潜力了吗?”
比如开发的潜力?比如这边有机会会吸引大批富商过来投资?
季明崇看着她这样子,一下没忍住,笑了起来,眉梢间都是笑意。
他很想探出手轻轻地敲敲她的额头。
这脑袋瓜里在想什么呢。
“实话说,没有。”季明崇说。
阮素肩膀垮掉,“那你还说……”
性价比高什么的。
季明崇收敛了脸上的笑意,温声道:“以那样的价格,把家买下来,的确划算,性价比也很高。像我之前的家,你觉得要花多少钱才能买下来?”
阮素想了想,那都是豪宅了……怎么说至少也得几千万都不止吧?
她嘟囔了一句,“那不一样啊。”
季明崇说:“一样的,都是家,不论价值,从意义上来说,是一样的。”
阮素抬起头看向他,过了会儿,轻轻地嗯了一声。她得承认,她被安抚到了。
继续打扫卫生,阮素发现房间里的灯泡使用时间太长坏了,说着她就要出去买灯泡。季明崇问清楚后,便拦住了她,“我去买。”
他没给她反应的机会,她就看着他离开了屋子出去买灯泡了。
回来的时候,她发现他买了很多灯泡以外的东西。
比如梳子,比如牙刷牙膏,又比如拖鞋……他甚至还给她买了不少零食。
阮素接过他递过来的灯泡,就要自己去换。
季明崇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他的叹气太夸张,发出的声音也很大,很难不让人注意到。
她回过头来,问他:“你怎么了。”
他揶揄她,“我还以为你忘记这屋子里还有个在喘气的人了,我还以为自己是空气,是透明的了。”
“?”这话什么意思,阮素一时之间也没听懂。
“来吧,给我。”他说,“我不在就算了,我在就我来。”
阮素怀疑的看他,“你会吗?”
季明崇严肃地看着她,“我读书的时候,物理全年级第一。”
物理成绩好……难道换灯泡就好吗?
阮素一下子还没弄清楚这个逻辑思维。他接过她手里的灯泡,站在了那个凳子上,他没告诉她,这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换灯泡。
当然这对他来说并不难。他取下那个蒙上了灰尘的灯泡。
阮素仰着头看着他,屋子里的电闸被她关了,她高高的举着手机手电筒给他照着。
在这恍惚间,她好像看到了一个小女孩站在凳子上,很费力的换着灯泡,她够不着,只好又在凳子上加了一个小板凳,其实那是很危险的举动,可那个时候已经没人关心她,也没人告诉她不可以那样了。她怕黑,跟养母的哥嫂说了灯泡坏了,可没人搭理,她就只好自己去买了灯泡,想起了自己曾经答应过妈妈,以后一个人也可以很好的照顾自己。
她换了灯泡,还来不及高兴,就从凳子上摔了下来。
好在她摔得并不重,但小腿也被蹭破皮,冒出了血珠,她不敢哭出声,忍着,眼泪大颗大颗的掉下来。那个时候,她多想有个人能帮她换灯泡。
后来的那么多年里,她换灯泡就再也没有受过伤。
……
“换好了。”
季明崇扭过头看她,语气竟然有些得意。
阮素的手机手电筒还照着他。
她怔怔的看着他,黑暗之中,他是这屋子里唯一的光明所在。
第83章
等阮素把电闸打开,换过的电灯泡照得屋子里更是明亮。
此时此刻,阮素已经收敛好了脸上的表情,不过她忘记关手机的手电筒了。
季明崇背着她在池子里洗手,转过头来,见她握着的手机还是亮的,便笑道:“忘记关了。”
阮素低下头,果然,这会儿的她,就像是握着了萤火虫。
她深吸一口气,点亮屏幕。脑子不知道在想什么,明明是想关掉手电筒的,但点到了旁边的蓝牙上,一阵手忙脚乱,她终于关掉了手电筒。其实这个过程也不过就几秒钟,但在她的心里,这个几秒钟被延长成了几分钟、甚至几个小时。
季明崇并没有察觉到阮素的不对劲。
有时候就是这样阴差阳错了,他想要给她从天而降的惊喜,出现在她老家的车站,给她打伞,她的心里并没有太大的触动,因为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有人做过的。
他不经意地给她换了灯泡,可能在他自己看来,这是多么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却在她心间投下了一颗石子,平静的湖面激起了阵阵涟漪。
大概是,已经很久很久没人给她换灯泡了。
这些都是她自己也可以做得很好的事情。突然有一天,有个人帮她做了……也许在她心里,轰轰烈烈的,感天动地的,只会让她忍不住后退一步,她本人并不喜欢那样的热情,甚至是害怕的,可是如此生活化细节化的一件事,就轻易地敲响了她的心门。
阮素心里是怎么想的,这天地间,除了她以外,没有人知道。
她悄悄地藏好自己的心情,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跟他一起打扫卫生。
可是,那些细节的东西,那些变化,还是发生了。
她从抽屉里找了报纸,像当年妈妈教她的那样叠成帽子,踮起脚尖给他戴上。
他拖过的地板,洗去了那些灰尘,最后变得又亮又干净,像是镜子一样,照出的是二十年前的光景。
二十年前,她跟妈妈也是这样,她帮妈妈擦桌子,妈妈正在费力勤快的拖地,哼唱着好听的歌曲。
……
就像季明崇说的那样,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很快地,他们就将屋子打扫好了,阮素每年都会回来,之前就买了新的被子被套过了水后放在防尘袋里,这会儿将床铺好,竟然真的给人一种家的气息了。
两人之前在车站附近的面馆吃了面,这会儿过了好久,季明崇也饿了。
阮素从厨房的柜子里将锅碗瓢盆重新刷洗干净,又去楼下的小卖部买了挂面还有佐料。
简单对付一顿还是可以的,两人坐在小板凳上,电磁炉上的锅里水已经烧开,季明崇看着阮素很熟练很细致地,将挂面放了进去。
接着,她又打了两个鸡蛋,依次又放了佐料。
很清淡的两碗面条就做好了。
热气盎然,季明崇跟阮素围着那个小桌子坐着,阮素还好,季明崇个子高,这样窝着,有种别样的喜感。
“条件有限。”阮素抿唇笑了笑,“这边有些偏了,我看很多外卖都不送这里。”
季明崇挑了一筷子面条尝了一口。
他满足地说道:“就是这个味道,挺好的。”
阮素以为他说的是客套话,不过就算这样,她听了也跟高兴。
季明崇说的却是实话。快穿以前,他是个对吃食很讲究的人,生活上也是吃穿用度无一不是最好,可那五年里,不说别的,就是他呆过的末世,吃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已经是人生的极致享受了。那时候吃得最多的就是罐头、压缩饼干,记得有一次,他们找到了暂时安全的地方,有个四五十岁的阿姨给他们煮了一锅面条,就是最普通的挂面,也只放了盐,但那一锅被他们抢得汤都没剩。
印象中,那应该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面条。
当然,现在那次要被排在他人生中的第二名了。
第一名自然不用说,是他手中的这一碗。
吃完了面,刷完了碗,季明崇饶是脸皮再厚,也知道自己该走了。
阮素送他到楼下,她上次回来也没住酒店,对这里已经不是很了解了,便道:“你可以打个车去南街,南街是我们这里最热闹的地方,稍微好一点的酒店也在那边。”
季明崇顿了顿,“好。”
阮素目送着他离开后,又在楼道口站了一会儿。
楼梯间有些窄,这里民风淳朴,很少会有入室抢劫盗窃的事,这里的邻居也都是她当年熟悉的,所以就算这里相对于中心地段偏了一些,她每次回来也都是会选择住在家里。
家,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季明崇并没有打车,而是在附近溜达了一圈,最后锁定了离阮素只有几百米远的一家宾馆。其实连宾馆都算不上,就是这一块的人自己建的独栋房子,除了自己家住以外,别的改成简单的房间作为宾馆。卫生条件自然比不上酒店,价格也便宜得离谱,一个晚上居然只要六十块……
他一脸平静地拿出身份证登记了。
被老板领着来到二楼的房间,这里自然也不是刷卡进的,锁已经有坏的迹象了。
房间摆设也很简单,一张桌子,桌子上是台式老旧的电视机,一张一米五的床,厕所也是很简陋。
季明崇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冲完澡后便躺在床上。
这里的气味并不好闻,有一股陈味,以前他也是有洁癖的,不过现在不会了。想到他喜欢的人就在离他那样近的位置,他竟然还笑出了声,这一刻,就是他也觉得自己像个傻瓜。
这样的事情,他这辈子怎么可能还会为第二个人去做。
他拿出手机,点开微信界面跟阮素的对话框。存了一丝邀功的心理,他点了共享实时位置。接下来就是有些焦急、紧张的等待状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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