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丰隆瞄了一眼孟串儿,咬着嘴唇说:“超哥,咱不是说好了吗?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
“对啊,超儿,同年同月同日死。行了行了,等一会咱驻地干活阿姨过来我让她去买点菜,今天我亲自下厨,然后咱仨整点小酒,静待卡尼的消息。”
正说着,驻地那个四川籍的干活阿姨抱着一个箱子走上楼梯跟孟串儿说:“幺妹儿,有你的国际快递,从老家那边寄过来的。”
孟串儿接过来一看,于小山给邮寄的,于是开始拆箱子,箱子里面还有一个箱子,再拆箱子里面还有一个箱子,再拆箱子里面还有一个盒子,盒子里面还有一个盒子。孟串儿有点拆急眼了,MD这个于小山跟我玩什么俄罗斯套娃。
盒子里面有一堆海绵和塑料泡泡,在海绵和塑料泡泡的围裹下有一个正红色绣金线游龙的锦囊,在张超和李丰隆好奇的眼光的注视下,孟串儿从锦囊里拿出了一块上面刻着简易花纹的——石头?长得有点像大理石,反正孟串儿是这么觉得的。
大老远的邮寄整个俄罗斯套娃似的包装就为了邮寄一块石头?可能这石头有特殊的含义。张超伸手想拿过来看一眼:“啥玩意这是?”孟串儿紧紧攥在手里:“滚滚滚,这是老子的东西。”
“嘁,爷还不稀罕呢。”
李丰隆盯着孟串儿的手盯了半天,若有所思地问:“这是那个于小山给你的?”
孟串儿点头:“嗯,可能是一块有特殊寓意的石头。”
李丰隆冷哼了一声:“石头?呵呵,他够喜欢你的。”李丰隆的父亲是一位古董商人,精通的方向是明清玉器,但是顺带的红山玉也了解一些,耳濡目染的李丰隆一过眼断真假的本事还是比一般人强,那特么的哪里是什么有寓意的石头,那明明就是一块罕见的勾云纹玉佩,因为年代过于久远,都挂了血沁了,可以用来当传家宝的东西就这么轻易送人了。
孟串儿的脸忽然飞红——她皮肤不白,比较健康的肤色,妆前一般妆后惊艳,不至于倾国倾城,但是有一种野性的美。于小山有一次在电话里问孟串儿李丰隆是不是喜欢她,孟串儿都气乐了:“李丰隆还是小屁孩呢,懂个鸡毛喜欢。”
于小山难得一本正经地评价她:“你吧,长相先不论。不能聊,尤其不能深聊。要是还能看见你的工作状态还深聊,就完了。你别忘了李丰隆只比你小三岁。”
孟串儿仔细咂摸这话,特别想追着往下问点啥,又怕问不出来啥,就弱弱地用鼻子哼了一句:“你算看见我的工作状态了吗?”
于小山哭笑不得,这丫头的关注点完全不在李丰隆身上,而且敢情自己把心都交出去了,她还糊了八涂的,节奏都不对路了——他已经觉得说是自己的妞唐突她,而她却还在来回试探的阶段。也不知道平时那鬼精鬼灵的劲儿都哪去了,简直是蠢。
不过这也不能怪孟串儿,他原来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丫头们有的都写在了那三本书里,孟串儿还清楚地记得在《北京我要如何和你说再见》那本书里,他一面扯着一个小明星小舞,一面搂着一个XX音乐学院的大提琴教授对人家姑娘说:“我们什么时候奏一曲属于我们的爱的协奏曲啊?”
然后当天晚上就把人家给弄上床了,最可恶的是他连骗都懒得骗,属于万花丛中光明正大风流的角色。于小山认为男女之事讲究一个你情我愿,骗和瞒就没意思了。就这么个货色,孟串儿怎么敢自作多情??
当天的电话扯了很久,临挂电话的时候于小山对孟串儿说:“我不仅能看见你全部的工作状态,我还跟你进行过比所有人都深聊的深聊,所以我是属于死得很彻底的那部分人。不过能死在你手上,是我的荣幸。”
这个话其实已经很直接了,但是由于孟串儿基于对“她意识里的于小山”有着过于顽固的主观判断,导致除了“我TM的现在特别想你”这句话之外,其它语言在孟串儿眼里都不叫表达感情。
不过这会儿李丰隆说“他够喜欢你的”,孟串儿瞬间忽略了石头不石头,一张脸忽然飞红,干咳了一声道:“我我,我做饭去了。”
张超望着落荒而逃的孟串儿的背影,拍了拍李丰隆的肩:“听哥哥一句劝,换个人喜欢,她名花有主了。”
李丰隆恢复了迷迷糊糊的样子撂下一句:“喜欢一个人是自己的事,有时候跟她本身都无关。”
那天晚上的酒喝得叫一个痛快,三个人喝了10瓶红酒,李丰隆的酒量这半年直线上涨,跟孟串儿比还是差很多,但是已经可以全程陪了。在战火纷飞的阿富汗,在不问明天不想过往的这个晚上,在能够相聚和可以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现在,三个惺惺相惜,以命相托的战友用不是爱情的名义完成了一场宿醉。
喝多了的李丰隆面如桃花——这词儿形容男的不恰当,但是对他可以用这词儿,到后来问了孟串儿一句话:“你知道为什么每次你做危险的事情我都不拦着你吗?”
还没等孟串儿回答,李丰隆卷着舌头一字一顿:“因为无论生死,我都陪你。”
孟串儿很感动,她原来一直不知道为啥当过兵的人一聚会就唱军歌,送战友,驼铃啥啥的,然后不管多大岁数的老爷们都能唱的嚎啕大哭。一句战友大过天,那是真正亲身经历过的人才懂的感情,不是骨肉,胜似骨肉。
张超舌头没卷,但是明显话多了:“你知道为啥每次你做危险的事情我都拦着你吗?”
同样没等孟串儿回答他自己又说:“因为生我可以让给你们,死我可以替你。”
孟串儿举杯:“别TM总扯生生死死的,总把天聊死还了得,来来来干杯,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
“干杯!”
“干!”
第26章 塔利ban 我来了!(1)
卡尼的消息在一周之后才如愿过来,他说塔利ban现在管理毒品的是一号头目,而这个一号头目并不是外界所传说的那些。
什么本拉deng,曼苏er都只能算是“名誉领袖”。塔利ban一直有一个精神领袖,这里为了遵守采访对象的灵魂要求,只能管他叫老A。在内部的强硬派和温和派之间处于和事佬的角色。深谙帝王平衡之术,他在尽力维护塔利ban的大局。
而所有的政策都交由7个领导人联合决策后再交由这位精神领袖来定夺。他神秘莫测,喜怒不形于色,从不接受记者采访,因为此外界连他长成什么爷爷奶奶样儿都不知道。
这一次他决定接受孟串儿的采访有人和的原因——卡尼的哥哥是温和派的领袖,也是塔利ban的7个领导人之一。
卡尼哥哥和强硬派的领袖之间时有摩擦,而在上一次的女校轰炸的决策中老A支持了强硬派,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答应这次旷世难逢的会见本身是给了卡尼哥哥一个天大面子。
这特么不就是典型了甩两巴掌给一甜枣么~孟串儿心里嘀咕:这老头(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头,按年龄应该跑不了)对中国古代俗语的运用颇为驾轻就熟啊。
也有着天时的原因——米国对阿富han的连年征战不仅没让塔利ban彻底完犊子,反而让阿富han成为了自己的“帝国坟场”。
多年来,塔利ban秉承着特殊时期打游击战时候的光荣传统,将“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团结所有能团结的力量”、“占领一切米国瞧不上的荒地和山头儿”等方针贯彻到底,成功成为了世界人民眼中的“打不死的小强”。
而米国不乐意放手:爸爸打了你们这么多年你们还不跪下,不让你们彻底跪下爸爸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这边塔利ban的想法就是,来,孙zei,让你瞧瞧谁是爸爸。这想法在无数的轰炸中越发成熟,轮到孟串儿提出采访要求的那一刻瓜熟蒂落。
天时和人和都具备了,地利就甭想了。人家的地盘儿,就算不拿他们最牛逼的“毒刺”把你当导弹和高射炮扎成筛子,随便拿把AK也能突突死你。这可不是在难民营外遇见的那仨瓜俩枣儿。
但是,对方有要求。1.全程不可以公布老A的声音和相貌,过后也不可以提名字和有可能暴露身份的一丝一毫。2.只允许去两个人,一个采访,一个拿摄影器材。
3.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遇到突发的、不可控的事件,不保证记者安全。不仅不保证,一旦记者安全出现问题,所有拍摄画面都不可以保存。
这特么的啥叫突发的、不可控的事件?老A忽然放了个屁孟串儿闻见臭了,皱了一下眉头让他意识到自己的屁不香算不算突发性事件?
不过孟串儿也清楚,这是没有条件可讲的,并且没法耍任何滑头。比如不允许公开老A的名字,他是不害怕你不信守承诺的,你随时公开他随时整死你。孟串儿的性格是虎比朝天,但是绝对不是傻比朝天。
所以无论卡尼说了啥要求,她都全盘答应。但是她顺势收走了卡尼的手机,晚上塔利ban的人来接他们,孟串儿想从里面出来再让于小山知道这事,所以她强行扣着卡尼不让走,也不让他用手机。
卡尼其实也巴不得这样,不然于小山问起来,他没法解释。这样他就可以说是孟串儿强迫的,孟串儿恨不得把他绑起来,孟串儿把手机都扣了……反正都是孟串儿的过儿,跟卡尼和于小山的兄弟情分没啥关系。
这边张超风风火火地开始检查摄像机的电量和预备电池,照相机的电量和预备电池:“串儿,要不要带GPS?你穿哪件衣服?不然你穿那件衬衫,我把纽扣摄像机给你装上?带几个录音笔?”
李丰隆按住张超的手,双眼闪着跟平时不一样的光芒,这时候的李丰隆一点都不迷迷糊糊:“哥,只许去俩,这次能让我去吗?”
张超停下手中动作,望着他,深深地:“丰隆,我原本就是这么打算的。我知道你的心思,我懂这可能是唯一的机会,这辈子你单独站在串儿身后。”
李丰隆心下黯然,原来自己的心思早就被超哥一览无余,可是孟串儿那个傻子居然一直蒙在鼓里,整天把自己当弟弟,谁特么稀罕做你弟弟。
张超续道:“我只是帮你们收拾一下,做好后方的准备,丰隆啊,保护好串儿,也好保护好自己,明白么?”
李丰隆郑重地点了点头。
孟串儿在客厅听见他俩在卧室里嘀嘀咕咕,一面给卡尼倒水一面喊道:“你俩叨叨啥呢?”
张超大声回了一句:“没啥,这次小爷不陪你俩去了,小爷身体不舒服,要在家好好补觉。”最后几个字他咬得特别重,声音也很奇怪,像是……要哭了?
孟串儿心里比谁都清楚,张超做战地记者已经太多年了,他多么渴望能得到这次机会,多么渴望能在职业生涯中能亲手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这跟名利无关,不是说做了这个事情就全世界出名了,会获得多少多少的好处。
张超若是在乎这个,也不会选择做战地记者。那是一种NBA的球员被球队设立铜像的感觉,或者是古代铸剑师打造出干将莫邪的成就——就算以身殉剑,也无怨无悔,愿成剑魂,与剑同存。
前几年巴xi有一个著名的调查记者因为总是报道毒贩和贩毒,被捉去百般折磨最后烧死,如果他有灵魂,你问他后悔吗?他的回答一定是报以微笑的骄傲。
张超曾经在一次教后辈如何做一个好记者的论坛上说过一句话:“在战场上,如果你拿不到真相,只能说明你离炮火不够近。”所以这一次他有着直面炮火的机会,却选择放弃,那是因为惺惺相惜之间的懂得,在某种程度上,胜于一切。
黄昏,夜幕降临,深夜。天空一步步沉下来,像是被逐渐晕染上浓重的墨色。喀布er的星空很美,冬天有时候全是浓烟看不到星星。而夏天不是,满天星斗闪烁。离家久了,有时候看着这样的星空会想到那句脍炙人口的古诗词: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虽然很多罪恶都掩藏在夜幕之下,然而只要你还能看到星星和月亮,就该知道再暗的地方都会透出光来。而战地记者对罪恶的直击就是对光芒的呼唤和渴望。
凌晨,五辆黑色的凯迪拉克停在了时光周报驻阿富han驻地门口,孟串儿和李丰隆早已经准备就绪。今天的采访她什么都不用拿,设备全在李丰隆那。她手中攥着那块于小山送她的“有寓意的石头”,她相信这石头会给她带来好运气。
因为今天她能站在这,最初的勇气来自于这块石头的主人。
四个淡蓝色长袍,淡蓝色缠头巾,连身高都不差分毫的男人走下来。孟串儿心里暗呼:仪式感这么强,这是临时整出来个仪仗队么?
孟串儿和李丰隆一起向前迈了一步,跟张超和卡尼拉开了些距离,用来表示“我们就是要去的人。”
四个长袍男一边两个来到孟串儿和李丰隆身边,掏出来两块完全不透亮的黑布蒙住了他俩的眼睛——不仅系得生疼,还来回缠绕裹了好几层,闭着眼睛都被压出白色光圈在脑海中闪。
“上车。”其中一个居然说了中文,后来才知道因为塔利ban内部很少有人说英文,都是在说本地语言,所以为了这一次的采访配备了一个翻译。
孟串儿点点头,心如脱兔。她摸索着转身拥抱了一下张超,张超在她耳边说:“注意安全。”一瞬间有些眼眶湿润,想起国内每次出差时候,时光周报的兄长们的嘱托总是这四个字。
如今异国他乡,奔赴未知的战场,这四个字勾起了无限思乡的情分。注意安全,我会的!塔利ban,我来了!
第27章 塔利ban 我来了!(2)
大概开了能有一个多小时,后四十分钟全是土路,因为孟串儿能感受到身体的颠簸程度。她跟李丰隆在两辆车上,两个淡蓝色长袍一左一右把孟串儿夹在中间,时不时会让她趴低点,也不知道是为啥。
一路上孟串儿都紧闭双唇没有说话。她需要积攒力量,一会要面对的可能会让她的神经每分每秒都处在高级紧绷的状态。
“下车。”这翻译跟来的时候一样简略。
“可以帮我把眼睛这块布摘了吗?鬼都不会记得刚才的路。”全程黑布紧勒双眼,孟串儿都想骂娘了。
“可以。”车上孟串儿右侧的长袍男试图不那么粗鲁实际还是很粗鲁地把眼罩给她解开了。
重见天日,啊不,重见天月的感觉就是眼冒金星,十几秒没缓过来。李丰隆也被解开了眼罩来车边儿接孟串儿,二人相视一笑,了然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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