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志学一拍脑袋,连连应和,“是是,你看我,都高兴蒙了,应该的,应该的!”
第十三章
秦朝雨把扎在顾国海身上的针全部收回,因为是最后一次针灸,她没有再清场,故此,顾志学夫妇也见识到了秦朝雨的治疗过程。
这一下子,那佩服的心理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啊!
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扎在病人身上的针是颤抖着的!也是第一次见到治疗效果这么迅速的中医!
回想这半个月来的治疗过程,他们是亲眼所见的看着父亲的身体一天天的好了起来。
他们甚至都有些怀疑:这还是他们认识的治疗效果奇慢,治疗能力有限的中医吗?可手上记录着父亲身体状况的表不是假的。
再多的疑问,在事实面前也不得不低头,反正顾志学夫妇是完全相信了秦朝雨的本事了。
可也正因为这样,让顾志学和陈筠雅一致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拉拢秦朝雨,她既然连冠心病这种绝症都可以治好,那是不是可以说,她还可以治好更多的绝症,这样一想,顾志学和陈筠雅心里就是一热。
在旁边一直安静的当着背景板的顾志学,看到秦朝雨已经结束了她的治疗,终于敢开口道:“秦医生,这针灸治疗完,我父亲的就结束了吗?”
秦朝雨正仔细的整理着她的金针,听到顾志学的问题,她停下动作,认真的回答道:“怎么可能呢,我的针灸只是治疗病人环节里关键的一环,虽然是重中之重,但后续也需中药调养,这样才能保证病人完全痊愈。”
顾志学连忙道:“那还要劳烦您把之后调养用的中药方子写下来了。”
“没事,是我应该的。”
秦朝雨收拾完东西,示意道:“我们先出去吧,让病人好好休息。”
“哎,好好!”
出了房门,顾志学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支票递给秦朝雨,“这是报酬,真的很感谢您治好我的父亲。”
顾志学准备的支票是一千万,本来没有这么高,但顾志学深知,秦朝雨只是龙游浅滩,早晚她会一飞冲天,趁着她还没有扬名,拉好关系是很有必要的,所以这个价绝对不亏!
顾之谦瞟了一眼之前上的面额,神情扭曲了一瞬间。不过他也不觉得这个价格有什么不对,他虽然纨绔爱玩,可治好冠心病代表着什么他还是知道的,他现在也知道自己是误会秦朝雨了,有心想道个歉又拉不下脸,因此一直别别扭扭的。
秦朝雨随手接过支票,放入自己的医箱里,她也没去看这个支票是多大面额的,不过她猜想不会低。
顾志学见秦朝雨利落的接过支票也很是开心,他想了想,还是询问道:“秦医生这阵子也治疗辛苦了,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让我们一家人做东,请您和李老医生吃一顿饭作为感谢呢?”他之前就想请一顿饭的,但当时说是还没治疗好,等之后的,于是就等了半个月。
陈筠雅也劝道:“是啊,我和志学是很真诚的想要请您和李老医生的。”
说着,陈筠雅还有些羞愧,“也是为了之前我和我的儿子态度上的不友好道个歉。”
说完,陈筠雅瞪了一眼站在一旁吊儿郎当的顾之谦,示意他说句话。
顾之谦被陈筠雅一瞪,清了清嗓音,也不看向秦朝雨,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别扭得道:“嗯,就,那天对不起啊。我爸这顿饭就答应吧,他有钱没地方花,你就满足一下他吧。”
顾志学:“……”
这是亲儿子吗?说就说,还损一下他是怎么回事?
他能说,这果然不愧是坑爹的儿子吗!
秦朝雨有些迟疑,她不爱和一些陌生人吃饭,这会让她有些别扭,可这又不是只请了她一个人,也不好直接拒绝,于是扭头看向李中明。
李中明看出了秦朝雨神情里的不愿,他知道小友是一个性格很温柔的女孩,不太会拒绝别人真诚的要求。
罢了罢了,这一次就让他来当这个恶人吧!
李中明:“顾先生的好意我们心领了,可这段时间的治疗我们也有些疲倦,只想好好休息下,暂时还不想有别的安排。”
秦朝雨知道这是李老在为她解围,她也附和道:“嗯,我也是这样想的。”
顾志学有些惋惜,但他也看出了秦朝雨神色里的不愿,作为一个商人,眼力见儿还是要有的,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他是深有感悟的。
既然人家不愿意,他也就不强求,他请客是为了拉关系的,不是为了结仇起矛盾的。
于是可惜道:“那好吧,真是遗憾没有这个荣幸请秦医生和李老医生吃饭了,等下次机会吧,希望下次能有这个荣幸啊!”
李中明抚了抚胡子,“会有的,会有的!那就不打扰了,我和小友就先离开了。”
“那好吧,请!”,顾志学说,“我让司机送你们回去吧,这顾家的位置有些偏。”
这一次,秦朝雨和李中明不再拒绝。
顾家大宅在一座山上,虽然离市中心不远,但架不住山高啊,他们要是没人送,猴年马月才能到家。
~
自从公公治好了病,陈筠雅感觉天也蓝了,空气也清新了,总之看什么都好,这一下子心情放松了,也有心思去参加一些聚会了。
听说吴家大儿子回国了,要举办一个欢迎会,她和吴夫人关系不错,邀请了他们顾家,她也不好意思不去,不过这种级别的晚会就不用她丈夫参与了,她一个人去就可以了。因此吩咐了管家准备好礼物,她在那天就准时去了。
她到的时间正好,晚宴差不多要开始了,她们这个圈子里的很多人都到了,正围坐在一起聊天,她径自走向那群人。
关薇也就是吴夫人是第一个发现她到了的,连忙站起身,热情道:“筠雅你可来了,这可有阵子没见你了,对了,听说前阵子你公公生病了,怎么样了现在?”
陈筠雅坐在给她让出的位子上,听着吴夫人的抱怨,无奈的说:“唉,前阵子是有些不好,不过我们找到了一个医术高超的医生,那一身医术别提了,就给我公公的病治好了,现在我公公身体好多了,已经可以自己活动了。”
“真的假的?”
“真有这么厉害的医生?”
……
在坐的人都是消息灵通之人,她们可是知道顾老爷子得了什么病的,甚至顾老爷子卧床不起,已经时日无多也是知道的,这一下子病好了,还可以下床活动了,这不亚于一枚炸、弹炸在她们心中。
第十四章
关薇也心头一震,她和陈筠雅关系好,说话间也没那么拘束,因此直接就开口道:“筠雅你没有开玩笑吧,这,你公公得的病可是冠心病啊!”
陈筠雅白了她一眼,没好气的说:“我怎么会拿这个开玩笑,再说了,治没治好,到时候你们看见我公公不就什么都知道了吗!”
陈筠雅的话一落,周围人心里也有数了。
是啊,这陈筠雅怎么也不回拿这个开玩笑,那也就是说:她公公真的治好了!
能治好冠心病的医生,这样的人拥有的医术该有多高!如果……他们能拉拢到,那就相当于性命上加了一个保险啊!
这太引人动心了!
正巧聚会开始,周围的人不再说话,仿佛这件事对她们来说意义不大,但具体如何,各自都心知肚明。
陈筠雅也不再宣扬,轻飘飘的把这一页翻来。
其实,陈筠雅对自己造成震动很了解,上流社会的这些人,一个比一个会装,他们越是在意的东西,反而会装作不想要,抛出公公的病治好的消息是她有意为之,要不然在关薇询问时也就打着哈哈糊弄过去了,她觉得,以秦朝雨的本事,迟早会为人所知,既如此,她不如帮一把,这样秦朝雨总会记得她的一份香火情。
不得不说,陈筠雅果然不愧是一个大家族的当家夫人。
~
新的一天新的气象,在过了一个月后,秦朝雨也迎来了开学。
为了好报道,秦朝雨起了个大早,收拾了东西托着团团,就准备去大学。
到了地方,人还少,秦朝雨停下自行车,准备推着车进去。她带的东西不多,因为很多都打算现买,她就只带了衣服。反正在收了顾家的钱后,她现在完全不缺钱。
对于顾家给的钱,秦朝雨刚看到的时候也是吓了一跳,她没有想到顾家会给这么多,不过,最后她也心安理得的收下了,要知道,她治好的可是绝症!
“同学,你好,是新来的新生吗?”就在秦朝雨准备进入学校的时候,一道清朗的声音响起,“我是迎新的学长,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来帮助你呢?”
秦朝雨看向这个人,从外表来看,大约是二十三四岁,戴着金框眼睛,长得挺帅,俊逸中透出文雅,从一举一动中可以看出,他来自一个家教良好的家庭。这样的人,很难不让人有好感。
秦朝雨沉吟片刻,还是答应了。
她之前为了保持对大学的期待,就没有提前来学校熟悉,对学校的地形也就比较陌生,但今天天气这么热,报道的事还是速战速决的好。
“那就拜托学长了。”
那个男生见秦朝雨答应了,很是热情的介绍自己,“我叫于星卓,是学计算机的,学妹你可以说一下你是学什么的吗?这样我才能知道要带你去哪个摊子前报道。”
秦朝雨有些不太适应这样的热情,在她的前世,先不说她根本不能出秦家的大门,只那些世家公子也不是这么情绪外露的人,他们永远都自持身份教养,总是彬彬有礼,而在现世,她遇见的男人都是和她师傅差不多年龄或者已经是人到中年了,于星卓绝对是她遇见的第一个这么……殷勤的男人。
秦朝雨也不知用“殷勤”这个词形容的对不对,不过她直觉告诉她,就是这样的。
秦朝雨抿唇微微一笑,“我是学中医的。”
于星卓有些遗憾,不过也没有很失望,虽然不是一个同一个学院,但没人规定追妹子一定要自己院的,他只是可惜没办法多和这个妹子交流一会儿了,“好吧,那我就带你去中医院的位置,来,走这边。”
看秦朝雨肩膀上趴着一只红色的松鼠还要推着自行车,于星卓询问道:“我来帮你推自行车吧,这样你会方便一些。”害怕秦朝雨拒绝,他补充道:“要给学长展示他绅士风度的机会嘛,怎么能让这么漂亮的学妹推着自行车,而学长手里什么也没有呢?”
秦朝雨点点头,低声说:“谢谢。”
看秦朝雨跟着于星卓走了,大学门口一堆学长捶胸顿足的。
在秦朝雨到大学门口时,她出众的外表已经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白皙的脸蛋,皮肤嫩的能够掐出水来,淡淡的柳叶弯眉,一双好似充满繁星的眸子格外吸引人,五官是你形容不出来的精致,一尾到顶的马尾辫更增添了几分娇美,穿着长长的背带裙,就好像是电影里男主初恋的标志模样,清纯又动人。这样的外表,就是在娱乐圈中也是上上等!
可就是这么一犹豫,结识一个漂亮的学妹的机会就溜走了。
真要说他们有什么色心也不至于,只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喜欢接近漂亮的人,是人的本能。
在秦朝雨到达宿舍时,屋里已经有一个人了,似乎是一个山里妹子,衣服看着有些陈旧,但绝对是干干净净的,她的个子很娇小,五官不错,就是皮肤有些黑。在看见秦朝雨一瞬间,她连忙站起来。
竭力推辞了送自己来的学长还想要帮忙的热情,无视学长有些哀怨的眼神,秦朝雨就带着自己刚刚领到床单被罩进去。
“你……你好!”山里妹子有些紧张,她用手紧紧的抓着自己的裤子,声音颤抖着向秦朝雨介绍自己,“我叫苗招娣,是,是学中医的,很高兴……认识你。”
最后的三个字苗招娣说的很轻,仿佛是害怕秦朝雨的拒绝。
苗招娣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人,她觉得恐怕就是仙女也不过如此了吧,她好想和这个同学做朋友啊,就是不知道这么漂亮的同学会不会愿意和她做朋友,她这样的外表……
想到这里,苗招娣就有些自卑。
秦朝雨把自己的东西放在学校给她分配的床边后,转身,眉眼弯弯的回应道:“嗯,你好,我叫秦朝雨,也是学中医的,说不定我们会是同班同学,很高兴认识你。”
苗招娣看秦朝雨这么和善,心里也松了一口气,她真的害怕这么漂亮的同学会嫌弃自己。
第十五章
初步接触下,秦朝雨觉得这个室友挺不错,看得出来她有些自卑,但不是那种很敏感的人,性格很好,是可以深入交往的人。
第一个室友的好相处,让秦朝雨对自己的其他两个室友抱有极大的期待,大学四年,她真的希望可以愉快的度过,所以省心的室友真的很重要。
“咚咚!”
在秦朝雨正好收拾完后,寝室门被敲响了。
“请问可以进来吗?我也是这个寝室的一员哦。”
这是一道很甜美乖巧的声音,从这一举动看得出来主人是一个家教很好的人,本来她可以完全不用敲门提醒的,毕竟今天寝室是一个公共的地方,可以随意进出。
这一举动,让秦朝雨对这位室友感观很好。
明显以苗招娣的性格,她应该不会去主动开门,无奈下,秦朝雨从自己床上起来,走向门口,拉开门,看向外面明显是一家三口,说:“可以进来的。”
说完,秦朝雨让开身。
这一家三口个个都手里大包小包的,进了屋子,刚刚说话的女生把自己手里的东西丢在地上,有些抱怨道:“哎呀,爸妈你们让我带的东西太多了,这把我累的哟!”
然后看向秦朝雨和苗招娣两人,笑眯眯的招了招手,“你们好,我叫钱方媛,是本地人,因为对医生这个职业很感兴趣,但临床爸妈觉得很辛苦,所以就报了中医,希望未来能够做一名出色的医生,很高兴和你们做朋友!”
从这一段话就可以知道,钱方媛是一个性格活泼的女生,为人热情,不过暂且秦朝雨只看出了这么多,其他的还要再观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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