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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是动物之主[快穿]——张早更

时间:2021-01-10 00:17:12  作者:张早更
  射雕英雄传!
  武侠小说?
  读者没有看过还珠格格原稿的字体,一直以来,很多人猜测作者大概是没落皇族后人,没准真就是个格格。
  现在好,不仅题材改了,文风也变了,变的沉凝从容,像个知识渊博的老学者。
  真实的原因是——黑妞。
  做完手术钱还剩很多,顾立瑞怎么也算御兽宗长老,之前没钱只能卖苦力,如今各方面看似不错,但总不能依赖白鸽大人。
  日子还得靠自己。
  他深知道穷苦人家的不容易,和香儿商议过,拿出一部分钱投资畜牧业,除了雇佣昔日熟悉的人,还雇了个护院。
  社会毕竟不怎么太平,自家变化太快,生怕有人打老婆孩子的主意,更重要的,必须保护好白鸽大人。
  护院是有功夫的,黑妞仿佛发现了新天地,也不画画了,死活闹着非要跟着学功夫。
  香儿感觉一个女孩家家学功夫长大了不好嫁人,还是顾立瑞少见的强势一会,学功夫好呀,以后不怕受欺负。
  而顾晨则想到个事。
  还珠格格戏剧版一票难求,翠芳因为扮演容嬷嬷,有次上街被人认出,指着鼻子狠狠骂。她特意为这事来找香儿师婶分享,高兴的又哭又笑。
  顾晨分析过这个类似民国的幻境,如果不出意外,电影应该快出现了。
  等黑妞长大,没准可以当动作明星。
  所以新文临时换成射雕英雄传。
  作为同样影响一个时代的传奇,金庸大大文风更厚重,笔下的人物描写的更为淋漓尽致,每一个人几乎都有不同的灵魂。
  靖哥哥,蓉儿,再次风靡整个海市。
  岁月如白驹过隙,崽崽长大,大人变老。
  十多年过去,张辉从一腔热血的留洋年轻小伙变成微秃的中年人,成了天天新报的主编,他现在几乎都麻木了,每天早上看到白鸽就像见到邻居,心情毫无波澜。
  红烧乳鸽大大每年都有新文连载,每次都让人猜不透,从最早奔放又矫情的还珠格格到大气磅礴的武侠三部曲,再到最新连载的短篇小说集:呐喊。
  张辉知道为什么。
  新运动正进行的如火如荼。
  事实上,他有几次忍不住想给对方写信,十多部家喻户晓的小说,可谓文化圈第一人,如果能站出来呼吁.......
  但他没敢,十多年一直没有露面,仅限于书信交流,毕竟他现在是最大报社的主编,上百人等着养家糊口 。
  没想到,对方竟然主动出手,只听名字便让人热血沸腾:呐喊!
  有生之年,不知道能一睹庐山真面目。
  ————
  新世界:《被卖大山的妹妹和她的黄鼠狼半仙》
  幻境越来越难。
  一闭眼再一睁眼,世界变了。
  臭烘烘的猪圈,女人粗俗怒骂声。
  顾晨魂魄落下,差点一个踉跄,低头看去,看到了条细的像麻杆般的腿。
  是个瘸子?
  紧接着,原身记忆和幻境资料纷沓而来。
  这个幻境,又是个师妹,最没存在感的五师妹。
  等彻底接受完,顾晨脸色变了。
  幻境依然怎么狠怎么来,五师妹几年前被后妈和后姐合伙卖掉,这不可怕,可怕的是,卖去了哪里无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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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原身是在这个幻境是五师妹同父同母的亲哥哥。
  两人童年还算愉快, 家里虽然不富裕,但有父母亲的疼爱。
  转折在原身七岁那年,母亲因病去世。
  农村一个家庭没了女主人, 等于塌了半边天, 做饭洗衣各种家务还有两个孩子, 短时间还行, 时间长了,日子没法过。
  爱情对于大多数农村夫妇是不存在的, 只能算一起过日子。原身父母亲也是这样,媒人介绍,父母同意,再生儿育女,要说感情肯定有, 但距离深厚差得远。
  刚果效期就开始找, 一个男人带着两个孩子, 既然找不到黄花大闺女,最后看中了丈夫去世,带着一个闺女的王秋云。
  王秋云比原身父亲同龄, 结婚有点早, 带着的女儿比原身大三岁,看起来长相憨厚,是个过日子的人。
  刚结婚那会儿, 王秋云的确做得不错, 至少表面上看起来对待三个孩子一碗水端平。
  但实际上, 一切都是假象,她在酝酿。
  农村妇女老了之后靠什么?靠儿子!
  可是国家已经执行计划生育,两个人都有孩子, 再生一个不一定是儿子不说,即使生出来也得被罚到倾家荡产。
  王秋云似乎已经看到了自己悲催的未来,原身不是自己亲生的,不可能养熟。等自己老了,他长大了当家作主,哪还有自己的好日子?
  必须想别的办法。
  一个成年人,要陷害朝夕相处还不懂事的孩子,机会太多了。
  她偷偷给原身饭里下农药,每次就一点点,即查不出来又让原身头痛发烧。
  那时候医疗技术还不发达,乡镇医院根本查半天查不出,当做普通感冒治疗。
  而王秋云面子工程做的非常好,每次熬夜伺候,背着去医院,原身父亲舍不得花钱她还急的闹,谁看了谁都说一声比亲妈还亲。
  如此反复了很长一段时间,钱花去不少,病情却一直反反复复,原身父亲不耐烦了,在王秋云又一次坚持带孩子去医院时狠狠发了顿脾气。
  地里刨食赚钱不容易,以后还得盖房子,哪个孩子每个头疼脑热?
  穷人家的孩子不能那么娇贵。
  王秋云等这句话很久了,半推半就同意。
  小孩子抵抗力本来就差,原身身体越来越弱,在又一次发病后,腿竟然瘸了。
  农药一点一点积累,损坏了神经。
  没人怀疑王秋云,很多人都知道,家里有点好吃的几乎全给原身,亲闺女都捞不着。
  王秋云并没有停下步伐。
  没有儿子,将来只能靠亲闺女,亲闺女嫁的好她晚年才能好。
  原身小一岁的妹妹,也就是顾晨的五师妹顾小梧从小有门娃娃亲,本来没什么,乡下定娃娃亲常见,但顾小五的未婚夫长大去参了军,当了军官。
  嫁过去据说能随军,当军官太太。
  再偷偷下农药不合适,得用别的办法。
  怎么才能让对方悔婚,然后自己的亲女儿嫁过去?
  杀人,她没那个胆量,毁容之类的,顾小梧已经十八岁,似乎看透了她的心思,处处防备警惕,根本没有下手的机会。
  苦思良久,王秋云想到万无一失的办法——把人卖掉。
  既能彻底解决问题,还能赚笔钱。
  接收完所有信息,顾晨目光冰冷看向眼前的女人。
  “傻愣着做什么?没听到猪饿的嗷嗷叫吗?你说你能做点啥,那么大的人了,能不能有点眼力价?”随着尘埃落定,王秋云腰杆硬了,已经不用可以伪装慈母。
  儿子瘸了,闺女失踪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军官,现在这个家她说了算,就连男人都得看她的脸色行事。
  猪仿佛听懂了,嗷嗷叫的更大声。
  屋里应声走出个头发花白的男子,原身的父亲,顾大军。
  “他爹,你看看他,猪饿的嗷嗷叫也不知道快点去割草,我才说了几声就拿眼瞪我。”自己毕竟是后妈,王秋云很知道分寸。
  自从原身瘸了后,不用王秋云做什么,家庭地位便一落千丈。
  一个瘸子,未来肉眼看的见,找个全活老婆都难。
  “混账东西。”顾大军眉头紧皱,走上来抬脚就要踹。
  女儿失踪了,儿子瘸了不中用,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把自己失败的一生全部怪在原身身上。
  脚刚抬起,嗷嗷抗议要吃饭饭的猪忽然连拱带爬竟然从猪圈跳了出来,这还不算,哼哼唧唧像受了什么刺激般撞向他。
  快要出栏的大肥猪,二百多斤,被撞一下可不是闹着玩的。
  顾大军常年干农活,年纪大了身体还行,连忙侧身躲开。
  然后,大肥猪刹车不及,重重撞在院中的杨树上,撞的树干剧烈摇晃。
  顾大军:“......”
  猪撞树上了。
  王秋云心疼了坏了,养了一年多,就等着出栏呢,死了可就不值钱了。
  大肥猪被撞的不轻,目光呆滞甩甩脑袋,看到走来的王秋云,忽然毫无预兆撞向她的双腿。
  王秋云没能躲开,哎哟声惨叫扬天摔倒。
  这还不算完,大肥猪哼哼唧唧想拱土般拱的满地乱滚。
  圈养的猪偶尔也有伤人事件,顾大军飞快拿起墙角的铁锨上来想救人,结果还没到,猪好像察觉有危险,踩着王秋云肚子疯狂跑向门口。
  王秋云差点没吐血,二百多斤啊,尖叫道:“别管我,快关大门。”
  大门是开着的。
  顾晨跑进屋里,很快又出来:“我去追猪。”
  王秋云疼的上气不接下气:“你一个瘸子怎么追的上,看看谁在外面,让他们帮忙拦住。”
  顾晨没说话,一瘸一拐往外走。
  等他走了,王秋云扶着男人的手艰难站起来才发觉不对劲:“他爹,顾晨刚从是不是换了身衣服?”
  顾大军没注意看,想了想:“没有吧,他换衣服做什么?”
  外面,大肥猪一路浩浩荡荡,所过之处尘土飞扬,聪明的像只猴,见人就躲,躲不过就撞,撞不动就咬,最后钻进密密麻麻的玉米地消失不见。
  顾晨好久才来到,没办法,该死的幻境,一条腿瘸了,想跑也跑不快。
  大肥猪久候多时,刚才的凶劲没了,细细的小尾巴欢快地甩来甩去凑过来:“哼,哼,哼。”
  顾晨能感受到它的快乐,生下来就被圈养,虽然不缺吃喝吧,但每个同伴难免寂寞。
  嗯,这是把他当猪了。
  “对不住。”顾晨蹲下来,摸摸大肥猪脑袋歉意道,“为救师妹,借你皮囊一用,如果下辈子还做猪,就当只自由自在的野猪吧。”
  猪的智商和体型成正比,还不如只小小的麻雀,即使御兽宗掌门亲自也没法开启灵智。
  但顾晨来说,真的很抱歉。
  刚才让大肥猪出手帮忙欠了份人情,不仅不报答,反而还要把它——卖掉!
  卖掉才有钱去找五师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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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泥巴加麦秸杆, 晒干就成了土坯。
  这样垒成的屋子,潮湿阴暗,一天到晚只有大晴天的中午看到点阳光。
  屋子里有个蓬头垢面的女人。
  一根长长的生铁链, 一头在她脖子, 另一头挂着把铁锁。
  女人看不清具体年龄, 但应该很年轻, 她大概怀孕了,肚子微微鼓起。此刻, 正使劲捶打肚子。
  不是按摩的那种捶打,是拳拳到肉的真打,沉闷的撞击声听的人头皮发麻。
  女人紧咬牙关,大颗汗珠顺着脸庞滚滚滑落。
  木栅窗户忽然蹿上个什么东西,隔着脏乎乎的的窗纸, 看起来像只大老鼠, 不过尾巴又粗又大。
  “吱吱!”
  女人闻声回头, 看了看窗外,目光变得决绝,她拿起看不出啥颜色的被角塞到嘴里咬住, 两手疯狂连续重击小腹。
  血, 一股鲜红带着腥味的血缓缓沿着裤管流下,流到坑坑洼洼的地面,冲出天血淋淋的蜿蜒痕迹。
  女子浑身都湿透了, 她表清麻木看着地面的血, 说不清喜还是悲, 惨烈笑了笑。
  与此同时,屋门被推开,走进个四十多岁的秃顶男子, 见到地上的血,他愣了下,上前一步拎起女子,像对待牲口般毫不客气扯掉女子裤子打量几眼后,抬手狠狠一巴掌。
  “贱人,你是不是想死?”
  女子被打的重重栽在地上,半天没动一动,只有腿间的污血还在不停流。
  “顾小梧,踏马的也是你的孩子,老子打死你。”秃头男子并没有因此而心软放过,把人拎起来拳打脚踢。
  任他怎么打,女子毫不反抗,当然也可能没有力气反抗或者习惯了,宛如一块没有生机的麻袋任凭回来回去。
  暴力持续了十多分钟男子才收手,临走时还不解恨,气喘吁吁最后重重踹了一脚。
  等到门刚关上,一只黄鼠狼立刻从窗户里爬了进来。
  它看起来比一般同类要大,浑身金黄色毛发精光油亮,脸颊两团椭圆形黑毛,小耳朵软趴趴,可爱的像只小熊猫。
  黄鼠狼圆溜溜的眼睛里此刻满满的泪水,扑过来蹭蹭顾小梧的脸,发出像人样的呜咽声:“呜呜,呜呜,咦疼不疼。”
  顾小梧艰难摇摇头:“没事。”
  黄鼠狼眼角两边的毛都哭湿了,毛绒绒的小爪爪松开,露出排锋利的指甲:“杀,黄黄杀。”
  它似乎会说话,但像个刚牙牙学语的孩子说不清。
  “黄黄,不可以,他们会打死你的。”顾小梧擦去嘴角流出的血,幽幽道,“再等一段时间,等我准备好了,我亲手杀了他。”
  她被卖这里七年了。
  之所以还苟活着,因为她有太多恨,那个女人,有朝一日,她一定要出去亲手报仇。
  她永远忘不了那一天,王秋云忽然要带她去赶集。
  母亲去世的时候她还不懂什么叫死亡,也不懂母亲这两个词语,父亲说,换了个人疼她,要乖要听话,像对待亲娘一样。
  她是个乖孩子,父亲怎么说她就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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