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不久前,六人航空飞船罹难纪念日,她还去买花参加了纪念活动。
现在看来,有种荒谬感。
可除了她之外,无论傅修云还是江莹,都显得异样平静。
她忽然明白了:“你们早就知道了,对吗?”
不是提问,只是陈述一个事实。
有的事,要前后连起来想,才能想得透彻,想得明白。
傅修云没有否认,但又说:“不是你想的那样。”
“你知道我怎么想?”她充满讥嘲地看他一眼,又看了看旁边的江莹,觉得这一幕实在似曾相识。
世界不到尽头,不会终了。
也对,作为夫妻一起生活这么多年,但凡两人要开始争执,傅修云总能预感得到,往往不等她起头就将火苗扼杀在摇篮中。
最好的方法就是保持沉默,所以到后来两人干脆没话讲,连吵架都吵不起来。
她今天却必须把话说清楚。
爱一个人才让自己受尽委屈,而现如今这种受委屈的理由,早就不存在了。
“静好,你听我说,荆霄的确是回来了,但跟修云没关系,他……”
“你闭嘴,这是我跟他之间的事,跟你无关。”
江莹有些愕然。
叶静好跟她相识时只有十八九岁,还是个学生,没什么心机,即使是为了想要的东西,也只有撒娇和大吵大闹两种手段。跟傅修云结婚前来求她是这样,直到上回跑来跟傅修云吵,激得他动手打了她,也还是这样。
像现在这样冷若冰霜,仿佛洞悉一切的叶静好,她从未见过。
静好追问傅修云:“荆霄回来了,有人照顾江莹了,你两头落空,才想到来找我,是不是?”
他也会寂寞。不管是世界末日来临前一刻,还是幸存下去后想想自己的后半生,还有谁,比她这个一味爱着他,爱了将近十年的前妻更能填补这个叫做寂寞的空洞呢?
只是因为方便而已。
“我已经说了,不是这样。”
“那是怎么样?”她看着他,目光中几乎带了一丝怜悯,“你敢说你不知道荆霄回来?你敢说不能取而代之跟江莹在一起了,没有一点点遗憾?”
傅修云没有回答。
沉默,依旧是沉默。
有些答案,不是简单的是与不是可以回答。
纵有千言万语,却无法从他口中说出来,一点一滴压下去,身体里每一滴血都像有千斤的重量,压得他的手抬不起来,指尖颤抖不止。
静好道:“我只问你一句,你是知道荆霄回来,才会来找我,对吗?”
不管是陪伴,还是复婚,没有这层变故,他是不会来的吧?
“是。”
这次他答得很干脆,大概是她曾逼他起誓不准瞒她骗她,也或许就是到了这一刻,连说谎都已经没有必要。
叶静好扬手就给了他一巴掌。
他们终于扯平了,她想。
今后再也不要来找她,埋汰她,让她反复重温自己这段真心付出的感情有多么不堪。
终于可以到此为止了。
她转身就走。人群中无论谁都好,她认得的,不认得的,能掩护她在这一刻摆脱过往种种,都好。
齐星河呢?还有她那些年轻的学生们呢?一定都还在人群中吧,找到他们,跟他们一起离开,让她回到属于她自己的地方去。
叶静好这样想着,急切地想要从人群中挤出一条路来。
汹涌的人潮这时却改变了方向,因为欢呼庆贺全世界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转危为安,人们的狂欢开始不受控制。
叶静好仿佛没有意识到她正逆流而上。
“静好!”
身后有人叫她名字,听不真切究竟是谁,她反正已经没办法回头。
周围的人越多,越拥挤,她越不受控制,到最后只剩下一个念头,就是离开,离开,离开。
被人冲撞,先是胳膊,然后是肩膀,最后又有一轮声浪铺天盖地而来时,她终于被撞倒在地上。
失控的人潮还在高喊英雄宇航员们的名字,丝毫没有察觉有人跌倒。
不知是谁的脚踩到她,很疼,钻心的疼。
她试着爬起来,却有第二脚,第三脚踩到她的手上、腿上和背上。
原来跌倒的不止她一个,此起彼伏的喊痛声最后都演变成尖叫。
等人群终于反应过来前面出了状况,已经停不下来了,正如后浪推前浪,站着的人也不再受自己控制,假如不走,后面汹涌而至的力量就会把你推倒。
被推倒的人压在先跌倒的人身上。
很不幸,叶静好就在最下面,身上堆叠的重量渐渐让她连正常呼吸都做不到,更不用提呼救。
有人疯了一样拨开人群朝她这里来,但是,太迟了。
她应该是等不到有人来救她的,这样的情形也不允许有人伸手拉她一把。
根本没用。
她很清楚这种使不上劲儿的感觉,太清楚了。
求生是种本能,哪怕到了世界终结,也还是想着要活下去,要活得开心一点,要怎么死得不那么难看,稍微有一点尊严。
可真到了这一刻——连气都喘不上的濒死时刻,她忽然觉得说不定这样也好。
地球不会完蛋,形形色色的人类还要共存,对很多人来说,不过是回归到以前的生活轨道上,如意的和不那么如意的日子继续就好,总好过大家抱团毁灭,死后灵魂都不知该去哪里。
然而对她来说,继续和回去都不像是能走得通的样子,就这样死了又有些不甘心——明明心死的时候都硬是挺过来了啊……
悸生怖死,苦海无岸。
要是能重活一回就好了。
人生重来一次,她不会再爱得那么辛苦,不会再纠缠傅修云,腆着脸地去求人家成全跟她结婚……
总之她会选择过得开心一点。
手机在口袋里响,这个铃声……是她的嫂嫂,大概始终怕她一个人,最后这二十四小时大起大落,无论恐惧或是喜悦都无人分享。
那也是个可怜人,被她哥哥那样辜负,到头来还记挂着她这个小姑子。
身体越来越重,呼吸越发困难,再有电话的铃声响起,她已经完全分辨不出那是什么曲什么调,是谁打来的,她只知道自己大概马上就要解脱了。
静好,静好!
有人不断叫喊她的名字,声嘶力竭。
黑夜还是来了嘛……她用最后一点力气睁开眼睛,看到夜幕的黑像画布上的颜料,一点一点染过来。夜空的星星,都是她叫不上名字的,却特别亮,亮得耀眼。
差点跟地球相撞的是哪一颗星?荆霄和傅修云他们曾经的理想,又是登陆哪一颗?
假如重活一世,她又会在那其中的哪个空间里,遇见些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呢……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早八点更新,有特殊情况会微博或评论区说明~
这文背景是完全架空的,设想的是社会发展程度和科技水平都比现在高,带想象成分,不是反应真实行业的小说,但内容参考肯定还是按照现如今的来,即所谓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手动狗头】
红包还是不限量,但今天开始满十字的评论才有哈,说啥都行,么么~
第6章
叶静好站在院子里,抬手挡了一下阳光。
正午的太阳很好,醇蜜一样透明,洋洋洒洒的落下,沁入她头发间的每一丝缝隙。
她从黑暗中醒转,外面就一直是这样的好天气。
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她最后的夙愿竟然成真,重生回十年前。
世界没有毁灭,但她的时间重来了。
这时她不满二十岁,大学在读,正要从明大文科基地班选定将来的专业方向。
这时她还不认得傅修云,甚至还不认得江莹。
身后的落地玻璃门被拉开,孟司晨人还没出来,声音已经先到了:“感冒了就要多喝水,我看你床头的杯子一整天都还是满的,这要去了学校,没人盯着,你大概快渴死才会喝一口!”
“嫂嫂。”
“这杯水喝完才准走,快点儿,我让老吴送你回学校。”孟司晨把手里的玻璃杯递给她,“我加了两勺蜂蜜百香果,酸酸甜甜的,比白开水好喝多了。”
叶静好捧着手里的温热,就像捧着这重来一回的机会,弥足珍贵。
“怎么,这都不想喝啊,你属猫的吧?我以前养的猫就像你这样,让喝点氺可难了!来来来,我给你用保温杯装起来,你带着去学校,路上慢慢喝。”
叶静好拉住她:“不用麻烦了,我就这么喝。”
她端起杯子来,咕咚咕咚很快就把一杯飘着果香的蜂蜜水喝完。
孟司晨几乎要鼓掌:“哇,真了不起,我们家的小猫喝水了!”
叶静好笑起来,“这个百香果蜜味道真好,你能不能教教我怎么做?”
“教什么呀,冰箱里有得是,我一口气做多了,就是为你们兄妹俩囤的,你哥跟你一样不爱喝水。你喜欢就拿一瓶到学校去,吃完了我再给你做。”
这样看似泼辣爽利的性子,却是这世上对她最好的嫂嫂。
叶静好有些鼻酸,眼睛就不由自主泛红。
“怎么了?”孟司晨惊讶,“怎么要哭不哭的样子,不想去学校啊?”
“不是,我这不是感冒没好嘛!”叶静好吸了吸鼻子,“学校马上就要期中考试,考完还要选专业方向,不能不去的。”
“那就好,我以为你还想着要出国做交换生的事儿呢!其实也不是不能商量的,我跟你哥说了,让他等你病好了就去跟爸妈说说,去留学又不是不回来了,他们能想明白的。你也是,至于怄气怄成这样吗?大病一场,人多受罪。”
噢对,这个时候她正闹着要出国留学,家里不同意。
叶家人丁不算兴旺,叶静好父亲这辈兄弟姊妹就不多,她父亲又只生了她跟哥哥叶致远两个孩子。她是垫窝儿的小女儿,从小就宝贝得不得了,真是捧着怕摔,含着怕化,连哥哥叶致远也是对她百依百顺的宠,所以才纵出她一身大小姐的脾气。
一听她要远渡重洋出国念书,当然都舍不得,怕她捱不了苦,又或者跟人学坏。
其实她想出国有她的原因。
她在大学跟同学们处不来,不愿意忍受宿舍那么巴掌大点地方挤四个人,大部分时间都走读住家里,反正叶致远的公司离明大不远,她下了课就去蹭他的车回家,或者干脆家里的司机老吴专门开车接送。
但跟同学关系疏远,终归有很多不方便。
明大文科基地班前两年集中明大文史哲学院最优秀的师资做通识教育,大三才正式分专业方向。全班不到四十人,全部来自全国重点中学的推优保送,又经严格比试面试才预录取,高考成绩仍要达到明大分数线才最终录取,因此进来的个个都是精英。课堂上老师要求分组讨论,或者分组写研究报告那是常事儿,她不住校,连同学名字都叫不全,分组都没人愿意主动带她。
一来二去她就生出许多情绪,甚至有的课都不愿意去上;到了期末成绩岌岌可危,还要动用家里的关系跟学校打招呼才勉强通过。
她把这样的不顺遂归咎于专业不适合,想出国换个环境换个专业,家里越是反对,越是让她坚定这种念头,最后着实大闹了一场,父母拿她没辙。
恰逢换季,她不小心着凉生病,一口气又郁积在胸口,竟然烧成了肺炎,养了十天半个月才好。
父母都怕了她,还是嫂子孟司晨提议让她到他们的小家来休养,放松一下心情,顺便转移一下注意力。
这招真的非常管用。因为叶静好知道提出留学不过是个开端,她很快就有了其他的方向。
而正是这个新的方向,才让她跟傅修云有了交集。
江莹也是这个时候才认得的。
留学这一茬跟后来她轰轰烈烈的那一番作为相比,实在算不上什么。
她差不多都快把这个插曲给忘了。
那时候终究太过年轻,未经世事,总生活在别处,有一点不如意就觉得必定有更好的,只是自己不曾拥有,反而忽略了手中已经握有的一切。
这大约是人类的通病,不在此处经历,也会在彼处。
她上一世绕个大圈子,地球都走过一圈,最终还是回到明大来。
这里有什么不好?她就觉得现在其实都挺好的,甚至连未来的专业方向都想好了。
她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学校,在门口正好遇上刚下车进门的大哥叶致远。
“哟,我们家小仙女病好了要回凡间去了?我送你吧,这么大个书包看着都沉!”
兄妹俩从小感情好,他习惯了跟这个妹妹说话没大没小的贫。但今天叶静好没接茬,他伸手接她书包的时候,她侧身躲开了。
“不用了,老吴开家里的车送我去。你的车你自个儿留着用吧!”
叶致远被怼懵了,看着她走远了才指着自己问一旁的孟司晨:“这位姑奶奶怎么了,我又哪儿得罪她了吗?”
…
其实他没得罪她,静好只是受不了他车里的味道。
江莹的味道。
这时候她还是叶致远的红颜知己。两人在声色场所相识,她很快凭借陪酒女郎人人都有的那套悲惨故事,扒着叶致远上了岸。
她有跳舞和瑜伽的底子,考了教练牌照,叶致远就出资给她开了个瑜伽馆,美其名曰让她自立自强,其实不过是为金丝雀买一只新笼,打上自己的标签。
瑜伽馆里常焚一种印度香料,是年轻美丽的老板娘江莹两个月前去印度谒见瑜伽大师的时候顺便带回来的。
两个月前叶致远人在哪里?不正好就在印度么,说是跟重要的供应商会面,实则陪自己的红颜知己游山玩水。
去印度见过大师也背回了香料,也算朝过圣镀过金了。江莹回来之后瑜伽馆经营得有声有色,只不过每天浸淫在那种香气里,走到哪里都带着那种味道,她自己大概还没意识到。
当然,叶家人此时全不知情,叶致远也还没把她这个妹妹介绍给江莹认识,请她帮两人暗度陈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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