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男人看董先说的头头是道,有点信了。
“当然是真的。”董先一脸不耐烦。
男人欢天喜地地接过了那一盆内脏,嫌弃的闻了一眼,收进了储物格。
董先说的当然是真话,只要技术好,就能做出美味,但前提是技术好,调料齐全,罗九有的各种去腥增香的调味,男人全没有,光凭这一盆内脏,怎么可能好吃的起来呢?
男人是吃营养剂长大的,哪里懂得这些,被坑了还喜滋滋的到处炫耀。
夏迟看在眼里,冲慢悠悠走回来的董先竖起大拇指。
董先嘿嘿摸着下巴笑起来,又坐回斑斑跟前,逗弄起来。
有了两顶帐篷以后,同时能够休息3个人,每个人的睡眠时间也拉长了2-3小时,更有利于次日的行程。
他们照例是往身上搭了条湿毛巾,向着东北方前进,快到中午的时候,太阳越来越大,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好像比刚进平原的时候,更热了。
“超过四十度了。”罗九忽然说。
她抬起毛巾擦掉额头冒出的汗,心情也稍微有些烦躁。
按理说从湿季过渡到干季,总需要一两个月,可他们才进平原3天,怎么能热到超过40度?难不成是平原上的四季被压缩了时间?
此念一出,瞬间就能解释为什么温度越来越高,要让玩家在10天内感受感受热带草原的残酷,这确实是个好方法,干季又干又热,连草都枯黄一片,除了中心地带的猴面包树,根本没有水源。
而没有水,就无法存活。
玩家被无形的限制在这一片区域了,还没几个人发现。
“我要中暑了,峰哥,水。”董先凑到刘一峰身边,一手要稳稳抱着斑斑,单手去够他腰间的水壶,大口地灌了几口,舔/掉嘴角的水珠,才依依不舍地还了回去,“等再碰到猴面包树,我也要买个水壶,反正也不贵,没水根本走不远。”
他埋怨自己不够细心,明明账户上的星币足够买七八个水壶了,却没往这个方向想,太过依赖罗九的结果,就是很简单的事情,却容易被忽略。
”前面就有猴面包树。”夏迟提醒。
距离他们百米不到的地方,零星地生长了几棵不算大的猴面包树,已经有一批人在底下休息。
今天至少要走20公里,所以不可能为了取水停下脚步。
董先握紧了自己的刀,对罗九说:“老大,我过去取点水,你们先走。”他犹豫了一下,把斑斑交给夏迟,“你先帮我抱着,我马上就回来。”
斑斑还没有力气下地行走,但却已经很有活力。
从董先身上离开,他开始挣扎抗拒着夏迟。
夏迟无奈地笑了下,又将斑斑交给罗九,“老大,我跟他一起过去,一个人不安全。”
罗九点头,接过斑斑,没有停下,但也放慢了脚步。
董先回来的时候,又拎了两壶水,其中一个是顺便帮夏迟买的。
他兴冲冲地跑过来说:“老大,你猜我刚才听见了什么?”
等到刘一峰和罗九都看向自己,他才迫不及待地说:“那边的玩家闲聊的时候说,猎鹰不久前才经过这里,也是向着东北方前进,我们很可能会碰上!”
罗九挑起眉毛,“那就走快点。”
她对猎鹰这个组织,有着强烈的好奇心。
毕竟这是她进游戏以来,头一次看到可以堪称组织的玩家联盟。
她很想见识一下,不管是知名的男星首领,还是牵动整个草原玩家的「狂欢日」。
45
一行四人轻装出行的速度,总是比百人浩浩荡荡前进要快得多,从打听到猎鹰消息到他们远远望见,也不过两个小时,罗九将弓箭和「暮色」一块收进储物格。
多余的那把自制弓箭,罗九交给了夏迟,只不过由于草原上没有适合制作木箭的树枝,他没办法练习准头,才一直没有使用。
一部分晒干的陈皮和桂皮,罗九用小囊装起来,系在腰间,剩下的部分则存在董先身上,很容易就腾出了3个储物格容纳武器。
暮色太过显眼,必要的时候,她需要稍微掩饰一下,防止被认出。
他们跟在猎鹰队伍后方几十米的位置,走出去三四百米,落在最后的猎鹰玩家发现了四人的存在,就冲他们招手,“喂,你们跟着我们干啥呢?是想搞偷袭吗?”
董先长了张人畜无害的脸,无辜地摇头,“不是的,我们是听说猎鹰的名气,特别想加入,你看要怎么做才好?”
男玩家自豪地挺起胸膛,在他的胸口上,别了一根鹰的褐羽,彰显着他的身份,“猎鹰可不是那么好加入的,想成为其中一员,就要等大部队扎营后,由成员引荐,才可能获得进入的资格。既然你被我发现了,那就由我引荐吧。”
他不过是最底层的一个成员,却因终于找到可以卖弄的对象而暗自得意,脸上根本藏不住表情,看的董先微微皱下眉,仍然讨好着说,“好的好的,谢谢。”
“那就赶紧跟上吧。”他小跑着前进了,扭头冲他们招手。
董先嘟哝,“干嘛不干掉他们几个,抢走羽毛,混进队伍?”
小说里经常看到这样的情节,他有些跃跃欲试。
罗九敲了下他脑袋,让他自己想。
他边跑边想,还是没想通,打开了直播间,让粉丝帮忙一起想。
福至心灵的瞬间,总是突如其来。
董先拍了下脑袋,“我知道了!”
既然他们的粉丝可以潜入别人的直播间,成为探子、间谍,那猎鹰首领也可以放自己的粉丝去成员的直播间监视啊,万一他们杀掉了,混进去了,结果却被人给捅出去,深陷敌营的自己,岂不是要彻底玩蛋?
老大肯定是能跑的,他可跑不出去啊!
想明白这茬,董先就乖乖跟在猎鹰队伍后面,表情收敛的连异样都不敢流露。
————
“报!前方七八公里处,有象群经过!”猎鹰内爬树最好的玩家组成了斥候队,爬到附近最高的猴面包树上,眺望远方,他们负责勘察附近是否有适合猎杀的动物出现,一旦看到,就回来通报情况。
猎鹰的核心前进路线是东北方,但要是有猎物,会短暂的偏离前进方向,猎杀,举办狂欢日,补充了物资后,再继续前进,因此速度并不快,但却很稳定,保持着每天10公里。
“哪个方向?”面容年轻却十分俊美的男人,头戴着一顶草帽和墨镜,慵懒地坐在一张由4个强壮男玩家抬着木棍支撑着的木椅上,偏头跟被烈日晒得很黑的消瘦玩家说话,男中音十分悦耳。
他甚至不用亲自下地行走,就一直在前进了,可谓是无数玩家梦寐以求。
“西边,象群移动速度慢,按照这个速度,最多五十分钟就会经过这个位置。如果继续前进,会错过。”消瘦男人说完,就有人捧着水上前,很快就退下了。
唐一宁抬起手,示意队伍停下。
他的身后有两名声音洪亮的男人跑出去。
队伍在最短的时间内成功停下,前后不超过三分钟,效率之高,确实令人佩服,可见底下的人对服从命令有着明确的认知。
“你带三个小队去布置陷阱。”唐一宁摘下墨镜,眯着眼睛眺望远方,前方很是平坦空旷,连高一些的杂草也没有,挖起陷阱来非常的通畅。
“是!”一个强壮的男玩家应声离开。
一支小队10个人,三支足够在一小时内挖出大量的陷阱,对付一头行动缓慢的非洲象来说,绰绰有余,离开的男玩家是最初被唐一宁招揽的核心人员,负责领导小分队。
挖陷阱必须要有工具,最初的启动资金来自唐一宁的粉丝团,在短短2天内贡献了超过10万星币,不仅让他购买了药物、武器,在适应环境、了解了草原主要的野生动物后,他很快就构思出「猎鹰」,用金钱和物资诱惑强壮有力的玩家结伴同行,成功猎杀了一头长颈鹿后,他开始着手组建这个庞大的组织。
挖陷阱自然需要工具。
先挖出能够绊倒非洲象的深坑,直径与深度都是1-2米,但数量却要够多,哪怕非洲象只是在匆忙逃跑中踏错了一个坑,就会被底下涂了超强麻醉药的尖锐耙子扎破皮肤,就算是皮糙肉厚如非洲象,也根本抵抗不了十分钟就会彻底昏迷。
但在这之前,需要出动敢死队,去分散象群的注意力,把绝大部分的象群逼离前进的路线,再引诱其中一头向陷阱而来。
超过百人的猎鹰,光是敢死队成员就占了超过五成。
为了唐一宁编织出来的美梦,他们丝毫不畏惧死亡。
罗九等人被那名敢死队的成员引荐给了负责招人的干事,作为奖赏,他成为了此次冲锋的先头部队,负责攻击象群,激怒它们,第二批敢死队则负责让它们偏离方向,第三批引诱落单非洲象进入陷阱。
一共派出40名敢死队玩家,他们之中有一半人没有锐器,相当于赤膊上阵,但这并不能影响他们的狂热。
“就是你们几个要加入猎鹰?”负责招人的玩家在游戏外恰好也是名资深人事,他眼光毒辣,时常能将合适的人选放在最合适的岗位上,也为猎鹰挑选了不少人才,有几个成为了核心成员,包括他自己。
他的目光集中在罗九和刘一峰身上徘徊,按照常理来说,应该是更强壮的刘一峰吸引他的注意力,但他的眼睛却忍不住往纤细的女人上瞟,哪怕她面带和善的笑容,心头都不由自主的生出一点寒意。
这是为什么?
“你们有什么能力?”
“能活到现在,不已经是种能力了吗?”
罗九的话噎地男人一顿,只能无奈承认她说的确实有理。
“你们是从外面来的,还是本来就降落在这里?”
“外面,森林。”罗九回头指了下来时的方向。
这是实话,男人点头,“行,这是猎鹰的标志,你们需要佩戴在显眼的位置,不然会被当做敌人。”他取了四根褐羽依次递给四人,见罗九翻来覆去的把玩,却并不配戴,忍不住问,“你在看什么?”
“为什么和你的颜色不一样?”男人佩戴的羽毛,是黑色尾端带了一缕白,跟纯褐羽不同。
男人刚想解释,罗九就反手插在胸前口袋,微笑着说:“我知道了,代表着我们身份的差别。”
他们是炮灰,而他是干事。
“敢死队是最英勇的战士,完成任务的敢死队员会受到猎鹰全体玩家的敬畏,他们会优先享受一切物资,包括水、食物、武器甚至……”男人在后面大声地背诵着成功洗脑了几百个玩家的言论,但罗九却背着他走得越来越快,不知道到底听进去了几句。
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很难以言语。
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告诉首领。
而唐一宁,正忙着指挥现场。
此次的40名敢死队在他跟前整齐列队,听着他豪情壮志的动员宣讲,个个热血沸腾,恨不得立马上阵杀“敌”,建造不世武勋。
他站在一旁麻木地听着,不敢打扰,只好期待着快点结束。
第31章
46
挖陷阱的三支小分队由20-35岁的青壮年男玩家组成, 在成为陷阱分队以前,他们也曾当过敢死队,十里挑一的活了下来, 如今成为一名合格的后勤人员,早已经习惯了布置陷阱, 效率高, 速度快, 只用了不到四十分钟, 就布置好了将近50米长的陷阱带。
不远处,猴面包树上攀附着一名侦查员,他手举着单边望远镜,最远能看到10公里外,是整个「猎鹰」最贵的设备之一,数量仅仅只有2支, 能够使用的玩家不是精英就是核心。
“还有1公里!”他大声地喊, 声音顺着干热的风, 清晰地传到唐一宁的耳中。
“第一分队出发!”
“第二分队准备!”
敢死第一分队是有武器的, 他们需要拉整个象群的仇恨,以非洲象皮糙肉厚程度, 石头、树枝很难对他们造成伤害,需要尖锐武器才能激怒它们, 因此人人手里都有一把锋利的小刀, 算是最便宜的商城武器。
锋利程度并不因其小而有所降低, 只需要勇敢地靠近非洲象,将它扎进象脚,第一分队就大功告成,再由第二分队接受任务。
敢死队们激情澎湃地向前奔去, 在看到浩浩荡荡的十多头非洲象时,被惊地几乎呆立当场,不少人根本挪不动腿脚,险些要瘫软在地上。
不怪他们软弱,跟堪称庞然大物的非洲象相比,他们显得太过渺小。
成年的非洲雄象身高有四米,最大体重甚至能达到10吨,每一只象腿落在地上,都像是巨石在撞击地面,更不用说有十几头的巨象浩浩荡荡的前进,靠近数百米范围内地面就因它们的步伐而震动不休,干硬的土地上甚至泥土四溅,给它们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真的能完成任务吗?
这个念头浮现在每个敢死队员的心间。
“愣着干什么!等死吗!还不赶紧动起来!”领头的队长咆哮起来,他也很恐慌,很畏惧,可死亡同样激起了他反抗的血性,在喝醒了其他队员以后,他就率先朝着为首的非洲象冲去。
非洲象同样也有弱点,巨大的身体,让动作迟缓。
温和的性情,即便冲到它们的脚下,也不会主动发起攻击。
队长挥舞着匕首,疯狂压抑着自己的恐惧,在摇晃震动的地上奔跑,很快冲到了一只非洲象的身边。
他仰头看着那只比他整个人还要大一圈的象腿,手里迷你的匕首显得有些可笑。
但他笑不出来。
恐惧令他浑身僵硬,眼睁睁地看着巨象高高抬起的脚要落在自己的身上,将他碾成肉泥。
他扑倒在地,抱着脑袋闭上眼睛,根本不敢看。
出发时的承诺与勇气在这一刻消散殆尽,他恨自己为什么要答应来做敢死队长,好处也必须有命活着回去才可能兑现,万一死掉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砰!
震耳欲聋的脚步声响起,倒在地上的男人被巨大的力道震的从地上微微弹起,他睁开眼,看到象腿落在自己不到半米的位置,伸手就能够到。
他颤抖着身体,咬牙把匕首狠狠挥出去。
锋利无比的刀锋,宛如切豆腐一样没入粗糙的皮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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