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朝有律,出入声色场所,须得年满十六。”卫珩双手抱胸,打断了她的话,“违者罚银一百两,或,杖责三十。”
“嗐,哪有人管这么多?官府来问,我说我满十六了便是。”阮秋色满不在乎地挤挤眼,又来扯他的衣袖,同他叽叽咕咕,“美人儿你说话讲究,想来是家中获罪才流落到这里。我跟你说啊,在这清风馆你可不能太清高,容易招那些老变态的惦记……”
“欺骗朝廷官员,罪加一等。”卫珩将衣袖从她手里抽了出来,不留情面道,“你是打算交二百两的罚银,还是领六十板的廷杖?”
“朝廷官员?”阮秋色环顾四周,不解地挠挠头,“哪有什么朝廷官员?美人儿倒是喜欢开玩笑……”
“不巧,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正是当朝大理寺卿。”卫珩好整以暇地理了理袖口,果然看到方才还神气活现的小姑娘瞬间呆若木鸡,于是更生出些许促狭的心思,“你一口一个‘美人儿’,是在调戏于本王?唐突朝廷命官,又是皇亲,可要罪上加罪,流放到边关去服苦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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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的阮秋色,已经初具他们相遇时那不着调的雏形。她听卫珩讲了自己失忆的前因后果,不但没有任何惊慌,反而满脸难以抑制的兴奋。
“没想到啊,几年后的我竟如此有本事,连这么好看的男人也能勾到手……”
她说着搓了搓手,跃跃欲试地看着面前的男人:“美人王爷,既然咱俩是马上要成亲的关系,我能摸摸你的脸吗?我还没见过这么滑溜的皮肤呢。倘若画了你的画像拿出去卖,那我岂不是要发财了……”
有那么一瞬间,卫珩觉得这婚事还可以再考虑考虑。
然而最终他还是深吸了一口气,原谅了阮秋色的不着边际——自打阮清池失踪,她便在二酉书肆与莳花阁众人的照料下长大,而这两个地方的人……众所周知,没一个靠谱的。
所以在三日前,卫珩听说她从王府里偷溜出去,莳花阁和书肆里都遍寻不着的时候,第一时间就直奔清风馆,将正对着清俊小倌写生的阮秋色抓了个现行。
“美人儿,王爷,我可是清白的,”阮秋色慌里慌张地收拾着画具,一面给那小倌打眼色让他把敞开的衣襟系严实,“我只是来画几张画,帮朋友个忙嘛。你不知道,我朋友被个纨绔看上了,我得帮他赎……”
“朋友?”卫珩冷冷睨她一眼。
“普通朋友,真是普通朋友……”阮秋色连连摆手,“没没没你好看,真的,我看了你之后哪还看的进别人,都是些庸脂俗粉,狂蜂浪蝶,露水情缘……”
“……”
他是个宽宏大量的人,他不生气。卫珩这样告诉自己。
“启禀王爷!”宁王府中的侍从匆匆来报,“阮姑娘已经被你关在小黑屋里三天了!”
卫珩淡定地抿了口茶:“那她知道错了吗?”
“她画了十好几张王爷的画像,说要拿出去卖钱,再给清风馆里的小倌宿月公子赎身呢!”
“……”卫珩手中的茶盏落在地上摔成了八瓣,“……傅宏是死了吗?十日已到,他还不过来?”
傅宏的第二次针灸治疗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王爷,这不能怪微臣啊——”看着卫珩想杀人似的眼神,老人家委屈地打了个哆嗦,“这不是,这不是比之前有些进展么?至少阮姑娘想起了更多的事情……”
“你说的进展,就是从十五岁进展到了十六?”卫珩忍住了摔杯子的冲动,冷笑一声,“呵,她是想起了更多事情,就单单忘了本王?”
方才大理寺临时有公务,他便让傅宏帮阮秋色医治着,自己先去处理。等他匆匆忙忙赶回王府,本以为自己的未婚妻会恢复如常,等待他的却是这样一个局面——
记忆恢复到十六岁的阮秋色,一听说自己凭空多了个未婚夫,还是那个京中无人不知,在战场上毁了容貌,心狠手辣到能止小儿夜啼的铁面阎王,当即吓得魂不附体。没等他回来,就偷偷顺着院角那棵大树爬出去溜了。
好,很好。卫珩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能有进展,就说明针灸的法子还是可行的。”傅宏小声替自己辩解,“王爷该知道人的记忆是多么玄妙的东西……”
卫珩气极反笑:“三日后本王大婚,如今新娘跑了——这进展可真是妙到家了。”
第170章 结局(下) 四十八种技巧:实战篇……
刚一入夜, 宽敞的西市大街上就挤满了人,喧腾起热闹的人间烟火。
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卫珩悄无声息地跟在阮秋色身后, 与她保持着十步远的距离。他穿着一身不显眼的常服, 也没戴那标志性的面具, 只以帷帽遮着脸——是以这两日他虽然时不时地跟着, 阮秋色却毫无所觉。
她只是背着个包袱, 自顾自地低着头,好像在苦恼着什么。
不远处卖酸梅汤的摊位边,时青朝他们二人的方向瞥去一眼, 忧心忡忡道:“你说王爷到底是怎么想的?明日就要大婚,他倒像一点儿也不着急。”
按说前日阮秋色出逃, 卫珩本可以立刻让人将她捉回王府,或是去找她当面说个明白——只要摘下面具让阮秋色看看他的脸,想来她对这桩婚事就不会这么抵触。
可卫珩偏不这样做。他只是默默地跟在阮秋色身边,瞧她每日都做了些什么。
“你这人是当奶妈当上瘾了吧。”云芍利落地付了钱,将酸梅汤递到他唇边,“说好了出来陪我逛街, 怎么还是一门心思想着你们王爷?”
时青耳根有些发红, 却还是顺从地喝了一口,然后接着道:“真不用去劝劝吗?婚礼在即,新娘子却还在外面瞎逛,王爷又是一副冷眼旁观的样子……”
“真是的,酸梅汤都堵不住你的嘴。”云芍嗔他一眼,“你们王爷性情别扭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八成是因为阿秋听说他面容可怖就想逃婚,心里有气呗。你让他这时候去用好皮相吸引阿秋, 那不是妥妥的‘以色事他人’么?他那样心高气傲的人,能愿意才怪呢……”
其实刚刚得知阮秋色逃出王府时,卫珩心里是有些怒气的。然而此时此刻,他看向阮秋色的眼神里,更多的是饶有兴趣的探寻。
阮秋色拐过了一条街,停在了一家小酒馆的门前。这家馆子的羊汤出了名,但她最喜欢的还是店里的酒。
“姑娘怎么一个人来?里面请,”见她一个女子,店主老林头愣了愣,忙迎上来道,“您想来点什么?”
阮秋色茫然地“啊”了一声。她是这家馆子的常客,老林头怎么像是不认得她一般?
哦,可能是因为今日她穿了女装的缘故,又或者是老林头当年那轻微的眼疾,这几年又厉害了许多——就在她想不起来的这几年。
“那就……梅花酿吧。”她闷闷地应了一声,将包袱放在一旁的座位上,“明日有一桩大事,该喝好酒。”
卫珩也走进店里,在她身侧不远的桌边坐下。
老林头麻利地端来了酒,还附赠了两碟小菜:“是呢,明日京中可有桩大喜事——咱们那位大理寺卿宁王殿下,终于要成婚啦——”
闻听此言,阮秋色本就心事重重的脸色更垮了几分。她接过老林头倒满的酒杯,猛地喝了一口,就听老人家神神秘秘地凑过来又道:“听说要娶的是书画天才阮侍诏家的女儿,她以前是我们店里的常客,人很活泼的……”
瞧见阮秋色的表情,卫珩忍不住抿唇笑了笑。老林头可谓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这两日他跟着阮秋色,发现自己的未婚妻东奔西跑,竟是在四处打听着自己未来的夫婿。
她先是在东西两市有名的说书摊子上听了半日的铁面阎王拍案惊奇,又向见多识广的说书先生们打听,那宁王破获的案子中,苦主们家住哪里——她倒是很聪明,没有偏听偏信那些怪奇传说,而是打算亲自去查问第一手的资料。
这京中亲眼见过宁王断案的人不少,卫珩也知道从他们嘴里听不到什么好话,无非是些“凶神恶煞”,“冷酷无情”的字眼。毕竟他查案时只关心线索,那些死者家人的哭求向来是懒得多听的。
正如他也并不关心阮秋色从那些人口中听到了什么,反倒是被她打听自己的这份心意取悦到了——即便阮秋色在失忆的状态下逃婚,也并非是要一意孤行地取消婚事,而是想多打探些信息来做最后的决定。
只是这一圈打听下来,阮秋色果然越发心事重重。
“那宁王也是很有意思,放着京中那么多名门淑女不娶,偏要娶阮家那个不着调的假小子!谁知道他是不是有什么怪癖……”
老林头方才起了个话头,店里的酒客便顺势议论了起来。
有个书生叹了口气道:“就是,那阮秋色虽然画得一手好画,可名声是着实不好听啊。不然也不会蹉跎到快二十了还没人敢上门提亲,不是吗?”
“宁王自己不也是个奇葩?战场上毁了容貌,性情又乖戾,京中哪个名门敢把女儿嫁他?”
“以宁王的身份,就算娶不到贵胄之后,娶个寻常官家小姐还是绰绰有余的。”有个贼眉鼠眼的男人酒气上头,淫·笑着道,“可他一直不婚配,说不得是有那个……断袖之癖吧?你们别忘了,那阮秋色不正是喜穿男装吗?”
他同桌的酒客哄笑一通:“你小子倒是机灵!宁王打得好算盘,那阮秋色不光像个男人,能满足他的喜好,还能给他传宗接代,这可真是一石二鸟的妙计啊——哎,你干什么!”
只见阮秋色径直走到那桌人面前,抄起桌上的酒坛,迎头泼了那些人一脸。便宜的烈酒渗入眼,辣得那些人嗷嗷叫唤起来:“哪里来的小贱人!”
“姑奶奶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正是你们口中像男人一样的阮秋色!”阮秋色叉着腰,将看过的江湖话本中女侠的台词说得掷地有声,“你们编排我也就罢了,方才那样诋毁宁王,不怕他将你们抓进大理寺,折磨个生不如死吗?”
卫珩执杯的手顿在了嘴边,一时有些哭笑不得:怎么阮秋色口中的他,听起来反倒更加穷凶极恶些?
那群人为首的汉子揉着眼睛站了起来,足足比阮秋色高了一个头:“竟敢在这里胡说八道——那阮秋色明日大婚,今晚定是在家里梳妆打扮着,怎么会跑来这小破酒馆喝酒?”
阮秋色一愣,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倘若再闹下去,要不了半个时辰,自己方才的所做所为就会流传在盛京街头巷尾:阮家那女儿离了大谱,大婚前夜去西市喝酒,还同人打架……
连带着还不知要怎样编排宁王。
她顿时心虚起来,匆匆丢下一句“你们好自为之”便往外跑。那群汉子正想去追,却见几个黑衣人从酒馆角落的桌边站了起来,拦在他们面前。
“今晚这酒馆里发生的一切,本王不希望再听到半句。”卫珩拿起那个被阮秋色遗忘在座位上的包袱,瞥了一眼那群被制伏的莽汉,声音淡淡道。
暗卫们颔首:“属下明白。”
***
阮秋色没跑远,就在东西两市间曲水河畔的一棵柳树下蹲着。
卫珩走近了些,看她将脑袋埋在两臂间,肩头一耸一耸的,忍不住叹了口气:“你哭什么?”
阮秋色吓了一跳,狼狈地抬起头:“你、你是谁?”
她擦了擦泪,眼前的朦胧渐渐散去,显现出一张俊美无俦的面孔,眼里带着兴味,望着自己。
“你、你真好看……”阮秋色打了个哭嗝,伤心之余却还不忘同美人攀谈,“我、我好像不认识你。”
虽然不认识,却觉得他有种熟悉的感觉,莫名地让人心安。
“你忘了拿东西。”卫珩将那个沉甸甸的包袱递给阮秋色,“我是宁王的朋友,他让我来接你。”
“哦。”阮秋色脸上一红,将那包袱紧紧抱在怀里,“谢、谢谢。”
她这般客气疏离,卫珩倒有些不习惯。因为阮秋色喜好美色的本性实在深入骨髓,无论是失忆前还是失忆后,见到他都是无比热情的。
而且她此刻的神情有些不自然,倒叫卫珩怀疑起那包袱里的内容。
但他没直接问,反倒是闲聊般地问了句:“瞧你胆子也不大,方才为何在酒馆里同人吵架?”
阮秋色沉默了一会儿,到底还是闷闷地说了句:“我不想那些人那么说他。”
“他?你是说宁王?”卫珩倒是有些意外,他眉梢一挑,不咸不淡道,“你自己不还是不情愿嫁他。”
“我不愿嫁他是因为我又不认识他,而且他那么凶……”阮秋色扁扁嘴,眼眶又有些酸酸的,“可是这两日我打听过了,大家都说他是个很好的人。我觉得这样好的人,不该被逃婚,也不该娶我才对……”
她名声不好自己也是知道的,索性也从没想过去祸害别人。可是那宁王实在不该面对眼下这糟糕的局面:要娶的新娘声名狼藉就罢了,还在大婚前出逃,跑到酒馆闹事……
他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这两日她找那么多人打听过,每个人都是这样说——
“你说宁王啊,凶是凶了点,但断案的本事真没得说!要不是他,我家儿子就要替他那黑心的老板顶了杀人的罪名,秋后问斩了……”
“宁王可是大善人啊!那尚书郎家的儿子欺侮了我女儿,逼得她投湖自尽,宁王不仅查出了真相,还一并揪出他过往犯下的罪过,才让那狗杂种伏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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