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他说这话时一直没有直视我的眼,于是难免怀疑他就是认为我的手艺太差。
无奈,我只能留下意见,说希望最后的成品是一个明黄色的杯子。
他挑着眉毛说选这个颜色的客人倒是少见。
从陶艺店里拿到包装好的成品,预备回到学校时,正好是林季阳生日的前一天傍晚,天上橘色与红色交织,留下羽毛状的斑痕。
平心而论,将入夜的景也是很美的。可等着看日出的人比比皆是,等着看黄昏的人大多是机缘巧合,大概于我这种境界不够的人而言,临近结束本身就是一种痛苦。
林季阳生日的这一天清晨,我和王振去买了一堆早餐,然后趁着宿管洗漱的间隙,溜进了男生宿舍,把食物摆满了桌,放在林季阳的床边。
他迷迷糊糊地醒来,我们便围了他一圈,对他说生日快乐。
他脑门前的头发还飞着,一边忍不住伸手拍着自己的胸口,一副被吓得不轻的样子,一边还下意识回「谢谢」。
我们呼啦啦一队人走在路上,簇拥着林季阳,为他鞍前马后,要可乐不给雪碧,要可口不给百事,热热闹闹地吃喝,在江边的露天KTV为他唱歌,还放了小烟花。
我跑到一边,给这些人拍照,不自觉地将镜头对准林季阳,在笑的他,打闹的他,然后隔着镜头被江风吹热了眼。
是了,生机盎然,青春热烈才是林季阳。
入夜,人开始陆陆续续地回,以迎接崭新的礼拜。我把同学都塞进计程车,听着他们此起彼伏的“难忘今宵!”,哭笑不得地一一打点确认好。
我回过头,发现他在夜幕下看着我,有点好笑,有点温柔。
我这才把林季阳单独拐到街上,拐进了酒吧,给他点了一杯日出,也给自己点了一杯,然后在昏暗的街道口肆无忌惮地和他接吻。
动物的本能教会我夜晚是可怖的,不过,有你就行。
“我不想回宿舍。”半晌,我趴在他的肩头平复呼吸。
他靠在墙上,揽着我的后脑,轻喘,“那就不回。”
我们去往南边高楼,房间里有不明显的淡香,大片柔软的地毯,阳台上藤曼缠绕的秋千,这是学校以外我们最为熟悉的地方。
这是个疯狂的夜晚,我们互相交付,在隐秘交叠的瞬间,紧绷反复刮蹭着柔软,撕着人的神智。
我忍不住出声,同时用力地抠紧他的后背,更加深入,更加用力,好像盼望着鲜红的抓痕能够永远地留下,代替我,成为他身上专属于我的烙印。
余韵未消,他抬起头,轻轻吻了吻我的嘴唇,然后用汗湿的鼻子蹭了蹭我的脸颊,整个人热气蒸腾,嗓音微哑却还是柔着声音问我累不累。
我看见乌黑瞳仁里未灭的,于是抬起酸软的手臂,勾上他汗津津的脖颈,凑到他耳边,有些哽咽,「生日快乐」。
我爱你,林季阳,我爱你。
我决定不要你审判我,我要带着你一起上天堂,下地狱,到无人的境地,然后把你留在那里,叫你永远也忘不了我。
天蒙蒙亮的时候,我才终于合上眼睡了会儿。可精神仍紧张着,所以没几分钟便惊醒过来,醒来也不动弹,只安静侧卧着,用目光描摹身边人的眉眼,一点一点。
林季阳睡着了很安静,五官放松,嘴角平缓,微微向上,好像天生就是一张笑脸。
没过多久,他的手机闹钟响了,提醒他今天上午还有一场考试。
他还没睁眼,便把我往怀里轻轻扒拉了下,好像这只是他下意识的动作。
我闭上眼,感觉到他小幅度地伸了个懒腰,接着在我额头上亲了亲,便利索地爬了起来。
我悄悄睁开眼,看见他在手机上捣鼓了一会儿,然后穿上了昨天的衣服,背上的抓痕只留下浅淡的一点红,衣服一穿,就看不到什么了。
林季阳离开,关上门,只发出很轻的一点声音。不大的空间只剩我一个人,我把半盖在脸上的被子扒拉下去,没有穿衣服,遍布痕迹的皮肤就暴露在空气中。我看了自己一会儿,然后沉默地望向雪白的天花板。
手机屏幕亮了亮,我本来懒得动,但想到林季阳刚才的动作,这才拿来看了眼。
“早餐放在门口了,如果冷了记得微波炉「叮」一下。”还有一张从树叶间隙向上,拍到阳光的照片,随后附上一句“是个大晴天!!”
我看着三个感叹号,能想象到他兴奋的表情和语气,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我下意识偏过头,看向阳台的位置。
笑容很快落了下去,房间的窗帘很厚,屋外的阳光照不到我这里来。
我简单洗漱了下,便坐在小桌前吃温热的早餐,是一笼汤包和虾仁馄饨。
我一口一口吃着,忽然发现有水落进汤里,有些茫然地摸了摸脸,摸到了一手冰凉。
我愣了会儿,往后退了些,把脸擦干净,才继续吃,还挺好吃的,可不想浪费了。
我回到学校,先去了一趟教务处,然后摸到了林季阳的教室门外。
非主干课的考试通常不会太过严格,老师一般只要求两两隔开,其他随便学生自己安排。
林季阳坐在后排,脑袋上的头发有点点乱,看上去有股可爱的迷糊劲儿。
我站在门外看着他的背影,看了不知多久,直到他毫无预兆地起身交卷,我才退开。
坐在花坛边的时候忍不住想着,原来小雷达在专心做事的时候是会失灵的呀。
可是小雷达独自一人出了考场,一下便锁定了我的位置,笑容满面地朝我小跑来,身后是灿烂暖阳,“怎么不多睡会儿,站那么久不难受吗。”
我艰难维持到这一刻的平静,轻易地就被这个充满期待的笑容打破。
到时间了,我对自己默念,有害入侵物种即将收起自己的根,去往沙漠和戈壁。
头顶的太阳炙热,我却听见自己的声音,冰冷如同寒冬。
她说,“我们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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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第七十一章——
——声音——
六月中旬,我在学校考完试,暂时住到外婆家。
回来的第二天,通过母亲联系上了她的律师,并把电话录音直接交给她,内容是叶国忠酒醉后和我的通话。
他在电话中骂了我不少,不过律师在听到那些时并没有露出多余的表情,只在他提带他与现在伴侣的渊源时神情亮了亮。
七月初,法院开庭。
双方拒绝调解,在经历了繁琐的法庭流程后,审判员最终认为叶国忠是导致离婚的过错一方。
尽管得到了一个较为有利的判决,何颖女士还是在踏出法庭的一刻,一把抢过律师手头的纸质文件,直往叶国忠的脑袋上掀,叫现场的人一时都没反应过来。
楼层巡逻的保安赶到,拯救了叶国忠的脑袋。母亲被她的律师朋友带走,父亲和他的律师女友离开。
法庭里书记员在说我们「胡闹」,我一个人留在原地,视线定格在白色纸片漫天飞舞的瞬间,等待一切尘埃落定。
律师说我母亲的情绪不太好,让我晚些来接她,又托我到时把文件带回来,我便抱着这沓乱糟糟的纸堆,进了地铁站附近的一家快餐店,坐在高脚凳上,尝试着整理整齐,但好像纸片也知道排队,见前后不是旧人,便别扭地闹起脾气来,谁也不肯乖乖站定在位置上。
干脆放弃,转而抱着杯牛奶,有些麻木地看着窗外,从白天看到黑夜。
很晚的时候,律师才再一次发来消息说,母亲在她那里歇一晚,让我早点休息。
我有些茫然地盯了会儿,才看了眼时间,意识到这个点已经没有回程的地铁了。
长时间维持着一个姿势,直起身子时,手臂一时间伸不直,浑身的骨头也随着动作喀拉直响。
简直不像一具年轻的身体。
这条街附近都是老旧的小区,到了夜里没什么人走动。
我在路边走了两步,被一阵温热的风吹起了心思,前后观察了会儿,然后霸道地走到了马路中央,踩着黄线。
有电瓶车在我身后按响了喇叭,吓了我一跳,我下意识往左让了让,随后看到电瓶车贴着右侧车道经过,穿着裤衩的男人电瓶车开得歪歪扭扭,朝我恶劣地笑了笑。
我没有理会,低下头,看见自己离开了中线,落到了左边。
抬起头,视野的尽头是一个温泉会馆,那是我为无处可去的叶舟找的歇脚地。
我用鞋尖刮了刮地面,像是在无声地确认,我没有进入对面另一块领域似的,而后回到中线,继续一步一个脚印,但愿不要再碰上神经病了。
八月,母亲按照公司的安排,预备前往J市开始新的工作。
我在放假前向学校提交了交换申请,预备到J大开始为期一年的交换生活。
出发前,我往S市中学走了一趟,在门卫处被拦了下来。问了半天才问到一个姓郭的英语老师,那是我对这学校残留的印象之一,原因是她是个断掌,打人手心特别疼。
她和保安说了声,我这才顺利地进了校。
教学楼披着藕粉色的瓷砖,看起来十分老旧,我绕过,走到西面的大楼底,才惊觉自己居然还记得教师楼盘旋的楼梯。
不过和老师聊起来颇为尴尬,因为我们彼此对对方都没什么印象,要不是办公室就剩她一个女老师,我怕我甚至找不出哪一个才是刚才放我进校的恩人。
不过她好像没有我这么坐立不安,大概人上了年纪以后对世事的包容程度会呈直线上升。
我绞尽脑汁找了半天话题,才状似无意地问起班上的其他同学,她便去翻了当年班级的合影。
我东点西点,很多时候她也说不出什么,不过我问到谢宁,她笑了笑,说当年那么内向的孩子,你肯定想象不到,现在也当了老师啦。
“老师吗……”我重复了一遍,然后也笑了笑,“真好啊。”
刚到J市的时候,我和母亲为了我要不要住宿的问题纠结了一阵子。
最后还是她拍了案,勒令我去住校,“学校有食堂,省得天天为吃饭发愁”,这是个我无法反驳的理由。
于是,我有课时住校,周末回家,母亲和从前一样忙,但周末会回家同我一起吃晚饭。
法院判下房子归母亲,但要求母亲贴钱给叶国忠,抵作叶国忠应得的部分。
她和我商量过后,把房子挂到中介出售,因为贴了钱,而房子又还没出手的缘故,我们暂时在J市租了一个小的两居室住,我利用周末的时间去附近兼职。
小区的附近有一家咖啡馆,招小时工,我报了名,很快收到了试用的通知。
经理简单问了我两个问题,然后琢磨了会儿,最后让我上前台呆着,学着给客人点单,推销套餐和会员卡。
我硬着头皮招呼客人,在经理日复一日「大点声」的敦促下溜着嘴皮,逐渐失去人类的情绪。
“您可以看一下我们新……”
“哎哟,行了。”他看也不看我美丽的脸,只不耐烦地把钱扔到桌上。
我一张张拾起,笑容无懈可击,我可以,我能行。
一个周末的晚上,刚过十点,我正准备打扫一下卫生为关店做准备,恰好一个客人进店。
他要了一杯美式,我一边帮他点单,一边本着人文关怀确认了一遍,“确定要点美式吗,会失眠的哦”,毕竟这附近没有办公区,到了晚上店里点咖啡的人数比起白天明显减少。
“没办法……”他叹了口气,“打工仔要加班啊。”
我笑了笑,低头去操作点单的机器。
他脱口而出,说「你笑起来好甜」,我听见他说话便下意识抬起头,正撞上他盯着我,嘴角的笑还没有收。
他大概有三十了,我猜,皮肤状态不太好,大概是作息的问题,笑起来的时候瘦削的脸上有明显的纹路,我对着那纹路恍惚了片刻,想起刚工作没几天的时候,经理嫌我。
“你这笑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有人拿刀架你脖子上了”,她闲着没事儿,便给我出主意,“你想点儿开心的事儿试试”,我稍微想了想,然后笑了笑,看着她。
她五官吓到散开,恨不能从脸上逃出去似的,问我,“你确定你想的是开心的事儿吗。”
我点头,回答说是我这辈子最高兴的事儿。
我回过神,已经过了接话的时机,看见客人也跟着沉默,视线垂了下来。
我把回单交给他,按部就班地说道,“请您稍等一下,咖啡好了会叫您的号码。”
他点点头,原地踟蹰了一会儿,然后才找了个位置坐下。拿到咖啡,临走前,还是来问了一句,“可以要你的联系方式吗。”
我朝他笑了笑,摆摆手,“晚安。”
和上晚班的同事一起下班时,被她掐着腰调侃了一把,“你好冷酷哦,我都听见了,客人问你要联系方式,干嘛不给,不是你喜欢的类型啊。”
我仔细品了品「冷酷」这个词语,“嗯,不是。”
「靠」,她笑骂了声,“我想起上回,有两个客人因为咖啡洒对方身上了就在店里打起来那回,我那时候都吓疯了,生怕他们抡着我,还怕他们砸了店回头店长让我赔钱,那时候你前台二话不说就报了警。”
她嘎嘎笑了两声,笑声响彻夜空,非常扰民,毫不自觉,“那你喜欢什么类型啊”,她又扭回了这个话题。
我决定将冷酷坚持到底,“我有男朋友的。”
“我靠!真的假的!我从没见你上班偷玩过手机!”她的嗓门直冲云霄,欲与天公试比高。
我望了望天,“我每天到了晚上,才能听到他的声音。”
同事又嚷嚷开了,又是「异地恋累人」,又是「盯梢」,我的耳朵嗡嗡的,努力筛掉她的响儿,出神地盯着呼气凝成的白雾,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这是J市的冬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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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第七十二章——
THE END;
“铃声响了,那么我最后留一个问题,你们回去思考一下,下节课我来提问。”
讲台上教授不眨眼地翻过几页PPT,跳出最后一页「谢谢」,又向前翻了一页,正了正手里的小话筒,念了一遍屏幕上的问题,稍加提点,这才宣布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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