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正煜筷子首先肯定是往泡椒鸡杂碗里夹的,不管是颜色还是香味,实在是勾人的很。
一筷子泡椒鸡杂入口,凌正煜的口腔受到强烈的震撼,泡椒的味道是酸酸的辣辣的,非常的开胃,配上鸡杂,把鸡杂的腥味全部化解,只留住了鲜香,再加上点睛的蒜叶,更是将这道菜搭配得完美。
凌正煜忍不住扒了一口饭,太下饭了,这道菜就得配着米饭吃才更香!微辣的口感刺激着唇舌,让人欲罢不能,一口接着一口。
凌武和大力也是同样被惊艳到了,为什么阿柠什么菜都能做的这么好吃呢,两人的筷子同时往泡椒鸡杂碗里夹,不小心碰在了一起,两人相视一笑,然后又专心地扒起了饭。
洛文柠尝了尝泡椒鸡杂,嗯,是这个味,鸡杂的味道更加鲜美,还是食材好的原因,毕竟这里的鸡可没有饲料吃,从中午的毛豆烧鸡就能尝出食材确实很好。
凌正煜已经吃得汗都出来了,只不过就算汗出的再多,他都不想停下来,总感觉这段时间被阿柠喂的胖了一点,因为老祖母已经不说他瘦了,反而说这样好,气色都好了,最好还能再胖点!
不过,他每天早上都会练剑,活动量这么大吃多一点也是应该的,凌正煜自我安慰着,一边想一边又夹了一筷子泡椒鸡杂,再扒了一口米饭。
饭桌上没一个人说话,都在专心地干饭,不多时,桌上的菜都被解决了,四人都吃饱了。
凌武很自觉地帮着大力收拾碗筷,两人说说笑笑地干着活,而洛文柠要开始准备晚上的套餐了,晚上的主菜就是毛豆烧鸡,不算复杂的一道菜。
蹭了午饭又蹭晚饭的凌正煜和凌武,这一天感觉过得非常充实,热闹的端午节就这样过去了。
虽然中间有点小插曲,但对于凌正煜来讲,却又是一种新的体验,他感觉好像学到了一些新技能。
过完端午,天气就要开始炎热起来,洛文柠的小饭馆开张已经一个多月了,生意天天爆满,当然银子也是挣得盆满钵满,洛文柠体会到了白花花银子在手中的快乐。
过几天,便是夏至节气,这一日洛文柠打算休息一天,因为这一天百姓都会祭神祭祖祈求消灾年丰,估计出来吃饭的人就不多了。
而且洛文柠也想休息在家,陪陪齐氏和元安,这段时间都没有休息过,让大力也能休息一下,看这段时间她也忙的够呛,实在不行还得雇一个人来,这样大力可以轻松一些。
这里的夏至习俗是要吃面,要给小孩挂熟鸡蛋,一早起来洛文柠就煮了鸡蛋,等元安起来,便将熟鸡蛋装在荷包里,挂在他脖子上,预示着平平安安。
至于吃面的习俗,洛文柠打算中午做冷面,这种热的天气,热汤面吃下去太热了,不如做个清爽可口的冷面吃,而且再多做一些给邻居家送过去,让大家一起尝尝。
冷面的灵魂来自花生酱,洛文柠打算手工制作,把花生剥出来,将花生米在锅中炒熟,然后将花生皮去除后,放到石磨中,耐心地研磨成粉状。
等到完全变成粉状后,把花生粉倒入一个大盆中,加入冷却后的熟油、盐和糖进行搅拌,直至完全变成粘稠状,香甜美味的花生酱便制作完成。
然后再花了些功夫将面条做出来,上锅先蒸,趁这个时间准备好黄瓜丝、胡萝卜丝。
等面条蒸熟后,下开水锅煮,蒸过再煮的面条不容易稀糊,面条煮到差不多的时候就可以捞出来,用事先备好的凉开水过一遍,让它迅速冷却下来。
完全冷却后的面条,才可以用来加调料和配料,在面里加入花生酱、酱油、醋、辣油和麻油搅拌均匀,再将黄瓜丝、胡萝卜丝码在冷面上,一碗爽口开胃的冷面便做好了,天气炎热的夏天特别适合吃一碗冷面。
洛文柠先尝了尝,味道正宗,一口冷面就着脆嫩的黄瓜丝,吃下去非常舒服,她招呼着大力和齐氏、元安先吃,她去给方婶、崔婶和蒋嫂子送过去。
洛文柠先将面条给方婶和崔婶送过去后,再去蒋嫂子家送面。
“蒋嫂子。”洛文柠在门口喊了一声。
“诶,是阿柠来啦!进来坐啊。”蒋嫂子从屋里走出来。
“咦,薛贵哥呢?你一个人在家啊?”洛文柠有些奇怪地问道,今日不都是休工的嘛。
“哎,你薛贵哥为了多挣点钱,答应人家赶工,今天也去上工了,工钱比平时要多些。”蒋嫂子叹气道。
“喔,那薛贵哥辛苦了。”洛文柠点点头表示理解,这就是节假日加班工资翻倍吧。
“他自己这么辛苦,钱都被我婆婆榨去了,说是他弟弟又要去做什么生意,让他资助。”蒋嫂子提起这事就恨得咬牙,这家人真是阴魂不散。
洛文柠同情地看着蒋嫂子,听她倾诉这些烦恼,纠结要不要劝她和离算了,否则一辈子都摆脱不了这些吸血鬼,除非薛贵觉醒!但就怕这话说出来惊到蒋嫂子。
就在她纠结的时候,一个小厮打扮的年轻人急匆匆地跑了过来。
“请问这是薛贵家吗?”
蒋嫂子答道:“是的,你找薛贵吗?他出去做工了。”
“不,不,不是的,你是他媳妇?”小厮慌忙摆手,又问道。
“对,什么事啊?”蒋嫂子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紧张地问道。
“薛贵出事了,快些跟我来吧。”小厮大喘气终于把话说明白。
“什么!薛贵出什么事情了?怎么回事?”蒋嫂子大惊,抓住小厮问道。
小厮挣脱开来,说道:“薛贵爬上大殿的房梁干活,不小心摔下来了。”
“啊!”蒋嫂子一个没站稳,差点瘫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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