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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宠文里谈恋爱(快穿)——九言夕

时间:2022-02-19 17:05:30  作者:九言夕
  “你这样不累吗?”
  慕歌语气有点淡。
  她心思很敏感,时刻在变化,甚至自己有时候都把握不准自己在想什么。
  热恋期的时候,盛明辉乐此不疲地猜测她的情绪,处处迁就她;可是再过一段时间,还是要和热恋期一样每天猜测她的情绪和时刻注意她的心理变化,他肯定会觉得很累。
  听到慕歌的话,盛明辉爬起来将她抱在怀里:“这有什么累的?这不是本能吗?”
  她凭本能感知他的情绪,衡量是否要和他在一起;而他也凭着本能和她磨合,希望她渐渐将他放在心里。
  这中间的过程,两个人都在付出,两个人也同样是在磨合。
  等到时间长了,他们心里都有对方,也很熟悉对方的一举一动时,就说明他们磨合成功了。
  只要一个眼神,他们两个就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就不用像现在这样带着一些距离慢慢磨合了。
  到那时,他就要考虑两人什么时候举办婚礼了。
  谈恋爱就是这样,一开始只是微弱的好感,然后随着相处经历一些事情了解对方的脾气性格加深喜欢,再经过岁月沉淀坚定地选择对方。
  盛明辉想和慕歌永远在一起,那么他就要找到一条两人都可以走下去的路。
  至于这条路上所有的艰难和苦涩,他愿意全部吞下去,让她安心走过他留下的春暖花开。
  “我越来越爱你了,我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他紧紧地抱着她,直白滚烫的感情倾涌而出:“时刻观察你,时刻注意你,时刻猜测你的想法。我觉得不累,很快乐。”
  “如果哪一天你连自己的想法都不愿意让我猜,那我才真的要哭了。
  因为那说明,你对我一丁点儿感觉都没有了。”
  “而且,你不是也在一直时刻猜测我的想法,越来越把我放进心里了吗?”
  “女朋友,我说的对不对?”
  看着他有些青涩却已经显露出未来成熟的脸,慕歌久久无言。
  他说喜欢她,她知道,但也只是以为是少年直白单纯的青春。
  他越来越粘人,她纵容了。因为她喜欢他的粘人,她也愿意时刻和他在一起。
  他说越来越喜欢她,她没放在心上。因为她不确定未来,也不知道他们以后会是什么模样。
  可是她没有想到,他居然想了那么多,那么远,那么地让人无法不感动。
  “我没想过那么远......”
  这是慕歌在盛明辉面前第一次表现得语无伦次,十分慌乱。
  “我...我是喜欢你的......但是......”
  但是她只是觉得“今朝有酒今朝醉”,至于明天......无论怎样,反正她都不会受伤。
  盛明辉目光温柔又包容,他轻吻着慕歌的嘴角,声音带着安抚:“嗯,我知道,我都知道啊。”
  知道你没有那么坚强,知道你被全世界抛弃过,所以患得患失,不得不装得清风云淡来伪装自己。
  “没关系,我比你坚强,比你有力量。”
  “你没有力量,我给你。”
  慕歌一直没说话,趴在盛明辉胸口上。
  盛明辉等了又等,最后低头去看的时候才发现慕歌哭了。
  她哭的时候没有声音,眼泪却仿佛汇集了她所有无法说出口的难过和脆弱,盛明辉看得心都快碎了。
  少年慌慌张张地为怀里的少女擦眼泪,可是越擦越多,少年急得眼角发红,自己也快哭了。
  最后少年怜惜地吻了吻少女的额头,他抱起少女,走出白茫茫的雪地。
  他的脚印很深,因为承载了两个人的悲欢。
  白雪无声,依然那样美丽。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两更,一更0:00,一更21:00。
  高考继续加油^0^~
 
 
第13章 “新年快乐,晚安。”
  慕歌哭了很久,最后在盛明辉的怀里沉沉睡去。
  盛明辉看了她一夜,眼神温柔地不像话。
  接下来的几天,慕歌解开了心结,销毁“保证书”和手机里的录像,开始真正地接受他。
  “不怕我以后报复你啊?”
  盛明辉笑着问她。
  “你不会的。”
  慕歌摇头,靠在他心口。
  他不是那样卑劣的男人。
  “嗯哼,我才不会呢,我永远不会和你分开的!”
  盛明辉抱紧慕歌,脸上的表情十分得意。
  慕歌听不得这些直白的情话,仰头堵住他的嘴......
  后来,两人手牵着手慢慢走过美丽的小镇街道,靠在一起看着太阳从东方升起,还羞涩地一起泡了温泉,更在缆车到达山巅时互相亲吻对方......
  两人的合照每天都被盛明辉发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寒假无所事事的朋友们吃了成千上万吨的狗粮。
  两人的甜蜜所到之处,一片“单身狗”的哀嚎。
  简直听者伤心闻者落泪,造孽呀!
  欢乐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慕歌和盛明辉在过年前一天回了国。
  大年三十晚上,慕歌被白母的助理接到了白家老宅。
  在这里,慕歌第一次这么早看到白母。
  白母的名字是白晚晴,虽然名字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小姐,但是她的性格坚韧十分好强。
  在当年白家激烈的遗产争夺中,白母成了最后的赢家。
  她是个工作狂,一天比一天气场强大,基本不回家。
  也是因为这样,她和自己孩子的感情十分淡薄。
  “来了?”
  即使是大年三十,白母依然是精致的妆容和干练的职业装,像是下一秒就可以去参加董事会。
  她长得很漂亮,是那种气场强大攻击性极强的美。
  白慕歌却长得不像她,反而像极了温柔内敛的白父。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相同的五官,白父看起来清风朗月温柔出众,但白慕歌看起来就毫无特色,十分不起眼。
  慕歌觉得大概率是路人甲光环在作祟,毕竟是平平无奇的路人甲,谁见过路人甲比主角还漂亮?
  看到女儿那张像极了亡夫却十分不出彩以至于泯灭众人的脸,白母面上冷淡,眼里却满是复杂。
  “嗯,妈妈。”
  慕歌进门后就听到了白母的声音,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叫了声“妈妈”。
  换好鞋,慕歌背着书包上楼,白母没有叫住她。
  因为长年累月的避而不见,她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和女儿交流了。
  等慕歌上去后,白母浑身的气场才泄下来,她靠在沙发背上,闭上眼叹了口气。
  这孩子变了,看着她的眼神再也没有以前那样亲近和渴望了。
  慕歌上楼进入自己的房间,关好门开始收拾衣服。
  她没拿书,因为大概率她只会在这里住两天,白母也是。
  白母走了,她就可以回自己家再写作业。
  慕歌的房间很大,也很整洁。
  即使慕歌一直不住在这里,佣人们也还是一直把慕歌的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
  收拾好衣服,慕歌开门打算下楼的时候,手机响了。
  慕歌脸上立刻挂满了笑容,是盛明辉的视频通话。
  “慕歌。”
  “嗯?”
  慕歌靠在墙壁上,墙壁是特制的,可以制冷也可以制热。
  现在是冬天,墙壁制热,慕歌靠在上面,整个后背都暖洋洋的。
  “你这是在哪儿?”
  盛明辉也是满脸笑意,和慕歌一样,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对方所处的环境。
  慕歌扫了一圈他背后的卧室,笑眯眯地回答道:“是老宅,过年回来,初二走。”
  “噢噢噢。”
  盛明辉点点头,使劲瞥慕歌屏幕里的边边角角,可是慕歌靠在墙上,他能看到的也就是墙壁和慕歌手边的花草,其他啥也看不到。
  慕歌注意到了他的动作,摄像头开始转移:“想看我的房间就直说,看看你眼里的失望都溢出来了。”
  盛明辉“嘿嘿”笑着,也不反驳,随着摄像头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慕歌的房间。
  这是个浅紫色的十分明显的女孩子的房间,床头上方贴着动漫人物的壁纸,地上铺着地毯,窗帘和被子都是浅色的,一看就会让人的心平静下来。
  因为房间的主人不经常住,生活化的气息很少。
  盛明辉看了一圈,满意地点点头。
  看来紫金小区那里才是慕歌真正承认的家。
  这样说起来,其实他早就去过她家了,还进过好几次她的房间。
  盛明辉心里很高兴,因为这说明慕歌是真的在接纳他,喜欢他。
  毕竟连慕歌唯一承认的朋友叶珊珊,都没进过慕歌家,但他去过了,还去了好几次,嘿嘿嘿。
  慕歌的房间看完了,盛明辉“礼尚往来”,也给慕歌介绍自己的房间。
  盛明辉的房间是典型的男生的卧室,篮球球鞋还有其他运动装备都摆在墙壁上的橱柜里,壁纸是黑白两色,被子和地毯也是黑色的,满是性冷淡风。
  不过房间很干净,没有慕歌想象中的乱丢乱扔。
  “这是我第一个篮球,是我妈送的。”
  盛明辉举着手机给慕歌介绍他的过去,“当时我才5岁,因为篮球被钉子扎破了没法再踢,我还伤心了好久。后来我妈想办法给我补好了篮球,放进了柜子里。”
  “这是我以前看过的书,我看的比较杂,什么名著历史怪谈小说,还有各种各样的网络小说......我都看。因为我不喜欢那些小小年纪就满脑子黄色思想的家伙,所以每次聚会,我都早退回家看书。”
  “这是我十五岁生日的时候我爸送我的变形金刚,我那时候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人了,不应该再喜欢小孩子喜欢的东西。所以表现得没那么高兴,我爸有些失落,还特意跟我道了歉又补了礼物......”
  “球鞋是邵峥嵘和黎阳送的,说我长这么大居然连双像样的球鞋都没有,简直丢了他们校园王子的脸。拜托,都什么年代了,还校园王子?简直笑死......”
  “这个金牌是一次书法比赛获得的。当时那个书法协会会长死活拉着我想让我入会,说我是书法界难得一见的好苗子。我拒绝了。嘿嘿,人家才12岁,还是个宝宝呢。”
  “......”
  通过盛明辉的描述,慕歌脑海中勾勒出了一个备受父母宠爱和朋友一起健康快乐长大的小男孩的形象。
  爸爸严肃却很慈爱,妈妈温柔却不会一味溺爱,小男孩有时候也会调皮捣蛋,但是大部分时间都是个合格的乖巧宝贝。
  小男孩也有好几个一起长大的朋友,他们了解对方,经常吐槽对方,感情很好。
  他很幸福,她听着都感觉到幸福了。
  屏幕里的少年神采飞扬,一直滔滔不绝地说着自己以前的事情,从出生到现在,他想和她分享完整的自己。
  少年说得高兴,少女也很给面子,随着他点头或是欢笑。
  ——这一幕被偶然经过慕歌门前的白母看到,但她什么都没说,而是体贴地关好门下了楼。
  慕歌还不知道自己被白母撞破了恋情,手机一直在通话。
  最后说到没话说了,两人也舍不得挂断,只是安静地看着对方,诉说思念。
  “砰砰砰!”
  三十晚上的烟花将两人唤醒,慕歌回过神儿来,有些不舍地说了拜拜先挂断了电话,之后笑着下楼吃饭。
  白母安静地坐在餐桌前,像是一具沉默的雕塑。
  慕歌没有看她,坐下开始吃饭。
  对于不相干的人,慕歌一直都采取忽视的态度。
  前两年白母也在忽视她,可是今年不知道怎么了,安静吃完年夜饭后,慕歌想上楼的时候白母叫住了她。
  慕歌脚步顿住,转身回到沙发上。
  “什么事?”
  “你谈恋爱了?”
  白母沉默了一会儿才问道。
  慕歌点头,脸上没有慌乱和紧张,只有漠不关心的平静。
  白母心情复杂,知道女儿彻底和她离心了。
  没什么后悔的,毕竟当初她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
  “你很喜欢他?”
  没有问他对你好不好或者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白母只问了慕歌喜欢不喜欢那个男孩。
  听到白母的话,慕歌眼神警惕起来。
  怕她找盛明辉麻烦,慕歌脸色严肃,直视白母认真说道:
  “很喜欢,我从未这样喜欢过一个人。”
  “以后不知道会怎么样,但是现在我确定我非常非常喜欢他。”
  “你不用这么警惕,我不会干涉你的事情。”
  白母苦涩地笑了笑,“你以前也从未干涉过我的事情,不是吗?”
  这倒是真的,即使白慕歌内心里再怎么抗拒白母找别的男人,但她从未企图干涉白母的决定,只是每次看到她和小情人约会都会很不开心。
  因为白慕歌知道,白母是她的母亲,但也仅仅只是她的母亲。
  她生养了她,至于白母其他的事情,她其实无权干涉。
  慕歌来了之后更不在意了,她本就对白母没什么感情,不讨厌她,但是也喜欢不起来。
  听到白母的话,慕歌沉默了下,脸上的警惕消失了一大半。
  她笑了笑:“嗯,谢谢您。”
  这句道谢是真情实意的,因为像白母这样从不干涉孩子选择的父母,这世上应该是没有的。
  就像慕歌前世那对父母,即使说着我们都不会干预你的选择,尊重你的任何想法。
  可是到慕歌提出想出国的时候,他们两个还是联起手来不让她走,还说什么都是为了她好。
  大概对于大人来说,孩子永远都是不成熟的,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应该让孩子走到正确的道路上。
  要慕歌来说,这就是双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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