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别墅断电,陷入童年阴影的白慕歌死在自己的卧室里也没人发现。
同样的,白慕歌死后穿过来不吃不喝躺了一星期只剩下一口气的慕歌,同样没人发现。
这次事情过后,白母勃然大怒,辞退了很多玩忽职守的佣人。
不过已经晚了,她真正的女儿白慕歌已经死了,现在八成已经投胎转世过上了新生活。
出院后,慕歌查了查白慕歌名下的资产,然后震惊又兴奋地发现账户里有很多很多钱和N套房产以及持续增值的股份......
得,啥也不用说了。
慕歌立刻搬出白家老宅,住到北市一中对面的紫金小区,准备继续拼搏个三年。
不知道白母发没发现她和白慕歌的区别,反正对于她搬出去的事情,白母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就连搬家也是白母的助理帮着她来办的。
这就是有钱人的相处方式吗?
爱了爱了。
白慕歌已经死了,也没留下什么心愿。
白母和女儿感情不好,无法发现女儿换了人。
刚开学,白慕歌在高中还没来得及认识新朋友,以前也没有任何朋友和熟悉的人。
——完全没有一丝被人怀疑的隐患。
慕歌对此很满意,开始了自己的高中生活。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这本书的剧情终于开始了!
就在刚刚,慕歌说完了自己仅有的一句台词,以后就可以做个吃瓜的路人甲啦!
不,还有谈恋爱。
这个不着急,在生命结束前谈一场就行。
慕歌撑着下巴百无聊赖地想着,视线扫过篮球场上空一直工作的摄像机和录影机。
看看,这就是主角的排面,打个篮球赛都有富婆弄来专门的设备记录下来。
像她这样的路人甲,什么时候才能有这种待遇?
慕歌真情实意地酸了。
等等,主角都是事故发生体,一会儿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吧?
看着下方越来越激烈的篮球赛,慕歌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
慕歌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叫“墨菲定律”的效应: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多小,它总会发生。
简而言之:越担心的事情就越会发生。
刚想着主角是个事故发生体,下一秒事故就来了:
不知道篮球场上哪个憨憨用的力气太大,一直在男生们手里传来传去的篮球突然改变了运动轨迹,朝着江盈和慕歌的方向飞来。
慕歌都没来得及护住脑袋,面前就突然出现了一堵人墙。
篮球与人的后背相撞,发出“嘭”的一声,听着就很疼。
挡在慕歌面前的人墙被篮球的冲击力砸得忍不住弯了腰,慕歌下意识扶住他,与汗津津的手臂相连的手上传来了少年过高的体温和紧绷的力量。
“你没事吧?”
“你没事吧?”
两个不同的满是担忧的男声响起,询问的对象其中一个还是漂亮得像个小仙女一样的新任校花。
瞬间,篮球场安静下来,各种各样的目光汇集到慕歌和江盈身上。
慕歌惊了,按理来说,大家应该理所当然地忽视路人甲,专注主角的反应。
可是现在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大家都是正常人?
这不科学!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啦!
更新时间21:00。
*
如果有bug,躺平任嘲。
第2章 “那你要怎么报答我?”
因为外表和家世,从小到大喜欢盛明辉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他嫌烦,永远都是一副高冷不可侵犯的模样,再加上有一次真的报警把一个性骚扰他的女生送进警局三日游后,没有任何人再敢凑上来找不自在。
一夜之间,告白的女生消失得干干净净,就像从没喜欢过他一样。
盛明辉舒服了,觉得余海提的方法真好用,不愧是专注母胎单身一万年的第一人!
知道白慕歌这个名字,是初升高暑假的时候。
他被人绑架了,身中数刀,躺在臭烘烘的垃圾桶后苟延残喘等待死亡。
是一个穿着病服的少女发现了他,大概是怕麻烦,少女没有走过来,而是站在不远处拨打了电话。
救护车飞速赶来的间隙,少女嘀咕了一句:“唉,又要被抓回去住院了哭唧唧。”
这是两人第一次遇到。
今后的两年内,这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
经过几天几夜的抢救,盛明辉活了下来。
他本想询问救他的那个女生是谁,可是赶来的盛父盛母一直不着痕迹地岔开话题不让他问。
盛明辉明白了,那个少女的身份有问题。
那么她到底是谁,让盛父盛母如此避讳?
盛明辉思来想去,想到了他俩可能有血缘关系,所以按照法律和道德他们不能在一起?
但问题来了,盛家人是出了名的洁身自好。
无论男女,他们结婚前甚至都会保留着自己的第一次。结婚后更别说了,那都是经过官方验证的妥妥的好老公/好老婆。
反正盛明辉从没听说过盛家人会在外边乱搞。
当然,如果想乱搞或者已经乱搞的人,一律被逐出家门,自然也算不上盛家人了。
——因为乱搞被逐出家门的盛家人,盛明辉看完家谱后记得只有一个,是千年前疑似穿越的一个古代人。
这人嘴里经常冒出许多现代词语,那身份想瞒都瞒不住。
后来当时的族长确定这个倒霉的盛家人已经被换了芯儿,而且那个倒霉蛋不可能再回来了,就给这人灌下绝育药,赶出家门任由他自生自灭了。
往后的千年,盛家人都安安分分经营事业寻找爱情,再没有一个被赶出去的人了。
所以那个女生绝对不是狗血小说里,他同父同母的亲姐妹或者盛家的私生女。
因为如果真的是,盛父盛母绝不会让盛家的孩子流落在外边,哪怕是私生女。
既然没有血缘关系,盛明辉暗下决心一定要找到她!
至于找到后,盛明辉也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到那时再说。
他安安分分地在床上躺了一个月,又在家里休养了一个月,终于在盛父盛母放松警惕后找到了书房里还未被完全销毁的少女的资料。
她叫白慕歌,就读于北市一中,和他年纪一样,都是准高一生。
母亲是商界有名的女强人白晚晴,父亲那一栏的名字和其他资料都被烧得看不出来了。
盛明辉放好资料,面上不显,看着盛母慌慌张张回来把剩下的资料继续烧掉,还装作不知道的样子问她在烧什么东西。
盛母面上没有丝毫异样,说用不到的资料,因为纸上沾了有毒的液体,所以不得不烧掉。
盛明辉点点头没多问,又耐心等了半个月,才向盛父盛母提起转学到北市一中的事情。
盛父盛母瞬间眼神复杂,很快恢复平静。
他们问他为什么要去那所学校,盛明辉说因为想报考国内的大学,所以高中就要为国内高考做准备。
北市一中是全国有名的重点高中,实力强盛,作风开明。
他要去就去最好的高中,念最好的大学。
盛父盛母哑口无言,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打算出国的儿子突然想报考国内的大学。
但是他们一向开明,在短暂的犹豫过后答应了他的要求。
同时,和他一起玩到大的黎阳和邵峥嵘也跟着他一起去了北市一中。
他们这些二代三代们都被校长弄到了一个班里,平时安安分分的没什么事,但是要是违反校规,有一个开除一个。
盛明辉不在意校长说的话,他只在意那个女生。
他找了她整整两年,连偷偷潜入校长办公室,查看学生入学档案的事都干了好几次。
可是两年下来,他却怎么找也找不到那个叫白慕歌的少女。
盛明辉还以为自己来错了学校,可是某天夜里上厕所路过盛父盛母的房间,听到他们说“还好他俩一直没碰到”的话之后,盛明辉就不再怀疑自己当初的决定了。
那个女生一定在这个学校,只是阴差阳错下,他们总是见不到对方。
盛明辉不知道自己的想法从何处而来,可是冥冥中盛明辉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对的。
他安分下来,等待着两人相遇的那天。
这样一等,就等到了高三开学后的篮球比赛。
高三十七班是二代三代们聚集的班级,各个都是天之骄子/女,谁也不服谁。
但是同龄人中总有比你出色得多的同辈,因此十七班被分成了三个团体:
以程遇为首的好学生的团体;
以周诚为首的校霸团体;
以盛明辉为首的学习打架兼顾的团体。
程遇看不上其他不爱学习的人,一向对周诚和盛明辉避而远之;周诚和盛明辉双方都看不上对方,无论什么活动都爱跟对方唱反调,两年下来,盛明辉和周诚成了北市一中众人皆知的死对头。
这次的篮球赛也是两方人在外边打架后,气不过回来跟自己老大告状定下的。
盛明辉和周诚都觉得篮球比赛可有可无,可是跟着两人的其他人全都兴高采烈地准备起来,甚至隐隐觉得这次就是两人分出老大地位的比赛。
至于程遇,他不算老大,自动排除。
比赛开始前,来的人很多,女生占了大多数,激烈的呼唤声甚至都要把体育馆的房顶给掀飞了。
盛明辉懒洋洋地站在场地中间做准备活动,当他漫不经心地看向观众席时,突然发现了刚刚落座的第一排的少女。
是她!
即使她长相很平凡,他也一眼记住了那份资料上少女的照片。
不过照片拍的人很阴郁,可是现在的她看起来很放松,懒洋洋的,真可爱。
不知道为什么,盛明辉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本来篮球赛输赢无所谓,可是她在,他想赢!
盛明辉自己燃起来了,场上的气氛瞬间就变了。
周诚也从最开始的漫不经心到脸色凝重再到打着打着就打出了火气。
比赛很激烈,大家打得都很投入。
只有盛明辉,打球的时候还把一半的注意力放在观众席上。
篮球冲向慕歌所在的方向时,盛明辉想都没想就冲过去了。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速度可以这么快,飞速跨越栏杆,站在少女前方,为她挡下突然飞过来的篮球。
这一次,她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他的身影。
......
“没事吧?”
见少女一直不说话,盛明辉脸上的担忧更多了,他放轻声音,生怕少女再次被吓到。
“我没......”
慕歌好不容易接受了大家都是正常人的事实,听到面前少年的询问,刚想开口就被人打断了:
“干什么呢?”
是学校的体育老师兼篮球队教练刘明。
他是个人高马大的男人,那手臂看着简直比慕歌的腿还粗。
听说以前是特种兵,后来退役当了体育老师。
刘明过来的很快,虽然盛明辉努力挺直脊背,慕歌也顺势放开了扶着他的手,但刘明还是看到了少年突然冲过来护着少女的那一幕,不,应该说凡是关注着盛明辉的人都看到了。
“盛明辉你可真够厉害的,英雄救美......咳咳,背上疼不疼?”
刘明差点儿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幸好及时打住,履行老师的义务,询问盛明辉的伤势。
他没直接上手碰他,毕竟谁不知道盛家太子爷最讨厌别人随便碰他,男的女的都不行!
不问还好,一问,盛明辉就觉得背上被篮球砸到的地方疼到麻木,他刚挺直的背又想弯下去,已经站起来的慕歌下意识再次扶住他。
盛明辉眼角余光注意到她的动作忍不住心里高兴,想笑的时候又牵扯到伤处瞬间笑不出来了,那一瞬间他的表情十分扭曲。
慕歌扶住了盛明辉左胳膊,结果这家伙毫不客气地整个人都向着她的方向倾过来,慕歌被人高马大的少年压得身体瞬间矮了一截。
铺天盖地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夹杂着运动后的汗味和热气,慕歌屏住呼吸死死抓着男生有力的小臂,咬牙小声道:“别压了大哥,扶不住了!”
盛明辉没听清,因为低头的动作更用力了,他还天真地问道:“什么?”
慕歌:“......”
我看你这个校草是有那个大病!
刘明简直要笑死,看少女小腿打颤瞬间表情严肃起来。
他朝着不远处围过来的男生们喊了一句:“谁砸的球?赶紧过来扶着盛明辉去医务室!”
医务室设备齐全,刘明目测,盛明辉应该没被砸到骨头,不然他连站都站不起来,还有心思压在人家女孩子身上?
惹了大祸早早白着脸站在盛明辉不远处的余海立刻窜过来,分担了慕歌的重量:“对不起,我用力过猛了。对不起啊盛哥......”
当时盛哥情绪亢奋,他们那股劲儿也上来了。
两伙人打着打着就打出了火气,手里的力气越来越大,可是谁能想到这篮球直接转向朝着观众席砸过去了?
偏偏砸的不是别人,是盛明辉,虽然是他自己跑过去挡住了球才被砸到。
但是凡事都不看过程只看结果,球是从余海手里出去的,他砸到了盛明辉,就得自己负责。
别人不知道盛明辉是谁,他能不知道吗?
余海少年满心苦涩。
余家是依附邵家的,邵家是军政世家。
他从小就跟着邵峥嵘混,而邵峥嵘和盛明辉以及黎阳是发小,也是圈子里默认的“太子爷”。
硬要说起来,这三位太子爷里盛家这位更金贵,因为现在最高的那位领导人就是盛明辉他亲爹。
艹,余海又忍不住在心里狠狠地抽自己,他手贱用那么大力气干什么?
这下好了,他打球砸到了盛哥,虽然知道按照盛哥的脾气不会对他怎么样。
可是把盛哥当金大腿来对待的余父余母可不会这么想,到时候他俩指不定怎么收拾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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