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意识消失之前,他想起来自己好像还有什么事没做。
“妈的。忘记设定目的地了……”卡帕·法纳姆倒在了飞船地面,而遥远黑暗的太空之中,有两个小小的银色飞行舱背向而行,距离彼此越来越远,直到到达光线都无法触及的深黑,消失在宇宙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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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会飞的披风
一个世纪后,太阳系。
前往正义联盟瞭望塔的路上,超人和蝙蝠侠并肩而立,只消眨眼的功夫,他们就从地球到达了太空中的瞭望塔内部,一如往常的程序,但蝙蝠侠却感知到了什么,头微微向后偏了一下。
“怎么了,布鲁斯?”超人很快察觉到了同伴的微小动作。
蝙蝠侠没有理会超人,而是警惕地盯着身后的虚空,半晌才回过头率先走出传送装置。“没什么,应该是我多心了。”他身后的披风因为稍大的动作飘扬起来,拂起的风裹挟着一股奇妙的味道钻进了超人的鼻子里。
“奇怪。”他吸了吸鼻子,脸上出现了沉思的表情,但很快又摇了摇头否定了自己的猜想,加紧步伐跟上了同伴的脚步。
“火星猎人。”蝙蝠侠的声音低沉,“叫我们来有什么事吗?”
十二分钟前,他还尽职尽责地扮演着哥谭著名的花花公子——事实上,他在接收到这个来自瞭望塔的集合指令时,还在和哥谭有名的军火商之女跳舞。恐怕在这次会议之后,他不得不花上些功夫来哄那个漂亮又没脑子的姑娘。
“三十分钟前,我们在地球的静止卫星轨道上发现了这个东西——”绿色皮肤的火星猎人快速地在多屏电脑上调出一张图片,那是一个奇怪的银白色纺锤形载具,但是里面显然已经空了,因为此时那个载具的大门大开,图片清晰地拍到了里面的构造,“你们对这个有什么了解吗?”
“这不属于地球。”蝙蝠侠断论。
“也不属于氪星。”超人脱口而出,在接收到在场其他两人的眼神后他耸耸肩,“如果那上面有氪星科技,我会发现的。”
“这是个载具,那么它肯定装着什么东西,”火星猎人稍稍放大了图片,对准了里面空荡荡的座位,“那么问题就是,它装着的东西,去哪里了呢?会不会已经抵达了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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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些时候,已经哄好了军火商之女的布鲁斯·韦恩重新穿上了自己的制服,担任起了受人敬仰的哥谭义警。
他悄无声息地降落在GCPD顶层蝙蝠灯的阴影之下。“吉姆。”
“老天啊!”默默站在风中抽烟的GCPD局长詹姆斯·戈登,顶着再一次被吓出心脏病的风险快速回头,看到自己老友那张百年不变的扑克脸之后才放下心来,“下一次你来的时候,或许可以考虑一下换一种方式!”
“我会试试的,”蝙蝠侠毫无诚意地答应下来,“今晚是什么情况?”
吉姆将手上的烟蒂丢在脚下,用脚尖碾灭,“是双面人,早些时候我们收到了一封来自双面人的信,就摆在我的书桌正中。”他气愤地停顿了一下,“实在是欺人太甚!”他从自己的外套夹克中拿出了一封短信,外套后GCPD的标志已经磨损泛白。
“不必和精神病人计较。”蝙蝠侠接过了短信,展开披风投入黑暗之中。
在他的身后,戈登似乎看到了什么,眯了眯眼睛,又摇摇头走开。“哈哈,真是老花眼了,还以为蝙蝠侠的披风刚才对着我打招呼呢。”
这一边,迅速完成了抓捕的蝙蝠侠正在将双面人押解到阿卡姆疯人院的路上。
“嘿,托比,你觉得大家伙是真的蝙蝠吗?”一旁全副武装的警员面不改色地对身旁矮一些的警员悄悄话。
“真的蝙蝠?我看更像蝙蝠人,你知道,就像变异的蜘蛛侠……”托比的话还没说完,蝙蝠侠就押着双面人走过来了,他们两个瞬间大气不敢出,闭嘴低头站直一套动作一气呵成。
蝙蝠侠在经过托比二人时,稍稍停留了一下,强壮的身躯投下的阴影几乎将他二人罩住,他们两个霎时冷汗就沿着额角流下来了。“不是变异,也不像蜘蛛侠。”他的声音经过变声器的改变,低哑难听,像是有三十年烟龄的老烟枪。
托比硬着头皮应道,“对,对不起。”
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蝙蝠侠,心脏都快跳到嗓子眼了。蝙蝠侠在所有哥谭人眼里,不仅仅只是一个普通人穿上了一套蝙蝠制服,而是一个符号,一个警告,悬在所有犯事者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冰冷尖锐而不近人情。
但他又想起几天前一个被小丑打断腿的同事对蝙蝠侠如何赞不绝口,声称他被蝙蝠侠亲自救出爆炸现场,于是梗着脖子继续搭话。“那个,蝙蝠侠,听说你和局长有十几年的交情,那是真的吗?”
托比抬眼偷看蝙蝠侠,居然从他的嘴角捕捉到一个若有若无的微笑,然后他张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突然皱起眉头回头看了看,仿佛有人扯了扯他的披风似的——然后猝不及防地,他整个人突然平地起飞,像是某个红蓝相间的童子军常用的离场方式那样,只不过身后披风高高扬起,带着他直直冲上了四百英尺的高空,毫不犹豫地朝东北方向飞去。
被震惊的余下三个人呆呆地张着嘴看着蝙蝠侠飞走。
“蝙蝠侠!”托比跑了两步,双手做喇叭状围在嘴边,“这招也太帅了!诶,他的车是不是还没开走?”
“少爷,我发现你的坐标现在正在高速移动,是不是遇见了什么麻烦?”蝙蝠侠还没来得及反应发生了什么,耳机里就已经传来了他忠实的管家阿尔弗雷德那精神奕奕的声音,背景音中带着金属托盘互相碰撞的脆响。
“阿福,我很好,但我的披风出了问题。它刚才带着我飞上了四百英尺的高度——我现在正飞过阿卡姆疯人院。”
“听上去很酷,墨菲先生——我是说,布鲁斯少爷。”
“我听见你试图用《飞越疯人院》的主角来讽刺我了,阿福。”
此时他已经到达了哥谭大桥上的天空,如果底下任一司机抬头看一眼,就会发现令哥谭罪犯闻风丧胆的蝙蝠侠,现在正以一种猥琐狼狈的姿势高速飞过天空,拨开夜雨而在身后留下一串彗星似的痕迹,看得再仔细一点,还能看出来拎着蝙蝠侠飞的居然是他背上的披风,本该死气沉沉的披风此时看上去带着肉眼可见的——兴奋?
“一定是您的错觉。”阿尔弗雷德严肃声音仿佛正参加法庭评审,“我只不过在形容您归心似箭。”
蝙蝠洞中,白发的老管家眨了眨眼,全神贯注地盯着面前蝙蝠电脑的屏幕,冷蓝色的光线落在他眼角的褶皱和冷静的瞳孔,倒映出了电脑上高速运动的一个红点,“由您的运动轨迹来看,您似乎在朝着韦恩大宅运动,需要蝙蝠翼来接您吗?”
“我猜想……”蝙蝠侠在说出这句话的同时,狠狠撞进了蝙蝠洞的地下入口,像一枚炮弹似地撞开了一道加固钢门——那声音大概纽约都听得见——随后充分地发挥了其200磅有余的体重优势,刮擦着地面停了下来,“咳咳咳……不用了。”
老管家身手矫健地躲开了披风的飞扑,无心恋战,转头扶起了他深受内伤的少爷,而披风在一击落空后,自顾自地弯下自己的上半部朝他们浅浅鞠一躬,猛然朝客厅的方向横冲直撞而去。
“不!”阿尔弗雷德低呼一声想追上,却被布鲁斯拉住。
“叫……叫提姆。”他艰难地调整着自己的呼吸,只断了两根肋骨,还算幸运。
“我听到了,布鲁斯。”突然出现在耳机里的另一个年轻声音透露着淡淡的睡意,微微沙哑仿佛刚从短暂的熟睡中醒来。此时韦恩大宅的二楼,有一个黑发青年敏捷地飞跃下来,冲着不速之客奔去,一直追到了庄园的厨房内。
他一个急刹车,险险地将自己刹在了厨房的门外。这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生着一对明亮温和的蓝眼睛和一张擅长漂亮谎言的嘴,身材修长匀称,衣着随意却整齐合身,神态也优雅得犹如一名警惕而机敏的四分卫。他紧紧注视着那块漂浮在半空的黑色披风,“布鲁斯,我将那块布逼到墙角了。”
在他的想象之中,原本接下来应该有一场激烈却并不危险的缠斗,他并没有太多和超自然力量的战斗经验,但他并不觉得自己的会落于下风,那条轻轻颤动着的披风看上去并不比自己袖口中的武器锋利——但披风却并没有理会他的逼视,摇摇晃晃地伸出自己的一角,径直拉开了冰箱门,从里面拿出一盘还散发着香气的甜点。
青年斜眼看了一眼烤箱,确定了这盘甜点出自阿尔弗雷德之手。仅这一眼的时间,他再次看向披风时,那瓷盘上的小饼干就已经少了一半。
“布鲁斯,”他再次接通通讯,“如果我没有受到精神药物的影响的话,我看见那条披风在吃你的夜宵。”
那条披风在盘子里只剩唯一一块饼干之后终于舍得抬起头看看自己的处境,三双眼睛同样无语的注视让它后知后觉地感受到不妙,于是缓慢地后退直到死死抵住墙角,一角还在不死心地拿走最后一块饼干,塞进自己突然出现的裂缝里。众人看着那块饼干消失在披风中,再次沉默下来。
在这胶着的氛围中,披风最先做出反应,用自己刚刚拿走饼干的一角朝他们试探地、迟疑地、几乎小心翼翼地挥了挥,然后迅捷地躲开了青年的飞扑、蝙蝠侠强有力的抓握、阿尔弗雷德扔出的瓷盘,虎虎生风地往大门口飞,从韦恩庄园那扇价值不菲的红杉木门逃跑了。
阿尔弗雷德充满惋惜地看了一眼那个中央出现一个大洞的红杉木门。他斩钉截铁地回头对蝙蝠侠说,“它得为这扇门付出代价。”
蝙蝠侠走上前从门上拿下一片披风留下的碎片,“放轻松,阿福。我们会找到原因的。”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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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恋爱的披风
深夜,红头罩收拾完一群有心无胆的私酒贩子,从他们藏身的大楼顶层离开。
他自一道从罗斯福上任以来似乎就没洗过的窗户爬出来,翻身走上楼顶摘下头罩,好让自己的鼻子摆脱刚才那间屋子里浓烈的酒精气息,一边思考着等会儿还是别去酒吧了。
他两分钟前砸碎了整整半面墙的走私威士忌和朗姆酒,现在那里面哪怕沾一点火星都有可能叫这栋大楼付之一炬。
夜空阴沉地垂下来,低矮得像是要压在他的头发上。傍晚下过雨,乌云还未完全散去,远方的黑云上掩映着一个巨大的蝙蝠标志,他没什么表情地盯着那个标志,就像在盯着一个美人身上狰狞的伤疤。
就在他盯着那个来自GCPD的投影时,他看见有一个什么东西从那巨大的蝙蝠标志上飞过来。
一开始,他以为是蝙蝠侠看见了他,朝他飞过来。红头罩原本想要趁他过来找自己麻烦之前一走了之,可那个不明飞行物飞行的轨道实在是过于奇怪,摇来摆去,而且看上去也过于单薄——那东西飞近了些,红头罩看清了,那是一条随风飘飞的披风,而且显而易见属于蝙蝠侠。
披风即将从他头上飘走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伸出手拉住披风,想将它折起来过两天还给蝙蝠侠,但原本应该被他拉住的披风丝毫没有被他的力道影响,自顾自地往前飞,最后竟将他拉下屋顶。
“???”他可有足足190多磅!
因为猝不及防被拉到半空中,他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呼,让自己的另一只手也挂上披风的边缘,头罩摔在地上发出闷闷的响声。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头罩,如果自己摔下去,发出的可就不止这么点儿动静了。
这一举动让那个看上去并不是很耐烦的披风停下来,低下自己的上半部分“看”了他一眼。
红头罩这辈子都没想过会被一条披风瞪,更何况它连眼睛都没有!它就那样停在半空中“瞪”着他,就好像在说“快从我身上下去”一般。
“我也想啊,老兄。”红头罩发出一声紧张的短笑,他现在可是在一百多英尺高的半空中,下面唯一能让他抓住的只有一条细细的晾衣绳,挂满了湿淋淋的旧衣服,“但为了我的浑身的骨头着想,恐怕还得你帮个小忙,把我扔到对面那栋楼上去。”
披风没有把他从别人家的窗户里扔进去,而是缓缓下降,让他的双脚结结实实地踏上了一条小巷的地面才欲重新飞高。但小巷里的动静让它停下了离开的动作。
“这是一把枪,女士,您可以选择乖一点,将包放到地上,或者我可以将一枚子弹送进你的脑袋里。”一个粗粝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嘿,你的手在口袋里干嘛呢?成心让我在女士面前动粗是不是?”
杰森看了一眼兴致勃勃飘在一旁的披风,走近两步靠在墙角观察着这起平平无奇的抢劫案。
拿着枪的是个背对着他的高壮黑小伙,手中抓住点三二的姿势相当专业,他的声音很平静;被枪口指着的是一对情侣鸟,男的穿着一件鼓鼓囊囊的风衣,底下要么藏着一把枪要么藏着一堆矫揉做作的迷你胆子,女的娇小而精致,外披着一件白色狐裘,惊慌失措地反复抬头看自己的男伴,可惜那个软蛋根本想不到任何办法。
红头罩从墙角走了出来。“嘿,邦尼。”
黑小伙转过头看见他,疑惑地挑了挑眉毛。“你他妈是哪个?听着,陌生人,我手上拿着一把点三二,随时都能叫你去见上帝他老人家。你有什么要说的?”“把你的枪拿稳了,奥斯瓦尔德给你来收尸的时候,会发现你手上拿着这把枪。”红头罩平静地说。
那个风衣鼓鼓囊囊的软蛋趁着这时间抛下他的女孩转头就跑,留下那个穿着狐裘的女孩惊恐地看着一颗子弹穿过那个可怜人的脑门。
“你没必要杀他!”她哆哆嗦嗦地说,从自己的手提包里抓出一叠钞票,“这是你要的吗?给你,全拿去吧!我只有一个要求,我要打一个电话。”
“我杀他不是因为他抢劫你,法尔科内小姐。”红头罩看都没看她手上的那叠富兰克林头像,伸手把凑在一旁看热闹结果沾上一滩粘稠血液的披风扯过来,“这是给奥斯瓦尔德留的消息,和你基本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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