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上悬挂的那盏镭射星球灯转动,在水泥地上投落斑驳的彩影。
舞厅的老板娘翁芝玲不在,只有两个小工在勤快的负责招呼今晚的客人,正中的餐桌摆着蛋糕,古皓白的几个特种部队男同事穿着常服,正坐在长沙发座里,把酒言欢。
今天是个放松场合,他们都各自带了自己的女朋友,边防戍守是长年累月的艰苦工作,好多武警就在当地找对象跟结婚了。
在阮愫来之前,古皓白他们支队所有人都有对象,只有古皓白单着。
他条件好到离谱,却从来不谈恋爱,空窗期那么久,现在终于告别单身,大家都在翘首以盼看他的女朋友。
等古皓白拉着阮愫的手,走进来,在场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上的动作,认真的品鉴这一对特别般配的情侣。
冰冷硬朗的古皓白,跟站在他身边的娇媚甜美的阮愫完全契合,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双。
阮愫小鸟依人般的站在肩宽窄腰的男人身边,乖乖依偎着他。
古皓白的脸不再绷紧了显得冷酷,反而有许多的温情脉脉。
马明俊打趣道:“行啊,古队,今天终于把我们阮老师带出来了。”
其他人也跟着起身迎接他们俩。
在场地里坐下,闲聊几许,古皓白跟马明俊走开去过烟瘾,有个齐耳短发的女人来给阮愫递话筒,问她:“你要唱歌吗?”
阮愫不敢接,她发现自从她出现,在场所有人都在观察她,因为她是古皓白的女朋友。
古皓白以前从不交女朋友,这一次,将阮愫带出来官宣,也许会是空前绝后的个例。每个人都想把眼睛放在阮愫身上。
“我唱得不好听。”阮愫委婉拒绝。
“唱一首吧,大家都想听,当是给我们家小马祝生。对了,我叫陈佳。是马明俊的太太。”个性开朗的女人自我介绍。
她是马明俊的老婆,过年的时候刚跟马明俊领证,这次也是跟阮愫一样,是千里迢迢来探望自己的男人。
对方的盛情难却让阮愫接过了话筒,可是她还是不敢唱。
陈佳跟她聊天:“你是不是劝服古皓白跟你回北城了?我刚才听到他跟小马在说,他要跟上面申请退职。”
“是吗?”阮愫喃声附和,没想到古皓白的行动力这么强,阮愫跟他也就是在刚才下车的时候简短说过这些,他就真的为阮愫做了这个决定。
古皓白这时候跟马明俊从阳台上抽烟回来,古皓白见阮愫手里拿着话筒,姿态扭扭捏捏。
古皓白走到她身边问她:“怎么了?不敢唱?”
“我唱得太难听了。”阮愫想他是领略过她的唱歌水平的。
“唱一首吧,我想听。今天人家小马过生呢,”可是古皓白现在还是勾唇笑着,诚恳要求她。
阮愫觉得他又是在逗她了。明知道她唱歌不行。
“我陪你唱好了。”古皓白在阮愫身边坐下,手搭她腰,轻轻将她朝他怀里揽了揽,嗓音温柔的问她,“想唱什么?”
“我不唱,丢死人了,你这么多同事在,唱什么啊。”阮愫压低声音,慌忙拒绝。
古皓白却像是来了兴致,像要刻意要跟阮愫在这个聚会上留下点什么以后值得回忆的回忆,说:“我们一起唱一首。以后回北城去,就没这个机会了。”
他拿遥控器随便点了一首歌。
乐声轻柔的响起,他伴随前奏,轻易找到节拍,启唇唱了歌词。
「走在风中,今天阳光突然好温柔。
天的温柔,地的温柔,像你抱着我。」【注1】
墙壁上嵌着的壁灯发出蓝色光晕,拢着男人线条爽利的俊脸。
他就坐在阮愫身边,靠阮愫无比的近,将薄唇轻启,陪阮愫唱情歌。
这是阮愫第二次听他唱歌。
那一次,是在高中礼堂里,年少稚拙的她置身人群里,离矜贵淡漠的他那么远。
这一次,她就被他搂在怀里,他认真的盯着投屏,低声唱着歌词。
在边境小城的这个雪夜,古皓白认真为她唱《温柔》的模样,改写了阮愫心中青涩的暗恋感受,一直以来,她为记忆里的酷帅少年怀揣的本来是一颗酸涩的青果。
被他轻轻抱在怀里,听他用最动听的性感声音,为她唱最温柔的歌,阮愫整个人都感到了甜蜜的飘。
周遭的一切都变得不真实,唯有完美又温柔的他,可以让漂浮起来的阮愫依靠。
聚会临近结束,古皓白要为了阮愫辞掉在西卢的工作,陪她回北城去生活的消息已经不胫而走。
在场所有女人看阮愫的眼神全是艳羡。
阮愫居然能拉一个淡漠疏离如谪仙般的男人跌落红尘,为她染上七情六欲。
作者有话说:
【注1】歌词,五月天,《温柔》
最近可能都要晚上更新。QAQ。年底上班太卷了QAQ。
第61章 朗艳独绝
深夜, 边境小城依旧下着大雪,四处都杳无人烟,静谧得宛若一个世界尽头。
阮愫把楼房的钥匙串忘在今晚聚会的那间歌舞厅, 跟古皓白回来以后才发现,开门的时候用的是古皓白身上带的那串钥匙。
刚到门口, 发现丢了钥匙的她本想掉头去拿, 古皓白让她明天再去,说太晚了, 而且外面一直下着大雪。
阮愫怕钥匙会丢,为了不让她担心这件小事, 古皓白给翁芝玲打了个电话, 翁芝玲说找到了, 明天叫人来拿就行。
刷完牙,洗完澡,要睡觉前,在二楼卧室里, 阮愫轻轻问了一声古皓白:“你真的打算回北城了?”
古皓白回来后,便一直在书架边整理自己的个人物品,看样子是真的要离开西境。
“不然呢?”古皓白觑着她的眼睛, 说,“一直跟你谈异地恋?让你天天什么都不管,一心朝这个什么都没有,还特别危险的边境上奔来?”
“其实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真的没有让你放弃在这里的工作。”阮愫慌忙解释,她不是那种娇气得一心为难自己男朋友的人。
古皓白拉阮愫的手, 将她揽到怀里, 告诉她:“其实我本来就打算要回去了。张教授跟罗教授最近都给我打好多电话了。我答应他们这个冬天结束, 我手上的工作一收尾就回去。”
原来不是为她。还以为是为了她才回北城,阮愫失落的眼神一发虚,古皓白立刻笑了。
阮愫问:“之前叶静楠也来过那么多次,让你回去,那时候你怎么不答应?”
“她来过吗?”古皓白应道,“我真的不记得了。”脸色跟语气都十分寡淡。
“俄丽娅说来过,还每个月都来很多次。”阮愫嘟嘴,语气酸酸的。
她没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有一次古皓白曾经骗过她叶静楠是他未婚妻,阮愫到现在还没对叶静楠这个人介怀。
“是我爸让她来的。”古皓白跟阮愫解释,不然他怕她晚上睡不着。
“她自己也肯定想你回去。”
“阮愫。”
“嗯。”
“对自己自信点。”
“怎么自信啊?”阮愫的嘴嘟得更圆了。
“过来,我告诉你。”男人勾了勾手指,眼神玩味,凝着阮愫的小脸,故弄玄虚。
阮愫还以为他真的要跟她分享些什么女性要如何自信自强的奥秘呢,真的把耳朵凑了过去。
结果他对她耳朵说:“我的初吻跟初夜都给你了,你还不自信,是想马上给我生孩子?那今晚我就直接弄在里面了。”
嗓音特别黏稠,口吻痞坏到了极点。
“……”阮愫耳尖一红,想退开去。
古皓白已经把她离地抱起来,压唇吻上她娇嗔的口。
他有一八八高,阮愫只有一六九,被他这么抱着,怕掉下去的阮愫只能把纤长的莹莹如玉的双腿圈紧在他又窄又紧的腰上。
男人温热的舌技巧性的挤入阮愫的檀口,轻柔的搅动后,他吸吮阮愫软糯糯的粉舌,含弄得极为轻柔。
烧着碳炉的小房间里,身上只挂了一件绸布吊带睡裙的阮愫被这个柔吻弄得大脑一片空白。
那阵又湿又热的浓甜劲过去,阮愫再睁眸,眼前只有古皓白深邃的漆黑眉眼,紧贴着她的脸,无比的荡漾着温情。
“以后不准再瞒着我想我妈妈的事。”古皓白轻咬阮愫的嫩唇,摩挲许久,叹息了一声后,把唇对着她慌乱跳动的心做要求。
那是太伤心的事,他一个人伤心就够了,他不想阮愫陪她伤心。
“我不要你为我难过。”低醇且带着暖意的嗓音,是男人提供给阮愫的专属。
对别的女人,他永远只有无止尽的淡漠跟疏离。
阮愫被他抱着跟吻着,缠在他身上,周身渐渐沁出一层薄汗。
“答不答应?”他嗅闻着她身上奶甜的香气,哑声问。
“你也不准再想,不然我就会再想。”阮愫软声,娇滴滴的对他做同样的要求。
“……好。”古皓白滚动喉咙,答应了。
阮愫牵唇笑了,比被他送那一条价值不菲的红钻项链还要高兴。
“傻姑娘。”他低哑着嗓子,软着调子骂她,听来像情话。
生命里没有一个冬天,古皓白过得有这个傻姑娘陪在他身边如此充满暖意。
他还是没能把她想起来,最早,他是在哪里遇到这个傻姑娘的。
那时候,她很可怜,没人管,没人要,只能跟在他身边,尊奉他若挽救她的神明。
后来,她长大了,她的愿望是一辈子都跟在他身边,因为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她。
*
狂歌舞厅,上午十一点。
翁芝玲在白天不对外营业的歌舞厅里坐着抽烟,她姐姐翁云霞昨天来了这个边境小城,不知道又犯什么事了,应该是跑路来她这里,躲债主之类的。
翁芝玲昨天不在店里,就是去西卢市里的火车站接她了。
翁云霞今年三十六岁,高中没毕业就不上学了,天天在社会上混,到现在都没结婚,还是单身一人。
她跟翁芝玲一样,长得很漂亮,身材也好,天生是个美人胚子,他们家一直不太平,翁芝玲以前也是厌烦跟家里那些个个不省心的人保持家庭关系,才离开老家,跑到边境上来谋生,自己过自己的清净日子。
“玲玲,我怎么一觉睡到了现在。”起床起太晚的翁云霞从楼房侧边的卧室走出来,问翁芝玲要烟抽,翁芝玲给了之后,她姿势熟稔的点燃,夹在指缝抽了起来。
期间,翁云霞打量这个装修简陋的歌舞厅,口吻带了几丝嘲讽的说:“你这间歌舞厅其实应该去东北边境开,漠河那一带的,就跟那首歌一样,多浪漫。”
“我开这个歌舞厅的时候,还没有出来那首歌。”翁芝玲冷冷应,拿起手机问,“早餐你想吃什么?我帮你叫。”
“吃披萨吧。”翁云霞回答。
“我们这儿没有卖披萨的。”得到这个回答的翁芝玲有些生气,鲁沙尔县这破地方看起来是像有披萨店的吗。
这里的大路上都还可以看到特别古老的拖拉机在开,结果刚从港城跑来的翁云霞要在这里吃披萨。
“那你还呆这里干啥?能过得习惯?”明明是逃难却像是来度假的翁云霞说。
“我说,你就别嫌弃了,大小姐,我给你叫碗牛肉刀削面就行了。”翁芝玲自己做了安排。
鲁沙尔街上都是清真餐厅,回族人开的馆子,翁芝玲随便找了个熟悉的电话,帮翁云霞叫了碗牛肉面。
叫完之后,翁芝玲才认真回答翁云霞的问题:“我就是因为不想跟你还有家里人掺和在一起,我才跑来这里避世,懂吗。你们的破事太多了,天天不是蹲局子,就是上法院。”
“唉……”翁云霞叹气,惋惜道,“你不知道,现在世道不一样了,太太平了,根本不好捞钱了。”
“犯法的事你别再做行不行。”翁芝玲冷声训道。
翁云霞是从港城回来的,一回来不回去老家,反而要来鲁沙尔这个边境小城找翁芝玲,翁芝玲不用过脑子,都知道她肯定又犯事了。
“你别担心,我这次真没犯事。我就是来看看你。”翁云霞拢了拢自己的烟花烫头发,眼神嫌弃的再次打量翁芝玲的这间歌舞厅。
没来之前,她还以为她这个妹妹在这里过得多好呢,结果现在来了,发现翁芝玲也就是在这个落后又凋敝的边境小城上勉强糊口而已。
翁云霞回忆这辈子遇到的最好的事,说:“要是能再遇到一个小孩儿给我一百万就好了。”
“你就去做你的白日梦吧!”
翁芝玲隐约知道这件事,翁云霞曾被一个富家少爷莫名奇妙给了一百万。
她喜滋滋的拿着这笔钱去了港城,一度以为可以靠这一百万坐吃山空一辈子,结果她把这些钱挥霍一空后,越混越差。
那年翁云霞在沪市认识了一个男人,是玩摩托赛车的。
后来肚子大了,跑去找他,才发现他有家庭,家里孩子都有两个,翁云霞说什么都不肯放过他,就在他家里住下,要他天天好吃好喝的伺候她。
那个男人自己也是个穷鬼,在摩托赛事里没得到名次,就开始破罐子破摔,天天喝酒,在一个江南小县城里开了个机车修理铺,正在跟正妻办离婚,两个孩子都不想跟他。
其实他老婆早就不想跟他过了,但是他这个糊不上墙的烂泥抓住了他老婆在婚内跟别人好的证据,要敲诈他老婆拿重金赔偿,还把小女儿强行夺过来,强行控制在身边,跟着他过日子。
翁云霞去找他的时候,这个小女儿十三岁,发育不良,像颗豆芽菜,天天连饭都没好好吃。
这都不算,男人还不送年幼的少女去上学,就让她每天在机车修理铺里帮忙修车跟打下手,还让她天天洗衣做饭,他还算有点良心,虽然让她整天干脏活累活,但是始终不会动手打她。
很多时候他出门去,跟朋友喝酒或者帮别人修车什么的,他就会冷血的把少女独自锁在家里。
翁云霞抽着烟,喷着烟圈,烟雾冉冉升起,拢住她做了半永久妆容的瓜子脸,烟雾淡淡消陨,脸上的细纹清晰的露出来了,是美人迟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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