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芒和方子欣都还没吃饭。
方子欣请她在附近的一家烧鹅店吃广式烧鸭饭,坐在对面,方子欣对她长吁短叹,一脸难受的样儿。
白芒:“怎么了。”心里多少猜到,一定是实习不顺,工作没想象容易做。
方子欣陈述事情原委,她觉得自己要被华艺扫地出门了。
上头领导一点也不安排事情给她做,她每天就坐在办公桌前当一尊佛,即使她主动给他人端茶送水,大家也都不愿意麻烦她。
“晚上的作品围读会我也是主动要求的,不然根本没有我参与的份。”
“也是你告诉我,不要放弃。所以我特意写了一个小说读后感,本来我们部门老大下周才能回来,我还想好好打磨一下稿子,没想到那么快他今天回来要求加班,只能用这篇稿子随便说说了。”
方子欣摊手,扒饭的时候,还打开笔记本审查稿子。“芒,你帮我看看有没有措辞问题。”方子欣将电脑屏幕一转。
白芒噢了声,看了看方子欣赶出来的稿子,结果标题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名。
“探讨白千希的《千鸟》结局寓意……”白芒低声读出了方子欣文档里的标题。
方子欣嘿嘿笑了两声,带点轻率的自得:“头一次感谢林直,昨晚在群里吹捧白千希,给了我灵感。”
白芒看方子欣稿子,方子欣倒是会捡便宜,林直和林笙这对姐弟在群里对《千鸟》这个作品各抒己见地探讨,方子欣全部捡来用,都写在她的读后感里。
“你有没有看过《千鸟》?”白芒问方子欣。
方子欣摇头,那个理直气壮:“你知道的,我从来不看书的。”
方子欣不是大萌,是一个看书狂魔,方子欣唯一看的课外读物就是漫画,结果方玉环还千方百计把方子欣塞进出版社。
白芒已经替方子欣修改这篇读后感,幸好是白千希《千鸟》读后感,修改起来轻松省力。
方子欣眼皮耷拉:“芒儿,我是不是很菜啊?”
“嗯。”白芒点头,白葱的十指在笔记本键盘快速敲打,轻轻脆脆。
方子欣一脸丧气,说起走心话:“以前我总嫌弃贵妃行为粗俗,现在想如果能一直当个暴发户二代也是很好的。”
白芒抬头,肯定方玉环说:“你妈一点也不粗俗,她是一个很积极很智慧的女人。”
方子欣心虚地撇嘴,顿了下,“你妈呢,你一直说你妈没工作,她是一个什么样,怎么生出女儿那么优秀。”
白芒短促地笑了下,口吻清淡:“我妈是仙女。”
方子欣:“那我妈是如来。”
“现在老丁也不在,咱们要不索性撮合一下,让你妈跟我妈见个面,我们一起吃个饭呗。”方子欣出了一个主意说。
“你想啊,你妈不食人间烟火,我妈呢一身烟火,如果两人能综合一下不是挺好?”方子欣越说越上头。
“……”
白芒眼睛微眯,注意力停顿在文档里某一行。
方子欣嘴角扯笑,继续开玩笑:“反正现在你妈一个人,我妈基本也是一个人,不如我们两家人拢着一起过得了,反正老丁在里面无忧无虑地吃着公家饭。”
白芒:“……”
好一会,“方子欣,你真有主意啊。”
方子欣嘬嘬嘴,连忙解释:“我开玩笑的。”
“不,你这个安排很好。”白芒眨眼,目光冒出一点坚定的光,“咱们真的努力撮合一下?”
方子欣:“……”认真的吗?
白芒确定自己很认真,如果白蕙愿意跟方玉环生活,以方玉环那种极强的感染能力,说不定白蕙的病就能慢慢变好。
“我帮你修改稿子,你和你妈提一提这个事。”白芒提出交换条件。
“如果能成。你以后的开会读后感,我都可以帮你写。”白芒又加注了条件。
方子欣:“……我考虑一下。”
白芒朝方子欣感激地笑着,足够真诚,面上笑容十分明亮。
可是……
方子欣惭愧低下头,有点不敢对视白芒,主要除了心虚还有点微妙的尴尬。前面她说让两家生活一起,纯粹是口嗨。
口嗨是口嗨,实情是实情。
实情不是两个女人不能生活在一起,而是现在她家今非昔比啊!
都快破产了怎么再养一个人!
以前她家别说养一个白芒,十个白芒都没问题。
现在家里的情况,哪敢轻易答应多养一个人啊……
方子欣向来爱面子,对一个爱面子的人,穷是最难以启齿的纠结和为难。方玉环已经以她工作之由限制了她的生活费,除了最初给她五千块职场购衣费,后面就不再给她钱了。出版社又不是高薪行业,这个月她实习工资发到手满打满算都不够支付公寓房租的。
所以她现在只能在这个破地方请客白芒。
真不是她抠。
丢人。
闹心。
“如果上面还不够我的诚意,我愿意把我的私房钱,给你一半。”白芒轻轻启唇,佯装不经意说。
啊。
方子欣眼睛一眨,最不经意的话最入心。
她入心了。
“好了,我不为难你,我已经很打扰你们家了……我也不能过分要求还拖家带口想把家乡的妈妈捎过来。”白芒声音突然低落下去,清亮的音质也掩盖不了语气的颓软。
幽幽的,白芒吸了一口鼻子,声音又多了一点鼻音。
“我现在一个人在大城市读书,享受便利又光鲜的大学生活,我妈一个人在山里的房子住着,有时候家里没煤气了,还需要用砍柴做饭。她性格也不擅长交集,在老家没有一个朋友,遇到事也没有人会帮她……只要这样一想,我心里就很难过,非常过意不去。”
方子欣震惊了……
原来白芒以前过的是这样的生活啊,难怪她如此珍惜食物,那么宝贝她那堆破铜废铁,一切都有逻辑了。
这年头,还有几个人住山上的!
方子欣拉上白芒手,又从社畜变回义气十足大姐大的样子:“芒儿,我们是一家人,咱们一起想办法,争取早日让你妈跟我妈一起生活,过上好日子。”
额……这话说起来怎么怪怪的。
白芒抬眸,真诚道谢:“谢谢你,欣子。”
方子欣实际说:“实在不行,以后我们再给你妈找个工作。”
白芒点头,神情凝重,叹了一口气:“……希望她能找到工作吧。”
方子欣默默扒饭……不敢接茬了。
一个生活在山里的低能女人,谁能保证在城市找得到工作啊。
-
《千鸟》舞台剧八点开场,八点半,江川尧还立在大剧院的检票口。
他身材高大,又一个人,吸引着检票口的工作人员频频注意,时不时朝他看上一眼。
到底是什么女朋友……男朋友这般帅还迟到啊。
澜市新的大剧院位于澜市白江江北入海的一个湾头,是白江区五年建造最漂亮的建筑,通体洁白造型像是一枚海平面徐徐冒现的贝壳,显目地占据了半个白江湾。
巨大白贝壳亮着璀璨通透的光,江川大剧院的进口处,一半光亮一半阴影地打在他身上,夜风轻浮吹动他的风衣,过了集体进场的热闹,独自一人显得有点单调。
他不太习惯等人,但心里有所期待的感受,也不错。
白芒在手机里跟他解释:“你先进去吧,我赶过来需要一个小时。”
“慢慢来,别着急。”他叮嘱。
又了十几分钟,江川尧走到路口抽烟,一道靓丽身影如同光芒拨开人群,缓缓朝他走来。
他掐了烟。
白芒漾着笑脸,上前抱住男朋友:“对不起……堵车了。”
江川尧单手回抱女友。
“林笙呢?”她故意奚落地问。
“她已经进去了。”
“她一个人?”
“你猜?”
“我猜她一定也带了她的男朋友。”
“你怎么知道?”
江川尧的手从她腰部落下,牵上女朋友的手,十根手指紧密“相拥”。
白芒笑盈盈地仰着面,一张笑颜全部融进光影里,乌浓的睫毛上挂着细碎的光芒,“因为我的男人,一定不会让我为难。”
不过林笙有男朋友这个事,她很早就知道了。
江川尧带着她往大剧院走去,半晌,他十足嚣张地冒出一句:“小孩别说大话。我还不是你男人。”
第七十九章 千鸟飞来
白芒和林笙在大剧院见面了。
此外,她还见到了林笙的男朋友,坐在她旁边戴着眼镜的平头男孩。
外形一般,但气质不错,沉稳内敛,抬头点头之间,不卑不亢。笑容点到为止,目光绝不会在她和江川尧身上多留。
倒是一个很衬林笙的男生。
关于林笙有男朋友这件事,白芒是在云莱之行跟林笙共泡温泉知晓的。
林笙的手机和她的手机放在一块,男朋友短信进来,林笙伸出手从温泉池边拿起来,目光却特意在她这里短暂停留片刻。
紧张、敏锐,复杂微妙,眼里还带点希望被理解的渴望。
那天温泉池林笙提早回去,两人简单地说了两句话。她告诉林笙,她和江川尧暂时是朋友关系,林笙看她的目光很像丁明薇――
不是何荔嘉那种小女生的愤懑不服气,而是一种淡淡的“她可以理解但这个世界不理解”的高处看人,与此同时林笙和丁明薇也有不一样的地方。
丁明薇顺从,林笙逆反。
就算这个世界不理解又如何,她不需要。
……
还要林笙真的喜欢红色,今天又是一件红色高领毛衣,底下是黑色通勤裤,头发光洁地束在脑后,额角明显。
林笙长得十分很硬气,不是英气,的的确确的硬气;对比林直装逼犯的妈宝样儿,林家能长出林笙这样的女儿,出乎意料又因果注定。
四人坐在大剧院的二楼包间座,双双观看以白千希早期作品《千鸟》改编的舞台剧。
千鸟的故事很复杂,一个蛰伏多年的复仇故事,人物千丝万缕搞不清楚的感情线,以至于每个人对结局理解不同。
除了相对松弛的江川尧,白芒和林笙及她男朋友都看得十分投入,尤其白芒几乎目不转睛,直至主演们上台齐齐谢幕。
大剧院齐齐鼓掌。
“白老师的作品底子真好,幸好改编之后,还保留了精妙的情节逻辑。”林笙夸赞说,漾着笑容看对面,“白芒,你看得比我还认真,是不是也很喜欢白老师的作品?”
白芒:……
“我不喜欢。”她明确回答林笙。
理由是:“太阴郁了。”
林笙略有遗憾,解释说:“或许那就是真相。”
白芒:“真相是对世界的理解,每个人理解不一样。”
林笙点了一下头,尊重她的看法。
白芒不喜欢白千希的作品,却比他们任何一个都看得投入,林笙对白芒的理解是一个学习能力强的人,自然十分专注。
观众席开始散场,人群却往舞台方向排队,找主演们合影。
他们四个,对合影的事都不感兴趣。
-
白芒和林笙一块来到洗手间,大剧院的卫生间四处都贴着光可鉴人的玻璃,像是进了哈哈镜里,四面八方地折射彼此的人影。
林笙洗好手,站在她面前,面上神色客气而带点请求。
白芒多少猜到林笙想请求她什么。
“我家人不会同意我和他交往的,还请你帮我隐瞒。方子欣也不要跟她多提,我不是不信任你们,只是任何秘密都经不起传播。”林笙语气平直,即使恳切,多少带着一点死板。
察觉说话方式太正经,林笙开起玩笑――
“当然林直也不能知道,我弟弟根本心智未开。”
白芒扯了一下嘴。
点头。
没说任何保证的话,纯然干净的一双眼,却给了林笙极大的信任感。
林笙为什么要白芒替她保密,因为她无比清楚自己的家庭每个人,尤其了解丁明薇的做事方式。
她的男朋友是她本科同学,也姓林,兴城人,家境十分普通,父母已经离世,上大学之前一直跟着姑姑家生活。
何况她母亲现在攀上了林家,父亲林春生又升了级别。
即使她没办法嫁入江家,家人一定也会安排宁市的权贵家庭跟她相亲认识。
男朋友这样的条件,林笙很清楚,她全家都不会同意。所以她和林默交往了三年,家里人一点也不知道。
林笙自认为自己不是恋爱脑,她选林默,是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她想要过什么样生活。她和林默都是可以完全脱离家庭在澜市生活打拼的人。
她选择林默,欣赏多于迷恋,对以后思考盖过一时的冲动。
林默工作努力踏实,身上有着林笙在那些二代身上没看到的务实感。去年林默进了全国最顶级的律所,业绩完成得漂亮又出众。林默没有优越家底支撑,也靠自己完成人生的逆袭。
她欣赏林默,最欣赏林默的地方,还有就是他对自己人生稳健的操控感。
但母亲丁明薇不一样,她自己攀上权贵,便认为她的女儿能加入更顶级的家庭。这些年林笙为了隐瞒恋情,十分配合丁明薇。但林笙心里很清楚,丁明薇渴望的那类家庭,根本不适合她。
不是她完全不爱慕虚荣,不想要高嫁,过更好的生活,而是她的性情和理想均不合适。性情上,她渴望在另一半那边获得绝对的掌控感;理想上,她要的从来不是当成为附和男人的黄鹂鸟,她要成为雄鹰,翱翔自己的一方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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