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少爷陆之瑾的房中,尚书府夫郎沈钰正在劝诫他唯一的儿子。
他这些年与陆尚书琴瑟和鸣,相敬如宾,唯一的意外就是让一位侍郎爬了他妻主的床生下一个庶女。现如今,这位侍郎已被他发落到偏院,其女从小被塞去学院读书,一月只回来一次,眼不见为净。
尚书夫郎并不是一个大度的人,特别在陆尚书的事情上,尤甚。
但他懂进退,知隐忍,背后有有丞相府撑腰,因此,陆尚书一直很敬重他。
这次陆尚书去着人寻大儿子,直到下定主意要将人带回来,才告知他一声。他已在数日前发过好大一阵火气,冷静下来之后,知道此事他已阻止不了,便顺了陆尚书的意。在儿子因此事闹脾气时,还来劝慰自己的儿子。
倒也不是真的心胸宽阔,左右不过是个已十八岁待出嫁的老儿郎,连妻主都还没有选好,届时来了以后,由他做主随意选上一个嫁出去,在此之前,就给他一个偏院住着。他这样儿的,哪里能与他正值青春年华才十六岁的大儿相比?
到底是少年意气,陆之瑾生得一副好相貌,只不过在家中一直受宠,略有些骄纵,此时生起气来,腮帮子一鼓一鼓,“我这是气母亲将他接回来吗?难道我真的在乎别人喊我大少爷还是二少爷?我是在替父亲你不值!结果父亲你还这样说我,父亲你也太让我伤心了!”
尚书夫郎闻言笑笑,他保养极好,一张脸白玉光洁,丝毫看不出岁月的痕迹。他十七岁时在尚书状元及第游街时对她一见钟情,嫁给尚书至今已有十八年。他非要嫁她,破坏了他原来的婚姻,才开始那两年,尚书怎么对他,鲜有人知,他还不是这样过来了,还赢得了她的爱重。
他的儿子,委实是天真烂漫,为这一点点小事纠结到不行。
“你就安心在家待着,当务之急,是应该准备好一个月之后入宫之事。待你到时选上皇夫,便是为父最欣慰之事。”尚书夫郎拿起梳子,为儿子绾发,又笑说道:“你不是最喜欢女皇?我记得两年前,还见过你给她偷偷写的情诗。”
陆之瑾被闹了个大红脸,偷偷写的情诗被父亲发现,那是他此生最尴尬的时刻!
“父亲!”陆之瑾娇嗔道。
尚书夫郎抿唇笑,而后对他说道:“喜欢什么,就要去争取,就像你的父亲我,如果不争取,那现在就没有你,知道了吗?”
陆之瑾闻言点头,眉宇间划过一抹坚定,“父亲,我知道的。”
陆之琰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来的这里,醒来的时候,已经在马车里。脑袋里有着属于另外一个人的记忆。
这个人也与自己叫同样的名字,只不过却生活在截然不同的世界。这里是玄国,一个以女子为尊的国度,这里就如同华国古代社会,只不过男子与女子的地位恰恰与我国古代相反。
他的记忆中,原主一直生活在小镇上,他的父亲手艺好,在小镇上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面店,还供他入男学。临近八岁时,父亲染病去世,从此原主便被外祖母接回家中教养。
外祖母一家行商,生活过得极为富裕,从未在物质上短缺过他什么,给他亲人应有的关爱,一直到现在十八岁的年龄。外祖母已准备给他说一门亲事,未曾想他的母亲竟遣人找上了门来。
母亲在京中任大官,官职极高,外祖母认为认祖归宗更有利于他的亲事,便让他上京。只不知道什么情况,陆之琰睡一觉后,醒来代替了他。
陆之琰这两年睡眠极其不好,已到了不服用药物就睡不着的地步。只这一次是自然睡着,没有想到竟然发生这样的意外。
马车前行,陆之琰靠坐在马车之上。
这是外祖母为他精心准备的马车,宽敞,柔软。可尽管如此,陆之琰还是感觉到颠簸。
古代的路,哪里能与现代的宽敞大道相比。
从家乡小镇到京城,坐马车要十余天,现在只过了五天,也就是说,至少还有七八日的路程。
陆之琰倒也没什么所谓,现代也好,古代也好,都是一样的活着,活着就很累,没有意思。
索性就这样吧,人生有人帮忙安排,女子为尊的世界还算新奇,走一步算一步,将随遇而安这个词展现得淋漓尽致。
“郎君,我们到京城啦!”
陆之琰坐在马车中昏昏欲睡,耳边传来赶马人熟悉的声音。
车行数日,终于到了京城。
陆之琰闻言,微微睁开了双眼。用一只手撩开布帘,见到城中古香古色,熙熙攘攘穿着古装的人来来往往,旋即不甚感兴趣的将布帘放下,又瘫回座椅上,闭上了眼眸。
京城在于其他才刚入京的人眼中,或许是无比繁华,可对于陆之琰来说,比华国上的一个小镇都不如,也就那样吧。
没兴趣。
不关心。
坐了那么久的马车,就很烦闷,累。
以玄国这样的交通状况,以后再也不想出远门了。
尚书府在城东,城东那个片区基本都住的城内官员,每日有人专程巡逻,治安也最好。
马车寻路而去,于尚书府门口停下。
与陆之琰一同回去的,还有一辆马车,是来接陆之琰的人,态度倨傲得很,这一路与陆之琰每天只说少少的必须的几句话。当然,陆之琰比他的话更少,他压根就不说话。
如若那人不是在出发之前,听过陆之琰与外祖母一家告别,大约会以为这人是个哑巴。
“郎君,到了。”
车停之后,那人在门口唤到,语气丝毫不见任何尊重,还催促道:“你快点儿吧,早就与府中递过消息,知道你今天要来,别让大家等急了!”!
第93章
任凭那人在外如何叫嚣,陆之琰还是隔了好一会儿才施施然出来。
坐在马车上,一不小心打了个盹儿,刚醒的时候总是迷迷糊糊的,要许久时间才能醒神。
或许是换了个环境,这里空气清新,夜晚万籁俱寂,只除了大自然的鸟叫虫鸣。
陆之琰就发现了,自穿越到玄国后,他的失眠的状况比往常好了许多,虽不至于恢复成寻常那样,但是一天两三个小时没有什么问题。
这就够了。
长期受到失眠困扰,不放过每一个能睡觉的机会。
失眠的痛苦,无人能懂,难以言喻。
陆之琰身上穿的是一袭白袍,都是外祖母父精心为原主准备,外祖母家什么不多,就银子最多,陆之琰上京,带多了东西累赘,直接给了匣子,里面有许多的银票,让上京后需要什么买什么。
陆之琰是搞不懂这里的货币,但打开看着厚厚一大叠,可见身家颇丰。
他出来时,那等候的侍从如同之前那般,依旧是忍不住被晃了神。
就这位公子此般相貌,倒是出人意料,竟比府中的大公子还要出众。
万般迷惑。
不过是乡下村夫生下的儿子,怎会生得如此颠倒众生?
“快点儿吧!”
那侍从隔半天才见陆之琰将马车的门帘掀开,本就不是什么良善的长相,此时看起来更是凶恶,满脸不耐烦。
“磨磨蹭蹭的,走吧!”
说罢,便率先走在了前面。
他是尚书夫郎院中的,虽听尚书的命令,实则是只听夫郎的,自然看陆之琰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陆之琰不知道这其中的弯弯绕绕,但看见这狭窄的偏门,便知道这家人对他什么态度。
第一次回家,正门都不给走,显然,进去了日子也不会好过。
……算了。
人家不欢迎,正好他也没有进去的欲望。
古代高门大户规矩多,怎么看都不是他该待的地方。
“回永州。”
说了来玄国的第一句话。
帘子一放,人又坐了回去。
这就是不想认祖归宗了。
马车是外祖母家的,赶马小厮也是,还有一个从永州带过来的侍从,是陆之琰的贴身小厮。两人看着陆家让公子只从偏门进去也是气愤不已,怎么说也是第一次回来,连个迎接的人都没有。看起来没甚诚意。
家主送他们离开时就私下专程说过,将人送到后先不要离开,如果情况不如他们想象中那样,随时将少爷接回去。外家是真正疼爱公子,将公子当做一家人,什么都为他想到。现在看这情况,是一天都等不下去。
那就回永州!
两个小厮与自家少爷同仇敌忾,一话不说,手上的马鞭一扬,车子便扬长而去。
留着仍然站在偏门口凶神恶煞的那侍从看傻了眼。
什么情况?
都到家门口了,怎,怎么走了……?
这位爷行事,怎的如此莫测?
将人安全带回来可是尚书大人指派给他的任务,容不得半点闪失,傻眼之后,反应过来赶忙让人驾着马车去追。可就差了那么一点儿时间,车影子都不见,如何也是追不着了。
……
“什么?驾车走了?!”
尚书府内,尚书夫郎双目圆睁,以一种仿佛听见天大的奇事不可思议的语调,反问道。
这个时间,尚书大人正在上朝,侍从回到府中先将事情禀告给尚书夫郎听,他心中忐忑,再没有面对陆之琰时候的嚣张气焰,深怕没办好事被夫郎责怪,如实答道:“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已到了家门口,郎君却车也没有下,只掀开门帘望一眼,又叫马车掉转回头。马车跑得甚快,我没有防备,再去追时,就追不上了。”
说着,还添油加醋一番说道:“乡下长大的儿郎就是不知轻重!”
陆之瑾也在一旁,听着深深皱起眉头。
“父亲,你说他怎样想的,是想以这样的方式故意引起母亲的注意吗?”
陆之瑾对于陆之琰的到来没有丝毫的欢迎,反而觉得那就像一个外来的闯入者,忽然进入他们的生活,打破他们原来的格局。
对于这个同母异父的大哥,没有接纳没有欢迎,只有不喜和防备。
尚书夫郎也没有想明白陆之琰这一番操作是怎么回事,不过,他做事,向来只看结果。
尚书夫郎深深皱眉,说道:“他怎样想,这不重要。当务之急,是将他给带回来府中。”
人都到了,却过门而不入。去接的人还是他这里的,被别人知道,要怎么想他?指不定背地里怎样笑话。
陆之瑾却不以为然:“他要走便走,还叫他回来做甚?”
尚书夫郎看一眼自己单纯的儿子,深叹一口气。
“此事并非是你想的那样简单。”
下午,陆尚书陆青荷归家后,听见陆之琰竟然没有归家,反而是掉头走了,果然大发雷霆。不仅着人将那领人回来的侍从大打三十大板,还立刻着人快马加鞭半道去拦。
马车到永州要十一三日,骑马快马加鞭也不过三四日。
七日后,寻人的人去了一个来回,都杳无音讯。最后还是在京城之中的一处幽静的小院将人寻着。
原来陆之琰根本就没有回永州,永州于他而言,也不过是另一处陌生之地。且不说那里的都是看着原主长大的亲人,很容易就发现他的异样之处,就说长达那十余天的路程,就让陆之琰望而生畏。
这一周之间里,陆之琰都住在客栈之中,每天躺睡,坐着发呆,轻易不出门,这之间只做了一件事,就是出资买了一个小院,作为以后落脚之地。
然而,他还是想得过于简单了。
小院前脚才刚拎包入住,后脚尚书府的人便找上了门来。
两列大约十余人的家卫将他整个院落团团包围,陆之琰瞬间放弃抵抗。
……行吧。
既然如此有诚意,回去就回去。
爱咋滴咋滴。
……
从头到尾,陆之琰躺得比地板砖还平。
听说陆之琰找到,陆青荷提前便带着府里人在正堂大厅侯着。
这一次没有人敢偷奸耍滑,马车堂堂正正停在了正门门口。
门口等着的人是陆家管事的,接到陆之琰,领着人走了一路,中途有陆家仆人撞见,见到陆之琰,皆面露惊艳之色。而到正堂之后,尚书夫郎沈钰见到陆之琰,不由得面色微怔。
尚书大人陆青荷不苟言笑,清瘦高挑,长相不俗却生来一张严肃的脸。从陆之琰出生几月后,就未再见过他,未曾想到他竟长得与他父亲如此相像,再多的火气,对着这张脸也发不出来。
“过家门而不入,你父亲从前是怎样教导你,竟教得你如此任性!”
半天,不轻不重说了这么一句。
本该是一家团聚的日子,见面没有先互相介绍一下,谁是谁都还不知道,出口就是斥责。
如果是原来的陆之琰,听见这句话可能会愤怒伤心,他的父亲是他此生最敬重的人,是逆鳞,谁都不能说他父亲的不是。可陆之琰却不是,他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听着这些话,也很是无所谓,只淡淡“哦”一声,接着,没了下文。
等着他至少为自己辩解几句的众人:“……”
眼前这位才回来的,长得再没见过比他更好看的,可就是,似乎过于没有脾气了一些。
接着陆青荷才板着脸为陆之琰介绍家中的人。
咸鱼要有咸鱼的自觉。
既来之,则安之。
介绍一个,他便跟着喊一声,态度要多配合有多配合。
介绍完人,就陆之琰过门不入还在外置办小院准备独居一事,进行了极其深刻的教诲。
总而言之,就是身为男子,总有一天要嫁为人夫,应当贤德恭谦,尤其注重名声。特别未出闺阁的男子,怎可有独居这样的想法,如此违背伦常大逆不道!
将陆之琰当着众人的面一番敲打,将这几日府内因他不归丢失的颜面找回些许之后,放他去了他的住处。
他的住处位于尚书府西北角,院落很大,据说比原大少现一少爷的住处还要大一倍不止,院落旁边就是湖,风景独美,是府内上上等的居所,现在专程划拨给了才刚回京的陆之琰,以表重视。
领路的管事说得眉飞色舞。这一路走了大约有一三十分钟。陆之琰走明白也听明白了。独栋临湖小院,面积大,什么都好,唯独地处幽静,离得正堂远了一些。
绝佳之地!
陆之琰满意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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