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好犹豫的。
他需要保证小于的安全。
凉风狠狠刮着于锦芒的耳朵,耳朵尖的冷疼渐渐地化作轻微的耳鸣。于锦芒大口呼吸,感觉到那些冷气顺着呼吸道刺痛了肺。她终于明白刚才的路世安为什么独自离开,终于明白为什么……
为什么,每一次,每一次,在她们“穿越”的节点前后,小路都会经历一次险些丧命的“危险”。
每一次,危险发生时,路世安都不在场。
……
于锦芒牙齿发颤。
因为。
一开始的“让他讨厌你”也好。
还是“分手”也好。
这些都不是路世安的真实目的,这些都是借口。
从始至终,路世安的目的只有一个。
杀掉路世安。
杀掉自己。
他不停穿越,不停轮回,想要挽救的人,从始至终,只有于锦芒一个。
为此,路世安不惜一切代价,包括――
在感情未深时,自己杀掉过去的自己。
那些无数的轮回中,路世安后来一直尝试的,就是如何杀掉自己。
只是他失败了。
如今的他重新寄希望于于锦芒身上,一边想方设法令于锦芒破坏小于小路的感情,一边……
伺机杀掉小路。
于锦芒说:“王八蛋!!!”
王八羔子,大潮鲅,大傻子。
于锦芒火速回忆,只能想到曾经镇上发生过一起“藏獒伤人”的事情。养藏獒的人就住在离姥姥家不远的地方,原本在城郊养着,后来被投诉,才偷偷地挪到镇子上。
藏獒属于烈性犬,只认一个主人……
那人老婆去代他喂藏獒,就被咬了一口,腿上缝了十多针,当时颇为轰动,但那人还是继续养着……
后来。
后来听说那藏獒咬死了人。
于锦芒同路世安说起过这事。
还有呢?
她想不出。
头突突地痛。
于锦芒咬牙,宾馆肯定不能再回了,路世安知道他们住在那里。就算是躲过这一次,也躲不过下一次――
现在,只有时时刻刻地守着大学版路世安身旁,路世安投鼠忌器,才不会下什么狠手。
于锦芒如此希望着。
还是快些回到青岛。
小镇上,人少,能制造死亡的意外太多太多了。
她拉着大学版路世安的手,铆足全力往前奔跑,她记得附近有个叔叔,开黑车,也会包车。凭借着记忆,于锦芒一路跑到那位叔叔的家门前,用力敲门,大声喊门。
大学版路世安将她身上的外套又拢紧了一些。
于锦芒喊了好几声叔,终于看到院子里的灯亮。只听几声咳嗽,重重的开门声,还有叔睡眼惺忪的问话:“谁啊?”
听起来就是刚从床上爬起来。
于锦芒欣喜极了:“是我,叔。我想问问你,现在你能开车送我去市里――”
门开了。
于锦芒呆住。
她看向草草披着外套的叔叔身后。
站着一脸沉静的路世安。
不需要于锦芒问“你怎么在这里”。
独自经历无数次循环的路世安已经从她表情中洞悉。
他望着于锦芒,眼睛沉沉:“曾经的你,也是带我来这里。”
“我建议你杀掉你身旁的小路。”
“他是之前的我。”
“我是以后的他。”
第31章 起源 万物之初识
路世安的名字,是他爷爷给取的。
意为“一世平安”。
路世安的爷爷,名字响当当,叫做路不群,卓尔不群的不群。这个名字是村口里唯一一个读过书的教学老师给他取的――路不群还有个哥哥,叫做路卓尔。
这俩名字,花了两个掺着榆钱的白面窝窝。
路不群年轻时走南闯北,才十二岁就跟人去东北――山东地少人多,就这么些粮食,养不活那么多嘴。东北地广人稀,多得是无主的荒地。以前人闯关东,路不群也心痒痒,跟着一块儿去。
乘船,从胶东半岛出发,到大连,谈不上近,也不算远。
路不群的哥哥路卓尔就死在船上,他在船上同人打牌,输了钱,热血冲上头,气不过,一怒之下从船上跳下去。这话说起来太丢人,往后同人讲,路不群都说自己哥哥死于一场突然的疾病。同船的人同情他一个人孤孤单单,去了东北后也多有照应,一开始都去做长工,那家养着个白胡子的老神仙,擅长摸骨算命。有天夜里,路不群请老神仙喝了酒,又请他帮自己算命。
老神仙说他啊,命有富贵相,但不长久。有聪慧子孙,但慧极易伤……
后面文绉绉的,路不群记不清了。
但路不群的的确确发达了,他在东北干了几年,搭上线,开始跟着一个来此地收灵芝的人单干。这么多年了,他倒腾过皮货卖,也干过不少“投机取巧”的事情,说白了,就是倒爷。赚了不少钱,也败了不少钱。
路鼎聪就出生在路不群最有钱的时候。
这是路不群唯一的儿子,自然也寄予厚望,力能扛鼎,聪明伶俐。路不群把自己所能了解到、想到的所有美好字眼都给了儿子,只希望他能不负厚望,能够带领后代更上一层。
没想到路鼎聪是个败家子,无论路不群如何送他出去读书、如何伤透脑筋给他牵桥搭线、送他去见各种各样的名师……
都没有用处。
唯一能令路不群满意的是,路鼎聪好歹按照他的心愿结婚生子,同妻子孕育了一个白净漂亮的男孩。
对于这个来之不易的孩子,路不群绞尽脑汁,最终慎重地为他选择了一个稳妥的名字。
路世安。
一世平安。
彼时路不群的家产已经被路鼎聪败坏得差不多了,剩不下多少东西。尤其是在路鼎聪闹离婚后,更是把路不群仅剩的那点养老钱也搜刮得干干净净,什么房子车子……都没了,只一套自己居住的老房子,所幸位置不错。
路不群狠下心,将路鼎聪赶走,断绝父子关系,只牵着路世安的手――儿子没了,儿子也不要孙子,他养。
路不群并不对路世安寄托多大希望,他只觉冥冥之中天自注定。
他隐约想起曾经那位白胡子老神仙说的话,说他后代有聪慧子孙,但慧极易伤。
路不群老了后也开始读书,读到苏轼的《洗儿诗》,也颇有感喟。
「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
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路不群不聪明,哪里又敢同苏轼相较。他生了一个聪明劲儿都用在花天酒地的儿子,如今只希望孙子能够性情纯良,聪明不聪明的,都不重要了,只要平平安安、别那么混账就好。
但路世安从读小学时,就展露出了不同寻常的聪明。
路世安学说话晚,长大后话也不多。从上学第一天起,就开始不需要家长收拾书包和书本,他自己有主意,一切收拾得干干净净。以前的老师也会让学生用书皮包好课本,免得一群小崽子用着用着就把书用得七零八散――但以前可没有现在这样方便的自粘书衣,都是拿报纸,拿彩色的、大开页的杂志。
路世安的课本,永远都是自己包的,仔仔细细,干干净净。有些孩子,一学期下来,课本的边缘发黄发白,脏到好像是刚从泥坑里捡出来。路世安的不,他的课本永远干干净净,一个折角都没有。
每个学期结束,他都能往家里带一张奖状,再带些各科老师给的奖品。
后来,爸妈离婚,路世安被送到济南爷爷家,开始往爷爷家带奖状。
路不群到了这个年纪,也开始“散养”孩子,不怎么拘束路世安的个性,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更多的时候,是路不群背着手去遛弯,旁边跟着挎住小书包的路世安。
路世安不爱说话,爱看书,一本书就能看一天,完全不需要照看;他胆子大,从小就知鬼啊神啊传说都不能全信,小小年纪就敢独自走无人小路――唯独一点,他怕水。
其实也说不好是天生还是后来,他不会游泳,也坚决不学游泳。他甚至不能接受浴缸,打小就拒绝家里人把他放进大盆或者浴桶中清理。
最严重的一次,也就是被打闹的同学碰下去那次,路世安差点因为过度的恐水而昏死。
不过这也算不上大问题。
读初中时,路不群的身体就不好了。
有段时间需要住院,他实在无精力照看路世安,便同路世安的姥爷商议了一阵,让路世安去那边念初中和高中――路不群隐隐有预感,自己怕是撑不了几年,怕是无法看着路世安考大学了。
路世安的姥爷一口答应,不过也同路不群仔细商谈,明码标价,孩子不是白养的。路世安的姥爷退休金有限,下面还有好几个孙子孙女,若是这样免费带外孙,他的儿子儿媳肯定又要闹……
路不群给了他二十万。
二十万,照看路世安到念大学。
这时的路世安已经对死亡有了朦胧的概念,但远远称不上清晰。他没有养过宠物,只同路不群一起养过一盆月季。
月季这植物也奇怪,山东是月季的“开挂区”,随意地在门前门后栽一棵,不需刻意浇水施肥,它也能泼泼剌剌地茁壮成长。可一旦移植到花盆中,各种意想不到的病虫害接踵而至。
他们就养了这么一盆月季,是小贩贱价处理的,到家后才发现生了病。路世安翻书查资料,精心养了一个月,这棵月季还是干了枝子、烂了根。
那时候的路世安就意识到。
人类无法阻挡死亡。
一开始就注定的结局,人力所不能扭转。
正如孟子所说。
「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命中注定,谓之宿命。
刚刚意识到这点的路世安很快陷入这种无法掌控死亡的迷茫中,那时他正读初三,刚十五,正是思维活跃、易慎思多虑的年龄。
路不群体检出查出脑血栓。
说严重也不算多严重,很多中年人就已经有了血栓,当下也不致命;但也不是什么小病,路不群年纪太大,只能依靠长期服药,说不定哪天就发病没了。
路不群倒看得开,他劝了路世安很久,让他去淄博姥爷家,等假期了,再来陪爷爷。
――倘若有人能告诉路世安今后发生的一切,此刻的路世安绝不会去淄博。
十五岁时的路世安接受了爷爷的建议。
淄博的开销和生活节奏都要比济南少、慢很多。路世安成绩本身就名列前茅,到了新学校后,度过前两个月的适应期,也开始频频蝉联第一名。他平时寡言少语,又是“空降”的转学生,无形中多了些“神秘”的气质。
少有人同他交流也没关系,路世安不在意这些。
他只想好好读书,早点高考结束,早点陪陪爷爷。
于锦芒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
那时候她还叫做于胜楠。
那次是数学联考,最后一道附加题格外难,难到令路世安也无处下手,写了一个“解”字就停笔,空着这一块儿交上去。
但他又想知道答案,交完试卷后,又凭着记忆默写出整个完整的题目,直接去数学老师办公室找老师。
数学老师桌子前已经站了一个女孩了,个子不是很高,头顶还碰不到他肩膀,像个……小竹笋?或者说,像大明湖上刚刚努力冒出一个头的小荷花苞。
她说话声音也磕磕绊绊:“……我觉得这个数字有问题,也可能是题目有问题,反正,反正就是不对……”
数学老师正喝水,水太热,烫的他咂一下舌,将双层玻璃杯子随手放在厚厚试卷上。
他推了推眼镜,有些敷衍:“快上课了,你先回去吧,我好好看看。”
女孩用力点头,手足无措地离开,仓皇又谨慎,矛盾极了。
经过路世安身旁时,路世安看了她一眼。
是个很清秀的女孩子,头发很黑很美,像缎子。
然而更能引起他兴趣的,还是她刚才磕磕绊绊说的那些话,路世安低头看了看手上记的题目,仔细读了几遍,忽然明白了。
这道题目就是错的,难怪没有解法。
如果按照女孩刚才说的那样,改变几个数字,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他正沉思,老师笑着看他:“小路啊,你是哪道题不清楚?”
路世安说:“我的问题和刚才那个女同学一样,她刚刚一说,我明白了,今天联考的……”
那天晚自习,老师大力夸赞路世安,说他聪明,参加联考那么多学生和老师,就他一个人看出题目出错了……
路世安听得愕然。
他后来才知道,那个被老师藏去姓名的女孩,姓于叫胜楠。
楠木的楠。
能胜得过金丝楠的,一定是更为优秀的树木。
有次在学校中买东西,路世安忘记带卡,正思考是该退掉还是怎样时,身后人低声:“不如刷我的吧,我卡里钱多,快毕业了,也用不完。”
路世安一回头,又看到于胜楠。
她同人说话时也很少看人眼睛,总是微微低着头,声音也细声细气的,不怎么爱说话的模样。路世安向她道谢,约定好明天还她钱,她也只摇头。
那是中考前的两天。
路世安一直带着五十块钱,次日去她们班级找她,几次都没遇到人。他本可以将钱交给她的同桌,由她的同桌转交给她,但鬼使神差,路世安还是留了下来,想亲自还给她,再说一句谢谢。
唯独中考时没带够钱,也唯独中考时,俩人遇到了。
路世安听到她窘迫地向监考老师求助。
他默不作声地将尺子折断,给她。
可惜每次考试结束后,她都是匆匆收拾书包就走。路世安没有拦她还钱,唯独怕出意外、影响她考试心情。
他知道对方在为中考发愁,一场数学考试,她小声叹了六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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