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点后悔答应在这住一晚,这什么破房子,她若是以后要去鬼片,肯定找傅砚泽借这里。
镜头随便一运,浴室门被大风刮开,露出里头藏着的一个人......
沈常乐光是想着就觉得毛骨悚然,望着那扇浴室门也不敢进去了。她觉得自己有毛病,为什么要脑补这些?
她又折回去拿手机,得赶紧把路听野找来。
【你过来。快点。】
【把你那边的被窝和枕头拿过来,你今晚在我这打地铺。】
-
“房子这么多,就非要让她来这,非要让她住那间。”
书房里,八盏水晶灯煌煌亮着,上百个小灯泡散发着暖调的光,像一片黑夜里燃烧的原野。
路听野站在那张巨大的大班桌前,手抄裤兜,居高临下地看着坐着的人。两侧是极高的镶嵌在墙壁里的书柜,放满了各色各样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年代的书籍。
“你故意的?”
傅砚泽放下手中的书,笑着回答:“我只是想让你们更亲近。”
路听野扯出一个鄙夷的弧度,“你这么会拉媒保纤,干脆辞职了去干媒婆。跟傅家打工委屈你了 。”
傅砚泽笑容僵硬,眼中露出无奈,“听野,你小时候没这么叛逆。”
路听野冷冷地看着他,“你十几岁就忙着跟你那几个堂兄弟争家产,当然比我老谋深算。”
傅砚泽心里又是被狠扎一刀。
九岁那年路听野从傅家出去,就再也没有回过傅家。那年傅砚泽才十五岁,被傅闫封送去了美国读书,说是去读书,不如说是把他隔绝起来,不让他受那件事的影响。再回国已经是五年后了,傅老爷子去世,四房争夺家产,二十岁的他正是野心勃勃的年纪,渴望向上,渴望权利,即使他一直想着把路听野带回来,也因为各种原因耽搁,直到近几年,地位逐渐稳固才有空腾出手做别的事。
但等他真正有时间去管路听野这边的事,局面早已超出了他的控制。
人不是一成不变的,如同河里的水永远在往前流。路听野不会永远堕落下去,他也会找到一个好好活下去的理由。
沈常乐就是他想好好活的理由。
“先看看这个。父亲让我转交给你的。”傅砚泽转到正题上,从一本厚重的书下面抽出一份文件。
听到父亲两个字时,路听野眼中滑过一丝厌恶,没有接,只是漫不经心地抬手翻了几页,没有看完,他眸色如同窗外鸦黑的夜色,“傅家的钱,我一分不要。”
说着,路听野两支手指摁着合同,往前一推,合同顺着桌面滑到傅砚泽的面前,纸张发出哗啦的声音,和窗外的雨声混作一团。
路听野站着,正对着一大扇玻璃窗,望出去是一片漆黑昏暗,没有灯,没有月光,天地都分不清了,只感觉这栋阴森的城堡在风雨飘摇的中心,摇摇欲坠。
合同上写着股份继承几个字。
路听野能拿到傅家百分之五的股权,前提是改回傅姓,搬回傅家。
傅砚泽丝毫不觉意外,他多此一举不过是例行公事,转达父亲的意思。傅砚泽面色温和,把文件收回去,放进抽屉,随后沉默了片刻,这才寻了个话题:“那间房还是你小时候住过的样子,没有动过,你那时的画父亲也找人给你裱装好,挂着,你不去看看?”
“不去。”
路听野不假思索地拒绝。
傅砚泽看他一眼,忽然笑了下,“行吧。不去就不去。”
路听野也看他一眼,扯了扯唇,转身走出这间华丽到令人觉得阴森恐怖的书房。
“对了。听野,你房间的灯有日子没换了,今天太晚,明日我再派人去看看。也不知今晚是否打雷,信号若是不好,你就早点休息。”
路听野拧下把手,推门,“砰”一声,像一道闷雷。
........
走廊上铺着暗红色花卉地毯,两侧墙壁用金色的浮雕和油画做装饰,水晶壁灯散发着萤烛般的弱光,寂静得可以听到自己呼吸的声音。
今晚注定是个台风夜,所有人都早早回了自己的房间,才八点多,偌大的城堡里不见人影。
路听野不知不觉走到了三楼,站在楼梯口往走廊深处望去,幽深昏暗的一条走廊,尽头是两扇极高极阔的双开门,紧闭着。路听野拿出手机,看看有没有沈常乐的消息,微信置顶那一栏平静如水,消息还停留在下午赛马会上沈常乐发来的那两条。
姐姐在里面做什么,睡下了吗?还是在看电影刷微博或是和人聊天?路听野犹豫了片刻,还是走了过去,走到一半的时候,他忽然停下,望着面前这扇门,心里有分外混乱的情绪,乱糟糟的,乱得像一团浸水的棉花,堵在胸口。
不敢进去。
那里面是他和妈妈曾经住过的地方,是他唯一剩下的关于妈妈的幸福的回忆。
--“小野,以后我们就要住在姨妈家里了,你....喜欢这里吗?”
--“喜欢啊!这里比外婆家大好多啊!好漂亮!我还能和阿泽哥哥踢足球!”
--“.....嗯.....那你要听话。”
当时他那么小,怎么能听出来母亲话语里带着深深的痛苦,她在期待着他说不喜欢,不喜欢就能有理由不住在这,远离这,远离那个男人。
路听野捂住胸口,只感觉有一股黑影压着他,头重脚轻,他颤着手去口袋里拿了一颗糖出来,飞快撕开糖纸把糖塞进嘴里,然后迅速转身就走。
房间里。
沈常乐一直在捣鼓路由器,她刚刚给路听野发的两条消息居然没有发出去。手机信号只有一格,就连WIFI也连不上,这路由器像是个破摆设。
“啊!”
沈常乐最后尝试了一次,指示灯还是红色,把手里的路由器泄愤似的往边上一扔,路由器摔在地毯上发出巨大的轰隆声,沈常乐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双手环抱住自己。
--“轰隆”
又是轰隆一声。
这是打雷?
沈常乐犹豫了下,还是往窗边走去,抬手掀开厚重的窗帘,瞬间,一道光劈头盖脸而来,泼墨般的天空被闪电照得一片煞白,她飞快放下窗帘,惊魂未定转过身来,对着华丽的卧房。
好巧不巧,那盏华丽的水晶灯闪了闪,又呲呲地闪了下,紧接着熄灭下去,偌大的卧房登时暗了一半。
沈常乐强装镇定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裂缝,背脊发凉。
路听野呢,路听野在哪?
沈常乐掐着手心飞快把手机拿起,连走带跑地上了床,把被窝盖在身上,她点开通讯录给路听野打电话,可信号显示弱,拨出去没几声就自动挂断了。
沈常乐咬唇,窗外又是一声巨雷,玻璃窗哗哗作响。她干脆钻进被窝,把头埋进去。
沈常乐感觉大脑里有一根弦绷着,绷得死死的,黑暗的空间里氧气逐渐耗尽,她只得把被窝掀起一个小角落,煽动一下,让新鲜的空气流通进来。
路听野在做什么?怕是睡觉了吧。
一个平日里不让他来他都会主动过来粘着她的人,今天倒像是消失了一样,又想到路听野下午抱着她说的那些哄人的话,她越发焦躁地抓了一把还带着湿气的头发。
骗子。
窗外大雨瓢泼,雷声一阵一阵。
她躲在被窝里,害怕,焦躁,难受,生气,混乱的情绪在心里拉丝结网,爬满了每一个角落。
“咚咚咚。”
“咚咚咚咚。”
沈常乐缩在被窝里,强迫自己睡觉,可惜未果。也不知道这样煎熬了多久,隔着一层被褥,她忽然在雷雨声中依稀辨别出另一种声音,仿佛是有人在敲门。
门外,路听野单手端着一份热气腾腾的面条,腾出一只手来敲门,敲了好几声也没人回应。
现在才九点,沈常乐不可能睡了,也许是看电影看得太投入了?
半小时之前,他从这里离开,没走多久还是决定去看看,又想到沈常乐晚餐没有吃多少,怕她饿,于是转道去了厨房,做了一份简单的雪菜肉丝面。
路听野又敲了一声,完全没有反应过来,门被人从里面猛地拽开。
沈常乐赤脚站在门后,一双泛红的眼睛直勾勾地盯住他,“路听野,你到底去哪了!”
劈头盖脸的怒意,路听野端着面僵在原地。
“你就一个人回房间睡你的大觉去了,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好久?净说那些哄人高兴的假话,我就知道男人都是不靠谱的,你和他都一样!”沈常乐越说越气上心头,音调扬高,颇有些歇斯的味道,眼睛冷冷地凝着路听野,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对路听野发脾气,但就是控制不住,就是非常生气,生气到她都不知道在生气什么。
那闪电巨雷和大雨像是在她身体里。
“你知不知道我一个人在这鬼地方很害怕啊!”
你和他都一样。
这句话在路听野耳边一闪而过,可根本容不得他细想。
路听野从没见过她如此失态,动了动唇瓣,木讷地把手里的托盘举高,“我给你做吃的去了。我怕你肚子饿,就去厨房--”
“谁要吃你做的东西!”
沈常乐大脑晕眩,有些站不稳,见他把那面送过来,她烦躁地抬手一推。
哐当一阵巨响,面汤打翻,屋内比屋外更要狼藉。
滚烫的汤汁飞溅出来,泼了不少在路听野的手上,烫得皮肤瞬间成了赤红色。
两人都愣住了。
沈常乐没想过要打翻这碗面,她不是故意要去打翻这碗面。脑子里一片混乱,她张了张嘴还是什么也没说,僵在原地,下巴不自觉地扬起,浑身的血液都在往头顶冲。
她看到路听野的眼睛垂下去,手还端着托盘,任由洒落的汤汁烫他一手。
对,你看到了吧。
我就是这样一个傲慢蛮横的人,就是一个即使是错了也绝不会低头的人,就是这样不论表面上再怎么好骨子里就是坏脾气的人,就是一个眼睁睁看着事情遭到透顶也不会开口去挽留的人。
--“沈常乐,你为什么总是要做那些你觉得对但别人并不喜欢的事?你昨天给我铺面,今天给我送车,明天你是不是要给我送套房子把我圈进去?”
--“铺面怎么了?那是因为你家需要我就给啊,车怎么了?你天天骑个自行车跑来跑去,你不怕热吗?你不怕热我也怕啊,我是喜欢你才愿意给你啊,我又不是给不起。”
--“般般......你能不能收一下大小姐的做派.....你有时候真是.....”
沈常乐后来才想明白和陈嘉岁不欢而散的那天,他想说又没有说完的话。
--你有时候真是不可理喻。
沈常乐见路听野久久不说话,有些受不了这种压抑,只是淡淡:“你想回去就.......”就滚。
“真的不饿吗,我看你晚餐都没怎么吃,还是你不喜欢雪菜肉丝?那我给你去做番茄牛肉好不好?或者这样,做点清爽的,火腿蜜瓜沙拉怎么样。”
沈常乐顿了下,掀起眼皮看他。
外面风雨飘摇,电闪雷鸣,她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雷雨。
雪菜肉丝的香气不会因为打翻了碗而消散,反而愈发浓烈混乱,低沉暧昧的灯光里,路听野站在走廊里,身后一片幽幽。
那种混乱的情绪又重新开始牵丝攀藤,蜘蛛一样爬过心脏,留下一行发热的轨迹。
乱糟糟的世界里,只有他是清晰的。
也许他是不一样的。
不知道。
路听野见她不说话,也许是觉得尴尬不自在,想着他走了她会好受一点,于是低声:“我先去厨房,等会再来,脏的我来收拾,你别管。”
他端着托盘转身朝走廊深处而去,沈常乐一言不发,抿着唇看他的背影,心里有什么声音在说话。
没有多想,只是凭这句声音,她赤着脚绕过那摊冒着余热的汤汁,脚步飞快地走在地毯上,路听野似乎察觉到了身后有脚步声,诧异地转过来,看见她遥遥走来,没有穿鞋,他赶紧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地上,想转回去给她拿鞋,“怎么不穿鞋跑出来?”
沈常乐大步跨过托盘,走到他面前,抬手扯住他的衣领,把人拉到自己面前。
路听野被迫低下头,“你怎么--”
沈常乐眼睛里没有多余的表情,勾住他的脖子,踮脚,轻轻吻住他的唇。
就想和他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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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是的,你厉害,你成功吸引了我!
路听野:姐姐,你惨了。你开始喜欢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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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再吻一次
蜻蜓点水的一个吻, 甚至说不上是吻,亲一下而已,唇瓣碰一下唇瓣, 很轻很温柔也很生涩,但足够令人心荡神怡。
沈常乐对于亲吻的记忆并不多。和陈嘉岁在一起的时光, 永远是矜持和青涩的, 两人最出格的一次也不过是那年初雪,两人在雪中轻轻碰着对方的唇瓣,心脏跟着砰砰跳了下。
或许那几秒就是她的初吻。
很令人出乎意料, 她亲上路听野的瞬间, 仍旧有一种初吻的喜悦,羞涩,怦然心动。和陈嘉岁身上清正的皂香不同,路听野身上的白檀香气是温暖而浓郁的,是横冲直撞的, 像一张捕捉蝴蝶的蜘蛛网, 沾上就迷失其中,挣扎不开。
沈常乐觉得自己疯掉了, 她在亲一个比她小四岁的弟弟, 她脑子一发热,把这层玻璃纸给捅穿了。
很快,触碰的地方开始一点点升温, 两人僵硬地维持着这种默不作声的触碰, 有点像是较劲, 又像是在沉默不动中等待。
较劲久了总有一个人会受不了。
沈常乐骑虎难下, 她大脑空空, 不知道是该继续进一步还是该淡定的退回?
地上的面汤已经彻底冷却了, 聊胜于无的一点荠菜肉丝香,雷声从卧室的窗户缝里传进来,密密麻麻的雨滴敲打在耳边,像噼里啪啦的烟花炸裂在耳边。
沈常乐觉得雨声都在催促她,催促她结束这又暧.昧又刺激又尴尬的局面。
还是决定退一步,不是她不敢进,是怕吓到路听野,她抬手轻轻推了一下路听野的肩膀,她是示意路听野退后,没想到路听野抬手就抓住她的手腕,另只手环住她的细腰,把她往前一扣,嵌上他石更得像山一样的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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