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虽然只有一个妯娌,但却是整本书的女主,姜露对女主的态度和从前那两个妯娌是一样的——敬而远之,最好还是不要在一起生活。
搬到娘家住,她不用再操心婆媳关系和妯娌关系,也让林二少爷操心一下翁婿关系。
林年年坐在椅子上,两脚悬空,左手是松松软软的面包,右手是又甜又糯的豆包,哪个都舍不得放下,每吃几口,还要喝一小口妈妈喂的汽水,甜甜的橙子味儿,是她喝过全世界最好喝的饮料。
作者有话说:
2023年的新年愿望:换掉鸽子头,重新做人。
第4章
事实证明,想吃软饭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女儿在补觉,老婆在往脸上贴黄瓜片的时候,林二少正在厨房给岳父打下手。
洗菜、剥葱、刮土豆——还把手给刮破了。
林二少看着右手食指上的口子欲哭无泪,真不是他笨手笨脚,他动作已经很小心了,只是老丈人家刮土豆用的居然是一块不规则的玻璃片,哪怕他从没下过厨房,也知道这并非专业刮土豆的工具。
“爸,家里有碘伏和创可贴吗,纱布也行。”林二少不太确定的问道。
姜父看了眼女婿手上的伤,浅浅的,还没有一根绿豆芽长,连滴血都没流,这都不能算是伤。
一个大男人怎么还这么娇气,姜父不光觉得女婿娇气,还觉得这女婿手笨了点儿。
“你们结婚以后,是不是一直都是露露做饭?”
洗菜像小孩玩玩具,剥葱半颗葱都给他剥没了,刮个土豆还能伤到手,这一看就是从来没下过厨房的,连搭把手的活都没干过。
老岳父虽然语气平静,但明显是不太高兴。
林二少还不高兴呢,又不是他想穿来的,他和老婆结婚以后,做饭的是家里的阿姨,又没有让自己老婆动手。
他就不该看老岳丈行动不方便一时心软进来帮忙,该让老婆来的,老婆和他一样没有做饭的经验,这样的话,老岳丈就不会质问他,而是夸赞他一手包揽了家务活。
穿书不能往外说,原身夫妻俩真正的互帮互助的生活,他倒是有记忆,可他就算是说出来,老岳丈现在也不会信啊。
真的不能说,那就只能说假的了。
“我们下乡的时候不用做饭,知青点的知青们都是各自有分工的,体力好的挑水,脚力好的捡柴,厨艺好的做饭,大家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志,志趣相投,彼此之间关系都很好。”
个屁!
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别看凤凰屯知青点不大,这些年所有的知青加起来才十二个人,可内部却至少有七八个小团伙。
大家累归累,遇到问题的时候该团结也会团结,但大多数时候也避免不了斗争,谁让农闲的时候确实都闲得不行呢,没书看,没剧追,没手机玩,去趟县城都不容易,多余的精力总要消耗,男知青里打架是常有的,女知青里吵架是常有的。
姜父信了,在他看来知青队伍就像他待过的军队一样,大家各司其职,炊事员做饭,医务兵救治伤员,通讯兵负责联络……
退伍这么多年,姜父做梦都想回到部队,他喜欢部队的一切,当然也包括这种各司其职的安排方式。
不过他还是很好奇,女婿娇气成这样,给他闺女都娇:“你和露露在知青点负责做什么?”
林二少张口就来:“我和露露负责养鸡种菜,我们俩属于擅长种地的。”
反正家属楼不能养鸡,也没有田让他们种,林二少想怎么吹就怎么吹。
姜父点了点头,看来东北的土地确实肥沃好打理,不然擅长种地的女婿也不会下乡七年还这样娇气。
“家里没有碘伏和你说的什么贴,我房间桌子南边的抽屉里有一小瓶酒精,你去消消毒,等会儿吃饭的时候我叫你。”姜父道。
酒精啊,林二少怕疼,忙道:“算了,我也不是娇气的人,这点小伤忍忍就行,我回家一趟把行李拿过来。”
正准备往锅里倒油的姜父停住了手,心里头高兴想夸女婿又不知道怎么说。
“我今天跟厂里请假,你有什么想吃的吗,我待会儿请假回来顺便去趟供销社,中午咱们好好吃一顿。”
想吃的那可太多了,尤其是浓油赤酱的菜品,林二少想着这时候的经济条件,而且他没把行李搬过来,还不算正式住下来,不能把老丈人吓到,很克制的只点了一道菜:“红烧肉,我喜欢吃红烧肉。”
“成,我等会儿就去买肉。”姜父乐呵呵的道。
自从妻子搬到医院宿舍去住后,这大半年来每个月发给他的肉票都让他借出去了,肉票都是限定当月可用的,没法攒下来,一直到前几天收到女儿的来信,他就把借出去的大部分肉票都收回来了,本来之前就说好了,等他闺女来就要还肉票的。
肉票充足,油也攒了好几个月,前天炸完丸子、藕盒也还剩半壶呢。
可惜糖票都让他拿去买糖块了,要做红烧肉,那得再跟人借点糖票买白糖。
红烧肉,再买一只闺女喜欢吃的烤鸭,外孙女这个年纪应该喜欢吃甜的,来一盘西红柿拌糖,再调个凉菜,煮个鸡蛋汤,四菜一汤就齐活了。
林二少也不含糊,直接抬脚去了林家,刚好赶上吃饭。
林父已经吃的差不多了,林母正在客厅里追着小孙子喂饭,林向南端着碗喝粥,顾青菜刚夹到一半,见林向北这个时候回家,都很吃惊。
毕竟到了吃早饭的时间,女儿女婿和外孙女上门,亲家公论情论理都该留顿饭。
“吃了吗?要是没吃锅里还有碗粥。”林母瞧了眼饭桌,桌上的两盘菜都吃的差不多了,“我再炒盘新菜。”
“不用了……妈。”称呼喊出口,林二少就像解开了封印,一改刚回来时在家的沉默,“我是回来拿行李的,岳父那边的房子只有他一个人在住,我们打算搬过去。”
林父撂下筷子:“搬过去?去你老丈人家住!”
林二少道:“是,岳父那边更宽敞,我们搬过去能住的更舒服些,我们不在,你们也能住的松快些。”
“这不是松不松快、宽不宽敞的事儿,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能住老丈人家,住老丈人家的那都是……”林向南皱着眉头说道。
虽然林向南没把话说完,但除了两个孩子,在场的人都知道他要说什么,住在老丈人家的女婿那基本都是上门女婿,也就是俗称的倒插门。
“这不是胡闹吗,家里又不是没有你的房间,就算是住的挤了点,也不能上老丈人家住去,那不是让人笑话吗。”林父一顿输出。
林母紧跟着劝道:“你们刚回城还不知道,家家户户都是这个情况,好多拖家带口回城的人只能在阳台和客厅里打地铺,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家里人多,地方就这么大,大家都挤。”
林二少挑了挑眉:“这不是有不挤的法子吗,总不能我岳父那边空着房,咱们家挤成沙丁鱼罐头吧。”
顾青好心劝道:“不是哪边房子多就住在哪儿,小弟,人言可畏。”
人不就活一张脸,好好的大小伙子带着老婆孩子住到老丈人家去,不是上门女婿在外人眼里也变成上门女婿了。
林家总共就俩儿子一闺女,林慧慧因为当年下乡的事儿,这些年来和娘家来往并不多。
不过她也不喜欢这个小姑子,两辈子都自私自利,远着点也好。
但要是小叔子一家也搬出去,还是搬到老丈人家去住,这让外人怎么看她们大房,倒像是她和林向南占足了父母的便宜。
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她是接了婆婆的班不假,但她们并没有和公婆分家,这些年她的工资也是放到公中大家一起用。
再说房子,林家以前的房子在大杂院,四合院将来在京市会涨成天价,不管是卖出去,还是被拆迁,都能直接暴富。
但林家的大杂院不同,里面住的人确实太杂了,房子不算好,又不允许改建,想卖没人买,而且直到她死的时候都没拆迁,一大家子人挤在三间小房子里,要多憋屈有多憋屈。
但她置换的这三间楼房就不一样了,现在住着舒服不说,再过二十年,这里就能赶上拆迁,小房子直接换大房子,京市二环内的大房子,将来价格还有的涨呢,有这么一套房,两个儿子娶媳妇都不用操心了。
换这套房子之前她就已经立下了契约,这套房子有一个房间是属于小叔子的,也就是说将来拆迁,小叔子也能凭借字据分到钱。
所以小叔子也没吃亏,相反,比起卖不出去又不被拆迁的老房子,拿到手里的钱才是靠谱的。
这些年林向南升职也好,家里换房子也罢,都是她找门路、找关系,靠着上辈子的记忆提前投资的,又不是靠家里的两个老人得来的。
所以不存在大房占便宜这回事儿,小叔子就算心有不忿,也不该舍了脸皮搬到老丈人家去住。
人言可畏,但林二少无所谓,毕竟他习惯了。
作为港城林家名声在外的唯一败家子,他没结婚前就没少被人议论,但那时候议论声只局限在港城的富豪圈子里,结了婚以后,他的知名度跟着老婆扩大,议论声从港城蔓延到内地。
每一次他老婆被狗仔偷拍的照片放到网上,翻一翻底下的评论,除了夸他老婆美的,建议他老婆重新出道演戏的,总会有一波感慨和科普他这个豪门绣花枕头的评论,只会花钱,不会挣钱,挥金如土,不学无术。
林二少才不会被这些议论声影响到呢,在他看来,这些议论声都在反向肯定他会投胎,被人议论几句也不会影响到他的生活质量。
会投胎的时候,林二少都没把脸皮当回事儿,如今存款都不到五块钱,就更不会把脸皮当回事儿了。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如果搬到老丈人家住,在外人看来就是上门女婿的话,那……我也太亏了,顶着上门女婿的名声,却不是上门女婿。”
不光他亏,老岳丈也亏。
他一家都搬过去了,住人家的,吃人家的,结果他还不是上门女婿。
两两都吃亏,那还不如干脆坐实了入赘的名头。
“不如让我入赘姜家吧,这样就能名正言顺住在岳丈家了。”
林二少一副想通的样子,当年原身结婚的时候还在下乡,没彩礼,也没嫁妆,写信告知双方父母后,两家都给寄了钱和物,如果算价值,还是姜家给的更多呢,现在想来,也能算入赘。
林父气得牙都在打颤,摸过摆在角落的扫把,举过头顶,冲着小儿子的方向抡过去。
林二少真没想把老人家气出个好歹,这年头交通不发达,通讯也不发达,真要是把老头气倒了,他都不知道上哪找电话打给医院。
但站着挨打也不是他的性格,开玩笑,他亲爸都没打过他,总不能让半路冒出来的便宜爸给打了。
林二少左闪右躲,身形灵活的像只猴子,奈何屋里的活动空间实在不大,又有个孕妇,他既要躲林父,又要避开孕妇。
好在,林父被林向南和林母双双拉住,林二少这才松送了口气,火速去卧室拿了行李,左手一个大包,右手一个大包,脖子上还挂了个小布袋。
离开前还撂了话:“入赘的事儿就这么定了,反正儿子还是你们儿子。”
林父气的扔了扫把,两手重重的拍在自己大腿上:“他怎么就这么没皮没脸!”
他简直不敢相信,这个没皮没脸要去入赘的人是他的小儿子。
这个屋子里除了对叔叔没有印象的小孩,其他人也不敢相信。
林母捂着脸蹲在地上痛哭,孩子是在怨她们。
当年小儿子本来可以不用下乡做知青的,她没了工作,但老头子有,一份工作不能分给姐弟两个人,但慧慧那时候已经够结婚年龄了,完全可以相亲嫁人,慧慧不肯,老头子的工作就谁也没给,结果报名下乡的前一天,慧慧瞒着家里人跟人领了证,三个儿女只有最小的儿子下了乡。
七年,人这辈子有几个七年,中间有好几年,她一度都觉得小儿子再也回不了城了。
闺女不亲,小儿子又不知道能不能回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她和老头子将来还得靠老大两口子养老,所以这颗心就慢慢偏了,被隔成五间房的新房子只分一间给小儿子,还是那间最小连窗户都没有的房间,又哪里公平了。
明明从早上起来到现在什么东西也没吃,林母却难过到想吐。
林向南心里不是滋味儿,小弟不该是现在这样子,就算下乡当了七年的知青,也不该是现在这副吊儿郎当的模样,不该不管不顾的去当姜家的上门女婿。
是因为房子吗。
躲到角落里护着肚子的顾青才是四个人当中最震惊的,因为她见过上辈子那个意气风发、斯文有礼的林向北,见过许多年。
而现在的林向北,俨然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模样,不在意脸面,也不害怕父母失望,就像一个混吃等死的二流子。
她上辈子最羡慕的人就是弟妹姜露,但现在她有些同情姜露了,摊上这样的丈夫,愁都能愁死。
敷完黄瓜片后,姜露感觉自己皮肤水润多了,用温水洗了脸,再用毛巾轻轻擦拭干净,可惜原身没有护肤品,这个家里也没有,连廉价的擦脸霜都找不到。
脸上不抹东西怎么行,皮肤干燥会加速面部衰老的,虽然原身比她十岁,但也到了需要好好保养的年纪。
光敷黄瓜片不够,涂廉价的擦脸霜也不够,十八九岁青春正盛的时候,脸上只抹保湿霜都水水嫩嫩的,但到了二十五岁,护肤品就得进阶了,不能再用便宜货,还得经常往美容院跑。
不过现在没有贵的,来瓶便宜的也行。
姜露看了眼外面渐渐升高的日头,早晨的太阳光也一点都不饶人,什么防晒工具都没有,她还是不出门了。
“爸,你买肉的时候,顺便帮我买瓶擦脸霜。”
“行,还有没有别的想要的?”姜父乐呵呵的应下。
那可太多了,只是大都买不到,能买到的应该也买不起。
“没有别的了。”姜露回道。
姜父只是普通工人,每个月二十几块钱的工资,这点钱不足以养活四个人,更别说其中三个人相当不好养活。
而且姜父的钱都是血汗钱,姜露也没法花的心安理得。
3/29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