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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国子监当厨娘——冬娆 【完结】

时间:2023-03-09 11:35:40  作者:冬娆 【完结】
  没有树木,便用粗壮的木材做成中空的熊猫洞,再放置一些供熊猫玩耍的东西,蔺荷还想挖一处泉水供大熊猫洗澡用,不过眼下时间太赶,来不及做,她打算之后再说。
  改良过的红土壤可以种植竹子,至于竹子的来源也不需要担心,直接拿着铲子去陆史虞的院子里挖几株。
  于是蔺荷就看到了翠绿竹子下,小小的尖尖头。
  经过一个冬天的洗礼,竹子秀丽挺拔,雅俗共赏,而眼下这个季节,竹笋也从地里破土而出,这东西见风则硬,若不及时的采摘,就会变老苦涩。
  有懂得竹笋的下人告诉蔺荷:“竹笋要吃霜降后埋在土里的冬笋,口感会格外鲜嫩,这种已经长出地面的,味道变有些逊色。”
  蔺荷挑了几株,将手里的铁锄递给陆史虞,示意对方开挖:“我知道,不过做腌笋正需要这种春笋。”
  下人知道蔺荷的手艺,没有再说些什么,想要接过陆史虞手里的锄头干活,陆史虞却没有给他们。
  “我来。”
  脱掉厚重的冬装,穿上轻薄的长袍,挽起袖子时,露出结实有力的小臂。
  每当锄头高高的仰起,陆史虞的小臂肌肉就会绷紧,如同拉满了一张弓,青色的血管隐隐暴露。
  看的蔺荷又有些蠢蠢欲动。
  锄头落下,砸到脆生生的竹笋上,惯性作用下那股大力就将竹笋整个削下来,或者直接将锄头刨进土里,连着竹笋根也一起深挖出来。
  因为陆家的竹子不算很多,两人只刨了一些便停下手,多余的,让四九出门向其他人收购。
  等到陆史虞的脚伤已经转好,蔺荷也将所有的竹笋处理干净,放到密闭的罐子里腌制。
  除此之外,还顺便腌了一些酸菜黄瓜和萝卜,一起放到后院的空房间里,和大熊猫咩咩作伴。
  值得一提的是,之前种下的辣椒也长出了新苗,蔺荷每日都要过去给浇水,看着辣椒苗越长越大,心情也越来越美妙。
 
 
第69章 新生入学肉夹馍
  圣上的赏赐下来时, 国子监正接纳了一批新生,这些新生年轻朝气,一个个脸上充满紧张与喜悦, 怀揣着对未来的美好向往, 目睹了他们进入国子监之前的第一件大事。
  皇上跟前的大太监宣读圣旨, 然后一箱箱的金银抬上来, 陆史虞接旨叩谢。
  此举也是为了告诉新生学子们,皇恩浩荡, 只要好好读书,他们也会得到皇上的赏识,一朝从虫化龙,位极人臣。
  至于陆史虞是因为什么而被嘉赏就不需要多说了, 陆大人只需要借此完成自己的目的,其他并不重要。
  之后是入学测试。
  能一路走到国子监的学子,身上都有真才实学, 并不害怕这小小的入学测试, 完成第一场考试之后,众人从学舍里出来。
  有相熟的互为交谈:“王兄考得怎么样?”
  “尚可。”
  “哎, 这次的题目与我平常做的不太同相同, 竟然出现了律法条例。”
  “在下也有同感,不过幸好昨日看了一下律法,略有了解。”
  学子听到后,顿时羡慕的不行:“哎呀, 早知道我也去看看了,不止律法,还有算学也比平常的要难,很难想象出题的人是何等人物。”
  “你不知道?”这时, 旁边人加入话题,“这次出题的人就是今日给我等监考的陆大人!他是国子监司业,探花郎出身,据说国子监最可怕的不是夫子,而是神出鬼没、不知何时就出现在你身后的司业!”
  “豁!”
  听此八卦,人群隐隐激动起来,原因无他,年轻人对这种小道消息最感兴趣了,“你从何得知?”
  “我有一表亲,曾经在国子监求学,这些事情都是他告诉我的。”
  学子老神在在:“当然,这位司业最出名的并非他的严苛,而是他的口味。”
  “口味?”
  众人不解,学子压低声音,竟然有种鬼瑟的感觉,“传闻这位司业没有味觉,不管多么难吃的食物都能下咽,比如众所周知的饭堂中毒一事,唯独他中毒最厉害!”
  啊这……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
  正此时,陆史虞从他们面前走过,男人身高八尺,长身而立,行动间衣袖摆动,好一谦谦公子。
  陆史虞越过众人,往饭堂而去。
  等人走了,几位学子才开始喘气,果然是神出鬼没啊……因为下午还有一场考试,学子们不能离开国子监,八卦完后,便也准备去国子监饭堂吃点儿东西。
  卢俊却拒绝了好友的相邀。
  好友问其原因,他道:“难道你没有听见刚才那些人说的话吗?饭堂里的东西吃不得。”
  “会不会是他们故意这样说的?毕竟国子监司业都去饭堂里吃饭。”
  卢俊摇头:“你可知秋山书院的小三元?”
  好友想了想,“你说的可是鲁东的伍仁杰?”
  “正是他,当初伍仁杰本是打算入国子监,正是因为秋山书院的饭食比国子监好,他才选择了秋山书院。”
  闻言,好友震惊不已,毕竟在他看来,国子监已经是所有读书人都想进入的地方,结果人家小三元不仅不进来,理由还这般奇怪,当真是让人心情复杂。
  不过这也间接的证明了,国子监饭堂的食物有多么难吃。
  卢俊:“这下你还敢去吃吗?”
  好友脸上露出苦涩,“话虽如此,但若不吃饭,下午的入学考又该怎么办?”
  于是卢俊从兜里拿出妻子为自己烙的饼子:“呵呵,我带了干粮。”
  好友:“……”
  最后卢俊还是去了饭堂,原因无它,主要是朋友觉得他语气过于欠揍,特意把他拉去的。
  “你只带了饼子,没有热水,不好下咽,不如去饭堂要点水喝。”好友这样劝他。
  卢俊一想,也的确如此,更何况,饭堂的东西难吃,总不至于水也难喝吧。?
  怀着这样的心情,二人来到国子监饭堂,结果被门口排队的人吓了一大跳。
  只见长长的一条,从门口一直排到小径的尽头,好似弯弯曲曲的地龙,好友不明所以:“不是说不好吃么?怎么这么多人!”
  卢俊摸着下巴沉思:“估计是和我们一样新来的学子吧。”
  两人走到队伍的后面排队,大约一炷香的时间,终于轮到他们进去。
  不同于其他地方,国子监饭堂分为三个区域,其中有一个区域摆放着小长桌,平均一个桌子能坐六人,大部分学子打完饭后会在这里用食。
  靠左的区域,放着一个巨大的椭圆形桌子,卢俊看过去的时候,那个桌子正在旋转,一群学子围绕着桌子,等菜品转到他们面前,便用筷子夹起扔进自己的小锅里。
  卢俊从来没有见过会转的桌子,觉得稀奇,便仔细瞧了瞧,然后发现,原来是旁边有人在踩转手,虽不了解其中道理,但大概就是凭借如,桌子才会旋转的吧。
  “想不到这国子监的特别之处还挺多。”
  再往里走,则是甜品售卖的柜台。
  最近国子监的奶茶风靡京城,好多人为了尝上一尝,不惜你争我夺,只为了抢到一个名额。
  卢俊也听说过国子监的奶茶,他的妻子就从小外卖员那里买过三次奶茶,要不是数量有限,卢俊毫不怀疑他的妻子会每天都喝。
  此刻看到奶茶,卢俊感慨的同时,主动邀请好友一起喝。
  “奶茶可能是饭堂里唯一能入口的东西。”他这样说。
  两人一人一杯,咬住芦苇竿的一头用力吸动,瞬间,奶香、茶香扑面而来,完完全全地将人包围。
  一颗煮到软糯的红豆被卢俊吸到嘴里,红豆又软又烂,舌尖轻轻一压,便化为粉末,于是那股红豆味更加明显,让人恨不得沉溺在红豆的世界中。
  怪不得他的妻子爱喝呢,这么好喝的东西,的确让人欲罢不能。
  卢俊当即又买了一杯,他打算喝着奶茶,吃自己带来的饼子。
  先找座位坐下,因着好友没有带干粮,只能从饭堂里买着吃。对方挑了半天,最后端着一碗蛋花汤和一个肉饼子回来。
  卢俊见状,颇为诧异:“你若想吃饼,我可以分你一些。”
  好友摇头:“算了,你拿的也不多。”
  之所以买肉饼,是因为他觉得肉饼最不容易踩雷,眼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填饱肚子。他先喝的蛋花汤,蛋花汤做法简单,大部分人都会做,所以入口之后,味道和其他的蛋花汤没有区别,甚至于更鲜美一些。
  越简单的食材,做起来越难,极其考验厨子的手艺。
  譬如这蛋花汤,有些人做出来的鸡蛋会有腥味,那是因为直接用开水淋了蛋液,又或者搅拌不均,使其凝结成块。
  国子监饭堂的蛋花汤就没有这些问题,蛋黄蛋清充分打散,融为一体,这样煮出来的蛋花轻薄均匀,像流云一样漂浮在表面。
  味道上,国子监蛋花汤鸡蛋爽滑,鲜嫩不腥,实在是蛋花汤中的精品。
  好友一口气将蛋花汤全部喝光,热出了满头大汗:“这个蛋花汤真不错,卢兄要不要尝尝?”
  “不用了。”卢俊拒绝。
  蛋花汤有什么好的,他继续喝一口奶茶,咬一口饼子,甜兮兮的奶茶泡软已经变硬的饼子,几口下去,有了饱腹感。
  好友推荐不成,心里颇为遗憾,作为一个一顿饭能吃早晚米饭的成年男子,一碗蛋花汤实在太少了,喝完之后肚子没有任何感觉,他犹豫着是否要再买一碗。
  这时候,目光突然看到桌子上的肉饼,这是他刚才一起拿回来的,卖饼的漂亮小娘子说,这个饼叫肉夹馍。
  为什么是肉夹馍?难道不是馍夹肉?
  此刻,几百年前的古人也发出了这样的疑惑。
  是去再买一碗蛋花汤,还是把肉夹馍吃掉?
  纠结来纠结去,最后饭堂的蛋花汤卖完了。
  好友:“……”
  摸了摸空瘪的肚子,后悔也没有用了,他咬牙将剩下的肉夹馍拿起来。
  心里想,大不了吃的快一点,只要够快,不管多么难吃的东西,都不会对他产生伤害。
  牙齿咬到酥脆的面饼,咔嚓――动静大的连对面的卢俊也听到了,卢俊一脸同情:“别吃了,我把我的饼给你。”
  好友仿佛没有听到一样,又咬了一口手中的肉夹馍,肉汁在馍里渗透,外酥里软――低着头,越吃越快,不一会儿就将整个肉夹馍吃完了。
  卢俊:“……”
  他不忍地将自己剩下的一个饼子推过去:“给你。”
  饿成这个样子,肯定是连早饭都没有吃吧。
  好友却没有要,抬起头,表情激动道:“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饼,里面夹的五花肉肥瘦相间,爽而不腻,堪称绝佳之饼……不行,我得再去买两个!”
  他不仅自己买,还给卢俊买了:“真的没有骗你,卢兄尝尝就知道了!”
  看在好友这般用力推荐,卢俊终于“被打动”了,放下自己手里的粗粮饼。
  只看外表,肉夹馍表皮金黄,纹理分明,里面夹着的肉馅足够多,险些都要溢出来,和外面夹肉的饼比,显然要实惠多了。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卢俊尝了第一口,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呢!
  刚出炉的肉夹馍,温度烫手,但恰恰是这样的温度,吃起来才最美味。
  五花肉熬汤,所用配料复杂,足足有十几种,因此煮出来的肉格外特别,颜色红润漂亮,闻起来味道芬芳。
  入嘴细细咀嚼,卢俊发现,肉夹馍的肉肉质软糯,糜而不烂,无论小孩或者老人都能够咬动。
  于是连坚持不吃的他也丢盔弃甲了,把妻子做的饼丢之一旁,满心满眼只有肉夹馍。他无比庆幸自己听了好友的话,否则这般美味,今日就要错过。
  盏茶功夫,肉夹馍吃完了,卢俊砸吧砸吧嘴:“黎兄可饱了?”
  好友羞愧:“肚子说饱了,嘴好像在说饿……”
  嗯?这正合他的心意啊,卢俊微微一笑:“不然,我们再去尝尝其他吃食?”
 
 
第70章 猪血炒蒜苗
  因为是第一次推出肉夹馍, 饭堂的其他厨子并不了解,所有步骤都需要蔺荷亲力亲为。
  比如发面的程度,揉面的力度, 甚至她亲自跟着李管事去割猪肉。
  猪肉贩子还是一个熟人, 之前蔺荷在他这里买过鸡鸭的下水货:“李店家, 你这里有没有猪下水啊, 便宜来一些。”
  “哎哟,正好今天刚杀了一头肥猪, 猪下水卖出去了部分,现在只剩下一副猪大肠。”
  “那就拿一副猪大肠吧。”
  猪大肠可以做爆炒肥肠,干煸肥肠或者和豆腐搭配做汤,都是极其好吃的美味。
  李三想起什么, “早上接了三桶的猪红没有卖,小娘子要不要?”
  闻言,蔺荷眼睛一亮:“要!给我来两桶!”
  猪红可是好东西, 价格便宜, 营养丰富,里面含蛋白质, 铁, 锌,钴等微量元素,只需要撒上葱、姜、香菜和胡椒粉,就能做成一道地道的猪红汤。
  蔺荷一口气就买了两桶, 李三接过铜板,热情地将东西拿出来,心里纳闷眼前这位娘子看着跟天仙似的,怎么总买一些奇怪的东西……莫非这些东西能够让人越长越好看?
  这样想他也这样问了, 蔺荷听到后笑起来:“能不能让人变好看我不清楚,但猪血营养价值确实很高,是一种健康的平民食物。”
  “我们也不是没有尝过,可每次做出来之后,血腥味太重,难以下口。”
  蔺荷点头,不会做猪血的人时常会有这样的困惑:“其实只需要在做的时候先用水煮一下,加入料酒,葱姜和一勺盐杀一下,这样就会没有血腥味了。”
  原来是这样啊!
  李三一一记下,怀着其他心思,当天有人向他买猪血的时候,李三拒绝了对方,将最后一桶猪红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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