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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间小饭馆[美食] ——雪刀【完结】

时间:2023-03-09 11:38:49  作者:雪刀【完结】
  老大爷一身匪气,“枪子儿不可长眼睛,还不快滚的话,要是伤了谁老头子我可不负责!”
  寸头男的小弟低声对寸头男说:“哥,我们……”
  寸头男脸色很难看。然而识时务者为俊杰。刀棍比不过真枪,对上真枪,一不小心自己就会丢命。他握着拳,黑着脸慢慢退开,他一步步退出饭馆,他的小弟们也跟着他退出饭馆。
  等他们完全消失在道路尽头,饭馆里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李长贵擦擦额心的冷汗,说:“孙大爷,今天多谢你了。”
  孙大爷周身匪气荡然无存,他笑得慈眉善目,很是和蔼。
  “没啥。”他摆摆手,不以为意。
  袁如珠向员工们,食客们,以及村民们道谢,“多谢你们。”
  “不用不用。”
  “这没啥。”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嘛。”
  “就是就是。”
  袁如珠很感谢他们,之前她在网上刷到唐山烧烤店打人的新闻,没想到今天自己差点就经历了相似的一遭。不过她比较幸运,周围的人没有冷漠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都选择来帮助她。
  她对食客们说:“今天你们的单不用买了。”转而又对村民们说:“留下来吃个夜宵吧,我请你们吃。”
  食客们和村民们起先都说那怎么好意思,都摆手拒绝,袁如珠说了好半天,他们才松口答应。
  四五个村民坐了一桌,他们从未在如珠饭馆吃过饭,所以不知如珠饭馆的菜有多好吃。虽然没吃过,但他们都晓得如珠饭馆的菜很好吃,不然生意也不会这么红火。
  之前听食客们说,如珠饭馆的菜好吃到只应天上有。好吃到只应天上有,那得是多好吃?现在有机会尝尝这只应天上有的菜了,他们难免不兴奋,个个一脸期待地望着后厨的方向。
  之前的夜宵还有剩的,刘小英她们把剩下的夜宵都端给了村民们。村民们忙不迭动筷。尝过一口炒饭后,村民们微微闪神。
  “怪不得……”
  “怪不得这么多人来吃饭呐。”
  “如珠这女娃咋能把炒饭炒得这么香?”
  “哎哟老天爷,俺吃了几十年的炒饭,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炒饭!”
  “难怪那些人说这里的菜只应天上有!”
  村民们震惊不已,震惊过后埋头苦吃。吃了半晌,袁如珠端着两盘菜走过来。
  村民们端详香喷喷的蟹粉蹄筋,说:“这是……”
  “蟹粉蹄筋,快趁热吃。”为了报答村民们的见义勇为,袁如珠现做了两盘蟹粉蹄筋。
  “蟹粉蹄筋?”村民们没吃过,立刻伸筷子夹了吃。
  亮黄亮黄的蹄筋入口满是蟹香。牙齿微微一咬,嘎吱一下,蹄筋便回弹开来。蹄筋拉扯回弹时,甩出了浓郁鲜香的汤汁。
  汤汁淋漓,溅到口腔内壁,里面饱含着胶原蛋白的美妙口感和螃蟹的油鲜蟹香,只让味蕾不得不跪下臣服。
  多嚼几下,蹄筋越发香滑筋道,蟹粉越发鲜美软绵,汤汁越发香浓醇厚。整个蟹粉蹄筋,越吃越好吃,越吃越香。
  村民们仿佛吃醉了一般,满目迷离。
  “比炒饭还好吃!”
  “俺这是在做梦吗,咋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孙大爷叹道:“老头子我活了大半辈子,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玩意儿。”说着他又塞了一口蟹粉蹄筋。
  “如珠这女娃,手艺当真是,当真是了不得!”
  村民们感叹完,安静下来。他们埋头狼吞虎咽,生怕吃慢了,就没得吃了。
  袁如珠坐在收银台后面,望了一望狼吞虎咽的村民,她扬扬嘴角。脑海里突然闪过之前那群黑衣男的身影,她沉下脸色。
  沉着脸思忖良久,她做下了一个决定。
  作者有话说:
  猜猜珠珠做了什么决定~今天有二更^_^
  ps:我的完结美食文:御厨的小饭馆[美食],开局一个路边摊[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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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拔丝红薯、煎焗鳗鱼◎
  “招聘保安吗?”
  “对, 现在来店里吃饭的人越来越多,鱼龙混杂的,不大安全, 招几个保安安全一点。”
  思及今晚来找茬的那群黑衣男人,吴桂芳点头, “是得找几个保安。”
  李长贵泡着脚,说:“招保安的事就交给我吧。”
  袁如珠的目光放在他身上, 细细打量。李长贵摸摸自己的脸,被她一直看着有些不好意思了,“咋了珠珠?”
  “幺姨爹, 你想当保安吗?”
  “啊?我?”
  “对。”
  李长贵干了这么多年农活,身体强壮力气大, 也是一个人高马大的壮汉。袁如珠认为他可以胜任保安这一岗位。
  “我、我行吗?”
  “行的, ”袁如珠说, “那就这么决定好了, 幺姨爹你做保安, 然后再在村里子招两个年轻力壮的村民当保安。”
  听到又能给村里人提供就业机会,李长贵止不住高兴起来。自家富裕了,便总想着能帮衬帮衬村里人, 如今村里一些人因为在饭馆里工作, 在饭馆边上摆摊,日子过得好了起来,对于此事, 他既自豪又高兴。
  “好,那我就当保安吧, 然后招保安的事你就放心交给我, 包在我身上了。”李长贵拍拍胸脯。
  吴桂芳瞄了袁如珠一眼。她听人说现在保安都得要年轻小伙子, 长贵也不年轻了,珠珠让他做保安,多半是怕他做服务员太累,所以让他做保安,保安的工作比她这个收银员还清闲轻松。
  听闻如珠饭馆要招保安,且要三十岁以下的,村里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们立刻前往应聘。
  对他们来说,在如珠饭馆当保安,是一个极好极好的工作。如珠饭馆给保安开的工资不低,待遇很不错。在饭馆里工作了,可以吃到老板出神入化的手艺,算是享口福了。而且,在饭馆工作离家很近,没有住宿的额外开销,还可以每天同家人在一起,不用和家人分离。
  于他们而言,这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工作。因而一听到消息,他们便马不停蹄前往去聘,生怕慢了一步工作就被别人抢走。
  李家院子里,李长贵仔细观察面前长得黑壮蛮实的小伙子,说:“好,今天就到这里了,你回去等通知吧。”
  小伙子满目期待,“好!谢谢哥!”他转身走出院子。
  吴桂芳从堂屋里出来,问李长贵:“咋样?”
  “还行,不过还是得多比较比较。”李长贵在本子上写上刚才那个小伙子的名字,画了一个红圈,圈住他的名字。
  有人忽然敲响了院门。夫妻俩抬头一瞧,就见村里的苗大妈走进了院子里。
  苗大妈手里拎着一条腊猪腿,满脸堆笑,“桂芳,长贵。”
  吴桂芳迟疑道:“你这是……”
  “家里腌的腊猪腿腌好了,拿一条来给你们尝尝。”苗大妈笑呵呵地把腊猪腿递给吴桂芳。吴桂芳拒绝,“不用,谢谢了。”
  苗大妈拍她的手,“客气啥!”
  “真不用,你留着自己吃吧。”
  “嗐,家里还有,你们就拿着吧。”
  吴桂芳仍然拒绝。她哪里猜不到苗大妈突然来送腊猪腿的意图,苗大妈平时吝啬得很,怎么可能这么慷慨地送人腊猪腿,定是有求于他们,所以才来送腊猪腿。至于求什么,吴桂芳心中有数,多半是招保安的事。
  果然,下一刻,就只听苗大妈道:“桂芳啊,你们那个保安招好了没?”
  吴桂芳藏住眼里的意料之中,她摇头,“还没。”
  “还没啊,那个啥,我儿子身体可壮实哩,你看他去你们店里做保安能行不?”
  “行不行你要让他先来面试再说。”
  “他还在城里打工,还没回来,得后天才能回来,我就是怕他回来之前你们就把人招齐了。”
  “这……你让他赶紧回来吧,要是真在他回来之前把人招齐了,那我也没办法。”
  “哎呀,桂芳,不然你们就等等他?”
  李长贵插声:“我们倒是愿意等,但是饭馆等不了,前天有人闹事儿你知道吧,现在我们得赶快招到人,就怕万一又有人突然闹事儿,所以等不了的。”
  苗大妈欲言又止,“那、那这咋办哪。”
  “你让他赶紧回来。”
  “那我这就回去给他打电话。”苗大妈放下腊猪腿就走。李长贵连忙把腊猪腿塞回她手里,“把猪腿带走。”
  苗大妈不依,非要把腊猪腿留下。李长贵佯装生气,“你要是不把猪腿带走,你儿子就甭来面试了。”
  一听这话,苗大妈连忙拎起腊猪腿,打了声招呼后快速回家。
  李长贵关上门,说:“恐怕还有人会来送礼。”
  “反正咱都不接受他们的贿赂。”吴桂芳皱眉。李长贵嗯了一声,忽而想起什么,“珠珠还没回来?”
  “还在外头采露珠呢。”
  今天是白露。孟秋结束,仲秋伊始,便到了白露时节。
  书中有言:“百草头上秋露,未唏时收取,愈百病,止消渴,令人身轻不饥,肌肉悦泽。”
  书中还言:“百花上露,令人好颜色。”
  白露时的露珠不仅愈百病,还能令人好颜色,所以今天天还未亮,袁如珠就晨起去采露珠了。
  袁如珠站在花草前,晃了晃水杯里新采的露水。在古代时,白露这一天,人们总会清晨取露,用以煎茶。她也养成了在白露时喝露水煎成的白露茶的习惯。
  “走了,回家了。”她唤了一声在花草里跑来跑去的小白和嘟嘟。一人两狗朝着李家院子而去。
  回到家,袁如珠把露水递给吴桂芳,“幺姨,你帮我煎茶,我去做早饭。”
  “好嘞。”
  白露这一天,需吃红薯,红薯在天气转凉时能补驱寒补气,故而旧时农家在白露节以吃红薯为习。
  袁如珠今天打算做拔丝红薯。
  吴桂芳早就给红薯削了皮,将红薯切了大小均匀的滚刀块。袁如珠把已经切好的红薯倒进清水锅里煮。
  通常情况下拔丝红薯是不需要煮的。直接炸便可。但煮一会儿可以减少油炸的时间,吃起来会更健康一些。而且煮一会儿,做出来的拔丝红薯颜色会更好看。因此袁如珠就给拔丝红薯多加了一道煮的工序。
  红薯煮好捞出来,过凉水,再把红薯放进干净的盆里,撒上适量的玉米淀粉,让每一块红薯都均匀地裹上玉米淀粉。拔丝红薯要炸得焦脆酥香,玉米淀粉裹上去的薄厚也是很讲究的,过厚过薄,吃起来都不怎么焦脆。
  袁如珠严格控制着淀粉薄厚的度,很快给红薯裹好玉米淀粉。
  她在锅里倒宽油,油温烧到五成热,她将红薯倒入锅里炸。滋滋滋滋滋!红薯很久变得焦曲起来。
  红薯炸得焦香四溢时,她捞出红薯,控油。炸了红薯的锅留了底油,她往里加入清水和白糖,开中小火慢慢熬。
  边熬着,边不停地用勺子搅拌锅里的糖液,搅拌着搅拌着,锅里的糖液缓缓变成香油色,此时袁如珠及时把火关掉。
  熬好了糖液,可以把之前炸好的红薯炒进去了。
  锅里倒入炸红薯,袁如珠迅速翻炒均匀,翻炒过程中,每一块红薯都被浸透晶莹的糖液。
  甜蜜的糖液裹满每一块红薯,渗透进每一块红薯里,红薯的清甜和唐液的蜜甜融合成一股奇妙的焦甜味,直引人食指大动。
  袁如珠匀速翻炒着红薯,糖液在红薯之间拉出了丝,拔丝红薯出锅。
  盘子里的拔丝红薯堆积成山,堆成了金红色的山,每一块红薯上都附满了晶莹泛亮的糖液,宛若刷上了一层水晶,煞是漂亮,而这水晶在每一块红薯交接处拉出亮晶晶的丝,看着就让人口舌生涎,恨不得快速将其吃进口中。
  手伸向金红色的山,掰下金山一角。红薯掰下来时,一根一根亮晶晶的糖丝拉扯着红薯,似乎不想让它离开。
  袁如珠微微用力,红薯与下面的糖丝分离。
  手指急忙缠住拉在空中的糖丝,将糖丝送入口中,她微微一抿。
  甜滋滋的糖丝起先是有些硬的,一抿便化开,蜜糖一样的甜味里融合着红薯的清香,很快化在舌尖,在口腔里留下让人心情愉悦的香甜。
  她扬起嘴角,咬下一口红薯。
  红薯的外皮很酥脆,红薯特有的清香的甜蜜里带着焦焦的脆,牙齿轻轻一动,便呲啦呲啦碎裂开来。
  红薯外皮碎裂开后,里面软软嫩嫩的红薯肉抵住舌尖。红薯肉软软甜甜,但不过于甜腻,是十分清口的甜,只让人食之心情止不住昂扬起来。
  拔丝红薯,色泽鲜亮,外脆里嫩,清香甜蜜,袁如珠满意地点点头,连续吃了好几块拔丝红薯。吴桂芳和李长贵也吃了好几块拔丝红薯,吴桂芳嚼着拔丝红薯,说:“我去叫小秋小夏他们起床,他俩就爱吃拔丝红薯。”话音落下,她立刻走出灶屋。
  袁如珠咔嚓咔嚓吃着拔丝红薯,视线落在案板上的鳗鱼上。白露前后的鳗鱼最是好吃,所以今天她特意让供应商送来了鳗鱼。
  鳗鱼不仅好吃,还含有钙质,多食用有利于预防骨质疏松症。鳗鱼还可以养颜美容,故而鳗鱼常被誉为“可以吃的化妆品”。
  鳗鱼的吃法很多,袁如珠最中意的吃法是煎焗鳗鱼。
  鳗鱼是李长贵早就杀好了的。她把鳗鱼改刀切成小块。放盐抓匀,放入清水里清洗掉粘液血水。
  处理干净鳗鱼,用厨房纸吸干鳗鱼的水分,接着她用盐、糖、蚝油、生抽、粘米粉和生粉抓拌鳗鱼,使鳗鱼腌制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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