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骋深以为然,又问我:「那个梦是怎么回事?」
我盯着他笑得意味深长:「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你一定是口味太重,垂涎人家美色来着,你爱上它了。」
「......王知秋,你很幽默。」
「......呵呵,我这人除了嘴损了点,性格是蛮幽默的。」
又是一阵冷场,我寻思自己是不是真的太损了,于是转移话题,问他那个跑了的女朋友追回来没。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话。
我于是了然,又劝他:「男人嘛,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必须有点绿,有道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话未说完,大概是把他戳痛了,他无奈地起身,站起来看我。
嚯,好家伙,一米九的身高,身材挺拔,背对着光,浑身散发光芒。
更重要的是他身上的衬衫少扣了两颗扣子,露出小片光洁诱人的皮肤。
我王知秋活了两千多年,什么样的没见过,于是咽了咽口水,嚷嚷道:「干啥啊,把我当什么人了,赶紧坐下,挡我光。」
他没理会我的胡咧咧,看了一眼街上,道:「王知秋,天气这么好,我带你去游乐场玩吧。」
我低头看了眼脚上的拖鞋,灰不溜秋的牛仔裤,闻了闻连续穿了三天的卫衣,又透过玻璃门看到自己随手挽起来的头发。
额前散乱的碎发,被太阳晒得发红的脸,迷离的眼神。
虽然很邋遢,但架不住他眼瞎呢。
我怀疑道:「你女朋友跑了,所以你想泡我?」
「......没有。」
「你想睡我?」
「......不是。」
「你想跟我探讨人类的起源,生命的奥义,情感的真谛?」
「……就不能有点别的目的吗?」
「你骚气外露,我想不出还能有什么目的。」
池骋很无语,起身去了路边停着的那辆据说很值钱的豪车,开走了。
我跷着二郎腿,嗑着瓜子,眯着眼看太阳,现在的年轻人,太轻浮,远没有我们那时候纯情。
说起纯情,记忆恍惚了下,倒令我想起一道青衫玉立的影子,那眼神纯粹的少年郎,眼睛下有一颗小小红痣,分外鲜活艳丽。
干净与妖冶的撞击,每每想起,眼泪不争气地从我嘴里流了出来……
哎呀,不能再想了,有点馋。
我咽了咽口水,没人跟我聊天了,有点无聊,索性关了店门去另一条街的古玩店找张大头去了。
周末,街上还挺热闹。
到了古玩店才发现店里更热闹。
张大头正和几个年轻漂亮的妹妹围在柜台,有说有笑,嘴都快咧到耳门子了。
笑声隔老远都能听到,十分放浪,令我鄙夷。
推门而入的时候,大头眼前一亮,挥了挥手,遣散了那几个妹妹。
「不聊了不聊了,我来生意了。」
几个女孩心有不甘,其中一个黄头发妹妹还撒娇地晃了晃他的手:「张润泽,晚上跟我们一起去吃火锅吧,我好久都没见到你了。」
大头模棱两可地将她们送出了门:「再说吧妹妹,我最近有点忙。」
等人都走了,我坐在柜台里面,捏着嗓子学黄头发撒娇:「大头哥哥,最近忙啥呢都没时间去看人家。」
他咧着嘴笑,挤坐在我旁边,勾肩搭背,神神秘秘:「姑奶奶,你跟那小白脸发展到哪一步了?」
啥?
我反应了一下,知道他说的是池骋,弹了他的脑门:「我都一把年纪了,别给我制造绯闻啊。」
「别装了,我看到好几次了,你们俩坐在一起嗑着瓜子聊着天,我都没好意思打扰,他看你的眼神都不对,肯定是有情况。」
我认真地想了想,又结合了今天发生的事,深以为然:「可能吧,他想勾搭我来着,被我义正词严地拒绝了。」
「……怎么勾搭的?」
「想约我出去玩,去游乐场。」
「你怎么不去,我记得你挺喜欢去那种地方的。」
「淦,怎么不去你心里没点数吗,上次咱俩一起去玩大摆锤,下来后你吐得呀,我恶心得三天没吃饭,一想到那种地方就浮现出你作呕的样子……」
话未说完,大头应该是面子挂不住,突然一拍桌子,严肃道:「我就知道那小白脸没安好心!觊觎你的美貌!」
「…….」
柜台有个小镜子,我拿起来照了照自己的脸,早上没洗,也没化妆,眼角有粑粑,脸上有雀斑。
我很不自信地问大头:「真的美貌吗?」
大头伸手把我的眼屎扣了下来:「要相信自己知道吗,你是最美滴。」
我很感动,一把搂住他的脖子,险些勒死了他:「不愧是我亲手养大的孙子!」
大头原名叫张润泽,确实是我亲手养大的孩子。
4
一九六七年,南方乡下农村,我俯身在一个上了吊的女孩身上。
那女孩叫张红霞,二十岁,父母早亡,有个哥哥相依为命。
哥哥叫张红兵,大她十岁,是个木匠。
兄妹俩从小吃尽了苦头,张红霞特别能干,养鸡喂猪,下地插秧,晒得一张脸又红又糙。
因她手脚麻利,性格又好,早早地有媒人上门说亲,是同村唯一的大学生赵家齐。
赵家齐才十七岁,还在上大学,长得眉清目秀,内敛老实。
之所以提亲,说得好听点是因为他娘李翠萍喜欢张红霞。
说得难听点是因为他家太穷,张红霞能干,哥哥又是村里唯一的木匠,指望他们帮一把赵家齐。
为什么帮呢,因为赵家齐年幼丧父,李翠萍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好不容易供他读了大学,她这个当娘的不争气,去山地里采棉花摔了个半身不遂。
李翠萍躺床上无人照顾,赵家齐请了几个月的假,最后实在没办法,给他娘说打算退学不念了。
李翠萍又哭又骂,打了他几巴掌,嫌自己拖累了他,要喝农药自杀。
母子俩闹了好几天。
那时候张红霞家和他们家是邻居,自从知道这个婶子摔伤了不能动弹,时常过去帮忙照看。
赵家齐是大学生,握惯了笔的手又要做饭又要洗衣,有几次李婶子拉在了床上,一身屎尿,都是红霞帮忙。
后来李翠萍和儿子一商量,托媒人上门说了亲。
一举两得,如果张红霞成了她们家的儿媳妇,赵家齐可以继续去读大学,李翠萍也有人照顾。
这样的亲事,哥哥张红兵反对了。
他劝张红霞不要犯傻,且不说后半生要一直照顾个瘫痪的婆婆,他们家一穷二白,吃苦受累守出个有本事的大学生也就罢了,万一人家到时候出人头地嫌弃她呢。
哥哥的劝她听不进去,少年眉清目秀,与村里那些粗糙小伙子都不同,赵家齐还私底下找了她,拉着她的手说:「红霞姐,你放心,我绝对不是那种没良心的人,等我大学一毕业,咱们就结婚。」
张红霞的脸瞬间红了,心如小鹿乱撞。
后来谁劝都没用,赵家齐去了城里上大学,暑往寒来,张红霞数年如一日地照顾着准婆婆。
任劳任怨,无悔付出,赵家齐的学费也是她攒了卖猪钱交的。
就像你们看到的电视剧一样,张红霞是个淳朴单纯的傻姑娘,有一年冬天她给赵家齐缝了新棉袄,又因赵家齐有段日子没回家,第一次去了城里大学找他。
她大包小包,好不容易找到了家齐的学校,操着乡下口音问东问西,终于站在了赵家齐的面前。
张红霞高兴地去拉他的手,告诉他带了很多吃的给他,还包了饺子,还有她亲手缝的棉袄,可暖和了。
可赵家齐将她拉到了偏僻的地方,面色不善让她赶紧回去,还把那棉袄塞进了她的蛇皮口袋里,推着她出了校门。
张红霞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棉袄、棉鞋,为了来看他,她特意穿的红色,鲜艳且俗气,跟那些面容白净穿着洋气的女大学生比,实在丢人。
她很听话地准备回去了,并且暗下决心再也不去城里找赵家齐,免得给他丢脸。
可是有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学生看到了她,热情地跑来问赵家齐她是谁。
赵家齐说:「是我姐。」
……
哎呀,接下来的事儿我实在不想讲了,小说电视剧大家都看过吧,艺术来源于生活。
赵家齐毕业后留在城里工作,娶了城里大学生老婆,还把瘫痪的李翠萍接走了。
他给了张红霞一笔钱,说是这些年照顾他娘的辛苦费,反正是薄情郎痴情女,邻里议论纷纷,张红霞上吊自杀了。
她前脚刚咽气,我后脚就上了她的身,在房梁上翻了个跟头,把脖子从绳圈里取了出来。
别问我为什么不救她,且不说我活了千多年,看透人情冷暖,生命轮回。
像你们不插手动物界的食物链一样,酆都鬼城也是有规矩的,我们不能插手人类的生老病死。
总之我成了张红霞,从屋里走出去的时候,谁都不知道皮囊之下是一只妖。
村里人都说张红霞自从被赵家齐抛弃后,性格变得孤僻,古古怪怪。
实际上那群爱嚼舌根的老娘们,都被我借机整过一遭。
借用了她的身体,总要帮她做些事情的。
她哥哥张红兵后来很发达,赶上改革开放的好年代,从一个给人打家具的木匠,成为地方最大的家具厂老板。
我成了张红霞后,在村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来去城里饭店给人打工,好巧不巧地还遇到过赵家齐和他怀孕的太太来吃饭。
那场景叫一个尴尬,我素来是恩怨分明的人,于是出手给了赵家齐一点小小的教训。
这教训就是,张红霞伺候了他娘三年,我让他也瘫了三年。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然而人性总是经不起考验的,他瘫了才几个月,那个有钱的城里老婆就抱着孩子,义无反顾地回娘家了。
绝望之下,他似乎又想起了张红霞的好,竟然托人来找我。
我冷笑着骂了他一句――「狗 ri 的。」
如此过了几年,张红霞始终一人,终身未嫁。
哥哥张红兵也被我渐渐疏远了。
他对张红霞来说是个好哥哥,但对我来说不是,三番四次地来骚扰我,逼我相亲嫁人。
我搬了几次家,终于在四十岁那年彻底摆脱了他,断了联系。
无语的是,在张红霞五十岁这年,她那不靠谱的哥哥又找到了她,看她日子过得不错,塞给她一个三岁的男孩。
那男孩叫张润泽,是张红兵的孙子。
家里有钱了也不见得是好事,张红兵成为家具厂大老板后,依旧艰苦朴素,但娶了个败家子老婆,生了个败家子儿子,又娶了个败家子儿媳妇。
三人合力把他的家具厂败没了,然后媳妇跟他离婚了,儿子因打架斗殴抓进了局子,儿媳妇也改嫁走了。
唯一的孙子张润泽才三岁,而张红兵已经六十多,还欠了一屁股家具厂的债。
辗转找到了妹妹,把小孩一塞,说托她照顾一段时间,结果没再接回去。
一九八五年,土地资源贫乏,东三省灵异事件层出不停,火葬开始推行。
那时我在城里开了第一家殡葬店――红霞殡葬。
刚开始生意惨淡,到了一九九七年火葬全面实施,我的生意好得一塌糊涂,不得不坐地起价,被人骂黑心老板。
九九年,三岁的张润泽来到我身边,胆小、生疏、敏感。
他很有礼貌,奶声奶气地叫我红霞姑奶奶。
他是被我养大的,因刚来的时候营养不良,头比较大,我唤他――大头。
我们一起生活了十五年,在他十八岁时,张红霞六十七。
我寻思着他已经长大成人,而且张红霞六十七了,一直不老也不是个办法,所以在一个清晨,不声不响地脱身了。
我从不会在一座城市久留。
后来我来了现在这座城,四处游荡,在街上看到因车祸死亡的女大学生王知秋,她倒在血泊中,瞪着眼睛看着我。
我帮她合上眼睛,遂上了她的身。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这里,又开了一家殡葬店――知秋殡葬。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在我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七年,一个如往常一样的早晨,拎着豆浆包子来店里开门,大老远就看到一个板寸头、单眼皮、痞里痞气的帅小伙,背着大背包,双手插兜,百无聊赖地踢石子。
我一看那阵仗,二话不说,撒腿就跑。
他一看那阵仗,二话不说,撒腿就追。
我跑,他追,我插翅难飞。
也不是跑不过,主要是大白天在街上不好施展消失术,二来他腿长。
张大头从小就是体育尖子生,当然也不排除是被我拿拖鞋追出来的。
总之那天,我累成了狗,他背着大背包,一脸兴奋地在我面前原地跑步。
「姑奶奶,跑呀,继续跑呀。」
那副贱兮兮的得意样子,不愧是我养大的孙子。
我原是大意了,大头跟我生活十五年,从前总觉得他年龄小,很多事不避讳,让他小小年纪就见过鬼,打过黄鼠狼精,还处理过一次尸变......那时候手机还不流行,他有时候缠着我一起玩,我就把他扔进镜台看「电视剧」。
我们还一起去舞厅跳恰恰、吃肯德基、喝哈啤、打游戏……
我从前说慕容昭是个教育跟不上的师父,而我恰恰与他相反,我是教育太超前的姑奶奶。
我家大头从小见多识广,历史学得甚好,古玩文物鉴别手到擒来,就是学习成绩不行,每次考试倒数第一。
他考了倒数第一的那天,我会拿着拖鞋追打他一天,次数多了,导致他学校的体育竞跑回回拿冠军。
后来他高考结束,成绩也是一塌糊涂,我问他将来有什么打算,他说在我店附近开个古玩店,然后给我养老送终,等把我熬死了再继承我的殡葬店。
为了给他个惊喜,我第二天就死了。
现在的孩子太难搞了,我甚至不知道他怎么找到这里来的,又是怎么找到了「知秋殡葬」,又是怎么一眼就认出藏在陌生皮囊下的我的。
其实他早知红霞姑奶奶不是普通人,毕竟我那时候六十多了还很年轻。
总之大头又留在我身边了,还在隔壁一条街开了家古玩店,生意出奇地好。
张大头长得痞帅痞帅的,又能说会道,喜欢他的女孩子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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