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韩治看着她,轻笑一声:「挺有骨气,倒是不嫌麻烦。」
再有状况,她已经学会第一时间打给高成了。
这次,她又打了高成的电话,高成告诉她,锁紧车门,不要下车。
她很怕,雨夜之中,那人已经脚步蹒跚地上前,拼命地拍她的车窗。
她不敢去看,抱着头趴在方向盘上。
韩治的电话在这个时候打了进来。
他说:「别怕,等我。」
他们来得很快,在车外那人捡起砖头砸车窗的时候,高成上去就是一拳。
后来,她哆哆嗦嗦地上了韩治的车。
韩治拿过一张毯子,包在了她身上。
毯子很熟悉,可爱的卡通小鹿图案,是她从前在公寓住的时候买的。
那晚,她又回了公寓。
洗了澡,喝了杯热水,心里才平静下来。
她对韩治说:「是我撞到了人,我好像又是全责。」
惶惶不安的样子,像极了一只小鹿。
韩治戏谑地看着她,声音起了玩味:「如果你愿意,没人会知道你是全责。」
她的脸刷地白了,猛的抓住了他的衣袖:「别,韩先生……」
「嗯?」
「我全责,可以赔钱,多少钱都认,别那样做。」
「哪样做?」
韩治低头看着她的手,轻轻笑了:「多少钱都认?你如今是阔绰了,看来日子过得不错。」
吴秀娜讪讪地松开了他的衣袖:「今天的事,谢谢你。」
「怎么谢?」
韩治盯着她,摘下眼镜的眸子是深褐色的,无比幽深:「我说过,我不做亏本的买卖。」
吴秀娜皱起眉头,紧绷着下巴,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吴秀娜,你可真是一点长进也没有。」
韩治冷笑,说罢,起身离开了。
吴秀娜觉得他似乎变了,但又说不出来变化在哪里。
在外看来,他仍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韩先生。
那晚她睡得并不安稳,迷迷糊糊之间,觉得有人坐在她的床边,温热的手抚摸她的脸颊。
那气息是曾经熟悉的。
吴秀娜心里一紧,闭着眼睛装睡,无意之中听到他低沉的嗓音,喃喃呓语,恍惚不定。
「我怎么会没有真心呢,我曾经也爱过人的,只是她和你一样,永远不会爱我罢了。」
「娜娜,你最好,永远都不要爱上我。」
半梦半醒,那男人隐约的呜咽之声,如受了伤的猛兽,舔舐伤口。
她的心莫名地揪得生疼,脑子乱成一团。
窗外树影绰绰,一夜无眠。
第二天上班,她在办公室,难得地接到了池骋打来的电话。
「我昨晚喝多了,睡在了酒店,早上回去发现你不在家,昨晚也没回来吗?」
「嗯,我昨晚回家住了。」
「……我刚才也回家了,在小区门口见到了你妹妹,她说你最近都没回去。」
谎言被拆穿,二人都沉默了。
吴秀娜先开了口,无声地笑了,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快感:「嗯,我没回去,你昨晚和于青青在一起也很快乐吧?」
「娜娜,你什么意思?我昨晚没跟任何人在一起,酒店只有我自己,你要是不信……」
「行了池骋,别说了,我们都冷静一下吧,看清楚自己的内心。」
挂了电话,她突然落了泪,努力抬头,维持着自己可笑的自尊。
兴许他说的是真的,可是,她无比清楚地知道,他心里没有她,也是真的。
第8节 山魈望月
1
大秦覆灭之后,我曾回过一次洛阳。
邑石山上的大史天宫,被焚烧后的遗址,荒凉破败。
天宫尸水池早已干涸,那颗火红的枫叶树,也枯死了。
秦灭那日,申柳公自焚于天宫台,遍地焦土。
古人是有气节的,如柳公,生于秦国,死于大秦。
他活了九十多岁,也算是高寿了。
我离开天宫时,带走了那卷异妖册。
一开始收妖并不顺利,那些法力强大的妖,恨不能将我生吞活剥了。
但我师父是慕容昭,岂能给他丢脸?
我想着回洛阳,看看大史天宫有没有遗留的法器物件。
结果柳公是真狠,什么都没给我留,一把火全烧了。
后来我去了鬼城酆都。
我前后踏足酆都十次,前几次连门都没进去。
酆都大帝太厉害,我也怕魂飞湮灭。
最后一次,我怀揣着诚意成功入了冥府,在秦广王的天子殿,见到了崔府君。
崔判官长得凶神恶煞,实则是个谦和之人。
我拍了他好多马屁,他才同意带着我窥了一趟六道轮回、翻了一翻轮转簿。
最后我提出要去十八层地狱溜达一圈,他叹息道:「你这小妖,怎的听不懂本判的话,形神俱散就是魂魄陨灭,再无存在天地之间的可能,本判还能骗你不成?」
道理我都懂的,只是不走这一遭,如何能死心?
冥府的边边角角都找了一遍,终于让我明白,柳公没有骗我,慕容昭彻彻底底地消失了。
心情沮丧时,总觉得白来了一趟酆都,有点不甘。
秦广王殿,有座孽镜台。
我临走时,对那孽镜台说:「无聊吗,跟我去人间走一遭?」
这货架不住诱惑,二话不说生了两条腿出来,偷偷摸摸地跟我走了。
只是怪对不住崔府君的,人家以客待我,我拐走了他们的家具。
我运气挺好,拐走了镜台千年,酆都无人来寻,想来它也不甚重要。
可是小甜甜不这么认为,它心里总是对我有意见。
到了科技飞速发展的今日,冥府也实现了系统化管理。
人死之后,鬼魂会自动吸入往生盘。
往生盘有善三道,恶三道。
善魂入善道,恶鬼入恶道。
十八层地狱是一直存在的,作恶的鬼魂永无出路。
从前的投胎流程,早就化繁为简,自动化操控了。
酆都大帝活了太久,十分厌倦,早早地择地沉睡了。
十殿阎王有的跟着消失了,有的直接入了转生道,永远地体验人生去了。
冥府仅剩的几个鬼吏,与时俱进地穿着西装革履,看着像卖保险的业务员。
我带着小甜甜回了一次酆都,它十分绝望。
孽镜台前无好人……已经是古老的传说了。
小甜甜怨我,它觉得要不是我,秦广王会带它一起消失的。
我诚实地提醒它:「你只是一面石镜,他们才不会带你玩,如果不是我,你如今还不是要在冥府吃灰。」
它不肯面对现实,每每说到此处,总是关机黑屏。
其实小甜甜真的帮了我很多忙。
比如此时此刻,我通过它看完了凡人女孩的一生,心里无限唏嘘。
我打电话给大头,喊他过来喝酒。
不多时,大头就拎着酒加几样小菜过来了。
我们在店门口支了张桌子,搬了两个小马扎。
天已经黑了,街上灯光闪耀,车如流水,川流不息。
店门口的霓虹灯也亮了起来,五光十色,衬托得这家殡葬店像个妙妙屋。
大头喝了两杯,姿态肆意地往后仰:「姑奶奶,跟你喝酒怪没意思的,喝到最后铁定是我醉趴下。」
此言倒是一点也不假,我跟他碰了个杯:「反正我是喝不醉了,看你醉了耍酒疯心情能好一点。」
大头嘴角抽搐了下,凑近了我:「真死了?」
「嗯,尸骨无存。」
晚风拂面,凉飕飕,吹得人头脑清醒,心里发凉。
大头道:「我不明白,那头魈为什么要吃了她。」
「因为她动了心,爱上了他。」
「可是韩治那样的人,对他动心的女人多得是,别人都能好端端的,为什么她会被吃?」
我眸光沉了下来:「因为他也动心了。」
「艹,两情相悦,所以就把人给吃了?」
大头还是不解,愤愤道:「果然是畜生,跟个螳螂似的,真 TM 狠。」
我叹息一声,目光沉沉地看向大街,心里像堵了一团棉花。
我给大头讲了一个故事。
在我还是连姜时,生活在胤都花城。
司宫所有间藏书阁,我幼时经常和师兄在里面看书。
当时有一本殷朝的筒册帛书,记载了这样一只妖――
魈,长舌怪也,人面兽身,栖于深山之中,莫能逢之。
夏朝初年,大禹划天下为九州,实行德政,九州州牧贡献青铜,铸造九鼎。
九鼎上镌刻了九州名山大川、奇异之物,置于夏王朝都城。
若说这九鼎跟那头山魈有什么关系,大意便与「建国后不许成精」这句话相吻合。
九州各地,将各种奇异之物的图像铸在鼎上,天子祭祀天地时,行的是九鼎大礼。
是以《春秋左传》中有这样一段话――
「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魑魅魍魉,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
其实说白了,山魈就是一种奇异的动物,因力大无穷,相貌丑恶,被当地人称为精怪。
因此在贡献九鼎时,某州将魈的画像铸了上去。
九鼎作为华夏至尊神器,是君王权力的象征,也是致天地和谐,福佑万物之宝。
铸在鼎上那些奇奇怪怪的「妖」,百姓进入川泽山林,是永远不会撞上的。
魑魅魍魉,莫能逢之……妖与人泾渭分明,因九鼎的存在,根本不会相遇。
天地能容万物,也算是大地之母的仁爱,给妖留下栖身之所。
然而夏桀昏乱,九鼎迁至商朝,前后六百年,商纣暴虐,纷争又起。
民怨滔天,武王伐纣,有姜子牙相助。
纣王自然也不是吃素的,效仿蚩尤当年与黄帝的逐鹿之战,欲召集魑魅魍魉鬼怪大军。
他也当真这么做了,以一帮逆天行事的妖人,做法开启九鼎,唤出铸在鼎上的无数妖怪。
山魈便是其中一种。
这便是我之前所说,商纣的真实历史。
牧野之战,更准确地说是神魔乱舞,人妖厮杀。
生灵涂炭的惨痛代价,连神仙都不忍回顾。
自此,九鼎失了神力,后又迁到周朝,已不能再平衡妖与人的界限。
这也是尸水河与胤都诞生的原因。
说起来,那只山魈也怪可怜的。
被迫参与了一场群妖厮杀,好不容易活了下来,本以为可以回归山林,谁知直接被封印进了尸水河,受寒冰炼狱之苦。
后来胤都那场浩劫,异妖逃窜出尸水河,它是第一个狂奔出胤都的。
清朝初期,我在赣州武阳是见过他的。
逃出胤都时,我称他为「它」,因为当时他还是一只普通的山中精怪,向往自由,无害人之心,心心念念地想回到山林深处。
他说,那时他毕生所愿,便是九鼎能再次开启,从此妖与人泾渭分明,再也不要往来。
可惜,九鼎历经了殷、商、周三朝,于公元前三百二十七年,沉没在彭城泗水河下。
后来秦始皇南巡,派几千人在泗水打捞,但江水滔滔,已无从觅处。
后世帝王也曾重铸九鼎,但都已不是当时之物。
那是一只固执的山魈,他只愿相信九鼎,不信胤都的异妖册。
他说他怕了,被尸水河的炼狱之苦折磨了千年,再也不愿相信胤都的任何人。
在赣州武阳时,我已经说服不了他了。
因为他当时已经不是「它」了,他有人的思想与执念。
我与他产生过共鸣,大抵是因为,我被五浊河童吃了,成功地夺了它的躯体。
而他也吃过一个人,消化了那人的鬼魂,合二为一。
2
清初,赣州武阳郡城隍庙口,有个瘸腿的小乞丐。
他死的那日,恰逢庙会,人潮拥挤,很是热闹。
原想着趁着人多,能乞讨点铜板,结果路边突然来了官兵,驱赶时下手重了,将他打死了。
于是我附了他的身。
后来才知那日官兵前来清场,只因赣州协领陈大人家的小姐突发奇想要来逛庙会。
陈家小姐金枝玉叶,性格刁钻,最不喜乞丐贱民之流。
我附身之后,发觉不太好,小乞丐是个瘸子,跑不快,而且身上有疮,特别痒。
费劲巴啦地拖着半条残腿躺在路边,我刚歇了会儿,发现远处乌压压地又来了一大批官兵。
原来是武阳郡的安世子听说陈家小姐要来庙会,又来清了一遍场子。
安世子扬言要将乞丐贱民驱赶到十里之外。
用现在的话来说,陈家小姐陈如月是个疯批,安郡王世子安崇松是她的舔狗。
我刚刚附身,差点又被这对狗男女的人乱棍打死,悲了个催的!
不过好在后来官兵打我之时,有辆马车停在了一旁,车内一位年轻的小姐救了我。
那小姐叫温卿,是武阳茶商温老爷家的女儿。
温卿年方十六,体弱,自幼有不足之症。
她来逛了一趟城隍庙,将我带回了温家。
等身上的疮养好了,我就留在了他们温家,在后院帮忙喂马、刷马厩。
包吃包住,每个月还给二十文钱。
我与她只见过一面,对于她的情况掌握得却很多。
她是定了亲的,许的是安郡王世子安崇松。
没错,就是那个陈家小姐的舔狗。
这安世子长得不错,身强体健,容貌也好,可惜就是眼瞎,放着好好的未婚妻不爱,偏就喜欢陈如月那个变态。
温卿与他的婚事,早就是人尽皆知的笑话了。
因为安世子曾经无数次嚷嚷:「温家那个半死不活的病殃殃,还想嫁给本世子,做梦去吧。」
温卿本就体弱,风言风语传到耳朵里,捂着帕子咳出了血。
自此一病不起。
温家老爷这才下定决心哪怕得罪郡王府,也要解除婚约。
20/31 首页 上一页 18 19 20 21 22 2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