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笃笃~”火车靠站了,没一会儿车厢门陆陆续续打开,到站的人们开始提着行李往下走,火车站一下子热闹起来。
邹茜玲没有第一时间就下车,而是坐在床铺上往外看,没一会便看到了人群中那熟悉的人影,脸上笑容立马扬起,也不管他听不听得到,抬手就是招呼,“唐朗。”
正在找人的唐朗如有所感,视线一移,在看到那张笑意盈盈的小脸时立马笑了,口型说了句“等我”,人便一闪钻入人群中了。
没一会便出现在车厢内。
“怎么不下车?”此时的车厢人都快走光了,就她不紧不慢地坐在床上,好像一点也不担心车开走一样,跟那些急匆匆的人们形成鲜明反差。
“等你来找我啊。”邹茜玲从床铺上下来,趁没人注意一下子亲了他嘴角一口,如愿以偿看到某人呆掉的样子,心情愉悦,“快点,把这些行礼都拿下去,车要开走了。”使唤人起来真的半点不手软。
这次她带了不少行礼,冬天的衣服本来就多,都把她的藤条箱子装满了。来的路上又到沪市去了一趟,更是添置了不少东西,她可是废了好大的劲才扒拉上火车的,要是唐朗今天不来接她,她就不带这么多了。
唐朗耳根红了下,心里却甜滋滋的,被使唤了也乐意,把放在床铺一头的藤条行李箱和封了口子的大麻袋提溜下来,那箱子装的是衣服不重,但是麻袋就重了,“什么东西这么重?”
“好吃的。”邹茜玲整了整身上的长款棉大衣,京市的冬天冷得要命,在南方生活多年的她差点没被冻坏,每天都裹得紧紧的,现在身上还穿着三件呢,单衣毛衣棉大衣。棉大衣是张思乐做的,为了搞这些材料她又偷摸跑了很多遍黑市,还往家里弄了一台缝纫机,张思乐上手的很快,一人给做了一件,还给加了一个帽子,帽子是羊毛弄得,张思乐特意往周边农村养羊那儿搞的。
到了南方就没觉得那么冷了,南方最冷的时候是年前那一两个月,过年天气会回温。不过从京市回来后这点儿冷都觉得还行了,就没有把帽子戴着,扣好扣子就跟着唐朗往下走。
“这儿离你们部队多远啊?我们怎么过去?”邹茜玲下了火车四处张望了下,她觉得能坐公交过去的概率非常小。
唐朗还没回答,小战士便跑了过来,行了个军礼,“团长!这就是嫂子吧?”小战士往后面张望了下,没看到其他的女人了,这才不确定地看向邹茜玲问道。
邹茜玲被吓了一小跳,突然跑来个人喊得这么大声,一点心理准备都没。
而且她还有点状况外,没料到那句‘嫂子’指的是她,直到唐朗点头承认并给做介绍,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连忙道,“你好,我叫邹茜玲,很高兴认识你。”说着便想去握个手,结果刚伸出来唐朗就一把挡在身前隔绝了视线,“小张,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回去。”
小战士闻言“哎”了一声,要帮唐朗提东西,唐朗推拒了,自己提着邹茜玲的行礼往前走,“快跟上,外头冷。”
“小气鬼。”邹茜玲悄声嘟囔了句,把手收回,跟着唐朗走。
小战士在后面看着他俩远去的背影,脸上不由得露出羡慕,“三团长咋这么有福气呢,找个对象是大学生就算了,还这么漂亮,而且脾气也不差啊。”他想一定是四团长误会了,才传这个假消息的。
――
从火车站到部队的路程很远,就是开着吉普车也得开上三四个小时。平时部队里的人都不轻易下来,有需要买东西的家属都是跟着采购车下来的。唐朗也是特意请了假过来接她的。
“累不累?”两人坐在车后面,唐朗看邹茜玲越来越蔫蔫没什么精神的样子,不由得悄声问道。
邹茜玲点点头,她一个人坐火车没什么安全感,都不敢睡熟,“你看我黑眼圈,跟熊猫一样了。”她微仰着脸指着自己的眼窝道。
白嫩的脸蛋上那两抹乌青确实挺明显的,唐朗看着心疼,看了眼前面,见小战士目不斜视地在开车,关注不到后面,这才抬头摸了摸她的脸颊,“要不要睡会?还要好一段时间才到,到了我叫你。”声音不大,刚好够她听见。
邹茜玲就笑,“那你让我搂着睡。”
唐朗又看了眼小战士,想说这是在外面呢,可是看着她盈盈的桃花眼,小可怜似的,就做退让了,位置挪了挪,坐在车座位后面挡着,手臂一伸将她整个人搂在怀里,“睡吧。”大约是不习惯在外面这么亲密,有点儿不自在。
邹茜玲笑容更甜美了,又凑近在他唇角亲了下,在他说教之前赶紧抱着他埋头睡觉去了。
唐朗一怔,面容更加严肃了,但眼角的笑意却怎么也掩盖不掉,抬头摸摸她的脑袋,在寒冷的冬日里心里一阵暖流。
邹茜玲原本颠簸着自己是睡不着的,没成想靠在他怀里,竟真的慢慢睡了过去。
等再次醒过来,已经快到傍晚了,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耳边听到了整齐划一的口号声。
“到了吗?”邹茜玲坐起身子,揉着眼睛问道。
这副迷糊的小可爱样子看得唐朗心里发软,“嗯,要到了。”
闻言邹茜玲揉揉脸颊,想要驱赶那残存的睡意,视线往外看去,便是一片苍茫的大山,部队的住所就驻扎在这片大山这种。门口守卫森严,远远看得见军队操练的身影。
小战士把车停在了门口,“团长,嫂子,我的车要开到仓库去,就不送你们进去了。”
“好,多谢了。”唐朗打开车门先下来,又跑到另一边给邹茜玲开车门,扶着她下来,这才探过身子去拿行李。
山边的冷风一吹,邹茜玲瑟缩了下,脑袋一下子完全清醒了。
“冷吗?把帽子戴上。”
“还好。”邹茜玲整了整衣裳,又转过身来帮唐朗也整理了一下,被她睡得有点皱了。
“团长嫂子我就先走了。”小张从车窗探出脑袋道。
邹茜玲挥挥手,“好的,今天麻烦你了,再见。”
“走吧。”
“好。”
从大门口到部队宿舍还有段距离,还得经过操场那边,唐朗带着邹茜玲经过的时候,靠前的那一排刚好是唐朗带的三团的,于是乎……
“立正!”二排长突然喊了声,“团长好!嫂子好!”
“团长好!嫂子好!”整齐划一的一排男兵,发出来的声音都能吓跑林中的飞鸟。
邹茜玲再次吓了一小跳,不过反应快多了,看到唐朗点了下头作回应,也跟着回头笑了下。
等唐朗和邹茜玲走远了,底下人立马交头接耳议论起来。
“那是真是嫂子啊?嫂子这么年轻呢,看着比我们都小……”
“嫂子真漂亮,听说是大学生……”
“嫂子笑得真好看,我们村最漂亮的姑娘都没嫂子好看……”
“团长真幸福……”
叽叽喳喳一大堆,简直是难掩八卦的心。
二排长回头一看,当即吼了一嗓子,“立正!”
“议论啥呢?有没有点纪律啊?现在跑三圈,跑完再解散!”
――
邹茜玲一路上几乎是被人喊着‘嫂子’走过去的,等走到家属楼下,还遇到了其他的家属,要停下来叫其他人‘嫂子’,充分感受到了作为军人对象的待遇。
好不容易到了宿舍,总算能消化那一句句‘嫂子’了。
唐朗虽然是团职,但是因为一直没有结婚,所以就没有去选房子,一直还是住在单身宿舍。不大,整个房间摆上床和柜子,所剩的空间就不多了。
唐朗把行礼放下,又去把门关好,然后就把小火炉子拿出来,往里头加了炭,没一会冷冰冰的单身宿舍就开始暖起来了。
这炭的质量不错,没有多少烟,因而不会呛人,这是他知道邹茜玲要过来时候特意买的,平时他自己是不会用的,这点冷对他来说没什么。
“到晚饭时间了,我先去食堂给你打点吃的回来,不然会冷了。”唐朗一回到宿舍就忙着安置照顾邹茜玲,又是烧炉子又是倒热水,这下又要拿饭盒去打饭。
邹茜玲听了一路‘嫂子’还不想继续出门,便让他去了,“那你快点回来。”
这样的小依赖成功地让唐朗气息越加温和,要不是怕食堂饭菜凉得快,还真是想过去抱在怀里揉揉。
等他带上门走了,邹茜玲这才把麻袋打开,里面是苹果梨橘子红薯和六斤咸腊肉两只风干鸡,还有一包淮山卷。那些水果不是邹茜玲买的是当年在穿越山摘的。那座山可能真的是他们的金手指之一,不同时节各种水果都有。邹茜玲卖掉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在空间里存着,用来自己吃的。
这两年干旱天气那么严重,这边的水果应该也没什么了,从唐朗给她寄的包裹中果脯的数量越来越少就可以推测出。所以她就想给唐朗吃一些,补充点维生素。
腊肉是野猪肉做的,风干鸡是野鸡做的,不过那野鸡是邹茜玲和张思乐去乡下弄羊毛时跟村民偷摸‘换’的,给家里留了几只,这两只就弄来给唐朗了。
等邹茜玲把这些吃的简单规整完毕,又将这单身宿舍浏览一遍,唐朗就带着一小篮子的饭菜回来了。
不知道该说邹茜玲整理东西拖拉好,还是该说唐朗脚程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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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先写小狐狸和老古董,再来写师兄他们~
第八十三章
“这是我托食堂大师傅熬了几个小时的鸡汤,你尝尝看味道怎么样。”唐朗进门就把饭菜拿出来,把小锅里的鸡汤倒在一个干净的海口大的搪瓷碗里,没多倒,就一小半,怕她胃口小喝下去待会饭就吃几口了。
等倒好鸡汤之后这才发现邹茜玲拿出来的腊肉和风干鸡,眉头微皱了下,看了眼窗户,没发现人,这才压低了声音道,“你跑黑市去了?”
邹茜玲本想为所谓地回答‘是啊’,但是看到他严肃正经不说儿戏的样子,不当回事的表情收了收,直接承认,“我就去过这一次。”
闻言唐朗眉头皱的更厉害了,“之前在高星镇你被人追着跑,是不是也是跑黑市去?”
本来他是不想说这个话题的,因此那一次不算数愉快的见面,邹茜玲当时做了伪装还用了药物,要是出现的地点换成京市或者江市那些大城市,他都要把她往特务方向想了。
后来见她真的在下坎山村安份生活,而且言行举止都很正常,唐朗才把这个念头排除掉,但是也可以猜到她那时候是到黑市去了,不然不需要做伪装更不会被人追着跑。
那时候是他第一次发现她跑黑市去,后来他们成了象,唐朗就没再见过邹茜玲跑黑市去,以为那次只是例外,没想到这一次她又犯了。
或许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她经常往黑市跑?
一想到这种可能,唐朗皱起来的眉头都可以夹死苍蝇了。
明显感受到他释放的压力和不高兴,语气好像审问犯人似的,邹茜玲想起了那一次不友好的峙,脸上的笑容也收了起来,“是又怎样?要举报我吗?”
语气很平静,可眼里的那抹不耐烦和不高兴却躲不过唐朗的眼睛,她的情绪变化几乎是瞬间的事。
唐朗心里微惊,身上释放的气势立马散了,语气还是严肃的,但是没了刚刚那审核犯人般的压迫,“不是,我不会那样做,但是你不能再去那地方了。”
“别人都可以去我怎么不能去?”
“你不一样。”唐朗想都没想就答道,答完后见她情绪还是不好的样子,不免有点懊恼。在清一色都是男人的军营了摸爬打滚那么些年,除了军医护士,他基本没有接触过其他异性,也没想过要去接触,难得遇到一个喜欢的象,他才发现好多时候都不知道怎么和她相处才好,不然也不会送了一年多的信和包裹还没多大进展,一下子就会不小心忘记。
等她上了大学,书信来往的更频繁了,本以为就找到了相处的方式,却发现自己还是会因为没把控好习惯的情绪而轻易惹她不高兴,明明他本来的目的只是想制止她继续做这么危险的事情而已。
唐朗感觉自己可能需要找有经验的人讨教一下和象相处的注意点才行。
邹茜玲却不知道唐朗闪过的这些念头,只是觉得自己给他带了礼物可是他却因此而板着脸教训她,当下不高兴的情绪就更重了。
“不给你吃了。”也不跟他吵,二话不说就要把东西冲洗装回麻袋去,那架势瞧着就像要收拾行李打道回府一样。
她的小性子唐朗是最明白的,完全是由着心意来,要她憋着气待着可能性很小。
唐朗哪能让她一来就跑,当即过去制止她的动作,“我吃我吃,别气了。”
一把把人抱在怀里哄,哪有刚刚半点的强势。
邹茜玲挣扎了两下弄不过,便由着他抱。
“那你还教训我不?”
“……”唐朗有点头疼,要是这是他的兵那是直接训一顿然后再罚操场二十圈,这么不听话脾气还不好,小性子十足。可惜这是他喜欢的象,自己找的,也是自己纵容的,能怎么办?只能耐着性子解释,“我不是训你,而是黑市太危险了,你一个女孩子到那种地方去,受伤怎么办?要是遇到执法队的,跑到跑不及。”
唐朗的语气缓和下来,邹茜玲才不那么不高兴了,而且他解释的也合情合理,到黑市确实不安全,很多次可以说是靠着运气跑掉的。但是邹茜玲是从后世来的,她在这个世界没有根基,他们五个人要自己养自己,虽然说现在学校是给了他们补助金,但是要是遇到生病或者其他急需用钱的情况呢?而且生活中处处要票,他们不跑黑市就没办法满足自己的日常吃穿需要。
不要跟她说这一切可以依靠唐朗,她知道他喜欢她也宠着她,但是他不能养张思乐几个,邹茜玲也不会让他养张思乐几个。
更重要是她不是这个年代的人,后世的女性哪一个没有工作没有独立资金的?钱财很多时候才是一个人的底气。就像现在,如果她是没有父母亲人又没有钱财的孤儿,面唐朗的时候就不会有这么足的底气,她高兴就在一起不高兴就分开,完全不用担心分手后没人养活自己会饿死街头,也不用担心会因为在乎的朋友遇到急事需要用钱时要跟他要,一旦伸出了手,那概念就完全不一样,天长地久下去,谁知道一次次伸手会不会磨灭掉她的自尊和韧性,让她像这个年代绝大多数没有自力更生能力的妇女一样成为以夫为天的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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