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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同人)[清穿]端敏公主的团宠日常——恋竹小妖【完结+番外】

时间:2023-04-27 14:38:53  作者:恋竹小妖【完结+番外】
  孔延训忍不住伏在腿上失声痛哭。
  多少次,多少人来救过他,可是他们有的连定南王府大门都没走出去,有的死在了城门口。这还是第一次他被平安的带出城门。
  当然,出了城门不代表一定安全。
  接下来的逃亡仍旧惊险。
  孔延训咬牙跟着这群人逃了两天,眼睁睁看着他们从百人减员到现在的十几人。
  哪怕十不存一,这群人仍咬牙带着他,不曾说过一句放弃。
  孔延训能怎么办?他只能咬牙跟着。
  他不是没想过让他们丢下他自己走,想想那些路上牺牲的人,还有伤痕累累、前仆后继前来救他的,他说不出口。
  总觉得他这般说了,就是否定了之前那些人牺牲的意义,将来也会带来更多的牺牲。
  又逃了一日,眼看着对方就要搜到他们躲藏的地方,孔延训终究还是没忍住,“你们逃吧,回去告诉你们将军,就说孔家感谢他所做的一切。但是没必要了,没必要为了我一个人,牺牲那么多将士的性命。”
  他孔延训真没那么重要。
  之前救他的小厮一直都在,他咬牙给自己包扎好伤口,喘息着说道:“世子说什么话,王爷没了,您就是我们的主子,哪怕只剩下一人,我们也不会放弃的。”他笑着看向天空,“再说了,李定国杀了我们那么多兄弟,我们多杀一个也算是给兄弟们报仇了。”
  或许有人觉得不值,但他们觉得死得其所就行了。
  说完,他就要站起来继续战斗。
  此时,空中忽然传来一声鹰啼,紧接着就听见有人惊呼:“好大的鹰啊。是海东青,是传说中的海东青。”
  孔延训等人疑惑,广西又不是盛京,怎么会有海东青呢?
  有人迟疑道:“我听说海东青是满洲的神鸟,你们说会不会是援兵来了?”
  也不怪他会这么想,广西虽然偶尔也会有一只雄鹰高飞,但从未听说过有海东青。所有人都知道,也只有大清的旧都盛京盛产这种神鸟。
  小厮:“先不管这些,那几只海东青明显是冲着那帮人来的,趁着他们要对付鸟,咱们快走。”
  说完他们就相互搀扶着往外跑。
  跑了没一会儿,他就听见一声清脆的,“找到啦,人在这里。”
  众人一惊,然后就看见一只鹦鹉在他们头顶上飞旋。
  身上的箭早就射完了,小厮想也没想就要把手里的剑甩出去。
  阿彩一边展翅高飞,一边高声尖叫,“杀鸟啦,杀鸟啦。”
  小厮的面色不太好看,“好聪明的鸟,这只鸟明显是有人豢养的,不知道是不是李定国,咱们得赶紧走。”
  很明显这只鸟就是伺候,要不了多久就会有人闻讯赶来。
  好不容易找到人,阿彩可不会轻易让他们逃跑,它一边在高空飞舞一边扯着嗓子喊,给人指路。
  “要跑了,蠢货,蠢货。”眼看着人要跑出他们的搜索圈,济度还没到,阿彩气得破口大骂。
  真是蠢啊,几个人都找不到。要不是小神女,它才不要跟这个蠢蛋在一起呢。
  蠢蛋,蠢蛋,回头它就跟小神女说。
  还没有一只鸟聪明的大蠢蛋。
  林子里,济度带着人跑出来,他抬头看向天空,“你个蠢鸟别嚎了,再叫信不信我给你一箭。”
  真以为自己愿意带着它,若不是女儿坚持,谁愿意带这种聒噪的玩意儿。
  训斥完阿彩,济度对着那边戒备的几人道:“吾乃大清简亲王济度,对面可是定南王世子孔延训?”
  来之前济度有看过孔延训的画像,不过经过一年的折磨,此时的孔延训跟画像上有很大的不同。济度有些不确定对面到底是不是自己要找的人。
  简亲王?
  孔延训有些激动,真的是朝廷来了。
  他站出来,“我就是孔延训,见过王爷。”其他人纷纷行礼。
  济度摆摆手,“此地不安全一些虚礼就免了。”看出对面的人都伤得不轻,他挥挥手让手下过去把受伤的人都搀扶起来。
  济度抬头,“蠢鸟,走了。”
  阿彩:“蠢蛋,济度大蠢蛋。”居然敢喊她鹦鹉王蠢鸟,好大的狗胆。
  得知朝廷没有放弃他,还派了王爷来救他,孔延训的心终于放下来。他也看了一眼头顶的鹦鹉,“这是王爷养的鹦鹉?当真是、是与众不同。”
  鹦鹉会说话不稀奇,这只鸟还能帮着找人,智慧肯定不低。
  孔延训知道,刚才若不是这只鹦鹉,简亲王肯定没那么快找到他们,到那时说不定他们还会落在李定国的手里。
  谁知济度与阿彩同时翻了个白眼,“谁要养这种蠢鸟?(小子你什么眼神,就他那蠢样也配做我的主人?)”
  阿彩跟着济度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这种话它不是第一次听,但还是好气。
  它的主人必须是小神女那样的,济度算哪根葱?
  济度身边的人偷笑几声,他解释:“这是长公主的鹦鹉,名唤阿彩。它很聪明,王爷出征的时候长公主就把它派来,给王爷充当个信使。”当然,必要的时候也会被他家王爷拉来充当伺候也就是了。
  用他们王爷的话说,这是废物利用,他家王爷最热衷压榨长公主的几个宠物。
  居然是长公主的鸟。
  长公主的事情他也听说了,之前他跟父王觉得这就是清廷在造势,故意为之。现在连她身边的鹦鹉都如此聪慧,看来长公主也必定是有不同之处。
  还未走出树林,就见上空飞来几只大鸟,又是那人道:“不用紧张,那是长公主的海东青。”
  海东青是神鸟,这次济度出征,乌晶晶摆脱几只海东青跟着一起过来。也不知是不是真的有如神助,大清一改之前的颓势,小赢了几场。
  不过这几只鸟高傲的很,除了王爷的话偶尔听一听,其他人谁都不理。
  有这几只海东青在空中引路,接下来的路程十分顺利。
  找到了人,济度的任务就算完成了,他直接把人带回大本营。
  “世子先在这养伤,过几日咱们就回京。”
  出来一年,济度很想念女儿,厦门夺回,郑成功已经去了台湾,他的任务也算是完成了,接下来怎么建设、安抚百姓就不是他的指责。
  事实上他早就往京城送了信,若不是要找孔延训,这会儿他都离开厦门。
  如今人找到了,孔延训却受伤不轻。既然已经耽搁了时日,他也不在乎多这一两日了。:,,.
第32章 (错字)
  春三月,大地春回草长莺飞,一派盎然的生机勃勃的景色。
  德胜门外议政大臣哈什屯、安郡王岳乐与诸位大臣并一众身穿铠甲的将士目视前方。
  两日前,简亲王济度飞鹦传书,今日就能抵达京城。顺治帝大喜,当即便命令哈什屯与岳乐出城迎接。
  哈什屯乃议政大臣代表的是文武百官,岳乐则代表爱新觉罗一族。
  济度打了胜仗凯旋而归,这种规格待遇说不上最高,也属于顶级了。
  除此,两人旁边不远处还有一辆豪华的马车,马车周围全部是一等的带刀侍卫。但看这架势,就知道里面坐着的人身份不低。
  乌晶晶怀里抱着‘凯旋’而归的五彩鹦鹉阿彩,她双眼直视前方,胖乎乎的小手有一搭没一搭的顺着鹦鹉的羽毛。
  “阿彩,一年多不见,你肥了。再这样下去,我都抱不动你了。”
  阿彩与阿玛关系不睦,原以为它跟着阿玛会吃很多苦,哪里想到它居然比离开的时候变胖了。
  她就说嘛,阿玛看着玩世不恭实际上还是很靠谱的。
  阿彩不高兴的动了动,小神女什么眼神,它被济度苛待饿的两眼昏花,瘦的皮包骨了,怎么会胖?
  济度那个不要脸的,逮着鹦鹉不当鸟使唤,从京城到厦门不远万里,它速度飞快、日夜兼程一个来回也需要三天时间门。
  济度这个瘪犊子,拿鸟不当鸟,都不让它休息,一个月她能飞七八次。
  它胖?它没被济度弄死就不错了,又怎么会胖?
  再说了,金刚鹦鹉本就属于大型鹦鹉,体形修长,以小神女如今的样子本来也抱不动它。
  孔四贞惊讶的看向阿彩,“公主,你这只鹦鹉好聪明啊。”
  她出身定南王府,自小过的也是富裕的生活,像金刚鹦鹉尽管珍贵也是见过的。但她从未见过如此精明的鹦鹉。
  就在刚才长公主说它胖的时候,孔四贞居然看到这只鹦鹉翻白眼。显然这只鹦鹉是听懂了长公主的话,用白眼来进行反驳。
  会学舌的鹦鹉很常见,能跟人对话的鹦鹉就比较稀奇了。这只鹦鹉不但能跟人进行简单的对话,还会思考。听它跟长公主一唱一和,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俩孩子在闲聊。
  阿彩把头扭到一边,用行动表示‘算你有眼光’。
  留在皇宫的这几鸟都是鸟中之王,傲气的很,平日里也就跟乌晶晶说话最多,其他人包括皇帝在内,想要跟它说话,都是看它的心情。
  它跟孔四贞不熟悉,能给个反应已经是难得。
  乌晶晶与有荣焉,她骄傲的挺着小胸膛,“四贞姑姑也觉得它聪明吧?不过,阿彩可不是我养的哦。”
  她可没说谎。没来皇宫之前阿彩都是自给自足,来了皇宫它也从未让乌晶晶担心过。皇宫里有专门照顾它们的小太监,有时候它们会吃小太监专门提供的食物,有时候会自己飞出去找吃的。
  在别人眼里这些鸟就是长公主的宠物,但乌晶晶从未把它们当成宠物,她是把它们当成朋友的。
  既然是朋友,自己又没出过力,当然不存在养一说。
  阿彩:“晶晶养,晶晶养。”
  能被小神女养,那是它天大的福气,它高兴还来不及呢。
  乌晶晶有些无奈,她也不与阿彩争辩,只道:“都半个时辰了,阿玛他们怎么还没到。”
  有阿彩充当传信兵,乌晶晶出门的时间门要比哈什屯晚上很多,她是掐着点出来的。不过这都等了大半个时辰按说阿玛应该到了才对。
  别看济度在京城的时候,乌晶晶看似与他不亲近,有时候还会捉弄他。实际上,济度走的这一年半乌晶晶还是很担心他的。今日也是她去求了皇上,出宫来接人。
  孔四贞扯了扯嘴角,“公主别着急,许是有什么事儿路上耽搁了一会儿。不是说简亲王跟大军一起么,那么多人出行,时间门上有些误差也在所难免。”
  若说着急,孔四贞一点也不比长公主少,她已经知道了,她的亲哥哥还活着,哥哥被救了出来,就跟在简亲王的大军中。
  刚才的话,与其说是在安慰长公主,不如说她是说给自己听得。
  马车里,乌晶晶在与孔四贞说济度;马车外,岳乐与哈什屯同样如此。
  哈什屯:“听闻简亲王打的郑氏军队抱头鼠窜,哈哈,不愧是郑亲王之后,大清有像简亲王这样的人才,实乃我大清之福。”
  哈什屯以为简亲王福晋是岳乐的亲外甥女,如今简亲王打了胜仗,安郡王应该是高兴的。两人平日里也不是多熟悉,不说话干等着也有些尴尬,简亲王是个好话题。
  哪知岳乐只是看了他一眼,眼里并无多少惊喜。
  “不过是借着神鹰之便。”
  济度能有多大本事?若非有神鹰在空中传递消息、牵制敌人,他能打赢郑氏军队?岳乐是不相信的。
  他比济度年长,自认打仗的能力也强于济度。济度都能轻松打赢郑氏,他觉得自己也可以。
  “安郡王这满身的酸味,我都闻到了,要我说您大可不必如此,能驱使神鹰也是一种本事。您若是真要怨,就怨您福晋没给您生个有本事女儿呗。”勒度说着还拿手扇了扇风,好似真的有一股味道似的。
  嫉妒就嫉妒,还好意思说什么‘不过是借着神鹰之便’。你倒是想饥饿‘神鹰之便’,那也得神鹰愿意让你借啊。
  勒度,简亲王济度同父异母的弟弟。去年十二月他出了点意外整个人差点没了,是路过的乌晶晶带着神鹰救了他。自那以后本就喜欢乌晶晶的他就成了乌晶晶跟神鹰的脑残粉。但凡谁敢说神鹰跟乌晶晶一句不好的,他能怼的对方妈不认。
  特别是岳乐,整个郑亲王府的人就没有不讨厌他的。
  他们郑亲王府又不是没人,真不明白皇上为何要把岳乐派来。
  岳乐满脸阴沉,“勒度你说话注意点,”什么叫他福晋没生个有本事的女儿?这跟他福晋有什么关系。哪怕岳乐跟他福晋没什么感情,此时听到这话也满心不悦。
  哈什屯头疼,不过是很寻常恭维的话,他不明白这两位怎么吵起来。
  他伸手拉了拉勒度,劝道:“安郡王、贝子爷您二位别吵吵,长公主就在那边马车里呢,您也不希望她听到这番话吧?”
  要他说这也不能怪人家勒度,安郡王那话也不对,简亲王打了胜仗朝廷正高兴呢,他怎么能说别人‘借了神鹰之便’。那可是神鹰,真以为谁都能‘借神鹰之便’?
  当然,勒贝子也有不对的地方,安郡王话不对,他也不该扯上人家郡王福晋。
  听他家福晋说,安郡王福晋身体越发不好,怕是撑不过今年了,对一个将死之人还是嘴下留德的好。
  勒度看了马车一眼,冷哼一声,“哈大人是国之栋梁,我给哈大人面子。我们郑亲王府是明事理的人,不像某些人蛮横无理,只会无能狂怒。”
  岳乐看向他,“你说谁无能?本王打仗的时候你小子还在家遛鸟呢。”岳乐比勒度大了整整十六岁,他十六岁上了战场,顺治三年更是跟肃亲王豪格一起斩杀了大西王张献忠,被众人熟知一时风头无两。
  顺治三年,勒度还是个十岁的孩子,就是现在勒度也没去过战场,岳乐这样打过大胜仗的当然有资格看不起他。
  勒度脸黑,谁遛鸟,你才在家遛鸟呢,你全家都在家遛鸟。
  看了马车一眼,勒度压低声音,“既然安郡王那么有本事,这次收复厦门,您老怎么没请旨前往啊?”
  他可是听说了,皇上曾在朝堂问过谁愿前往,当时岳乐可没吭声。
  说白了,不过是怕了郑氏,担心自己打败仗而已。如今见了他二哥打赢郑氏又开始嘚瑟起来。什么玩意儿?
  岳乐被噎了个正着。实际上他是有想过要去战场的,大丈夫驰骋沙场,这曾经也是岳乐的梦想。只是他把这事儿跟贤妃一说,就被贤妃拒绝了。
  也不能说拒绝,董宛宛只用忧郁哀伤的眼神看着他。
  董宛宛说郑氏厉害,朝中无人能抗衡,这场仗注定是要以失败告终的。他是大清王爷,若是去了前线被郑氏知道,肯定会集中火力对付他,她不想他受伤。
  一句话,迷得岳乐不知东南西北,连写好的请战折子都给烧了。
  济度比他年轻,经历的战事比他少,如今见济度轻易赢了郑氏,他又开始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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