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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密爱——锦瑟如梦【完结+番外】

时间:2023-05-05 23:10:51  作者:锦瑟如梦【完结+番外】
  所以,下午我们下班回学校的路上,我告诉她我不干了。
  我觉得她当时肯定很想直接掐死我,但是事实上她却是强忍着怒气,还安慰我没事没事,那个时候我觉得她好善良啊,后来她就一个人坚持了一个学期,一直在德克士打工。
  对于这件事,林菲菲最后对我的评语是,幸亏你考上大学了,不然你吃什么喝什么?
  可是赵月却说,那是因为上学让她退化了,那种活初中毕业都能干。
  总而言之,我的周末保住了,除了上课,我依然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
  至于言情小说,我从小学的时候就开始看一些奇怪的青春偶像的言情小说了,初中是郭敬明、安妮宝贝,高中是《花火》、《最小说》等杂志。上了大学之后,我开始疯狂地迷恋网络言情小说。
  迷恋到什么程度呢,就是晚上看小说可以看到第二天早上六点然后再睡一个小时起床去上自习。
  她们都说我是个神经病。
  其实我神经病的时候还在后面呢。
  大一的时候,我交了第一个男朋友,其实现在想想,我都想不起来他长什么样子了,可是那个时候他却伤的我很深,因为,他是个游戏迷,总是打游戏不理我,有一次我手机丢在了教室,一个人回去取,林菲菲叫他,说是你去陪她啊,那个时候他竟然说我陪她的时间已经够多了,都没有时间玩游戏了。
  我就是那个时候对他失望透顶的,然后便是分手,分手之后我却发现自己很喜欢他,很想让他再对我笑笑,甚至发誓,如果他现在跑过来说他错了他以后对我好一点,我就原谅他和他继续在一起。
  可是他没有,甚至就连我把分手的短信发给他之后,他连回复都没有回复,直接就默认同意了。
  对的,他就是这么一个恶心的人,追我的时候对我很好很好,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却又很冷淡很冷淡。
  我讨厌他,却放不下他。
  在分开后的那个学期里,我像个神经病一样,每天给舍友们说我要去自习,其实却是买一堆的零食一个人坐在学校的没人角落里拼命的吃。
  后来当我开始变正常以后,给她们说这些,她们都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
  没有男朋友了,我便开始写小说了。
  大概是因为看得多又痴迷吧,我的小说渐渐地变得很受欢迎,但是这件事除了父母没有人知道,我慢慢的变成了一个有很多钱的人。
  我会把钱给父母,告诉他们这是我写小说挣的,我家的情况也因为我变得好起来,我可以让父母过上好的生活,而且是在我毕业之前。
  那个时候我真的很骄傲,因为我也是个有用的人呢。
  总而言之呢,我的大学过的特别的无聊和没有意思,但是却成为我人生中最最怀念的一段时光。
  我们那个时候无忧无虑,什么都不用考虑,有的时候想想减肥,有的时候想想淘宝,反正很惬意就对了。
  但是惬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毕业很快到来,我们就要分道扬镳了。
  这次的分道扬镳,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分道扬镳。
  其实怎么说呢,分别的那天我还不是很有离别的感觉,我总觉得,现在交通那么方便,想见面多简单啊。
  可是工作之后,才真正的发现,以前以为一直形影不离每天都能见到的人,突然之间真的很难见面了;以前去食堂买饭都要有人陪的生活,突然就结束了,看到什么会想到谁,然后突然好想见谁,可是却发现离得很远,朝夕相处早就不再可能,之前我总是盼着毕业,现在才知道,那段时光再也回不去了。
  有的时候,我甚至伤心到一边给林菲菲她们发短信一边委屈的哭,因为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孤独,要这么痛苦。
  不过还好,我的工作一直都是很顺利的。
  可是,这也只是暂时的顺利罢了。
第006章 洛凉歌--被误解被骗,我依然善良但是却不愚昧
  我的工作很简单,当然工资也不高,但是对我来说也足够了,因为我现在已经很有钱了,工作轻松,我就可以有很多时间去写小说,甚至在上班的时候,也可以偷偷码字,那种感觉很刺激。
  但是就算很有钱,我依然很节省,比每个比我穷的人都节省,无论在哪个方面,我和两个同事合租了一间两室两厅的房子,在很偏僻很偏僻的郊区,每天上班在路上就要走一个多小时,而且公交车上挤得人都可以把早上吃的饭吐出来,我接受这些不方便,只是因为便宜,一个月平均下来一个人五百块钱;我每天都记账,吃每一顿饭都精打细算,思索着怎么吃便宜,水果我也不吃,就吃黄瓜和西红柿,因为这两个便宜,可以当水果吃;我也不出去玩,节假日都窝在房间里面写小说……
  大概是因为穷惯了,所以才会这个样子,略微显得有些猥琐。
  其实我也知道我这样不对,可是我改不了,我很害怕自己会永远这样混下去,也找不到一个理由说服自己永远这样混下去。
  所以后来,初次见面莫寒说那句“我是个对人和物都很温柔的人”的时候,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后来帮她那么多,我一直都是心甘情愿。
  继续说工作吧。
  就在我以为我要永远这样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爱上了我们公司的负责人,他长得很帅也很有才华,想想我当时真可笑,就因为这两个理由,就那么奋不顾身的爱上一个人。
  长得帅又有才华的人是我这种人可以爱上的吗?
  我当时真的疯狂地喜欢他,开会的时候他讲话,我就呆呆的看着他,根本没有听他到底在讲些什么;工作的时候,他的工位在打水的地方,我就每天拼命地喝水,只为打水的时候可以看到他……
  反正我为他做的傻事多了去了,但一直都是默默的,没有人知道,除非有人会关注我,注意到我诡异的行为。
  直到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把自己的感情告诉了一起合租的同事,她们都觉得我很勇敢很率真,鼓励我去追求负责人。
  那个时候我觉得她们真好呀,竟然没有讽刺我,而是鼓励我。
  要是林菲菲她们知道我爱上了于我来说遥不可及的人,一定会骂我是个神经病,劝我找个和自己势均力敌的人在一起就行了。
  我想了一晚上,设计了无数个向他表白心迹的场景,每个场景都浪漫的不可思议,结局都是王子和公主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
  第二天,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负责人先生竟然叫我去会议室,说是找我有事,我激动极了,那个时候,我真的以为,他叫我单独谈话,是因为他也看出来了我的心思,结果发现他也喜欢我,所以……
  我真是个言情小说看多了写多了的大笨蛋,猜中了开头却猜不中惨烈的结局。
  当我满怀希望的想要听负责人先生对我的深情告白的时候,从他口中说出来的却是,你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不好好工作一天胡思乱想,我觉得你并不适合我们公司……
  这个结果对我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他的意思是我被炒鱿鱼了?那个时候,我都可以想象得到我当时惊呆了的表情,还有负责人先生那略带着一丝鄙夷的表情。
  他觉得被我这种宅女喜欢是很丢人的吧,我知道他现在的鄙夷表情已经是经过他很努力的克制的结果了,还能让我看出来,可见本身他对我是多么的鄙夷。
  而且他虽然对员工很严厉,但是向来说话都很注意,这次竟然这么直接的给我说这种话,更可以看出,他讨厌我,觉得我的爱很恶心很卑微。
  哈哈,那个时候我真的好想笑!
  原来自己是如此的卑微,在别人看来,就只是个丢人的存在啊。
  对这个结果我无话可说,事实上我也是一句话都没说就接受了,炒鱿鱼就炒鱿鱼,我又不是缺这一个月每天上班下班加一起将近十二个小时一个月才几千块的工作,走就走,我向来潇洒不纠缠。
  我回到工位上,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思考着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猛然想到,我的部门貌似正在选部门副主管,当时通知的时候说是在新人中选一个,而和我合租的两个同事,加上我,三个人,是我们部门今年来的所有的新员工。
  想到这里,我就更加的呵呵了。
  事实摆在眼前,我觉得真心好搞笑,可又没有心情去和她们对峙。
  这样的逃避的性格,真是和我初中的时候差了好远呢,要是当时的我,肯定会当着全公司人的面指着她们的鼻子骂她们狼心狗肺。
  可是,现在我却在这里平静的收拾东西。
  离职手续办得顺利极了,而且我的表情一直是温和而又平淡的,HR都觉得奇怪,你说现在工作这么难找,你没干够一年就离职,出去怎么找工作呢?
  我好想告诉她,我根本就没打算再找工作了,而且就算我去找工作,凭我的学校和我的专业,也会很简单。
  当时如果不是我想轻松一点,也不会来这个破公司被坑成这样。
  我回到住的房子,直接就给搬家公司打了电话,让他们把我的东西全部搬到了我自己的房子里,我的这个房子是自己买的,两室一厅,装修的很温馨,我本来打算和同事住够一年再搬的,因为我们签了一年的合同,如果我搬走的话,她们就得两个人承担房租了,这个鬼地方这么偏僻,她们要找到合租的人,会很难。
  可是事到如今,她们对我不仁,我也只能对她们不义了。
  我向来不是个善良的人。
  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完,我拖着累的快死的身体回到自己的房子,刚才还笑着感谢搬家公司的人礼貌的把他们送走的我,终于忍不住,拨通了林菲菲的电话然后大声的哭,我哭得撕心裂肺,就好像天塌下来了一样,把林菲菲吓得直接打开电脑要订机票飞过来看我,这个时候我才理智起来,赶紧给她说不用了不用了,我只是太累了。
  我最终还是什么事都没告诉她,我害怕会让刚刚走入社会的她对这个世界产生怀疑,我想让我的好朋友继续生活在平静平凡的幸福中。
  接下来,我在家里混吃等死了一个月,码字和睡觉,偶尔吃吃饭,我就做这三件事,以至于当我的编辑从X市飞过来找我谈事情的时候,见到我的样子时的表情简直可以说是见鬼了。
  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洛凉歌你怎么瘦成这样?
  哈哈,我真是没心没肺,被人这样说还开心的不得了,我一直在减肥的,现在倒是如愿以偿了。
  因为瘦了,所以我突然变得自信了不少,还兴致勃勃的跟着编编参加了一个宴会,这个宴会是一个投资人开的,他买断了我的好几部小说的出版权和影视改编权,和我很熟,我们也谈得很来。
  编编说你这次要是去的话王总肯定高兴死了。
  嘿嘿,我也觉得,他以前邀请过我参加这种宴会,但是我向来拒绝,他每次都笑着说文人真是不一样。
  所以,这次当我穿着一身高贵的礼服化着漂亮的妆出现在宴会现场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包括我原公司的负责人先生,还有我的那两个合租的同事。
  当王总给大家介绍我就是他很欣赏帮他赚了很多钱的洛凉歌的时候,大家纷纷开始议论纷纷,我隐约听到,有人说没有想到洛凉歌这么年轻漂亮。
  年轻漂亮,真是可笑,年轻漂亮也不过是由穿的什么衣服是什么身份所决定的,年轻,我是很年轻,我今年才二十二岁,漂亮,虽然谈不上倾国倾城,可是端正可爱还是算得上的,可是当时当我穿的一身休闲的时候,依然是年轻漂亮啊,怎么没有人发现?
  我永远都忘不了负责人先生和那两个同事的表情,那种震惊还有后悔的表情,但是现在已经和我无关了。
  后来我从编编那里知道,负责人先生这次来,是为了和王总谈一场投资,我听了的第一个感受便是,他还真是年轻有为,公司什么事都交给他,第二个感受便是,那我当时给王总说他们是我之前的同事我因为干得不好被炒鱿鱼了,岂不是会影响他们的合作,聪明如王总,怎么会听不出来我的怨念。
  我想,我的那两个同事,她们所要面对的事情,也不会那么简单吧。
  后来怎么样我就不关心了,和我也没有什么关系,他们就像是我人生中一个很小很小的涟漪,转瞬即逝。
  后来我便离开了这里去了X市,专心创作,名气也越来越大。
  后来我认识莫寒,认识很多的人,我很快来,因为自己很强大。
  我觉得,所谓奇迹就是接受自己的命运,并且有勇气自己去创造命运。
  我想把我的故事写下来,让更多人更加勇敢。
  以上,洛凉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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