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停车场,坐上车,郑晚也不知道能去哪里。好在严均成有自己的主意,将车驶出停车场后汇入主车道,郑晚看了眼时间,还没到八点。
她累了一天,控制不住睡意。
在他的沉沉声中,闭上眼睛休息,再醒来时,发现他竟然开车来了半山腰。
四周无人,只有漫天的星空,站在这个位置,也能俯瞰到不远处老城区的夜景,犹如一条银线。
可现在东城已经进入了冬季,在山上气温更低。
她有些冷,又被严均成裹着回了车上。
他没有在驾驶座,她也没在副驾驶座,他嫌弃隔着中控台,没办法靠她太近。
两人在后座,他帮她脱了鞋子。
刚才她在试鞋子的时候,他有看到她脚后跟的痕迹。
他的手掌宽大也温热,他弯腰,托着她的脚,本来车内光线就昏暗,她只能看到他的头发。
气温太低,她的脚有些冰凉。
这也不奇怪,每到寒冷的季节,她几乎要到第二天清晨脚才会睡暖和。
“这里――怎么回事。”
他的指腹轻轻抚着她的脚后跟,带起一阵酥麻。
她感觉有些痒,瑟缩一下,他却不容许她退开,竟然用力攥住了她的脚背。
“怎么弄的。”他语气如此的平静。
“很多人都有。”她强忍着,“有些好看的单鞋、高跟鞋都磨脚,时间长了,脚后跟就有了痕迹。”
他不再询问。
稍稍使力,却很有技巧,揉了揉,好似是要将那经年累月的磨痕都揉开。
一如他想将她这些年来所有的经历全都抹开。
郑晚知道拗不过他,也渐渐习惯。车内一片沉默,她想开口说些什么,他们似乎触碰到了话题禁区的边缘。
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还是青涩的学生,穿的也都是运动鞋帆布鞋,在她穿高跟鞋的那些年里,她身边是别人。
突然。
她低头,还没反应过来。他略粗粝的指腹已经攀附上来。
四季在更迭。
花园里的花却不受气温影响,吐蕊绽放。
郑晚伸手,怕了也慌了,忙想去捉他的手,却只能抓住他短短的头发。
她也记起,他也有过极少年气的时候。
为了吓她,他会在骑单车……
时,突然放手,或者从高高的坡上冲下去,她没办法,只能紧紧地抱着他。
可是,他没有一次让她摔跤。
……
郑思韵回到家的时候,正好十点钟。
她知道妈妈还没睡,也看到了放在桌子上的热牛奶。
见妈妈站在阳台上,她边喝牛奶边走过去,歪着头,奇怪地问,“怎么这个时候洗衣服?”
郑晚正在晾晒她的裙子。
她没回头,仿佛在认真地拉扯裙子洗过之后的褶皱,声音低弱地回:“顺手就洗了,反正也没事。”
郑思韵不知道妈妈的窘迫。
这个事情太小太轻微,她很快地就忘记。
阳台的窗是开着的,挂在一旁的裙子被风吹起,如蝴蝶翩飞。
-
隔天,三中没有晚自习。
郑晚也就跟严均成约了时间见面。她忙,没时间去学校接女儿再赴宴。
严均成不愿意她操心,跟她商量后,派了司机去接郑思韵,这样她也好放心。
郑晚答应,将车牌号发给了女儿。
下午下课铃响了,同学们都在商量着要去哪里玩,他们初三虽然比不上高三那般课业繁重,可下学期就中考,学校对他们也抓得严格,只有星期五跟星期六不用上晚自习,即便只有晚上几个小时,也足够他们松口气。
郑思韵无法描述自己此刻的心情。
陌生又有点紧张。
她上辈子还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她在想,要怎么样表现呢?
如果只有几岁,还能理所当然的卖萌,可现在她都十几岁了。
等等?
她该怎么称呼妈妈的男友?
哦应该是叔叔。
她猜对方应该会给她准备一份礼物。她猜应该是一双运动鞋。
那双鞋子还是她妈妈挑的。
她觉得自己应该摆正位置,她不是作为妈妈的女儿被那位叔叔选择喜欢或者不喜欢,她管他喜不喜欢她这个――对,人们口中的拖油瓶!
应该是她作为妈妈的女儿、妈妈的亲属,去考察那位叔叔够不够格当妈妈的男友才对。
郑思韵找到了久违的振奋感。
她背着书包昂头走出学校,四处张望。
最后看到了妈妈说的那辆车,车牌号也对。
妈妈说,是那位叔叔的司机来接她。
嗯……从那款腕表就能看出,妈妈的新男友、旧初恋现在混得很好。
不过这也不能代表什么,无论他多有钱有势,只要他对妈妈不好,她也不会认同他。
郑思韵走过去。
严均成的司机从后视镜里看到她。
他笑了一下,也不需要再比对照片,他就认出了这位是郑小姐的女儿。
他推开车门下车,等候在一旁,为这位未来的严家大小姐开门。
郑思韵走近了,才看清楚司机的脸。她怔忡,愣在原地,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她见过这个人,在上辈子。
只不过他现在看起来比上辈子要年轻一些。
那时候,季方礼跟她摊牌,她不能接受,过去口口声声说爱她的、恨不能为了她与整个季家与他的父亲对抗的人,转头却一脸歉意地告诉她,他不爱她,他只把她当妹妹。
她失魂落魄地走在路上,连什么时候下雨都不知道。
直到一辆车停在街边。
司机下车,递给了她一把黑色的长柄伞。
她不解又茫然地看着他。
他微微侧头,“是我们老板送你的伞。”
这把伞很大很结实,足可以遮挡住一切暴风雨。
车窗缓缓关上,她来不及去窥探打量,只透过那一条缝,隐约看到坐在车内里的人似乎是位老者。
黑发中夹杂着数半银丝。
“思韵小姐?”司机见郑思韵在出神发呆,他上前一步,试探着喊了一句。
他也不知道该怎样称呼。
郑小姐这样的称呼不适合用在一个十五岁的小女生身上。
郑思韵这才回过神来,她站在风中,目光顿了顿,突然仰头,面朝天空。
伞。那把伞。
原来不是偶然,不是偶遇。
那位究竟是谁?!
第29章
见面的餐厅定在郑晚工作的美容院附近。
不算多么高档,但胜在温馨。
这是一家偏向亲子类的餐厅,口味都会照顾小朋友。在司机去接郑思韵的时候,严均成跟郑晚已经到了包厢。
点菜的任务自然落在了郑晚身上。
她攥着铅笔,眉头轻蹙,目光从菜单上流连。严均成坐在她旁边的座位,在她身旁,似乎时间也过得这样的缓慢。
“一二三四……”
郑晚自言自语地数着,“五个菜一个汤,差不多够了吧?”
“你看看,有没有你想吃的菜?”她将那薄薄的一张菜单纸往他手边一推。
严均成目光一扫,“都可以。”
郑晚拉长音调,“你对吃的好像都不挑,什么都可以。那,你要喝酒吗?”
“不了。”
严均成并非滴酒不沾,哪怕他厌烦应酬,可有些场合他也得去,去了也得喝酒。
平日里,他都尽量不碰酒精。
他年近四十,这些年的历练,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碰了点酒就失控的毛头小子。
“等下我开车。”他言简意赅地说。
郑晚反而惊讶:“你开车?”
“等下我送你们回去。”他说。
“好。”她没什么异议,“那喝果汁吧。”
笔尖在水蜜桃汁后面的正方形空格停留一秒。
她莫名不自在。
严均成对水蜜桃过敏。还记得高考结束的那天,他们班上几个朋友聚在一起吃饭,正值水蜜桃季节,有人买来了桃汁,他也没注意,喝了几口身上就起了红疹子。
于是,他们也就没有参与之后的活动。
他不肯去医院,只好去药店买了治过敏的药膏。
六月份的东城已经提前进入盛夏,走在路上没一会儿,身上就会有黏糊糊的汗。
他们去了酒店。
进了房间后,她不自在,他却仿佛回到了自己家一般,自然地脱了短袖,露出精瘦的上身,趴在床上,语气淡定地让她帮他涂抹药膏。
现在想想。
那时候大概是故意的。即便一开始
不知道那是桃汁,刚入口时也该有所反应,可他依然面不改色地喝了半杯。
她以为这二十年来,他都不曾出现在她的生活中。
其实不然。
有些反应刻在骨子里。
偶尔见到与之相关的事物,那如同被人凿开的痛感还停留在记忆中。
在此之前,她一直以为他有着极强的自制力,那大概是她第一次看到他失控。
她笔尖下移。
在苹果汁后面化了勾。
点好菜后,包厢又只剩下他们两人。
当传来敲门声时,郑晚如被人当场抓住般,心虚地去拂开他抚在她腰间的手掌,她偏头看他,目光隐隐含着警告。可她这样的人,这样的性子,哪怕是警告,也没有半点震慑力。
郑晚起身去迎。
包厢的门被打开,郑思韵脚步虚浮、灵魂早就遨游太空,郑晚走过去,牵住了她的手。
感受到温热,郑思韵才回过神来,看向了坐在包厢里那不苟言笑的男人。
只是一眼,她似有一秒的惊愕,大脑一片空白,找不到可以降落的点,只能任由妈妈牵着她入座,她仿佛是被人控制肢体动作的木偶。
“思韵……”郑晚温柔地给她介绍,“这是你同学严煜的叔叔。”
郑思韵条件反射。
竟然猛地站了起来,只怕恨不得要鞠一躬,语气尊敬地喊:“叔叔好。”
这不怪她。
她从大一入学开始,教授就经常将成源集团的两位老板作为例子来跟他们分析。
这位严总露面的机会很少,就连神通广大的互联网上也没多少他的照片。
为数不多的照片也都是三十到四十岁这个年龄段。
四十以后,他深居简出,再没有任何的照片流出。
她还记得,这位严总的照片出现在教室屏幕上时,周围的人都或讶异或震惊。
怎么会不惊讶。谁也不敢相信,这样一个商界传奇,竟然如此威严、冷峻,也如此英俊,就好像黑白照片中令人难忘的端方贵公子。
后来,她陪季方礼参加宴会时,偶然听见几人闲聊,提起了这位严总。
彼时,他已经年逾半百,却一生未婚,也没有孩……
子。
“小严总虽然也有能力,但没继承他叔叔的半点雷厉风行。”
“继承?侄子又不是亲子。”
“严总怎么没结婚,连孩子都没有?”
“我也是听我家老头子喝醉了提起过,听说他曾经的爱人很早就去世了,估计也没了心思吧。”
郑晚见女儿呆呆的,又这样鞠躬喊人,不免怔住。
严均成却已经习惯了别人这样恭敬对他。
他颔首,语调平缓:“你好,思韵。”
郑思韵又被郑晚拉着入座。
郑晚见她这般模样,伸手摸了摸她的手,又不放心,抬手贴在她额头。
“妈,我没事。”郑思韵这才从乱糟糟中回过神来,略尴尬地低头。
她跟今天放学时判若两人,那时候雄赳赳气昂昂,就像是要为了母亲战斗的小鸡仔,什么都不怕,可从学校门口看到那位司机,又在包厢看到从前只在影像上见过的严均成,她就傻了眼。
任她想破脑袋,也绝不会将自己的妈妈跟这样一位商界传奇联系在一起。
“那你脸怎么这么白?”郑晚担心地看她,如果不是严均成还在场,她恐怕又要上上下下的检查一遍。
“晕车。”
郑思韵说了个蹩脚的借口。
“现在好点没?要不我去买药?”
说着郑晚焦急起身,就要出去。
严均成伸手拉住了她,他起身,原本并不宽敞的包厢,充斥着他的气势,他声音低沉,却隐含着安抚,“你坐着,我去买。”
他说这话时,视线在郑思韵的脸上停留了几秒,似乎是要记住她此刻的脸色,方便跟店员描述情况。
郑思韵身体紧绷。
又是起身,忙解释道:“没有没有,妈,您看我现在特别好。”
她怀疑自己返祖。
不然怎么解释她二十八岁的人了,竟然在妈妈面前转起圈圈来,以此来证明她很好,完全、完全不需要严总出去给她买药。
一顿饭下来。
严均成没怎么说话。他本来就话少,也并不擅长跟这么大的孩子打交道。
就连他的亲侄子严煜,天不怕地不怕的严煜,见了他都腿……
发软。
都是郑晚在活跃气氛。
严均成在旁人面前话少,她是知道的,也习惯了,可思韵怎么回事?平常一张巧嘴,今天竟然意外地沉默。
等一顿饭结束,郑晚去洗手间时,包厢里只剩下郑思韵跟严均成。
郑思韵不自觉地正襟危坐。
她想,她的确感受到了,为什么严总会有阎王这样的戏称绰号。
长达近一分钟的死寂之后,严均成不疾不徐地开口,“吃饱了吗?”
这是他今天对她说的第二句话。
“吃饱了。”
到此话题又结束。
郑晚回来,他们也就准备离开,郑思韵鼓起勇气往这边看了一眼,却愣住。
严均成拿起郑晚挂在一边的大衣为她披上,这个动作好像做了无数次。沉默的男人,目光专注,又帮她将缠住项链的头发梳解开来。
这样的目不转睛,这样的珍爱。
她想,她曾经是见过的。
爸爸对妈妈就是这样。
其实不需要试探什么,她比谁都清楚不是吗?这个男人,深爱她的妈妈。
……
严均成开车。
郑晚也就不太方便陪着女儿坐后座。
从这里开车回家,即便不堵车也要开半个多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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