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O年气性又上来了,朝他凶道:“你到底上不上来,不上来就出去,别和本小姐待一个帐篷!”
阿信打趣看她,二话不说上了床,将她搂在怀里。
陆O年扬起唇角,她的心被填得满满的。
但是幸福来的太快了,她感觉不太真实,又不确定地问:“丛狼和我之间,你真的选择了我吗?”
阿信道:“真的。”
陆O年抬头看他:“为什么呢?阿信,丛狼不是你的心血吗,你真的能为我放弃它?你到底有多喜欢我啊?”
为什么呢?
阿信想,她之于他来说,大概就是,一个置身于不见天日黑暗中的修罗者,看到了太阳,是一个眼里只有灰白颜色的孤僻者,看到了霞光。
他是出生在战火中的孩子,他的父母就是雇佣兵,从小他就跟着父母穿梭于战场之上,见惯了生死,从而也养成了冷酷的性情。
后来,他的父母死于战火,因为死亡在他的生命中处处可见,父母安葬后,阿信只哭过一瞬,就继续跟着父母所在的那支佣兵团,头也不回地奔赴下一个战场。
他的所学所识,人格塑造,不是父母培养,而是源于他的师父,那支佣兵团的老团长。
老团长不仅教他雇佣兵的所有技能,还教他识文断字,他想将他培养成佣兵团的下一代领袖。
老团长说,成为雇佣兵的人有各种原因,比如贫穷,比如战争,比如政治,才会来到佣兵界,成为行走在战争边缘的异类。
可他阿信,却是天生的雇佣兵,他的体魄,他的心智,他的成长环境,决定了他,天生就属于战场,决定了他,能够带领佣兵团,走向辉煌!
老团长说,他们的职业虽然特殊,但是,并不能因此泯灭了人性,他们雇佣兵虽不是普通人,但是也有家人,有兄弟,有战友,他们做事,也要对得起良心,也要努力做个好人。
可不幸的是,在他十五岁的时候,老团长死亡,那支佣兵团人心涣散,被敌军打溃,逐渐走向了灭亡,直到最后,只有阿信一个人活了下来。
因为从小的生存环境与冷酷的性情,阿信不喜欢安稳无趣的都市,而是偏爱刺激的战场,就算只剩一个人,他也要在雇佣兵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不曾回头。
后来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又遇到了几个年纪相仿志同道合的伙伴,他们一起为钱杀人,为钱救人,互帮互助,彼此扶持,其中有一个女孩,她的名字叫明桑。
这十几年来,他穿梭丛林,奔赴战场,他无情无欲,所爱的只有他手中的长枪,以及他亲手创建的丛狼。
他以为自己永远都会这样,他生于战场,最后也会死于战场,却不料,在一场失败的战事后,命运将他扯向了另一个方向。
他遇到了这二十几年里不曾见过的东西,那是太阳,他的太阳。
他第一次见到陆O年是他来到陆辰俞身边的第一年,那年他二十六岁,明艳刁蛮的大小姐活力满满,在他灰白的世界里,泼染了一片色彩。
那一年陆氏集团在海城刚刚起步,他常与陆辰俞待在一起,为陆辰俞办事,所以也有幸与大小姐见过好几面。
只是大小姐从来都不给他好脸色,曾经他不是很理解,她为何会无故讨厌他,后来才知道,他被大小姐讨厌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抢走了她最爱的哥哥!
阿信当时知道这个原因的时候笑了,身份尊贵的大小姐,娇纵起来真的不需要任何理由。
只是,他并没有生气。
她的荒唐,她的矫情,她的做作,在阿信那双只有战火只有硝烟的眼里,是那样的,不同寻常。
那一年也是陆大小姐刚刚突发奇想要去当模特,陆辰俞不赞同她混时尚圈,但架不住她那个缠人劲儿。
陆大小姐拍着胸脯保证,不会依靠陆家的资源,只靠着自己,要在时尚界闯出一片天地,陆辰俞被她缠得没办法,最后只能允许。
只是她远在Y国,陆辰俞虽不会对她进行事业上的帮助,但也要保证她的安全,便安顿阿信,多帮他盯着一些他那个不省心的妹妹。
陆大小姐从那时起,便成了阿信的任务之一,陆辰俞交给他的任务,每一件,他都会用心完成。
他在背后默默地看了她两年,看她欢脱地蹦哒,看她欺负人时的狡黠,看她不服输在时尚圈里愈挫愈勇。
她成了他每日空余时间的消遣。
她身边的危险,她身边的一切恶念,都是他在帮她解决,只是陆大小姐从来都不曾注意到他,而是咋咋呼呼的,以为自己有多厉害,脑瓜子有多聪明一样。
那时的她只是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保镖,而他,却没有把她当成一个普通的大小姐。
她是五彩斑斓的颜料,给他单调的生活,渲染了色彩,也是阴雨蒙蒙中的一束光,照亮了他,带他去看杀戮以外的另一个世界。
陆O年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呢?
其实阿信也不知道,只是某一天,陆大小姐忽然开始跟他要电话号码了,然后,对他产生了兴趣,开始纠缠他。
大小姐纠缠他,他就给她纠缠,他不主动,也舍不得拒绝,他知道大小姐的性情,她迷恋他,就像一个得不到糖吃的小孩,把这颗糖给了她,她高高兴兴地吃完,拍拍屁股就走了!
阿信岂能允许,他被她轻易得到,然后被她轻易丢弃?
而且,他与她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最终会离开她,既然如此,那么,从一开始,他就不会给她希望,当然他也不会让她得到他!
可是没想到大小姐身上就是有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儿,也可能是得不到的才是最想要的,他的远离,变成了欲拒还迎,让她更加迷恋,更加不甘心。
最后,她掉入了地狱,也把他拉入了地狱!
而此时,躺在那一方小床上,阿信把陆O年圈在怀里,他的唇蹭着她的耳廓,回答她的问题。
“丛狼是我的心血,我把它交给明桑了。”
“大小姐,我很喜欢你啊。”
陆O年咬唇,又问:“可是,一直以来都是我主动粘你,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呀?”
阿信顿了顿,深邃的眼眸把她看着:“在你主动粘我之前,我就已经注意到你了。”
“啊?”
这次轮到陆O年懵了。
“几年前你和俞爷参加过一场慈善晚宴,还记得吗?”
陆O年点头,“记得啊!”
阿信道:“你身上那件礼服,是我给你选的。”
“嗯?那件很保守很丑的蓝色礼裙?”
陆O年想起来了,当时她以为那件礼裙是狗哥给沈澜怡准备的,沈澜怡不去,才让她穿的,最后狗哥又说,那是手下的人给她挑的。
“嗯。”
阿信轻轻应答。
陆O年不可置信,她攀着阿信的脖子,问:“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喜欢我要早于我喜欢你呀!”
阿信勾唇:“唔,可以这么理解。”
陆O年的嘴角咧到了耳根子处,她把脸贴在阿信的胸膛上,笑得见牙不见眼。
忽然,她抬起头,一个翻身就跨坐到了阿信的腰上,捏起他的下颌,以一个糙老爷们强抢黄花大闺女的形象,低头,就朝他的唇上吻了过去。
阿信眼起波澜,环紧她的腰,汹涌热烈地反客为主……
就在这时,有人一把撩开帘子,声音嘹亮:“信哥,肉弄回来了,可以烧烤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
暧昧的气息戛然而止,阿信脸黑如炭,陆O年双颊爆红,石化在了阿信的身上,然后,她缓缓地把脸埋在了阿信的颈窝里……
「今天补更下一章!」
第180章 番外:信年CP大结局
啊!没脸见人了!
他们当雇佣兵的都是一些糙汉子大嘴巴,他一定会把这件事说出去的!
啊啊啊啊啊!
果不其然,晚上烧烤的时候,丛狼的男人们看着她的眼神都满含崇拜,给她倒了满满的一大杯扎啤,敬大嫂!
糙汉子A说:“大嫂,也只有你,能当得起我们的大嫂!”
陆O年试探问:“此话怎讲?”
糙汉子A不说话,哼哧哼哧地笑着,糙汉子B解释:“敢霸王硬上信哥的,只有大小姐啊!”
陆O年:“……”
陆O年内心崩溃,她就知道那个大嘴巴的男人一定会说出去的!
啊!她的完美形象跌落一地,她社死了!
当晚,陆O年留宿在了丛狼的营地,阿信给她准备了新的洗漱用品,陆O年洗漱后,没有睡意,她白天睡多了,夜里怎么睡都睡不着。
阿信便带她到帐篷外,他搂着她,坐在草地上,嗅着清新的空气,感受着夜晚的宁静,抬头仰望夜空。
陆O年靠在阿信的肩头上,唇角微扬,今夜天气晴朗,月色很亮,也能看到闪烁的星星,陆O年想,这是她看过最美的一次星空了。
阿信吻了吻她的鬓角,说:“明天先送你回去,我交接一些丛狼后续的事务,然后去找你。”
陆O年抿唇,抬头看他:“多久。”
阿信道:“最多半月。”
陆O年环住他的腰,乖巧点头:“好。”
“阿信。”陆O年又叫他。
阿信垂眸看她。
陆O年的眉间含着淡淡的忧愁,她问:“你会不会有一天,后悔今天的选择?”
阿信笑了一声,扶起她的肩,看着她,与她认真道:“年年,不止是你,很多人都问过我这个问题,我的答案是,不后悔。”
陆O年看着他眉宇间的笃定,不由相信,他说的是真的,阿信爱她,真的一点都不比她少。
陆O年唇角弯弯,她又恢复了以往的娇俏,对他道:“阿信,其实,我没有十二个男朋友,那是我故意炒作气你的!我要告诉你本小姐不是非你不可,本小姐不缺男人!”
阿信轻轻勾唇:“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的?”
“我一个一个问过他们。”
陆O年忍俊不禁,她环着他的腰,亲昵地蹭了蹭他的下巴,“怎么问的?”
阿信道:“戳着他们的脑袋问的。”
陆O年瞪大眼睛看他,扑哧一下笑了出来,她仰躺到草地上,捂着肚子,笑得前仰后合。
“哈哈哈哈哈!”
夜深人静之时,山谷间忽然传出了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惊醒了一片沉睡的小动物,以及,丛狼的男人们。
丛狼的男人们翻了个身,调转了睡姿,嘴里嘟囔一句:“还得是他们的大嫂,这大半夜的,没有哪个女人的笑声,能像她那样,吓人!”
次日,阿信送陆O年去经纪公司后,他便回到丛狼,与明桑交接雇佣兵团的后续事务。
陆O年终于拿到了她的手机,好久没上网了,她悠闲地靠在软椅上打开新闻,忽然,陆O年坐直身体,睁大眼睛,热搜上竟然有一大半都是她的消息!
陆O年急忙喊自己的经纪人,摇着手机问:“Lisa!Lisa!这是怎么回事啊?”
Lisa翻了个白眼:“小祖宗,你住院的消息被媒体知道了,他们知道你是被一个神秘的男人送去医院的,你和那神秘男人相处多天,又一同消失,媒体报道啦!”
陆O年不解:“那又怎样啊,这两年我的桃花新闻那么多,不足为奇的好嘛!”
Lisa道:“本来是不足为奇,怪只怪,阿信先生太过神秘,媒体靠近不了你的病房,又拍不到阿信先生的正脸,所以,勾起了人们的探索欲!”
陆O年连续点开了好几个热搜新闻,果然,都是和阿信有关。
点开下面网友的评论,清一色都是在八卦她和阿信的关系,猜测阿信是不是她的第十三个男人。
Lisa的脸忽然在陆O年面前放大,陆O年吓了一跳,抬眸看她。
Lisa的眼里同样含着满满的八卦,她兴味道:“小祖宗,你和这位神秘的阿信先生,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陆O年眼珠子转了转,唇角弯弯,没有立刻回应,低头在手机上敲了几个字,对她道:“想知道啊,去我的官方账号看。”
Lisa赶忙拿起手机看她发的消息,瞳孔放大,眼底是满满的不可置信,然后,点赞。
“小祖宗,你有种啊!”
是的,她很有种,她的官方账号发出的内容是:
他是你们的姐夫。
这是她第一次对外承认了一个男人的身份。
*
一周后,Y国下着一场秋雨,整个城市被烟雨笼罩,空气潮湿。
陆O年拍完一组杂志封面,收工回家的时候,在摄影棚门外看到一辆越野汽车,车边站着一个人。
那人上身穿着一件浅灰色薄线衣,下身是一条质感舒适的休闲长裤,脚上是一双短靴,外搭一件宽大的黑色风衣,撑着一把黑伞,站在雨中,含笑等她。
陆O年看到那人,狐狸眼亮晶晶的,唇角晕开笑意,将包一把丢在地上,冒着秋雨,朝他飞奔而去。
“阿信!”
陆O年兴奋地大喊一声。
阿信笑望着她,他屈下身体,张开手臂,陆O年一个高蹦跳到了他的身上,她的眸中满含惊喜,激动地把他望着。
她不知道今天他会回来,他没有告诉她!
阿信撑着伞,单手托住了她的臀,漆黑的眼瞳里荡漾着温柔的情愫,将她吸引,诱她失控。
他嗓音低醇,缓缓开口:“大小姐,我回来了。”
陆O年的惊喜溢于言表,在一场绵密的秋雨中,在人来人往的街头上,在那把黑伞下,她低头,吻上了阿信的唇。
一切都被定格,背景都被虚化,只留下了那滴嗒在伞上的细雨声,以及唇齿间滚烫的爱意。
“阿信,你不走了?”
“不走了。”
“再也不离开了?”
“再也不离开了。”
陆O年捧着他的脸,唇边的笑意不断扩大,她环着他的脖子,伏在他的耳边,悄悄道:“阿信,我想吃你,你,给不给我吃?”
阿信挑眉,他托着她,看着怀里的姑娘,她白净的小脸,因为激动,因为羞涩,染上了微微的红,她笑起来眉眼弯弯,脸上是满满的胶原蛋白,眨巴着狡黠的狐狸眼,在等着他的答案。
阿信勾唇:“给。”
当晚,陆O年就了却了多年来的夙愿,她终于把阿信摁在床上,对他为所欲为。
古铜色的皮肤,精瘦的躯干,每一寸肌肉都是沟壑分明,每一寸肌肉都爆发着蓬勃的张力。
在她占尽了阿信的便宜后,她的姿位也由上变下。
最开始她那雄赳赳气昂昂的势头已然不见,在那具滚烫又有力量的身躯下,逐渐转变成了痛苦的呜咽声。
她掐着他的背肌,哭得泪眼朦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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