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亲们亦是如此。
如今大伙儿手里头都有些闲钱,再不需要赊种,可地里头该种些什么好,他们也拿不定主意,总想着要看看沈家的意思。
“想好了,当真。既然眼下并无禁酒令,这伸手就能挣到的钱,为何不要?”
酿酒费粮食,每逢灾年,朝廷都会禁止酿酒,可也正是因此,才让酒价一涨再涨。
近几年,夏渊的局势其实并不好,外敌环伺,内有灾患,正是粮草紧缺的时候,可偏偏朝廷竟无所作为。
这笔银子,能挣,而且得尽快挣!
不从京城那帮富得流油的大户身上薅足羊毛,拿什么来建设这快成废土的偏远小城?
“再问问本地人,看往年都种些什么粮食,让大伙儿都多开几亩荒地,反正在这里屯田不花钱,不囤白不囤。”
招他们这些流民来,本就是为集粮,沈春行还是分得清主次,只是原先一人一亩地的任务,完全可以变成两亩,甚至三亩……左右就是多交点税。
至于大伙儿能不能承受的住这份辛苦,那完全不在她的考虑范围,穷人想活,总得豁出去一身骨血。
狭村里的女人孩子是如此。
沈家亦是如此。
第114章 须得走好每一步
春雷骤响,一场小雨后,沉睡许久的大地被渐渐唤醒。
随着天气回温,田埂上多出调皮孩童,正是天真烂漫的年纪,却要用幼小的身躯扛起锄头。
鸟儿从他们眼前飞过,蚂蚱在草丛里穿梭,然而那些鲜活有趣的小生命,却只能换来一个馋兮兮的眼神。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正值青壮的汉子们大都去了远方,为着一个命令死守边关,连能不能活着回来都尚未可知。
在这种时候,甭管是老是少,是男是女,都得咬着牙顶上,唯有先顾好家里,才能有心思去惦记亲人。
沈家一共开了十亩地,算不得多,却也不少。
虽然有着杨一在,能顶上好几个壮劳力,其余人也没偷闲,皆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就连做饭的活计,都交给了沈知夏,忙起来时,也顾不得啥滋味,能熟,能吃饱就成。
期间,薛永安偶尔会来帮忙,住上一两日,回县城办公一两日,如此反复。
他是牟足了劲要摆脱白面书生的形象,每回下地里干活,都特意换上短衫,赤裸着两条胳膊,让身躯得到充分的日晒。
起初,乡亲们刚发现时,心中都止不住的纳罕,觉得这人远望像是县太爷,近望……那就更像了。
可谁都不敢认。
哪家当官的能下地干活?还穿得如此不讲究?
即便就是小薛县令,那也只能当做没瞧见。他跟春丫头,自家是一个都得罪不起!
不过这也给了大伙儿信心,望向两人的眼神总是透着股暧昧,就差直接问他们何时成亲!
刁氏是赶走了一个又一个热心肠的“八婆”,才没让这些八婆变媒婆。
这日,农耕总算到了尾声。
正午时分。
艳阳高照。
沈知夏赶着骡车来送饭,一见她来,沈鸣秋“嗷”得一嗓子从田里蹦出来。
“谢天谢地,终于能吃饭了!”
他绝不是爱躲懒的人,也非吃不了苦,主要是,自从在常大夫的医治下,身子骨渐渐转好后,饭量就莫名变大了。
以前一顿塞半碗都可能难受,如今一顿两碗像是垫垫肚子,眼瞅着要成为继小老四后,沈家的第二大饭桶!
“吃吃吃,就知道吃!常大夫给你开的莫不是猪精药……”
刁氏把农具扔上田埂,在水桶里净了净手,本想多唠叨几句,可打眼一看食盒,立马就把后头的话给咽回去,默默将自己碗里的饭扒拉了一半给老三。
“多吃点好,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不敢挑食啊……”
沈鸣秋无辜地眨巴眼,戳起一块饭团子,扔进嘴里嚼了几下。
熟了,但是熟过了。
有点硌牙。
二米饭其实不难吃,关键是菜,沈知夏在厨艺一道上,比之她大姐还要没有天赋。
反正刁氏吃了两天,没作声,再去田里干活时,总不忘随身带上一小坛酱菜。
老太太很是发愁。
俩孙女,竟没一个会做饭的!大丫头还好,总算有小薛接手,二丫头……在四个孩子里,长得本来就最普通,又是个锯嘴葫芦……
她越想越担忧,把碗一放,沉着脸道:“赶明儿起,让二丫头跟我学做饭。别老是往常大夫那边跑,一个姑娘家家的,整那些医术有啥用?总不能去坐堂吧……”
这年头,女大夫极少,基本都是专为大户家的女眷看病。
刁氏不觉得在北境能以此谋生。虽然她不指着二丫头挣钱,可总难免为几个孩子忧心。
“为啥不能?”
沈知夏纠结地扯起衣角,沈春行替她反驳。
“奶你别看眼下啊,天大地大,何处不缺大夫?若是知夏成了名医,到哪都能吃得开。做饭这种事,请两个厨子就是咯。到时候,一个做菜,一个洗碗,一个给您老捏糖人……”
刁氏被她前言不搭后语的说辞逗笑,没好气道:“等你们有出息,我都老掉牙了,还要糖人做甚!”
沈宴冬鼓着腮帮子站起来,努力伸出手:“我要!我要!我要!”
重要的话说了三遍。
差点喷了沈鸣秋一脸饭,被他嫌弃地按到大石上。
“反正学医比做饭有前途。”沈春行转了下眼珠子,没有细解释。
依照知夏的命格,本就只能自救。再加上老三……
两人的命运打小就纠缠在一起,须得走好每一步,方才能奢望以后。
“老夫人莫恼,这不还有我吗?我跟你学做饭呀。”葛宝儿将装盘的酱菜端到刁氏面前,献宝似的拍了拍胸脯,“我娘一直说我有天赋,可惜她走的早,没能教我许多。若是有机会跟老夫人学两手,乃是我的福分啊。”
宝儿长了张圆脸蛋,红扑扑的,很是讨喜,小嘴又够甜,加之肯干活,这些日子,给沈家帮了不少忙,愣是让刁氏把她看顺眼了。
要知道,这小丫鬟刚来时,连带着薛永安都挨了冷眼。
沈春行在外可是自称薛府的丫鬟,都是丫鬟,哪种丫鬟?老太太不得不多想。
好在俩人够本份。
薛永安一心只有沈春行,宝儿……满心满眼都是沈姑娘!
趁着葛宝儿哄老太太的功夫,沈春行走远些,朝着仍在收尾的薛永安招手。
“你天天不务正业,当真没问题?”她把一碗茶递过去。
“无妨。县衙里本就无甚大事,有我没我,都一样。”
多日劳作下来,少年不仅没有晒黑,那裸露的白皙皮肤,更是被汗珠沾染出莹润的光泽。
沈春行被晃了眼,偷偷戳了下他的胳膊,“呦,恭喜你,肌肉回来了。”
薛永安配合地凹起造型,神色不满:“还差的远呢。”
想起他以前的八块腹肌,如今成了一块白板……沈春行憋着笑鼓励:“没事,后头还有夏收秋耕,多的是机会给你。”
说笑两句后。
沈春行掰着手指说起正事:“眼下过去一个月,离柳三狼所言的时间,没剩多久了,你打算要如何办?”
祸事将近。
虽然庾苌曾言,九峰那边的麻烦交由他解决,可他这一去,再无音信,实难让人安心。
第115章 大建特建
“乌合之众,不足为惧。”
薛永安说了句大实话,奈何听起来像吹牛皮。
红泸县辖内压根无驻军,防守几近于无,仅靠着那些个衙役,想要与九座山头的悍匪抗争,无异于痴人说梦。
“七座。”薛永安纠正。
他上回剿灭了六个寨子。
沈春行倒也不是不信。
可逐一击破跟以少打多,还是有区别的。
她建议道:“英雄主义要不得。实在不行,咱朝上头求援吧。”
总归这儿是夏渊国的地盘,九峰的人就算再豪横,无端端来袭,也是犯了朝廷的忌讳。
自古民不与官斗。
何况是匪!
“这是自然,我已跟蔚兄提过此事,到了适当时机,自会给那些鼠辈一个教训。”
薛永安笑得意味深长,比起坐在公堂审问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他其实更擅长领兵打仗,只是这话跟苏苏说不着。
无论是九峰还是六壬城,亦或是潜伏在京城的豺狼,于薛永安而言,皆是宵小。
他自会替她遮风挡雨,换得一世逍遥。
只是光指着朝廷,依旧不怎么保险,除了找援兵外,薛永安早有计划。
“我这边结束后,你暂时就别来了吧,旁的不说,先带人把城墙建起来。”
那不到半人高的废砖头块儿,实在看得沈春行眼睛疼。
对敌归对敌,搞巷战,属实没必要!
薛永安抿紧唇,既不说好,也没反对,表情看起来不太情愿。
红泸县离狭村实在太远,往常形影不离的两人,如今却成了异地恋,搁谁能不闹心?
反正他挺委屈的。
望着跟没事儿人一样,跑去给小老四擦鼻子的沈春行,薛永安暗下决定。
城墙可以建,但得按他的心意来建!
大建特建!
——
午饭后。
再把收尾的活儿做完。
一行人溜达着往回走,还没进村子,就听几个孩子在吱哇乱叫。
“开窑啦!开窑啦!”
“王大爷当真烧出宝贝啦!娘,你再不用担心亏本啦!”
“这熊孩子,瞎嚷嚷啥……”
甭管妇人如何脸红,大伙儿一窝蜂往窑炉那边钻。
前任村长的宅院算是充了公,且先当作工坊用,其实村里并不缺场地,主要是图个方便。
沈春行坐在骡车外面晃腿,瞄见一个两个三个……好奇宝宝,当即手一挥,让骡子调转了方向。
进了院子。
一股热浪扑面袭来。
王有才不断从窑洞中搬出物件,老宋则在一件一件查看,村民们围在外圈好奇张望,谁也不敢离得太近,生怕碰坏了。
见着沈春行到场,老宋把一个陶罐递给她,“条件有限,没敢弄的太复杂,装装酱菜还是可以的。”
要想让酱菜能长久储存,除了必要的容器外,更重要的是制作流程,腌制品本就耐放,只要没沾着生水,且没太多讲究。
沈春行接过,也没多打量,递给站在身后不断捅自己的刁氏。
“东西没问题,就准备装坛吧。大伙儿都注意点,若是发现已经发臭的酱菜,千万别舍不得,直接倒了。”
刁氏爱不释手地捧着陶罐,满口子答应:“好好!这个我懂,卖吃食无非就讲究个干净。有我盯着他们,你放心!”
那陶罐就是最普通的坛子模样,表面光滑无纹路,送去县城,至多能卖几个大钱,可大伙儿看它的眼神尤为火热,仿佛地上那一个个摆着的皆是聚宝盆。
刁氏且费了一番工夫,才喊来几人将陶罐搬上骡车,打算去找吴敏来给大伙儿分分,这每家腌了多少坛酱菜,她都记着呢。
村民们乌泱泱来,乌泱泱走,全依依不舍地跟在沈家的骡车后面,倒把功臣给忘记。
沈春行狗腿地给老宋递去茶水:“先生辛苦了,若非有您,大伙儿指不定要多花多少银子。”
北境最不缺的就是土,到处是山包包,如今只花点力气,便能省下一大笔,当真是意外之喜。
那茶是知夏送饭时带来的,刁氏带着几个孩子先走了,沈春行顺手把茶壶拎起,却只来得及取了一只空碗。
老宋有茶,老王没有。
这谁能忍?
王有才不高兴地抢过茶壶,直接往嘴里倒,喝完一抹嘴,数落道:“我算看明白了,他是先生,我是村头二大爷!咋地,如今流行端着?我这接地气的人设,不吃香啊!”
老宋横了他眼。
沈春行稀奇道:“您老还知道人设呢?死前没少上网吧。”
王有才洋洋得意:“这都被你猜到啦?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我就没少去网吧逮那小兔崽子,干脆自己去当网管,看他还敢不敢逃课!”
沈春行差点笑喷了。
她想说的是“上网”,不是上“网吧”!老头一把岁数了,居然还当过网管,玩的够花啊。
老宋没忍住,轻踹了王有才一脚。
他死前可没啥网不网,死后在地府滞留了几十年,愣是才等来这老货,没事就给他说新世纪的洋玩意儿,别提有多得瑟。
眼看俩老小孩又要打起来,沈春行忙说起正事。
“窑炉建都建起来咯,别浪费啊,还能烧点别的玩意儿不?”
王有才身手矫健地躲过老宋的王八拳,左右一看,没趁手的武器,索性把鞋子脱下来,当成暗器扔过去,顺嘴问:“你想烧啥吗?”
“譬如,砖头啊。”
老宋格挡开臭鞋,信心满满道:“这个简单……”
话没说完,就听小姑娘慢吞吞补充:“又譬如,琉璃。”
古代的琉璃其实就是玻璃。
这玩意说难不难,说简单,又很难!
俩人当即愣住,再顾不得打闹,鬼祟地瞄了眼沈春行后,蹲到一起嘀咕去了。
他们都不傻,瞬间就想起琉璃在此的价值,若真能烧出来……只怕能抵得上铁矿。
“你这是准备往京城发展?”
沈春行没多打扰,招呼默默在旁的薛永安一声,就准备回去,忽得听见身后有人问起,她不假思索地挥了挥手。
“哪里有钱挣,哪里就有我。”
“非是我要往哪发展,而是要看,局势让我去哪。”
琉璃稀有,在北境肯定是卖不出价,想要走商贾之道,免不了要与权贵打交道。
薛永安凝望着她的背影,从乌黑的发髻,到雪白的脖颈……
眼眸暗了暗。
他对这片土地并没有归属感,可若是她想在此留下些痕迹,他愿跟随之。
一如当年在奈何桥边,那个天真懵懂的少女,仰着小脸问他:“哎,你要不要跟我组队?不拆团的那种哦。”
京城的风雨暂且吹不到北境,可薛永安不愿再等。他本就非甘心蛰伏的人,相较于顺其自然,他更喜欢主动出击。
苏苏心善。
他不行。
胸中的热血早在若干年前便已流尽,如今那颗不再跃动的心脏,只为某一人而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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