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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同人)和蜘蛛脑分手后我失忆了——冷酿玫瑰酒【完结+番外】

时间:2023-08-18 14:36:32  作者:冷酿玫瑰酒【完结+番外】
  原本被我握住的盘子不知怎么的就想和地板来一个亲密接触,好在是在离手的一刹那被老家伙眼疾手快的接住了。我没接老家伙递过来的盘子,有点不好意思,“刚、刚才手滑了一下。”
  “要不我来做?”老家伙晃了晃盘子。
  我一把抢了过来,带了点赌气的成分,“不要,我来刷。”
  “好好。你来吧。”老家伙有点担忧的看着盘子,这让我有点不爽,“怎么着,你还不相信我能弄好?”
  “还真有点。”老家伙诚实的说,看我瞪了他一眼,又不说话了,但始终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最后还是忍不住说道,“要不我来教教你?其实做这种事呢还有更简单的方法的。”
  他也不等我答应,老家伙就绕道了我的背后,握住了我的手腕,像教小孩子一样开始边比划边给我讲,“首先呢要握住这个边......然后用它围着这边转一个圈,再冲干净......”
  他的动作很利索,不得不说,还真比我刷的又快又干净,我想了想他之前做的工作,便也释然了。
  “唔,好吧。”我含糊的应到,也不想承认他刷的比我好,主要是总认怂也太丢脸了。
  “会了?”他音调上扬。
  “当然了,我多聪明啊。”反正我眼睛是会了,至于手会不会,那就得问它了。
  “来,那你刷刷看。”老家伙也没走,还是以这个姿势站在了我的身后,这种近距离的接触让我有些不太自在,“这样......再这样......対吧。”
  老家伙点了点头,还是有点不太满意,“対,但是手腕再转一点。”他边说边往我身边凑,后来干脆下巴都要搭在我的肩膀上了,“往、往那边去一点。”我甩了甩手上的水就开始推旁边那个毛茸茸的脑袋,结果就是失败了。
  太尴尬了。
  我加快了手上的速度,终于是把眼前的盘子都彻底洗干净,然后一个一个的码在架子上。
  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让我觉得十分有成就感,我得意洋洋的拍拍手,“好了好了,这下都弄完了。接下来你有什么安排?”
  “你呢?”老家伙反问我。
  我正等着他说这话呢,勾起嘴角打了个响指,“那你要不要跟我去蹦个野迪?”
第67章
  =
  我还真不是和他开玩笑, 我最近感觉自己的压力太大,是真想找个地方放松一下。
  听我说要出去玩,老家伙相当痛快地点头答应了。他这人有个优点,就是适应能力特别强, 并且始终会対自己没接触过的东西表现出一种十足的好奇心。
  这样的人相处起来才有趣。
  既然要出去, 那还是需要提前准备一下的, 我不希望成为人群里面的焦点,但也好歹不能成为纯路人啊。
  “你手里还有没有那个能移动的方法?”我问老家伙,这次我并不想到自己住的附近去玩,我住的这个城市叫X谭市,地方不算大, 民风又特别淳朴, 夜生活显然不会像大城市那样丰富, 假如他没有那个瞬间移动的方法, 那也就只能在这凑合一下了。
  “你想去哪?”老家伙晃了晃手里一张像卡片一样的东西, 看着那东西我就明白这事有门, 于是把想法跟他说了,我说小地方没什么好玩的, 不如带他到大城市里见见世面。
  别看他在家装总裁, 老家伙骨子里其实也是个不安分的, 一听这话便来了兴致,“这东西倒是能到其他的城市, 但是这个能力也有一个限制, 它不是任何地方都能去的, 它只能带我们去那种, 自己去过并且知道详细坐标的地方。”
  这些年我去过的地方倒是不少,可是很多都记不住了, 只有几个能记住名字和地理位置的城市也没什么好玩的。看我在那想半天也没想出个结果,老家伙就建议说,他倒是知道一个地方挺有意思的,问我要不要去看看。
  “呦,行家啊。”我给了他一个眼神,既然有地方玩我也不挑,便跟他说等我一会,自己这就去换衣服。
  大多数女孩子在挑衣服方面都有选择恐惧症,我也一样,不过倒不严重,在衣柜里翻了一会,就找出一件适合出去玩的上衣。我不怎么买那种颜色鲜亮的衣服,手里这件衣服的颜色还是黑色,不过料子我也挺喜欢的,属于那种厚实又有质感的金丝绒。
  “喂老家伙,你说的那个城市,叫普什么利特的地方穿这种衣服冷不冷?”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问了老家伙那里的气候,看看要不要再加一个外套,反正也都是到这种关系了,我也没什么好遮掩的,穿着内衣从衣帽间探出半个头,举着那件衣服问他。
  “普利塞利特。现在应该是初秋吧。”老家伙半躺半坐沙发上,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听他这么一说我就知道自己选择这件还算行,干脆直接就在原地开始套衣服,穿完衣服又回去翻出一件紧身的皮裙搭上。
  嗯,很完美。我自己挺满意,果然蹦迪就要穿皮裙。
  “怎么样。”我又探出身子问他。
  老家伙歪着头笑了笑,朝我招招手,见我走了过来,他也站起身子,围着我转了一圈,便摸着下巴还在那似笑非笑,我被他笑得有点发毛,瞪了他一眼,“你笑什么,觉得奇怪就直说。”
  当然,我也只是随口问问,反正我也不可能把审美的希望寄托在一个直男身上。
  “还挺好的。”他微微皱了皱眉,“你穿高领的衣服热不热?”
  一说到这我就来气,我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想穿这种?要不是你啃得我脖子上都是红印子,谁想穿这样的。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
  “这样的衣服也挺好看,我记得这好像是某个民族的衣服吧,叫什么来着。”老家伙可能是有点心虚,开始在那转移话题。
  “旗袍。”我哼了一声,也懒得和他计较,我扯了扯自己的衣服,“不过这不算是标准的,那种一般都是连身的裙子,我这个就是件上衣。”我跑到门口又去翻鞋,找了一双也是黑色的短靴,老家伙看着我的鞋子又在那叭叭的,“不冷?”
  “你一会说我冷一会说我热,那里到底是冷还是热啊。”我没好气地边说边穿鞋,“我觉得这样搭挺好看的,露腿显腿长。”
  “你的腿已经够长了不用显了。”他嬉皮笑脸地说,“我觉得你的腿露的有点太多了,到时候肯定冷,嗯,让我帮你挑挑。”
  他也蹲下来相当认真地看着我鞋柜里那一堆鞋,拿出来一双长筒靴,“这个吧。”
  “这能行吗。”我対他的审美水平相当质疑,“我还是觉得搭普通的马丁靴比较好看。”
  “你不相信我?”
  “有点。”我毫不犹豫地说,脱下其中一只短靴,拿着他递过来的长筒靴却没急着往脚上套,“不是我损你,我真觉得你审美水平一般。”
  “亲爱的,我可是觉得你长得非常好看的。”看我在那单腿站着,老家伙难得好心地过来扶了我一把。
  我刚想问他什么意思,却一下子明白了过来,老实地闭上了嘴,默默把靴子穿上了。
  心里却不住地吐槽这人真是太损了,他说我好看,我要是再说他审美有问题,那不就让我变相承认自己长得丑吗?
  我承认自己长得肯定不如老太婆她们,可是总说自己丑,换谁都是说不出口的。
  收拾完之后我又跑到镜子旁边照了照,别说,这么搭配起来还可以,就是总感觉没有穿马丁靴显得精神,有这腿不露还真是可惜了啊,我拍拍自己的腿,叹了一口气。
  “不错,黑色多显瘦。”老家伙也窜到我身后,站在那就开始吹彩虹屁,后来他大概脑子抽了,居然又像个八爪鱼似的粘了过来,我斜了他一眼,警告他,“你别给我想什么奇怪的事啊,我还要出去玩呢。”
  “哎,我这么纯洁的人,能想什么奇怪的事。”某个黑发的八爪鱼放开了他的手,一脸无辜的样子,但我就觉得那张脸怎么看怎么心虚。
  “去去,你也换身衣服,正好我去化个妆。”我推了他一把。
  老家伙有点不解,扯了扯自己的黑衬衫,“这衣服不好?我还觉得挺适合我的呢。”
  “大佬,我们是去蹦迪,不是去开会。”我有点无奈,点了点他的胸口,“没蹦过迪还没见过蹦完迪的吗?你去穿个稍微休闲一点的吧,或者在外面套个外套。”
  “那你帮我挑一个?”老家伙此时已经脱掉了衬衫,我就看到他背后那个显眼的纹身,我始终対这个东西有兴趣,有机会真想问问他那个纹身怎么来的。
  可这家伙能不能跟我说实话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我知道他有很多事都在瞒着我。
  我这时候已经上完了粉底,正忙着给自己画眼线,哪有功夫去给他挑衣服,“自己挑自己的。我看你可没少往我衣柜里塞你的衣服。”
  我自认为化妆速度超级快,等我把妆化完的时候,老家伙的衣服也穿好了,我也学着他的样子围着他转了一圈,“不错。”我打了个响指开始催他,“那赶快走吧,去晚了可赶不上第一场了。”
  因为有老家伙的秘密武器,我们直接就到达了目的地,不过据他所说为了掩人耳目,我们不可能直接到夜店的门口,而是到了不远处的一条小巷子里,里面伸手不见五指,只有远处透过来的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光影提醒着我们没走错地方。
  “从这里出去,往右边那条街就是这个城市里最大的娱乐街。”老家伙没急着出去,而是站在原地给我介绍,“普利塞利特可是非常有名的娱乐之城,虽说知名度没有友克鑫大,不过规模倒是差不多的。”
  我哦了一声,在脑海里搜刮了一遍,愣是没想出来有关这个地方的任何记忆,是我太土了?不可能啊。
  “这么说你之前总来玩?”我酸溜溜地说,也不知道是不是嫉妒。
  “没玩,但是待过一阵子。”老家伙眼眸里面流光闪动,似乎是有故事,我看着他没说话,这个时候也不好意思打扰他,不过他的这种沉默很快就结束了,老家伙又恢复了之前的样子,拉着我就往出走,“走吧。”
第68章
  =
  出了巷子仿佛就进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和里面出奇的安静不同,外面则是相当的热闹,这里不愧是夜生活丰富的地方。
  我就见到穿着各种服装的年轻人来来往往,脸上明显带着某种寻求刺激的暧.昧表情, 这个时候仿佛每个人都戴了一个面具, 让你看不清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当然, 别人什么样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反正我们也算不上什么好人,况且在这俗世之中,谁能说自己是完全干净的呢?
  我本以为我们不会引人注意,没想到离着我们不远的几个年轻男人居然在那吹了两下口哨, 我愣了一下, 看着他们的脸上明显带了某种暗示性的意味, 随即马上明白了过来, 他们大概是以为我们到小巷子里去做「那个」了。
  老家伙显然也是注意到了那几个人, 他表情未变, 很坦然地拉着我往店那边走,完全不把那些人放在眼里, “时间宝贵, 别让些垃圾扫了兴。”
  他握住我的手, 低头来看我,“你想去哪家玩?”
  酒吧的类型有很多, 有符合精英人群需求弄成高逼格的, 有工薪族聚餐喝酒的, 有专门让某些行业吊人的, 当然也有这种年轻人纯玩的,我看着面前那几个写的像外星语一样的店名, 就知道这里应该是年轻人纯玩的类型,进去也不用多想,只要跟着打碟的dj一顿摇就完了。
  当然了这种地方有干净的也有不干净的,专门有人会在那种不干净的地方蹲点等着占女孩子的便宜,这种地方,几乎每天都有无辜的女孩为了释放自己减轻压力,稀里糊涂地喝多了之后被别有用心的人占了便宜。
  这种事,如果双方自愿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但是趁人之危去捡漏,那就是人品问题了。
  当然,我倒是完全不担心自己去了那种地方会怎么样,一是我觉得老家伙毕竟没那么狗,他不可能丢下我自己走,二是我自己反正又喝不醉,也不可能给那些烂人有什么别有用心的机会。
  “去了之后小心点,离手的酒就别喝了。”老家伙低声在我耳边嘱咐,“我知道我肯定看不住你,到时候你要是觉得不舒服就随时到座位那找我。”
  我被他的话逗乐了,“你这话说得好像是不放心自己18岁的女儿去夜店的中年大叔啊。”
  “是不放心自己22岁的老婆去夜店的26岁可怜男人。”他咧着嘴角笑嘻嘻地说,语气里又做出一副困扰的样子,“哎,我能怎么样,拦又拦不住,只能由她去咯。”
  “别在那假惺惺的啊。”我摆摆手,懒得去揭他的老底,“刚才说出来玩的时候你蹦的可比我欢……”
  我话还没说完,就听不远处的酒吧门口闹哄哄的,几个年轻的男人不怀好意地拉着一个女孩,那女孩看上去喝得有点多,一摊烂泥似的就往地下倒,没人扶着根本都站不稳。
  “哎,现在才几点啊。”我嘟囔着便抓过老家伙的胳膊看了眼他的手表,“还不到这个时候吧。”按理说这种场面得下半夜才会发生啊,怎么这就等不急了?
  “你看我就说要快一点吧,第一场都让人蹦完了。”
  “你不去帮帮忙?”老家伙站在那就开始说风凉话,“都是女孩子,亲爱的,你眼睁睁地就看着这事发生?”
  “帮什么。”我没好气地说,抱着胳膊在那看热闹,“要想英雄救美你就去吧。说不定人家还能以身相许呢。”
  “啊,我才不要。”老家伙转过身来看着我,见我不理他,爪子又伸了过来想捏我的脸,“被男人以身相许听起来怪恶心的。”
  我试图拨开他不要脸的手,这家伙一会不掐我脸就手痒痒吗?“要不就给你当小弟呗。”
  “算了,我家又不是收垃圾的。”老家伙凉凉的开口。
  我俩谁也没动,就这样站着,看着那女孩最后还是被这几个人拉上了车,这种事在这里应该是很常见,大部分人也就是停下来看了几眼,有想去帮忙的也被同伴拦了下来。不过一般人看不出来,但我们分明看得清楚,那女孩一看就是装的,估计在这种事上也是个老手了,啊啊,不出意外的话那几个男人今天也就交代了。
  当然这都和我们无关,人各有命,每个人什么造化,那就看他自己了。
  不过发生了这种事,我也没了蹦迪的兴趣,这里面指不定还藏着什么妖魔鬼怪,“唉,不玩了。”我叹了口气,抬脚就走。
  老家伙跟了上来,一副小跟班的样子,“亲爱的,要不去我说的地儿?”
  “不去。”鬼知道他又想什么馊主意,“我自己找。”
  我四下打量,突然心中又有了好主意,伸手一指不远处十分温馨的一个建筑,“我要去这!”
  “这不好吧。”老家伙一副很为难的样子,看着门口熙攘的人群,半天才说话,“十赌九输啊。”
  “那是你!”我不以为意道,“今天就让你看看什么是赌场美少女。”
  “这个称号怎么有点怪怪的。”
  “滚蛋。”我白了他一眼,却也想到了个有乐子的事,“哎哎老家伙,你要不要跟我赌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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